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xx年我局的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要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并结合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总体布署,在巩固前阶段成果的基础上,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继续扎实有效地做好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各项工作。按照“清洁化、秩序化、优美化、制度化”的标准,整合资源,统筹安排,创新机制,狠抓落实,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上新台阶。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深入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是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一项重大工作部署,是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行动,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依据和提高综合竞争能力的重要因素。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对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推动我市改善和优化旅游业发展环境,促进我市旅游业的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全市旅*业要充分认识深入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责任,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按照“清洁化、秩序化、优美化、制度化”评价体系标准,加快营造优美的旅游环境,全面提升我市旅游环境基础设施水平和旅游业建设管理水平,提高游客卫生文明素质和道德修养,为奋力推进我市旅游业又好又快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二、明确目标,突出重点。
通过深入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使我市旅游市场环境卫生与容貌秩序得到明显改观,旅游景区环境质量明显提高,旅游市场环境整治措施进一步完善。继续以在A级旅游景区和争创A级的旅游景区开展治理垃圾乱扔、广告乱贴、摊位乱摆、车辆乱停等“四乱”现象以及农家乐环境卫生为重点,在景区广泛实施绿化美化工程,加强生态环境治理,加强环境保护,倡导文明新风,努力创建清洁、整齐、优美的城乡环境。
1、A级旅游景区景点及旅游集镇沿线:一是重点整治景区内乱贴乱画、乱搭乱建、乱摆乱放等“三乱”现象,垃圾箱布局合理,标识明显,数量基本满足需要,与环境基本协调,垃圾清扫及时,日产日清。二是建立严格的旅游景区卫生保洁制度,开展全日制保洁措施,组织实施绵阳-安县-北川,绵阳—江油—平武—一线及绵三路、绵盐路、绵梓路等沿线旅游景区(点)的净化、亮化工程。三是景区(点)内险要位置警示牌和护拦的维修保养,及时排除安全隐患,确保游客人身安全,旅游景区(点)购物场所环境整洁,秩序良好,无围追兜售、强买强卖现象。四规范旅游景区(点)内摊点经营和车辆停放秩序。五是整治服务不规范行为。
责任领导:杜云飞责任科室:市场科
2、饭店及旅行社;一是整治经营区域环境随意张贴行为。二是整治乱停乱放行为。三是整治标识不规范行为。四是整治建筑物、装饰破损影响美观行为。五是整治服务不规范行为。
责任领导:文实责任科室:质管科
3、办公场地:一是认真落实办公区域“门前四包”,杜绝垃圾死角,确保环境整洁卫生。二是整治办公区域的乱丢、乱贴、乱画、乱堆、乱建、乱放现象。三是组织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及涉旅企业认真学习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入实施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程的决定和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有关内容,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四是全面开展爱卫生、做文明人活动,培养和教育干部、职工增强公德意识、环境意识、卫生意识、文明意识,提升文明素质,形成“人人讲文明、事事树新风”的良好社会风尚。
责任领导:马云祥责任科室:办公室
4、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日常工作
责任领导:赵蓉责任科室:旅游执法支队
三、整治步骤和时间安排
全市旅*业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自20xx年3月3日开始,20xx年12月31日底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20xx年3月3日-5月31日):集中突出阶段。各县(市、区)旅游局、仙海景区管理中心和各涉旅企业要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具体实施方案,并利用新闻媒体进行广泛宣传,动员当地群众积极参与,营造浓厚的整治氛围。主要任务是集中精力进一步开展治理“五乱”(垃圾乱扔、广告乱贴、乱摆摊位、车辆乱停、工地乱)和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宣传工作。
第二阶段(20xx年6月1日至20xx年10月31日):推进深化阶段。各涉旅企业要按照这次整治工作的统一部署,根据国家《旅游区(点)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标准》、《旅游饭店的划分与评定标准》和相关旅游法律、法规和标准,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对存在的问题逐项进行整改,达到清洁化、秩序化、优美化、制度化的“四化”标准,实现旅*业环境优美、生态良好,经管管理秩序良好的目标。市旅游局将组织相关人员对旅*业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对达不到规定标准的责令限期整改,并进一步完善监管措施,巩固专项整治工作成果
第三阶段(20xx年11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全面提升阶段。重点抓好工作机制和长效管理机制的建立健全,实现制度完善、工作机制健全、队伍建设加强、管理体制科学的目标。
四、加强领导,严格考核
为继续开展好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市旅游局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局党组书记、局长谭荣达担任,副局长文实、赵蓉、杜云飞、纪检组长马云祥、机关总支书记刘伯太任副组长,办公室、质管科、市场科、人事科、执法支队负责人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执法支队,具体负责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日常工作。确保此项工作有机构、有人员、有落实。继续把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的相关目标任务纳入了对各科室、执法支队,各县(市、区)县旅游局、仙海景区管理中心20xx年度目标考核,作为旅游景区复核,旅行社等级评定和酒店复核的重要内容。
五、统筹兼顾,广泛宣传。
全市各旅*业要将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本单位内部及周边环境卫生整治、景区的创建和复核等工作有机结合;要教育、组织和动员广大职工积极支持并自觉参与到治理活动中;要充分发挥A级景区游客中心、候车点、标识标牌、游客手册、游客须知、、、宣传光碟、触摸屏、门票等在文化传播方面的功能和作用,把健康教育、疾病防制知识、“门前三包”、和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内容融入“七进”活动之中,引导游客养成科学文明健康向上的生活方式,增强游客的文明意识、环保意识和交通安全意识,为营造良好的旅游环境做贡献。
六、严格督查,严格问责
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各阶段工作中,要把问效与问责紧密结合起来,严格绩效管理,严格责任追究。全市各级旅*业要按照管辖原则和职责分工,对照全市《旅游景区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检查标准》,加大督导检查力度,制定督促检查计划,明确检查重点,采取明查暗访,定期检查与突击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加强对“七进”活动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予以指出,针对不足和差距,督促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切实整改到位;对工作推进不力,治理、整改效果不佳,工作不作为的单位和责任人,严格实施问责,确保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有效推进。
同时把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与转变干部作风、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和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紧密结合起来,完善机制,严格督查,切实转变干部作风,提高工作效能,进一步塑造执政为民的良好形象。不定期、不定向地随时进行明察暗访工作,发现反面典型及时曝光。对有令不行、工作不力,影响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顺利实施的,严肃追究相关领导和人员的责任,对违纪违法的予以严肃查处。
七、总结经验,健全机制。
各县(市、区)旅游局、仙海景区管理中心要主动与本地区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事机构的沟通协调,要加强对本地区旅游景区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的指导,同景区一起研究,一起建设,共同解决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特别是在旅游景区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所急需的经费,要加强协调予以保障。阶段性工作结束后,要认真总结,不断探索旅游景区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的好做法,推进旅游景区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各A级旅游景区和争创A级的旅游景区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行之有效的措施,建立环境建设管理的长效机制,巩固整治成果。
一、总体目标
深化推进“城乡清爽行动”,全面清理xx镇区域范围内的各类卫生死角,提升常态化保洁水平。尤其以行政村为重点,全面清理四类垃圾(建筑垃圾、生活垃圾、普通工业垃圾、农业生产垃圾),力争通过2个月的集中力量整治攻坚,在20xx年1月中旬之前,完成区定任务,促使xx镇环境卫生面貌再上新台阶。
二、具体要求
结合以往“两路两侧”、“四边三化”、“五水共治”、“三改一拆”的环境卫生整治标准,各行政村(社区)严格按照市农村环境卫生集中整治办公室和区文明办要求,执行“四无一机制”标准,即:
1、路面无垃圾:农村进村及村内道路和两侧无明显垃圾,无乱堆放现象。
2、河面无漂浮物:河面(包括溪流等水体)无明显漂浮物,河道两侧无成堆垃圾和杂物。
3、田间无废弃物:农田、山地周边无明显垃圾及废弃物。
4、庭院无乱堆放:村民房屋周边无垃圾堆放,庭院无杂物乱堆积。
5、建立保洁长效机制:做到五个落实,即落实保洁队伍、落实保洁责任、落实保障资金、落实监督检查、落实考核奖罚。
三、时间安排
(一)部署发动:(11月中旬)
1、制定下发《xx镇城乡环境卫生集中整治行动方案》,成立整治领导小组,明确责任人。
2、召开全镇环境卫生集中整治动员会暨“城乡清爽行动”推进会。
(二)集中整治(11月中旬至20xx年1月中旬)
各责任单位紧紧围绕“城乡清爽行动”和农村“四无一机制”的整治工作要求,组织开展大清扫、大清理、大清运活动,重点清除建筑垃圾、生活垃圾、普通工业垃圾、农业生产垃圾。镇宣传部门和城市管理办公室同期开展督查、曝光工作。
(三)迎接验收(20xx年1月份中旬)
根据区文件通知,20xx年1月中下旬市里将组织集中验收,随机抽查我区xx个行政村,验收内容主要为“四无一机制”,xx个村全部通过为合格,若有任意一个村不合格,视为全区不合格,并扣除市补助经费xx万元。望各行政村高度重视。
各责任单位在按照标准要求开展突击清理工作的同时,应坚持突击清理效果常态化,日常保洁管理正常化,随时接受镇里、区里的监督检查,顺利通过市里组织的集中验收。
四、各部门工作内容与职责
1、镇“城乡环境卫生集中整治行动”领导小组: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指导、监督与协调等工作,确保落实保障资金。
2、镇宣传部门:负责环境卫生检查、曝光、监督工作。
3、城市管理办公室:负责管理、巡查、考核,做好本次行动方案编制及具体落实。
4、各行政村:落实专人负责组织对辖区的环境卫生清理工作,重点做好卫生死角清理、“田间无废弃物”和“庭院无乱堆放”集中整治。
5、xx公司:对铁路以北镇区进行全面排查清理保洁。
6、园林:对铁路以南镇区(除回龙村)进行全面排查清理保洁。
7、城洁宝:对辖区内的“三乱”现象进行全面排查清理。
8、鄞州园林:对辖区内方庄公园、邱隘公园、块状绿地、绿化带、行道树穴等绿地垃圾进行全面排查清理。
9、各其他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各自职责落实工作。
五、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镇环境卫生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镇长谢任组长,宣传委员周、党委委员李x同志、副镇长(农业)上官任副组长。规划所、国土所、综管队、x管队、x警队、工商所、路政队、运管站、供电所、自来水厂、水管站、市农场、市农科院、各行政村等部门为成员单位。下设办公室,由镇党委委员李x同志任办公室主任,重点抓好全镇环境卫生集中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督促工作。各行政村(社区)要根据实际设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落实专人负责。
2、形成工作合力。要进一步加大投入,安排专项资金,确保环卫工作经费保障,配强保洁力量。将“五水共治”、“三改一拆”、“两路两侧”、“四边三化”、小城镇建设及各类创建活动与集中整治行动有机结合起来,充分整合项目资源,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3、健全长效机制。逐步完善“一把扫帚扫城乡”环卫保洁机制,推动农村环卫管理规范化、保洁常态化。加强环卫设施建设,优化生活垃圾收运体系,推广农村垃圾“桶装、直运、压缩”模式,全面拆除敞开式垃圾房,加强对各环节的管理,提高工作效率。把环境卫生保洁纳入村规民约,增强农民群众的环境自律意识。
4、强化宣传监督。镇宣传部门要继续对城乡环境卫生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曝光,并做好后期整改落实情况的跟踪报道。要开设专题专栏,加强对环境卫生集中整治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好经验好做法、先进典型以及好人好事的宣传报道,积极营造“环境卫生,人人有责”、“人人参与,你我共享”的良好社会氛围。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县学校安全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大学校及周边安全整治力度,防范和打击学校周边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全力维护学校及周边安全,净化学校及周边环境,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创建“平安校园”为目标,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的工作原则,大力开展学校及周边安全综合整治工作,严厉打击侵害师生人身和财产安全的违法犯罪活动,切实维护学校正常教学秩序,保护学校及师生的合法权益,为全县各中小学校、幼儿园创造一个安全、和谐的环境。
二、工作目标
清除校园安全隐患,创建“平安校园”,杜绝发生校园刑事案件;学校周边安全整治取得明显成效,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及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得到有效保障;建立起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部门联动、校内校外结合的打、防、控网络和相关工作制度及长效管理机制。
(一)整治校园及周边文化市场环境。重点整治非法、违章经营的歌舞厅、网吧、电子游戏厅等娱乐场所和音像制品店,对学校200米范围内的娱乐场所坚决依法予以取缔。重视对学校周边针对学生出售(租)非法出版物的整治,净化学校及周边文化环境。
(二)整治校园及周边交通环境。重点整治校门口游贩摆摊设点、堆放杂物、交通拥挤混乱现象以及“三无”车辆校外运载学生现象。严禁校门口车辆乱停乱放,坚决打击“黑校车”,落实交警护学岗制度,规范学校周边交通秩序。
(三)整治校园及周边治安环境。以排查整治学校及周边矛盾、纠纷等不稳定因素为切入点,重点排查、整治侵害师生人身和财产安全的各类违法活动和校园及周边的流氓团伙、黑恶势力等其它各类安全隐患。加强学校周边出租房屋以及文化娱乐场所的清理整顿,加强学校治安、消防安全等工作的检查指导,强化学校技防设施建设。
(四)整治校园及周边食品卫生环境。重点整治学校食堂卫生、饮水卫生、校内外小商店、食品摊点和各类无牌无证的非法经营摊点。加强对学校周边环境的监管,严禁学校及周边环境污染事件的发生。
(五)整治校园及周边教学环境。重点整治学校周边乱搭滥建,侵占校园面积、排污、居民随意进出校园等问题,督促做好防护设施,明确责任,确保教育教学工作顺利进行。
(六)清查清理学校周边学生临时食宿点。重点整治学校周边学生临时食宿点,对无证经营的食宿点给予关闭,对有证不规范的责令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到位的给予关闭。
三、工作要求
(一)科学安排,周密部署
教育局成立学校及周边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统一指挥这次集中整治行动。各学校、幼儿园也要认真落实会议精神,成立相应组织,明确工作目标和要求和责任,研究制定开展校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的具体实施方案,协同相关部门,组织力量对周边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全面整治。
(二)广泛宣传,营造声势
各学校、幼儿园要广泛利用广播、板报、主题班会等宣传形式,大力开展以“校园及周边安全”、“学生和儿童平安”、“综合治理确保平安”等为主题的宣传活动,广泛宣传开展校园及周边安全综合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营造校园及周边安全稳定的氛围,充分调动广大群众和师生参与校园及周边安全整治工作的积极性,切实维护学校(幼儿园)及周边治安秩序。
(三)部门联动,形成合力
在各学校、幼儿园全面自查的基础上,由县学校及周边安全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由综治、安监、教育、公安、卫生、消防、工商、文体、行政执法等部门成立安全整治排查小组,对全县中小学、幼儿园开展一次全面排查。重点排查学校治安、校车管理、食品卫生、周边环境、设备设施、消防用电、学校房屋、住寝安全等方面的安全隐患,要求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空白。
(四)建立台账,落实整改
对排查出的隐患和问题分类整理,根据部门职能职责要求,按照单项整治和联合整治相结合的原则,部署和分解整治工作任务。对突出隐患下发限期整改。对整治工作不力、整治效果不明显,整治后出现反弹,师生反映强烈的问题,实行重点督办,直到问题彻底解决。确保整治工作收到实效。
(五)检查验收
集中整治期间,教育局以督查、抽查、暗访等形式对各学校、幼儿园进行督查和指导,重点检查学校及周边安全整治的实施和落实情况,对整治工作进行评估验收,并纳入年终综治工作目标考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