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学的硕士学位论文 ,选题紧跟我国禁烟控烟 的热点话题,科研设计简单合理,具有一定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 依据世界卫生组织发布的 《烟草控制框架公约》 和近 5 年来发布的 《中 国控制吸烟报告》 ,确定预防的重点对象是年轻的大学生群体,在文 献研究和时事动态分析的基础上, 对高校大学生吸烟与被动吸烟现况 进行了横断面调查研究,以及详细分析了其各自的影响因素。 论文内容真实,层次分明,逻辑性强,图表清晰度有待加强,论 据比较充分,数据准确,资料详实,统计学处理正确,结论可靠。 答辩时的论述符合一般逻辑,能够正确回答问题,论文表明作者 掌握了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专业的基本理论和医学社会科学研 究方法,知识面比较宽广,拥有较强的独立科研能力。 答辩委员会认为本篇论文达到了硕士学位研究生论文水平, 答辩 委员会委员全体无记名投票通过论文答辩,建议授予医学硕士学位。
主席
年月日
甲方:,X,汉族,身份证号码: ;住址: ,系 店个体经营者。
乙方:,X,汉族,身份证号码: ,住址 。
鉴于乙方以往对甲方开办的 店的贡献及激励乙方更好的工作,也为了使甲、乙双方进一步提高经济效益,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双方同意甲方以虚拟股(干股)的方式对乙方的工作进行奖励和激励。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特订立以下协议:
一、名词定义(除非本协议条款或上下文另有所指,下列用语含义如下)
1、虚拟股(干股):指 店(个体经营者)名义上的分红比例,虚拟股拥有者不是甲方在工商注册登记的实际股东,虚拟股的拥有者仅享有参与
店(个体经营者)年终净利润的分配权,而无所有权和其他权利,不得转让和继承。
2、分红:指甲方年终税后可分配的净利润。
二、分配方式
1、甲方在协议期限内,每年分配给乙方共20%的虚拟股(干股),即甲方将年终税后净利润的20%分给乙方。若乙方在工作中的经营管理能力得到甲方认可,并每年为甲方取得税后净利润 万元及以上,则甲方每年分配给乙方的虚拟股(干股)可以提升至30%,具体约定双方可另行协议。
2、甲方按以上方式分配的前提为甲方年终税后有可分配的净利润,如果当年亏损则没有分红。
3、乙方取得的甲方虚拟股(干股)分红比例,由甲乙双方签字确认,但对外不产生法律效力;乙方取得的该虚拟股(干股)分红比例,没有任何实际股份作为分红依据,即乙方按上述比例分红,仅仅是甲方的单方面奖励,与股权无关;乙方不能据此认为在甲方有相应20%的股权,不得以此虚拟股(干股)对外作为在甲方拥有资产的依据;乙方亦不能以其虚拟股(干股)要求甲方折成现金退出或要求甲方收购。
4、乙方提前终止与甲方的劳动关系或者乙方违反或甲方的而被甲方解职的,或者其他任何因为甲方或乙方原因而使乙方离职的,基于本协议的奖励性质,双方认可:乙方无论何种原因离开甲方,则本协议自动失效。如前一年已进行了分红,前一年的分红不用退还,但当年的分红不再分配给乙方,其分配比例归甲方所有。
5、签订本协议不影响甲方和乙方的正常劳动关系,乙方在获得甲方授予的虚拟股(干股)同时,仍然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待遇领取劳动报酬。
三、双方权利义务
1、乙方获得虚拟股(干股)无需进行实物、土地使用权、货币、有价证券等的投入。
2、乙方需保证胜任并积极完成甲方的工作,积极努力为甲方创造利润;
3、 在执行协议过程中, 由于乙方的过错,造成本协议或其附属文件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 由此发生的损失, 由乙方承担。
4、 乙方在甲方处工作期间,不得在其他任何地方自行从事或为他人从事与甲方构成竞争的业务。
5、甲乙双方对甲方的盈亏状况进行监督,每月一小节,每季度中结,年终总结,以统计出实际可分配的税后净利润。乙方对甲方所报的合理开支应充分尊重,予以认可,若有遗漏,允许甲方在分配之前补充。年终税后可分配的净利润经甲乙双方签字认可。
四、协议期限
1、本协议期限为 年,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协议到期终止后,甲方根据协议期限内的经营情况决定是否签署新的虚拟股(干股)分红协议。
五、协议解除情形
1、 因乙方工作不称职或损害甲方利益的前提下,甲方有权依法提出解除双方劳动关系并终止本协议。
2、乙方在本协议期限未满前因个人原因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并经甲方同意的,双方可解除劳动关系,本协议同时终止。
3、除以上两款规定外,在任何情况下,甲乙双方的劳动关系解除,本协议也随之终止。协议终止后的其他事项按本协议第二条第4款的规定处理。
4、本协议终止后,本协议第六条的规定甲乙双方仍须遵守。
六、保密义务
乙方对本协议的内容承担保密义务,不得向第三人泄露本协议中乙方所得虚拟股以及分红等情况,除非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许可。若乙方故意向任何第三方泄漏本协议内容,则需向甲方承担违约金十万元。
七、争议的解决
因本协议引起的相关争议,双方应争取友好协商解决。如双方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其他规定
1、本协议不得以口头方式修改,而须以双方签署书面文件的方式修改。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甲方(经销商): 乙方(商场):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互惠互利、共创繁荣,就甲方商品在乙方超市进行堆头、货架、端架、端头陈列销售事宜,达成以下协议,以双方共同遵守:
一、产品陈列期限(协议期限)
1、陈列时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2、甲方向乙方提供符合质量标准的商品,并保证商品质量及价格统一。 3、商品价格如有变动,甲方将会提前7天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二、陈列产品及位置、数量
1、甲方 共 支产品在乙方超市指定位置陈列销售。 2、甲方产品陈列位于乙方超市 位置。 3、甲方产品陈列方式:□堆头 个 长 宽,位置 □端着 组 层 宽,位置 □货架 组 层 米,位置 □其他 三、产品销售宣传
1、甲方提供产品、广告、海报、文本资料等配合超市陈列及进行宣传,包括专场内POP、吊旗、展牌等促销品。
2、在促销期间,乙方应给予甲方促销活动提供宣传发布之使得。 3、甲方在做产品促销时,乙方要协助甲方对有关赠品发放到位。
4、为对促销活动进行有效评估,乙方必须允许甲、乙双方人员对相关陈列及活动场面进行拍照,并提借真实准确的销售数据。
四、相关责任
1、甲方适时安排专人到乙方超市进行协助堆头、货架、端架/头的理货工作,乙方应给予配合。 2、协议生效之日起,乙方负责按协议要求的陈列位置、数量进行甲方产品的陈列,不得随意进行调整,并及时补货源。
3、协议生效起,乙方应遵照甲方的零售价进行产品的销售,乙方不得私自进行产品的调价,如有市场原因,需调坐的须经过甲、乙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方可执行,如乙方私自调价造成市场正常销售的影响,乙方必须承担相应的后果。
4、乙方在销售过程中,因保存不当,使甲方产品被损坏而受到的所有损失,均由乙方自己承担,甲、乙双方不负任何责任。
5、甲方在柜台租赁期间,乙方的货源由甲方(指定的经销商)统一提供若发现乙方到外地或其它渠道提货,甲方将有权不提供专柜费用,乙方并赔偿甲方的损失。
6、甲、乙双方作为商业伙伴,不得泄漏对方的商业秘密。 五、货未结算、陈列费用及支付方式
1、甲方与乙方货款结算方式: 。
2、以上产品陈列期限,甲方付给乙方□堆头陈列费□端头陈列费□货架陈列费□包柱陈列费用每月 元。大写 ,支付方式: 。
费用支付方式(①从当月甲方货款中扣;②甲方以现金支付)。 六、乙方承诺:在同等的条件下,甲方有优先续约的权利。
七、本协议壹贰双份,双方各执壹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如有异议,双方将友好协商解决。 八、其它约定: 。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经办人: 经办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