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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乡的读书心得

2023-05-18 21:51:32 心得体会

篇一:故乡的读书心得

故乡是是每个人快乐的回忆地,但鲁迅写的《故乡》这篇文章中的闰土,许多人都是知道的,以前也学过一篇叫做少年闰土的课文。他小时候与长大后那是截然不同的。

小时候的`鲁迅,因为家境不错,是个小少爷。他虽然吃不愁穿也不愁,但却不快乐的,童年的闰土家境不太好,所以必须要去看瓜田。他生活虽然艰辛,但充满快乐。鲁迅与闰土的童年是相反的。

在《故乡》这本书中,鲁迅的童年没有自由。我觉得没有自由和无穷无尽的学习的生活,就跟机器人差不多。大人总觉得吃得好,穿得暖,学习好就是一个最好的人,而这些想法我们不敢苟同。书里讲的和现在的我们体会相仿,我们与父母之间代沟是一样的。

《故乡》,这是一部令我回味无穷的书。鲁迅先生把他一生所经历的那些让他一辈子都不可能忘记的人、事、物全部都记录到了这本书中,让我们一起去感受他的人生经历。这本书非常好看,希望大家也去看一看,了解了解,里面的一些哲理到了现在可能还有用。

人活在世上就一定要有自己独立的思想,人没有了思想就相当于一个植物人,他的思想会慢僵化。拿鲁迅和闰土小时候来说,小时候他们一起捉角鸡,一起看跳鱼儿,还有很多有趣的事儿。从中可以看出他们的关系很好,但后来呢?

从鲁迅的笔中,在我眼前仿佛出现了一面当时农村生活的镜子,让我从中看到了一少年闰土与中年闰土的变化之大:从一个开朗、乐观的孩子,变成了一个与鲁迅生疏起来,脸上看出了颓废的人,不再有小时候的开朗。

我们也有可能像闰土一样,被环境、社会影响着,变化着……

篇二:故乡的读书心得

寒假中,我接着空余的时间读了一本鲁迅先生的名著——《呐喊》,在《呐喊》中我读到一篇小说——《故乡》,读完《故乡》后,我颇有感触。

《故乡》这篇小说讲的是鲁迅因为搬家回到了自己离别了二十余年的故乡。在故乡中见到了闰土、杨二嫂等人,感到闰土变得麻木了,杨二嫂变得刻薄了,一切都变了。最后,作者在回去的船上想到“希望本是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正如这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变成了路 。”

在《故乡》里让我感触最深的人就是闰土,在六年级上学期里,我们曾学过《少年闰土》一文,我们学过的'少年闰土见多识广,活波开朗而又机智勇敢,并且还会看瓜刺猹、雪地捕鸟等技能,是鲁迅先生的偶像;而我看完《故乡》,里面的中年闰土真是让我大跌眼镜,中年时的闰土的脸已经灰黄,手又粗又笨,像是松树皮。儿时的闰土和中年的闰土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我觉人在二十的时光是最快乐的,最无忧无虑,最自由自在的,你看鲁迅和闰土小的时候是多么好的朋友啊!可等他们长大之后之间已经隔了一层可悲的厚障壁了。我分析是因为小的时候不用挑起家庭的重担,可是现在闰土长大了,闰土必须挑起家庭的重任,体会生活的艰辛了,加上那时“人吃人”的社会,闰土已经被逼的,被压迫的麻木了,已经对生活没有过多的期望了,所以他和鲁迅先生之间就隔了一层可悲的厚障壁了。

想到这里,我才意识到旧社会的黑暗,意识到旧社会是多么的可怕了。我觉得我们现在的生活比旧社会要好的多。所以,应该更加地珍惜今天的生活,要有一颗责任心,趁现在努力学习,将来为祖国的建设做出自己的微薄之力。

篇三:故乡的读书心得

狗是人类的朋友,它们是忠诚、善良的化身。在危难中的忠诚与坚守震撼人心。这个暑假,我读到了一个令人动容的狗故事,那就是美国作家威尔逊·罗尔斯所写的《红色羊齿草的故乡》。

书的主人公男孩比利的愿望是拥有属于自己的两只浣熊猎犬。可是这个梦想对于贫穷的比利家是遥不可及的,但是比利却下定决心一定要完成这一梦想,他坚持不懈地努力了两年。他挖野菜、摘黑莓果子、用捕兽夹捉野兔、、、只要能够赚到不起眼的几美分,他都努力去做,毫无怨言,从不轻易放弃。苦苦用了整整两年时间,终于如愿以偿。我也曾想有一只可爱的小狗,却因为父母不认可就轻易地放弃了。可见比利对自己的梦想和追求是多么地坚定、执着,真是一个勇敢而可敬的男孩。

男孩比利拥有了两只猎犬老丹和小安后,与爱犬形影不离,并成功训练了猎犬。他们一起穿越山头,捕捉浣熊,朝夕相处,结下生死与共的情谊。它们还在一次比赛中赢得了一个金奖杯和银奖杯,抓住了浣熊鬼,同时赢得了崇高的声誉。可惜在一次捕猎中比利遭遇恶狮子,老丹为了保护主人不惜牺牲了自己的生命。小安因为失去老丹也不愿活下去、、、看到这我禁不住感动地流下了泪水。老丹不顾生命保护了自己始终挚爱的小主人,与居高临下的恶狮子同归于尽,而小安在看到挚友离去也一起陪伴走了,这一切淋漓尽致地展现了比利与两只猎犬之间的深情厚谊,真是震撼人心。

日子一天天过去了,在它们的坟墓上竟然长出了一株美丽的红色羊齿草,它像彩虹一样夹在两座坟墓的.中间,那是神圣之地,只有天使才能播下羊齿草。

它们都能为自己的伙伴奉献自己的生命,天使为它们播下羊齿草的种子时,就说明老丹和小安得到了永生!我在心里默默地祝福着两只猎犬老丹和小安,愿它们越来越好。此时我也清楚地知道比利的童年是多么地充满了回忆与不舍……

篇四:故乡的读书心得

书是知识的海洋,杜甫说,“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读万卷书,行万里路。这个月依然去图书馆,依然是借书来看。

其中鲁迅先生的《故乡》,深深的吸引了我。《故乡》讲述了“我”和闰土小时候的一些故事,作者与闰土在一起很快乐,但过了正月,闰土便要回家。一开始还有交往,可后来却再没有见面。后来,鲁迅回到阔别已久的故乡,见到了闰土,可闰土却完全变了,鲁迅万万没有想到,两人似乎隔了一堵墙,没了儿时闰土亲切的一声“迅哥儿”,迎来的却是令人心寒的“老爷”,这是两人间的.一层可悲的“厚障壁”。

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故乡曾经是如此的美好,但它却让活泼的人变得麻木不仁。旧社会真是可悲呀!作者希望故乡未来会变得美好,并把希望寄托在下一代,希望他们有新的生活,新的道路。

篇五:故乡的读书心得

最近,我读了鲁迅(原名周樟寿)写的《故乡》。

这本书分散文集和小说集。散文集选编了《朝花夕拾》(原名《旧事重提》)中的八篇文章(原有十篇),这些散文将往事的回忆与现实生活紧密联系在一起,充分显示出鲁迅关注人生、关注社会的热情。主要讲了鲁迅对过往的温馨回忆,对自己人生中重要的人和事的深深怀念:儿时给自己留下深刻印象的长妈妈、居住异国,却给自己真诚关怀的藤野先生、人生坎坷,最终结局令人惋惜的范爱农,还有曾经带给自己无限乐趣的“百草园”、故事屋……小说集选编了鲁迅的七篇重要中篇小说,主要将了鲁迅对封建思想毒害人们的精神、头脑的猛烈批判、同情弱小,痛恨以强大欺凌弱小……但在本文中我暂且不谈。

看完了整本书,我想:要是5年、xx年、xx年……后,我也同鲁迅一样离开了故乡,我也会像他那样无比思念故乡吗?

我想会的。我曾经在一本书上读到一句话:“没有哪个民族会像我们一样那么怀念故土的。”这句话说的一点没错。

要是哪一天,我也离开了我的故乡,我首先会怀念我以前的家。不论它是大是小,是好是坏,我都会思念着它。因为,他陪伴了我在那个地方一年又一年,那个家里充满着我的气息。家里的每一样东西,我的用惯了,就像我的小床。虽然它小的不能再小了,但我睡的舒服,睡的安稳,它一样比任何床好;就像家中的沙发,他虽然很旧,但很软,坐在上面一样舒适……

接着,我会怀念起我的学校(或工作单位),里面曾经住着我——这一“队员”,不论它带给我的是快乐还是悲伤,它都给了我永久、美好的回忆!就像在学校中快乐的学习场景;就像课间疯狂游戏的`样子;就像比赛时你追我赶的场面……

然后,我会想起我的老师,不论是幼儿园、小学、中学还是大学老师,只要是教过我,帮助我成长过的任何老师,我都要去铭记!幼儿园老师让我学会穿衣服、帮助同学;小学老师让我学会许多基础知识,使我懂得了很多道理;中学老师……;大学老师……

最后我会思念我的老同学,无论是男是女,关系是否亲密,他们曾给过我帮助。在我遇到困难时是他们帮我解决;在我不高兴时是他们帮我解气;在我感到无聊时是他们陪我玩耍……他们为我的生活添加了一道彩虹!

“没有哪个民族会像我们那样怀念故土的。”这句话一直在我的脑海中闪现……

篇六:故乡的读书心得

今天下午,我坐在沙发上,细细地阅读了鲁迅的《故乡》……

这本书中给我留下印象最深的就是闰土了,原因是他那少年与中年两个阶段的巨大差异和变化。

首先,鲁迅先生在回忆少年闰土时描绘了一个乡村孩子活泼、可爱、能干的形象,闰土知道乡下的很多趣事,使鲁迅先生也对乡下产生了向往。在少年时代,鲁迅和闰土的意识中根本没有少爷和仆人之分。

而鲁迅在回乡途中所见到的二十年后的中年闰土,却没有一点儿儿时的活泼了,甚至没有一丝少年闰土的影子。在鲁迅先生对闰土的外貌描写中可以看出中年的闰土十分贫穷,生活的重担压得他抬不起头。

我依稀记得,鲁迅先生是这样描写中年闰土的:“他站住了,脸上现出欢喜、凄凉的神情,动着嘴唇,却没有作声。他的态度终于恭敬起来了,分明地叫道“老爷”……”从这几句话中,我看出他长大后为自己的贫穷而非常自卑,他从心里明显地感受到自己与鲁迅先生的差距,完全没有儿时与鲁迅先生的兄弟情谊,成年后的`闰土就是这样一个形象。

为什么人长大后会有如此大的差距呢?这都是因为以前黑暗社会的封建思想所致的!鲁迅先生就是敢于把当时社会的黑暗通过文字的方法体现给大家,不畏强权,不畏旧势力,批判了当时黑暗的社会,“在中国的天地间,不但做人,便是做鬼,也艰难极了。”这是鲁迅先生的名言之一。

通过《故乡》,我深刻地感受到了旧社会的黑暗与封建,同时;也为生活在这个幸福的新时代感到庆幸!

看完鲁迅的这本书,我的心久久不能平静……

篇七:故乡的读书心得

《故乡》是语文教材指定书目,也是我们小学生必读的一本书。这本怀念故乡的小说是湖北武汉的董宏猷,这本书一些自己故乡的事,以及怀念故乡为引线,主要写了自己回忆儿时的喜,怒,哀,乐。让我们真实的感受到了作者小时候的生存状态以及心理现实。

书中描绘了许多与作者小时候有关的人物。如:善解人意的母亲,小时候调皮捣蛋的玩伴闰土,抠门,又喜欢贪小便宜的“豆腐西施”杨二嫂,还有行踪不定,十分神秘的外乡人阿Q……其中,我最喜欢的人物是闰土,他虽然有些调皮捣蛋,但是他还是一个爱和别人分享的人。

有一次作者去海边游玩时,碰到了闰土,两个人一起玩儿的非常开心,每到一个地方,润土都会细心的教他一些知识,虽然这些知识不多,可能作者也懂得,但闰土还是毫无一丝保留的,全部教给了作者。

在这篇章节中,闰土能非常大方地和朋友分享自己的知识。还和朋友玩的非常开心。反观我自己,在生活中,有一次同学来问我一道非常难的题,这道题我看了一遍,是我想了好久才做出来的,所以我装作面露难色的.对于我的同学说:“对不起,这道题我也不会。”看到同学失望的走了,我心里暗自高兴,觉得这是我好不容易做出来的题,不能就这么随便的教给了同学。现在想想,这真是不应该。以后我会像闰土一样,去大方的和别人分享我所拥有的知识,让自己拥有更多的朋友,并且变得更大方。

品读《故乡》,让我从中获得了许多知识,我以后一定也要去学习故乡里的人物精神,做一个更好的自己。

篇八:故乡的读书心得

重归阔别二十余年的故乡,“我”本应该满怀潮涌般的激动与喜悦,可当“渐近故乡时”,“我”看到“苍黄的天底下,远近横着几个萧索的荒村,我的心禁不住悲凉起来”。“我”之所以悲凉不是来至重归故里后又要公卖“我”聚族而居的祖屋与家什并永远离它而去的失落,却是见到儿时的玩伴闰土之后命运之墙屏隔并模糊了“我”美好的少年的故乡回忆。

“我”依稀记得——深蓝的天空中挂着一轮金黄的圆月,下面是海边的沙地,种着一望无际的西瓜,其间有一个十一二岁的少年,项带银圈,手捏一柄钢叉,向一匹猹尽力刺去,那猹却将身子一扭,反从他的胯下逃走了。——那真是一幅天然的图画,那就是“我”的故乡。那画中的少年就是闰土,他刺猹是因为它吃海边地里的西瓜。闰土不仅帮家里看西瓜他还曾随其父亲来“我”家给照看祭器,他说他能用一根短棒支起下面撒了秕谷的大竹匾捕很多鸟:稻鸡,角鸡,还有蓝背,还有在他不得不在正月回家要离开我时我们都哭了,他回家后还托他的父亲给我带来了一包贝壳和几支很好看的鸟毛……

要不是“豆腐西施”杨二嫂的`光顾“我”还一直沉浸在美好少年时的回忆里或者会更作无尽的遐想。乡邻的穷俭贪利总让“我”哭笑不得,现实总让“我”的美梦破碎。一天闰土在“我”的盼望里出现了:身材是长了一倍,脸却由先前的紫色圆脸变作灰黄,而且加上了很深的皱纹,眼睛好象他的父亲一样周围胀得通红,红活圆实的手。

篇九:故乡的读书心得

说到家乡,在大家心目中一定是一个快乐的地方,但在鲁迅先生的`小说中,日夜牵挂的家乡却极其悲凉。

文章中的“我”回到家乡时,发现家乡变成了几个萧索的山村。“我”小时候有个好朋友叫闰土,他们当时无拘无束。

当时的闰土无拘无束,充满活力,可爱朴素的少年,二十多年后,闰土再次与我见面,两人就像隔了一堵墙。闰土曾经和“我”兄弟相称,但现在却被称为“我”老爷。闰土有六个孩子,但他没有能力,到处都要钱,种东西卖,还要捐几块钱,折本。在生活的压力下,闰土变得衰老和拘谨。因为政府苛税、多子、饥荒、兵、土匪、官员、绅士,他真是个穷人他已经像木偶人一样受苦了。我为闰土感到难过,那轻松而年轻的他消失了,生活折磨着他。

篇十:故乡的读书心得

这学期,当我们向鲁迅的家乡学习时,鲁迅生活在地狱里,每天都很难走路,但当我们长大后,我们有足够的衣服和食物。当我还是个孩子的时候,我住在天堂,每天无忧无虑地玩耍,但当我长大后,我成为了别人的奴隶,为别人做牛和马。其中一篇短文,叫做年轻的飞跃土壤,但在课堂上,老师建议我们去看,我们班的人没有去看,所以我准备在寒假去看。

我怀着激动的心情去看,闰土是其中之一,他是农民的'一代。闰土的青春,多么美好,抓鸟十倍关于多么幸福的生活,但中年闰土多灾多难,生活灰暗,这是什么?不要相信,不是因为世界的黑暗,而是人类的黑暗。一个闰土可能还不错,但这只是其中之一。世界上有成千上万像闰土一样的人。他们都像闰土一样过着多灾多难的生活。

鲁迅小时候就住在地狱里。他每天都很难走路,但长大后他有足够的衣服和食物。当我还是个孩子的时候,我住在天堂,每天无忧无虑地玩耍。当我长大后,我成了别人的奴隶,为别人做牛和马。

鲁迅几十年后看到闰土是闰土叫他的第一句话是他的主人。他写道,闰土多年来遭受了许多灾难,反映了鲁迅对旧社会的高尚品德仇恨

但那是几十年前的社会。现在我们的生活比以前好多了。每个家庭都可以穿衣服和吃饭。然而,有些地方的人过着这样的生活。作为未来的新动力,我们应该努力学习,然后打破这些黑暗的社会,让人们过上幸福的生活,让他们不要像以前那样被黑暗势力欺负。

篇十一:故乡的读书心得

“月是故乡明”

在那里我看到了人生的物是人非,世态炎凉——不正如现在的我们么?唯一的的区别就是,我们的面前早已有了前人踏好的足迹——踏好的路。甚至,还有一些血淋淋的足迹,在那坑洼不平的路上,或少或多,或远或近

前,徘徊着,彷徨着,迷茫着……

而如今,我认为这句话应该更合适:世上本有路,人走的多了,反倒没路了。想当前,一篇《赤兔之死》轰动文坛,确是篇佳作,而此后跟风之作如雨后春笋之势,人人都走上了返古的老路,五千年历史都不够后人习作

用例了。

路,要靠自己走,每个人都应该靠自己走出一条路;

以前的人没有路,靠自己走出一条条路;

现在的人有路,便不费心思去找路了;

作为我们,更应在这个世界中走出自己的'路。在旧社会的黑暗之后,走出自己的奕奕光辉。

篇十二:故乡的读书心得

读了《故乡》这本书,我有许多感触。小说描写了作者鲁迅儿时在故乡的生活和现在真实的故乡对比,揭露帝国主义的侵略,封建带给人们的苦难与旧时代的黑暗社会与痛苦抒发了作者渴望新生活的强烈欲望。鲁迅曾经在日本留学学医,认为救死扶伤还不如成为作家让这些麻木不仁的百姓重新燃起斗志打败侵略者。给我留下深刻印象的是闰土,少年的闰土还是一个勤劳善良胆大活泼的小少年,可是就是因为社会的压迫使他变成一个迷信麻木的人。从闰土身上可以看出旧社会的黑暗与劳动人民的苦难,我们应该为我们生活在一个和平而又繁荣昌盛的年代感到幸福。

鲁迅先生在小说最后写道:“我想希望本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正如这地上的路:其实世界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形成了路。”这句话表达了只有美好愿望而不去努力的实现梦想这还是不会成功的。只有踏上这一条路,勇敢的去实践去追求你想要的这才是真理。

我们应该报答现在美好的生活,珍惜现在的时光,努力的追求自己的梦想。老舍也是因为黑暗社会的压迫而不得不自杀,从而失去了中国第一个诺贝尔文学奖的机会。他笔下的祥子和闰土一样如此。就趁现在,珍惜现在的时光,好好学习,努力的去实现自己的梦想吧!

鲁迅写的《故乡》,讲述了他与闰土小时候的一些事情。闰土会捕鸟、看瓜,鲁迅在那段时间很快乐,可正月过了,闰土必须回家。一开始,他们还相互送了几次礼物,但后来再也没有见面。我明白了:快乐的'时光是短暂的,只有好好珍惜时间,快乐才是永远的。可小时候大多不太懂事,常常浪费时间。有时,晚上有一个十分好看的电视,就看了起来,看完了才想到作业没做完,只好匆匆忙忙做起了作业,马虎潦草,效率很差。随着年龄的增长,渐渐懂得珍惜时间。

“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这句谚语大家应该不陌生吧,也告诉我们应当珍惜时间。鲁迅先生曾经说过:时间就是生命。无端地空耗别人的时间,其实是无异于谋财害命的。瞧,这就是鲁迅先生的名言。让我们把它作为座右铭吧!

篇十三:故乡的读书心得

童年的鲁迅家里忙月时认识了一个玩伴,叫闰土。鲁迅和他是一见投机,便对对方产生了好感。闰土非常机灵,也非常聪明,还让鲁迅知道了乡村许多好玩而又有趣的事情,让鲁迅的童年变得丰富多彩。

当鲁迅长大的时候,闰土也长大了。待闰土再来看鲁迅时,闰土思量了一会,没有叫一声“迅哥儿”,而是称呼鲁迅:“老爷”。鲁迅愣了,他突然想到了社会的风气和大部分富人的习性,心里不由得一冷,他意识到,闰土的'心灵已经被束缚了,他在真正意义上,已经失去自由。从此,鲁迅开始写一些有意义的文章,不为别的,只为了解放当时社会上最底层人民的心灵,让他们获得自由。

读了这本书,我深有感悟。我既为那时的人民默哀,在当时,人民得在那么艰苦的环境下生存,还得忍受国民党的压迫,许多人的心灵已变得麻木不仁,人民的生活可以说是雪上加霜;我也为鲁迅勇于为人民写文章而欣慰,鲁迅在国民党的严厉威胁下,仍不屈不服,仍旧写一些能让民心奋起的文章,这个举动真是让我十分敬佩。

这就是我爱读的故事书《故乡》,大家也一起来享受心灵的鸡汤吧!

篇十四:故乡的读书心得

归乡了,又回到了故乡。

故乡变了,那阴晦的气氛弥漫在了黄昏的天空,风扫湖面,荡起一道道波纹,而气氛却压抑得令人窒息。好一派荒凉的景色

“到乡翻似烂柯人”

读了鲁迅先生的《故乡》,回想起旧时代的荒凉,眼前便不由得浮现出这么一幅景象,若近若远,若即若离。恍惚间,把我带回了那封建社会的黑暗——“叫,老爷”。闰土的一席话,不仅让作者,也让读者深感悲哀;

朋友们都被时间隐去了,被仆人取代了,那儿时纯真的友谊,再难寻觅。

正如文中所说:世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就成了路。路是靠人们的.感觉、信仰、精神走出来的。然而,走上这条路,就再也不能回头。看见昔日的故乡变得如此荒凉、昔日的亲人、朋友们已变得如此冷漠、昔日的景

色早已被人忘却……不变的只有那一轮皎洁的明月和那璀璨的群星。

篇十五:故乡的读书心得

我认为鲁迅在这篇文章中表达了许多种悲伤。

鲁迅最早写的是童年时和润土一起养瓜田、捉麻雀的故事。我的思绪不知不觉回到了童年。但是当闰土来的时候,“先生……”打断了他所有的记忆,在他和闰土之间,似乎有一个不可逾越的鸿沟在他和闰土之间,似乎有一个突如其来的无法刺穿的足够的'滑动。童年早已过去。鲁迅对这种封建制度,对这种“中国式”的迷你主义,是愤恨的,是悲哀的。

可笑,刚刚够,却持续了几千年。这只是一个缺口,但从来没有人想填补它。

这时,鲁迅又写道:“很难。第六个孩子可以帮忙,但他总是吃得不够.这不是和平.金钱在任何地方都没有规则.收成不好。种东西摘出来卖的时候,总要捐几次,叠好钱;不卖,只能烂掉……”“妈妈说,杨二的妻子是豆腐美人,自从我们家收拾好东西后,她每天都要来。前天伊在灰堆里拿出了十几个菜。经过讨论,说是埋在闰土里了。他可以在运灰的时候一起搬回家;当杨二发现这一事件时,他认为这是一个伟大的成就,所以他把狗杀了(这是我们这里的养鸡用具。木盘上有栅栏,里面装着食物。鸡可以伸进脖子啄,狗不行,只能看着伤心)。他像苍蝇一样飞走了,而伊拉克用这么高这么低的脚跑得那么快。”

这篇看似平凡而啰嗦的文字,其实是在展示中国人的愚昧与悲哀。对此,我真的不想多说什么。大家都能理解。

最后,鲁迅老师说:“我在昏暗的灯光下,一片海边的绿色沙地展现在我面前,一轮金色的满月挂在上面深蓝色的天空中。我觉得:希望什么都不是,什么都不是。这就好比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没有路,走的人多了,就会变成路。”

这真的是一种无奈的叹息,一种苍凉。也许,我们永远也体会不到。

篇十六:故乡的读书心得

一篇优秀的写景文章,通常是情景交融的佳作,正如王国维所说的“一切景语,皆情语也。”《故乡情》就是这样的一篇成功之作。它最大的亮点就是汇人了作者个性的独到的情景交融。

作者对家乡的山水倾注了深厚的思念,把这种个人的情感寓写于景物的描绘里,不仅使文章具有诗情画意,而且能让读者通过诗画领会到作者对家乡的一草一木那独有的感受。那“缓缓飘逸的流云”、“连绵起伏的群山”、“稻香飘逸的田野”,还有那“勤劳的各自忙着活儿的乡亲”,这一切,无一不包含着作者的灵魂,无一不渗透着作者无限的情思所赋予的生命。

正因为它们饱含着作者强烈的思情,所以才能强有力地感染了读者,拔动着读者的心弦。文中,情与景已成为不可分隔的一个整体。“碧蓝的天空”、“飘逸的流云”、“淡淡的稻香”,“辛勤的村民”……这些可亲的景物,对于一位出门求学的游子来说,已演化成故乡的象征,而且她也把自己投身其中融成深深的恋情。

写这样的文章,想要做到情景交融,我以为,首先要对景物倾注自己内心的真实感情,要写真事;抒真情,不能矫揉造作,更不能无病呻吟。没有这样的体验,没有这份真情,就不要强写。其次,要抓住景物的独特之处,用自己的情意进行描写,才能使它们蕴含了自己的内心感受,才能让情与景自然浑成一体,相得益彰,而不是一味地在遣词用句上下功夫。

读《故乡》有感15

读了季老的《月是故乡明》,我深有感触。季老身在异国他乡,到过许多风景区,风景区的月亮圆圆的、亮亮的,挂在天空,他并不喜欢。在他看来,那婀娜多姿的月亮远不及故乡山头的小月亮。故乡的月亮虽然暗淡,季老却认为这才是一种不同寻常的美。因为故乡的小月亮,在故乡的天空照着自己牵挂的故乡与亲人,季老认为故乡的月亮才是最明亮最美丽的。

看到季老饱含深情地描述故乡的山山水水,我也深刻感受到了季老的思乡情结。读了他的文章,让我禁不住想起了爸爸常带我去的`故乡,我也想写写故乡的山水和月亮。

我的故乡在常德市桃源县于家坪,那里有一半以上的村民姓于,所以取名于家坪。

我喜爱故乡的那条小溪,自从爸爸带我去了那里,我便觉得即使是大江大海,也比不上它的纯洁和美丽。

小溪的两旁生长着一排叫不出名字的树,它们斜斜地生长着,一条长长的树阴是我的避暑之地。我和爸爸踩着泥走在溪边,骄傲的太阳被茂盛的枝叶顽强地挡住凶狠的光芒。

小溪浅的地方一根手指就能触到溪底,鹅卵石上溪水欢快地淌过。冬天,我把手伸进溪水,一阵刺骨的凉传遍全身,我的心仿佛正接受着一场异样的洗礼。

走在溪边,潺潺流水的声音划过耳畔,仿如贝多芬的《命运交响曲》。

我继续前行,一个小型的天然瀑布在眼前呈现!几块又高又大的石头屹立着,小溪水从“高处”流下,落差只有几十厘米,比起广西边界波澜壮阔的“德天瀑布”来,这个小小的“瀑布”就像害羞的农家少女,有一种淳淳的农家气息。

好多奇花异草伴着小溪成长,或浓或淡的花香沁人心脾。远处,农家的屋顶冒着炊烟,还能闻到柴火做饭的香味。啊,这就是故乡的气味,是我喜欢的味道。

晚上,我躺在床上,透过玻璃看着天空,发现这里的天空与我居住的城市完全不同,月亮是那么的婀娜,星星是那样的明亮。

回到长沙后,我不止一次梦见故乡那“唱着歌”的小溪,还有“吐着”芳香的花朵和不断向我“挤眉弄眼”的星星,再看天上的那弯月亮,不知为何,我觉得它竟然变得有些苍白、有些憔悴了。

篇十七:故乡的读书心得

《红色羊齿草的故乡》是美国儿童文学作家威尔逊。罗尔斯最为著名的作品。本书讲述20世纪30年代美国大萧条时期居住在奥沙克山区的男孩比利的童年故事。侯杰翻译。

11岁男孩比利家境贫寒,却十分渴望得到一对浣熊猎犬。但是这种猎犬价格不菲,他几次哀求父母都未能如愿。后来他在旧杂志上看到邮购这种幼犬的广告。尽管50美元在比利看来无疑是一笔“巨款”,他仍决心自己挣钱。经过两年的艰苦工作,比利终于在爷爷的帮助下买到了两只浣熊幼犬:老丹和小安。

在比利的悉心照料和训练下,两只猎犬成为了优秀的浣熊猎犬,他们和小主人也结下了深厚的情意。每天晚上,比利带着他们打猎,老丹勇猛非凡,小安聪明机灵,他们的赫赫战绩传遍了奥沙克山区,并在一次猎浣熊大赛中赢得了大奖。

之后不久,在一次捕猎中比利遇到了一头凶猛的山狮,为了保护小主人,老丹和小安勇敢地与山狮进行殊死搏斗。虽然最终赢得了胜利,但是老丹却付出了生命的代价。不久小安也绝食而死。伤心的比利把他们合葬在一起。

两只猎犬平时捕猎赚到的钱,和猎浣熊大赛赢得的奖金,已经足够比利的全家离开奥沙克山区搬到镇上居住,实现父母要让孩子们接受更好教育的`愿望。在他们离别前夕,比利最后一次去两只小狗的墓地,惊讶地发现墓地长出了红色羊齿草。在印第安传说中,红色羊齿草是天使播下的种子,这两只猎犬,不正是上帝送给比利一家的礼物吗?

现在的孩子恐怕很难体会比利经过艰苦的工作和漫长的期待之后,得到小狗时的那种欣喜若狂。物质丰富信息泛滥的社会,孩子们的一切,包括书籍都太轻易就能够得到。这本书所体现的毅力、勇气、坚持、责任,是可以带给孩子们思考的。书的结尾很伤感,比利离开奥沙克山区就再也没有回去过,红色羊齿草下长眠着老丹和小安,也埋葬着比利的童年。但是,人生的河流不断地向前流淌,任凭快乐、悲伤、任凭失去、获得,成长的酸甜苦辣终将沉淀下来,成为今天的你。

篇十八:故乡的读书心得

读了鲁迅先生的《故乡》我倍感身受。

中国旧社会的生活像放电影似的浮现在我的脑海中,我了解了我国旧社会生活是多么的残酷,多么的可怕,可以把一个人脱胎换骨。

鲁迅笔下的闰土以前是多么的勇敢.机智,小时候是鲁迅先生心中的偶像,英雄。可是受到旧社会影响,闰土变的麻木不仁了。课文中写到鲁迅先生要搬家,让闰土拣些东西回家而他拣了一副香炉和烛台。从这里可以看得出,旧社会的思想,真是害人不浅。

安分守己的豆腐西施,被旧社会毒害的更令人憎恶了。

万恶的旧社会。

六十年前,中国领袖毛主席领一群伟人打击我们的.侵略者,唤醒了千千万万的人民,同反动势力进行斗争终于在腥风血雨中诞生了崭新的国家。

新中国成立之时,百度待兴。自然灾害的侵扰,帝国主义的封锁使新中国陷入极大的困难之中,在毛主席带领下,人们自力更生,艰苦奋斗,亿万人民激发了冲天的干劲。

三十年前,在简陋的工棚里,汽车工人硬是用铁锤敲出了第一辆汽车;在边陲荒滩,垦荒战士硬是用锄头开出了一片片粮田;一座座钢厂建起来了,铁水奔流,钢花飞舞;一条条铁路通车了,汽笛长鸣,车轮滚滚;戈壁滩上,骤然升起的蘑菇云让人们欢呼雀跃........

三十年来,一座座现代化的城市崛起在沿海之滨;一个个现代化工业园、科技园象明珠般镶嵌在江河之畔;一条条高速公路在广茂的土地上编织着美丽的网结;一颗颗伴随着航天员遨游过蓝天的种子在肥沃的土地上孕育着无限的希望。

三十年来,祖国在不断的前进,发展。中国加入wto,青藏铁路通车,1997年香港回归,1999年澳门回归,2008年北京成功举办了29届奥运会........

在偏远的农村,我的家乡,也发生着巨大的变化:朦胧中,上面深蓝的天空中挂着一轮金黄的圆月,活泼可爱的孩子在广场上嬉戏。哦,这不是鲁迅先生笔下的令人怀念的故乡吗?不,你看,不远处:高楼林立,一条条宽阔平坦的柏油路伸向远方........

篇十九:故乡的读书心得

鲁迅先生在他的文章《故乡》中,为他和润土描绘了一个美好的童年,使人们无限向往,但结局却是悲惨的。两个交情很深的孩子变成了一对熟悉的陌生人。看了这篇文章,我才知道,时间可以撕毁两个人的友谊。

历史总是在重演。我和我的好朋友张凡不就是喜欢鲁迅和润土吗?

我一直以为我们的友谊坚如磐石,比大海还要深。现在看来,这只是我们童年的幻想。

张凡和我年龄差不多。小时候经常和他一起在村里转悠,我们会很乐意一起捅马蜂窝。我们经常一起爬桑树,享受美味的桑椹枣,直到嘴唇和牙齿变成紫色。然后我们会看着对方紫色的嘴唇笑。我们经常一起分享个人秘密。比如他曾经跟我说过他“喜欢”的女生的名字,我也跟他说过我“喜欢”的女生的名字。到现在,我觉得只有我们两个人知道这两个女孩的名字。我不确定他是否还记得。我们有过一些小冲突,但几个小时后就和好了。这七年,我们就像兄弟一样,他去哪我就去哪。总之,方便我有他的位置。

到了初中,我和他的关系发生了戏剧性的变化。可能我有自己的目标,只想学习,放假很少去他家。我在家看书做作业,渐渐疏远了他。也许我们都长大了,成熟了。我们再也不会在一起了,因为这是小孩子做的事,是浪费时间。我们再也不会告诉对方我们的小秘密了。我们开始学会半心半意的面对对方,会觉得把秘密藏在心里更好。随着时间的推移,我和他在一起的时间越来越少。去年寒假,我只见过他一次。当我们在一起聊天时,我们像润土一样相互尊重。当他谈到一些学校的事情时,我只是笑了几声。那种笑声似乎是命令式的笑声。不到一个小时,我们就谈完了,好像再也没什么可谈的`了。自从那次会议后,我再也没见过他。童年的欢笑和欢笑的场景都消失了。我很想恢复小学时候和他的亲密关系,但好像一切都已经注定了。我和他一起走在既定的道路上。他往东,我往西。我们之间的距离越来越远。如果我的命运可以由我自己选择,我愿意永远和他在一起上小学。我真的不想看到1978年的友谊就这样结束。

我无法想象我们的关系在十年或二十年后会是什么样子.

的确,时间可以撕毁两个人的友谊,这是我看完《故乡》的感受。

篇二十:故乡的读书心得

《故乡》是现代文学家鲁迅于1921年创作的一篇短篇小说。作者于1919年回故乡期间,耳闻目睹了中国农村疮痍累累的残酷现实,加之在这个风雨飘摇的社会中求索了三十余年的生活体验,于是写出了这篇悲凉沉郁但又不失希望的小说。

我认为《故乡》这篇小说通篇采用对比的艺术手法,主要体现在人物形象的塑造、结构的安排上。首先,人物形象自身形成鲜明对比;其次,形象与形象之间形成鲜明对比;小说在结构上,前后也形成鲜明对比。并且这篇小说中有两种氛围仿佛明暗两种光同时投射到一个物体的两面,一种是沉重、灰暗的',另一种是轻灵、欢悦的,给人一种复杂、丰富而美好的体验和感染。

看见《故乡》这篇小说,我仿佛看见了我童年往事的倒影。在我还没有搬到现在的家的时候,我一直是住在老家,在那里我有一个亲密无间、无话不说的好朋友。我们每天一起捉蚂蚱、追蝴蝶,一起嬉皮打闹,一起躺在柳树底下看星星……日子简直快活得如神仙一般。可是快乐的时光总是很短暂,我要搬家了,她急得大哭,我也躲进房里不肯出来,可最终我还是被带走了。后来,我托她的父亲带了几本书和几支漂亮极了的笔,之后便再也没有见过面。大概过了两三年,我的姑结婚了,我们在酒席上又见面了,我都快认不出来她了,简单寒喧几句后她就匆匆离来了,现在想起来那时的情景不意感慨:原来是无话不说的好朋友,如今却……

小说中最让我印象深刻的是鲁迅先生和闰土从称称兄道弟至态度恭敬的经过。从而反映了辛亥革命前后农村破产、农民痛苦生活的现实,劳苦大众所受的精神上的束缚,从而造成纯真的人性扭曲,造成人与人之间冷漠、隔膜,表达了作者对现实的强烈不满和改造旧社会、创造新生活的强烈愿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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