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防治环境噪声污染,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保障人体健康,促进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现批准《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和《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两项标准为国家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并由我部与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联合发布。
标准名称、编号如下:
一、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xx)
二、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 22337-20xx)
按有关法律规定,以上标准具有强制执行的效力。
以上标准自20xx年10月1日起实施。
以上标准由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出版,标准内容可在环境保护部网站查询。
自标准实施之日起,《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 12348-90)、《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测量方法》(GB 12349-90)废止。
特此公告。
年八月十九日
环保部公告相关文章:
关于发布20xx年度《国家先进污染防治示范技术名录》和《国家鼓励发展的环境保护技术目录》的公告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国发〔20xx〕39号)以及《国务院关于印发节能减排综合性的通知》(国发〔20xx〕15号)精神,加快污染防治技术示范、应用和推广,引导环保产业发展,我部组织编制了20xx年度《国家先进污染防治示范技术名录》(以下简称《示范名录》)和《国家鼓励发展的环境保护技术目录》(以下简称《鼓励目录》)。《示范名录》所列的新技术、新工艺在技术方法上具有创新性,技术指标具有先进性,已基本达到实际工程应用水平。《鼓励目录》所列的技术是已经工程实践证明的成熟技术。国家鼓励对《示范名录》中的新技术、新工艺进行工程示范和推广,对《鼓励目录》中的污染防治技术进行应用。现将20xx年度《国家先进污染防治示范技术名录》和《国家鼓励发展的环境保护技术目录》予以发布,请参照执行。20xx年发布的《国家先进污染治理示范技术名录》和《国家鼓励发展的环境保护技术目录》同时废止。
附件:1.20xx年度国家先进污染防治示范技术名录
2.20xx年度国家鼓励发展的环境保护技术目录
年十二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