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兼并协议文本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
(1)甲方为经_________省人民政府批准以_________方式设立的_________公司;拟兼并乙方下属的_________厂。
(2)_________厂为乙方所属的国有企业,与乙方具有资产产权关系。
(3)双方经过友好协商,乙方同意甲方兼并乙方下属的_________厂。
(4)本兼并事项已征得政府有关部门的同意。
为了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保证本次兼并的顺利进行,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当事人本着平等自愿、公平等价的原则订立本企业兼并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1.有关词语的解释
除非本中另有约定,以下词语具有下列含义:
1.1 ________厂:是指乙方所属国有企业,与乙方具有资产权关系,其住所为_________________,营业执照注册号为________,注册资金为_________元。
1.2 资产评估报告:是指为了实施资本兼并,由双方共同选订的具有相关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_________厂的资产评估报告
1.3 有关资产:是指依本协议书甲方所接收的_________厂的经营性资产及相关负债。其详细资料请见《资产评估报告》。
1.4 有关:是指_________厂签订的,并由甲方所认可的贷款合同、抵押合同及各种生产经营合同。
1.5 有关业务:是指_________厂依法从事的生产经营业务。具体以营业执照上登记的为准。
1.6 有关职工:是指与被兼并的经营性资产相对应的_________厂的所有在册职工。
2.兼并方式
2.1 甲、乙双方同意,甲方以承担债务的方式兼并_________厂,即甲方以承担与资产评估报告基准日当日_________厂的经营性资产所对应的全部债务所应支付的对价作为本次兼并的价格。
2.2 本次兼并的资产评估报告,应由甲、乙双方共同聘请有相关资格的评估机构评估,并经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确认。
2.3 甲方在兼并_________厂后,其有关业务由甲方经营管理,并由甲方享有和承担相关的权利及义务。
3.有关债权、债务的处理
甲方在兼并_________厂后,其相关债权、债务均由甲方承担。
4.有关合同的处理
4.1 甲方在兼并_________厂后,其依法签订的有关合同,均由甲方继受。
4.2 上述合同主体需要变更进,乙方应协助甲方完成变更登记手续。
5.兼并事宜
5.1 甲、乙双方确认,在本协议书生效后10日内办理_________厂有关资产、业务及文件、资料的移交手续。
5.2 在办理移交手续时,乙方应给予甲方以必要的协助。
5.3 _________厂的有关业务,在被甲方兼并以后,甲方可以继续从事此有业务。
6.承诺
6.1 乙方与_________厂的承诺。
6.1.1 乙方与_________厂有权处置_________厂的资产,且该等资产合法、有效、真实。
6.1.2 乙方与_________厂保证在本协方书签订之日起至兼并完成前,企业生产经营照常进行而且不得擅自调进、调出有关职工
6.2 甲方的承诺
6.2.1 甲方保证及时接收_________厂的相关资产和业务,并承担其有关债权、债务。
6.2.2 甲方保证接收_________厂的有关职工。
6.3 甲、乙双方保证,互不作出有损于对方利益的行为。
7.甲方的权利义务
7.1 甲方的权利
7.1.1 甲方有权根据本协议接收_________厂的资产,并在兼并完成后有权处置其资产。
7.1.2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将与_________厂经营性资产有关的全部文件完整地移交给甲方,上述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所有各种帐目、帐簿、设备技术资料等。
7.2 甲方的义务
7.2.1 按本协议的约定支付有关对价的义务。
7.2.2 与乙方共同聘请资产评估机构并负担所有资产评估费用。
8.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8.1 乙方的权利
8.1.1 乙方有权向甲方收取有关对价。
8.1.2 乙方有权监督甲方在兼并活动中是否损害乙方_________厂及其职工的利益。乙方还有权监督甲方在兼并后的活动是否损害_________厂职工的利益。
8.2 乙方的义务
8.2.1 乙方有义务与_________厂一起将所有经营性资产及相关文件资料根据本协议并移交给甲方。
8.2.2 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办理有关本次兼并的手续。
9.违约责任
9.1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规定,均构成违约,均应承担违约责任;给对方当事人造成损失的,应给予赔偿;双方均有过错的,按双方过错大小确定赔偿额。
9.2 因不可抗力以及国家有关立法、产业政策的调整,致使无法履行本协议书的,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10.纠纷的解决
10.1 甲、乙双方因本协议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来解决;
10.2 甲、乙双方在友好协商开始20日后还未达成一致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_________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1.附则
11.1 本协议书未尽事宜,甲、乙方可以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2 本协议书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盖章的生效。
11.3 本协议书一式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
提单条款(正面)
上列外表状况良好的货物(另有说明者除外)已装在上列船上并应在上列卸货港或该船所能安全到达并保持浮泊的附近地点卸货。重量、尽码、标志、号数、品质、内容和价值是托运人所提供的,承运人在装船时并未核对。托运人、收货人和本提单的持有人兹明白表示接受并同意本提单和它背面所载的一切印刷、书写或打印的规定、免责事项条件。
为证明以上各节,承运人或其代理人已签署本提单一式______________份,其中一份经完成提货手续后,其余各份失效。
请托运人特别注意本提单内与该货_____效力有关的免责事项和条件。
提单条款(背面)
1.定义
“货方”包括托运人、受货人、发货人、收货人、提单持有人和货物所有人。
2.管辖权
凡根据本提单或与其有关的一切争议均应按照中国法律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院解决或在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
3.承运人责任
有关承运人的义务、赔偿责任、权利及豁免应适用海牙规则,即1924年8月25日在布鲁塞尔签订的关于统一提单若干规定的国际公约。
4.责_____间
承运人的责_____间应从货物装上船舶之时起到卸离船舶之时为止。
承运人对于货物在装船之前及卸离船舶之后,发生的灭失或损坏不负赔偿责任。
5.包装和标志
6.运费和其他费用
(1)预付运费应在装船时连同其他费用一并支付。运费和其他费用,如已有约定而未预付,则应由货方支付,并自通知缴付运费和其他费用之日起按年息5%加付利息。
装运的货物如系易腐货物、低值货物、活动物、舱面货、以及该货物的目的港无承运人的代理人时,其运费和所有其他费用必须在装船时全部付清。
到付运费连同其他费用应在船舶抵达目的港时一并支付。
预付运费和(或)到付运费,无论船舶和货物或其中之一遭受任何灭失或损坏,都应毫无例外地全部付给承运人,不予退回和不得扣减。
(2)一切同货物有关捐、税或任何费用应由货方支付。
7.错误申报
承运人有权在装运港或目的港查对托运人申报的货物数量、重量、尺码与内容。如提单上所载的重量、尺码和(或)内容与实际装船的货物不符,而所付运费低于如果申报确实本来应付的运费,则承运人有权向货方收取按实际装运货物与错误申报货物运费差额的两倍作为货方对承运人的违约赔偿金。
货方应对由于不正确申报货物的名称或其数量、重量、尺码或内容而对船舶和(或)货物所造成的灭失和损坏负担赔偿责任,而且货方应偿付承运人有关衡量货物重量、尺码和核对货物的一切费用。
8.装货、卸货和交货
无论港口习惯是否与此相反,货方都应以船舶所能装卸的速度尽快昼夜(如承运人需要),包括星期日和假日,无间断地提供和提取货物。货方对违反本款规定所引起的一切损失或损坏,包括滞期费应负担赔偿责任。
承运人可以不预先通知就开始卸货。如受货人不能及时将货迅速从船边提取或拒绝提货,或发现无人认领货物,承运人有权将货物卸在岸上或其他适当场所,而由货方负担全部风险和费用,承运人应认为已经履行其交付货物的责任。
无论港口习惯是否与此相反,在船上衡量货物的重量,需经承运从特殊许可方能进行。滞留费和卸货的特别费用,应由受货人或收货人负担。
如果在一合理的时期内无认领货物或者货物将变质、腐烂或失去价值,承运人可按其留置权自行予以变卖、抛弃或处置该货物而不负担任何责任,全部风险和费用由货方承担。
9.驳船费
在装货港或卸货港内或港外的任何驳船费均由货方负担。
10.留置权
承运人得因未付运费、空舱费、滞期费和任何其他货方应付的款额、无论何人应付的共同海损分摊费用以及收回此项费用的开支而对货物以及任何单证行使留置权,并有权出售或处置货物。如果出售货物所得不足抵偿应收款额和引起的费用,承运人有权向货方收回其欠额。
11.灭失或损坏通知、时效
除非在货物移交给根据运输合同有权接收货物的人保管之前或当时,将灭失或损坏及其一般性的通知,用书面提交承运人或其在卸货港的代理人,否则这种移交应作为承运人已按提单所载明的情况交付货物的初步证据。
如果灭失或损坏不明显,则通知应于交付货物的三天内提交。
如果货物状况在其收受时已经联合检验或检查,就无须提交书面通知。
除非从货物交付之日或应交付之日起一年内提起诉讼,承运人和船舶在任何情况下都应被免除对灭失或损坏所负的一切责任。
遇有任何实际的或预料会发生的灭失或损失时,承运人和受货人应为检验和清点货物相互提供一切合理的便利。
12.赔偿金额
当承运人对有关货物的灭失或损坏负赔偿责任时,该赔偿金额应按货方的净货价加运费及已付的_____费计算。
尽管有本提单第三条规定,承运人对货物的灭失或损坏的赔偿责任应限制在每件或每计费单位不超过人民币700元,但承运人接受货物前托运人以书面申报的货价高于此限额,而又已填入本提单并按规定支付了额外运费者除外。
13.转运、换船、转口货物和转船
如有需要,承运人得任意将货物交由属于承运人自己的船舶或属于他人的船舶,或经铁路或以其他运输工具直接或间接地驶往目的港,转船、驳运、卸岸、在岸上或水面上储存以及重新装船起运,以上费用由承运人负担,但风险则由货方承担。承运人的责任仅限于其本身经营的船舶所完成的那部分运输。
14.危险品、违禁品
(1)在事先未向承运人提出货物性质的书面通知,并按运输中可能适用的任何法律或规章的规定,在货物、集装箱或其他包装的外部加以标明之前,货方保证不交运具有危险性、易燃性、放射性和(或)任何有害性质的货物。
15.舱面货、活动物和植物
舱面货、活动物和植物的接受、装载、运输、保管和卸载均由货方承担风险,承运人对其灭失或损坏不负赔偿责任。
16.集装箱货物
(2)如果集装箱非由承运人装箱或装载,则承运人对箱内所载货物的灭失或损坏不负赔偿责任,而货方应对由下列原因造成承运人的任何人身伤害、灭失、损坏、责任或费用负责赔偿。
1)集装箱的装箱或装载方式;或
2)集装箱内的货载不适宜集装箱运输;或
3)集装箱不适宜或条件不良,而此种状况在集装箱装箱或装载之时或之前,货方只要进行合理检验本来是明显的。
如果集装箱非由承运人装箱或装载,而承运人以铅封完好交付,则此种交付应视为完全和全部履行了承运人的义务,则承运人对集装箱内所载货的任何灭失或损坏不负赔偿责任。
在装箱之前,托运人应检查集装箱,而集装箱既经使用,即是完好和适宜使用的初步证据。
17.冷藏货
冷藏货舱在装货之前,承运人除必须取得船级证书外,还应取得船舶检验机构的验船师或其他合格人员的证书,表明该冷藏舱位和冷藏机适于安全收受、载运和保管冷藏货物。
受货人应在船舶备妥交货时立即接收冷藏货物,否则,承运人可以将货物卸在岸上,其风险和费用均由货方负责。
18.木材
19.铁和钢
20.散装货、一个以上收货人的货物
(1)由于承运人无适当方法核对散装货物的重量,提单上所列的重量仅能作为参考,不能构成不利于承运人的证据。
(2)如果散装货或无标志的货物或标志相同的货物的收货人超过一个人,则收货人或货主应共同和单独承担将货物或货件按比例分成数量所发生的费用或损失,如有短缺,其短缺量应按承运人、其受雇人或代理人决定的比例向他人分摊。
21.重货和笨件
每件货物的重量满_________公斤,和任何笨件其长度满9米时,托运人必须清楚地标明其重量、体积及长度。承运人得自行决定使用港方起重设备或使用其他方法,其风险和费用均由货方负担。由于没有申报重量、体积及长度或者错误申报致使船舶、驳船、码头、起重机、绞车或不论何物或有关工作人员遭受或引起任何损害、损失或赔偿责任,均应由货方负担。
22.薰蒸
无论何种原因货物在船上薰蒸,只要没有实际证明属于承运人的疏忽,也不应推定属于他的疏忽,承运人对货物的损坏不负赔偿责任,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应由货方负担。
23.选港货
选港货的卸货港必须在船舶到达列名为选港的第一个港口四十八小时之前向船舶代理人宣布。
如未宣布,承运人可以选择在第一个或任何一个选港卸货,即应认为运输合同已经履行。任何选港货必须为本提单项下货物的总数量。
24.共同海损和新杰逊条款
(1)共同海损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根据1975年中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共同海损理算规则进行理算。
(2)如果在航次开始之前或之后,由于无论是疏忽与否任何原因而引起意外、危险、损坏或灾难,而根据法令、合同或其他规定,承运人对此类事件或此类事件的后果都不负责,则货物托运人、收货人或货物所有人应在共同海损中与承运人一起分担可能构成或可能发生的具有共同海损性质的牺牲、损失或费用,并应支付关于货物方面所发生的救助费用和特殊费用。如果救助船舶为承运人所有或由其经营,则其救助费用应犹如该救助船舶系为第三者所有一样,全额支付。承运人或其代理人认为足以支付货物方面的预计分摊款额及其救助费用和特殊费用的保证金,如有需要,应由货物、托运人、收货人或货物所有人在提货之前付给承运人。
25.双方有责碰撞条款
26.战争、检疫、冰冻、_____等
27.地区条款
关于运往_____或从_____运出的货物,尽管有本提单的任何其他条款,本提单应遵守_____1936年海上货物运输法的规定。承运人或船舶对此种货物的灭失或损坏所负赔偿责任,在任何情况下每件或如此种货物不以包件运送则每一通常计费单位不超过_____合法货币500元,但是托运人在此种货物装船前已将其性质和价值加以申报并被载入提单者不在此限。
甲方:(场所/法人代表)
乙方:(场所/法人代表)
一、兼并理由及方式;
二、债权、债务的承担及清偿办法;
三、资产移交方式或资产变动事项;
四、职工安置办法;
五、违约责任;
六、兼并协议各方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本协议自年月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持两份。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