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单位的名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名称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及民发(1999)129号《民办非企业单位名称管理暂行规定》的规定,不得违背社会道德风尚。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名称应当与其业务范围、活动地域相一致,准确反映其特征。地方性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应冠以本行政区域名称。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名称,不得使用已由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明令撤销或取缔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名称。)
第二条 本单位的性质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其中必须载明:全体合伙人自愿出资举办、从事的行(事)或业务领域、非营利性社会组织。)
第三条 本单位的宗旨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其中必须载明: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单位设立的目的。)
第四条 本单位接受业务主管单位_________________、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_________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必须载明具体的业务主管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
第五条 本单位的住所_________________,应载明住所的详细地址,如:_______市_______县_______街_______巷_______号。
第二章 业务范围
第六条 本单位的业务范围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必须具体明确,如果民办非企业单位业务范围中有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必须报经审批并领取执业许可证的,则必须载明:本单位已经_________(具体的业务主管单位)批准,并领取了_________许可证,业务范围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有关规定。)
第三章 事务执行
第七条 各合伙人对执行本单位的事务享有同等的权利,本单位的下列事务必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一)处置本单位的财产;
(二)制订和修改本单位章程;
(三)改变本单位的名称;
(四)入伙和退伙;
(五)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办理变更、注销登记手续;
(六)聘任合伙人以外的担任本单位的管理人员、工作人员;
(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其他有关重要事项)
第八条 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委托1名(或者数名)合伙人作为合伙负责人执行本单位事务,对外代表本单位。
合伙负责人违反章程规定或者全体合伙人的决定执行本单位事务的,其他合伙人可以决定撤销该委托。
第九条 合伙负责人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和主持全体合伙人会议;
(二)代表本单位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三)开展本单位日常工作,组织实施;
(四)决定本单位管理人员、工作人员的聘用和辞退;
(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 本单位事务由合伙负责人执行的,其他合伙人不再执行,但有监督合伙负责人,检查其执行事务的情况。
第十一条 合伙负责人应当依照约定向其他合伙人报告事务执行情况、本单位的业务活动开展情况和财务状况,其执行本单位事务所产生的亏损和民事责任,由全体合伙人承担。
第十二条 合伙人为了解本单位的业务活动开展情况和财务状况,有权向合伙负责人要求查阅相关材料。全体合伙人就本单位有关事项作出决定,实行一人一票的表决方法。
第四章 入伙、退伙
第十三条 新合伙人入伙时,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并签署同意本单位章程的意见。
第十四条 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
第十五条 合伙人在不给本单位事务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必须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第十六条 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一)末履行出资义务;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本单位造成重大损失;
(三)执行本单位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四)全体合伙人约定的其他事由。
第十七条 退伙人对其退伙前已发生的本单位债务,与其他合伙入承担连带责任。
第五章 资产管理、使用原则
第十八条 本单位经费来源
(一)合伙人的出资;
(二)政府资助;
(三)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
(四)利息;
(五)其他合法收入。
第十九条 本单位经费必须用于本单位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盈余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二十条 本单位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十一条 本单位的资产管理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
第六章 章程的修改程序
第二十二条 对本单位章程的修改,须经全体合伙人决议通过。
第二十三条 本单位修改的章程,须在全体合伙人决议通过后15日内,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并报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核准后生效。
第七章 终止程序及终止后资产处理
第二十四条 本单位完成宗旨任务或自行解散或由于分立、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销的,由全体合伙人决议通过,并报业务主管审查同意。
第二十五条 本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解散和清算
(一)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
(二)章程规定的宗旨任务已经完成或者无法完成;
(三)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被依法责令关闭;
(四)全体合伙人约定的其他事由。
第二十六条 本单位终止前,须在业务主管单位及有关机关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合伙人的债务,由合伙人按照出资比例或者全体合伙人的约定,以各自的财产承担连带责任。
第二十七条 本单位经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后即为终止。
第二十八条 本单位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业务主管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经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全体合伙入决议通过。
第三十条 本章程自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
代表人: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性别: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
户籍所在地:
鉴于甲乙双方即将建立劳动关系,为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甲乙双方郑重声明如下: 甲方声明如下:
1、甲方为依法登记的、具备合法用工主体资格的用人单位,拥有独立的财产,能独立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2、甲方已将乙方的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等以及乙方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向乙方作了告知,乙方确认已经被明确告知以上内容,并且已经详细知道被告知内容的明确含义。
3、甲方已将现行的、劳动纪律以及、工作流程等管理文件向乙方作了告知,乙方确认已经被明确告知以上内容,并且已经详细知道被告知内容的明确含义。
乙方声明如下:
1、乙方在年龄、性别、身体状况、身份等方面均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者必须具备的条件以及本岗位劳动者必须具备的条件。
2、乙方确保其向甲方提供的与建立劳动关系有关的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身份证、学历证、简历)、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
3、乙方保证其签订本合同时无不适合本工作岗位的疾病,并且也没有传染病病原携带者未治愈或者存在传染可能性的情况。
4、乙方保证在签订本合同时与其他任何用人单位不存在劳动关系,也不存在竞业限制等其他影响乙方履行本合同义务的关系,
5、乙方保证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甲方的劳动纪律及规章制度。
6、乙方有违反声明1-4条之一的视为乙方以欺诈手段订立本合同,一经发现,甲方有权随时解除本合同。由此产生的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给甲方造成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为此支付的招聘费、培训费、仲裁诉讼费、律师费),乙方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甲乙双方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本,以期共同遵守。
一、当事人基本情况
第一条甲方情况
甲方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乙方情况
乙方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性别:_______________
出生年月: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最高学历:_________
最高学历毕业院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证号(或者其他有效证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现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
户籍所在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劳动合同期限
第三条本合同为_____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本合同于____年____月____日生效,至合同约定的____年____月____日时失效。
双方确定本合同生效日为甲方依据本合同用工起始日,乙方应于合同生效当日到甲方上岗,否则甲方有权按照相关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予以处理。
三、工作任务
第四条本合同约定的工作任务为:
第五条确定工作任务完成的标准:
以上标准全部达到时视为工作任务完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第六条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安排,从事__________岗位工作。工作内容详见合同附件1《岗位说明书》,乙方应根据岗位职责和 工作要求等内容开展工作,如不能达到相应的岗位工作要求,视为乙方不能胜任该工作岗位,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接受培训或调整乙方工作岗位并相应变更本劳动合同。
第七条甲方根据工作需要,有权临时安排乙方从事其他岗位工作(不超过3个月内或双方商定的期限),但甲方需在期限届满后或临时工作结束后及时将乙方调整回原来岗位工作。乙方承诺同意并服从甲方的临时工作安排。乙方从事甲方临时安排的工作期间的报酬按原岗位/临时岗位(选择适用) 标准执行。
第八条根据岗位工作特点,乙方的工作地点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九条甲方安排乙方执行以下第___种工时制。
1、执行标准工时制度的。
2、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3、执行不定时工作制。
第十条乙方应遵守甲方制定的各工时制相关的规章制度。
第十一条甲方因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或节假日加班的,乙方应服从甲方统一安排,甲方按规定安排补休或支付加班加点的报酬。乙方主动加班须按照规章制度规定的程序报批,否则不视为加班。
第十二条甲方在下列节假日安排职工休假:元旦、春节、国际劳动节、国庆节,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节假日及婚假、丧假、产假等。
六、劳动报酬
第十三条乙方在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后,有权获得相应的劳动报酬。甲方以货币形式支付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但乙方因私请假期间,甲方不支付工资。
第十四条乙方适用以下第种工资计发方式:
a.基本工资制:乙方的月基本工资为:__________元。
b.岗位工资制:乙方的月岗位工资为:__________元。
c.计件工资制:乙方的劳动定额为__________,计件单价为__________。
d.基本工资加绩效工资制:乙方的月基本工资为:__________元,甲方依据绩效工资考核结果确定乙方每月的绩效工资。
e.其他工资形式: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五条甲方每月______日左右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上月工资,最晚不超过当月月底。
第十六条本合同履行期间,乙方的工资可根据生产经营状况、出勤情况、工作岗位的变更以及其他甲方薪酬管理制度中规定的情形作相应变动。
七、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第十七条甲方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制定操作规程、工作流程、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及其标准,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对岗位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向乙方履行告知义务,并做好劳动过程中职业危害的预防工作。
第十八条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以及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并根据岗位实际情况及有关规定,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乙方应严格按要求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第十九条甲方根据自身特点有计划地对乙方进行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提高乙方职业道德水准和职业技能。乙方应认真参加甲方组织的各项必要的教育培训。
八、保密协议
第二十条乙方应当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商业秘密系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甲方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因乙方泄密给甲方造成损 失的,乙方愿承担一切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差旅费以及因商业秘密泄漏造成业务量减少,经营困难等状况形成的其他损失)。
第二十一条本合同履行期内,乙方不得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所任职公司同类的业务,否则甲方有权按照第三十九条第二、三款规定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损失赔偿额相当于乙方因上述行为取得的收入或者甲方因上述行为造成的损失(包括预期利润 损失)。
第二十二条甲、乙双方就保密和竞业限制有其他协议的,应同时遵守该协议。
九、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第二十三条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劳动合同,并以书面形式确定。
第二十四条甲、乙双方解除或终止本劳动合同,均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二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自然终止:
1.本合同约定的工作任务完成。
2.本合同约定的工作任务因客观事实无法完成。
3.乙方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4.乙方死亡、失踪,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5.甲方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6.甲方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六条本合同解除或终止时,乙方应履行下列义务:
1.向甲方指定的人交接工作;
2.完好归还其占有的甲方的办公用品、文件、设备等有形或无形资产;
3.向甲方完整移交载有甲方信息的任何载体;
4.协助甲方清理双方之间的债权、债务;
5.完成甲方规定的离职程序,办理有关离职手续;
6.其他事务:。
第二十七条本合同解除或终止时,甲方应履行下列义务:
1.为乙方办理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手续。
2.如乙方要求,甲方如实出具乙方在职期间的工作履历或绩效证明。
第二十八条涉及本合同的经济补偿金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十、违约责任
第二十九条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条件解除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害的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因乙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效的.,应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招聘费用、培训费用和其他相关费 用)。
第三十一条本合同签订后,乙方未按时到甲方参加工作构成违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可以要求乙方承担元的违约金。甲方因自身原因未能安排乙方参加工作 构成违约,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可以要求甲方承担元的违约金。如之后双方实际建立了劳动关系,则本条约定的解约权和违约金请求权自然丧失。
十一、其他
第三十二条乙方在本合同中所填的现住址、户籍所在地为乙方的送达地址,甲方的相关文件送达至上述任一地址及视为送达乙方。上述地址和联系方式如有变动,乙方应于变动后3日内书面通知甲方,否则视为没有变动。
第三十三条甲方的规章制度及其他管理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员工手册、岗位职责、安全准则等)均属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内容具有相同效力。
第三十四条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首先提交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调解,在申请调解后15日内双方无法达成调解协议的,任一方可向企业所在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三十五条本合同解除或终止后,不影响合同约定的离职手续办理、保密或竞业限制等后合同义务条款以及争议解决条款的效力。
第三十六条本合同其他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协商确定。
第三十七条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于甲方盖章、乙方签字后成立。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本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章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政府有关政策制定。
第二条广东______________是经广东省_____________批准成立,由___________投资设立的集体(全民)所有制企业,在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本企业的宗旨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努力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满足人民不断增长的物质生活和文化生活需要。
第四条本企业是独立企业法人,一切活动遵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不受任何机关、团体、个人侵犯或非法干涉。
第二章经营范围和经营方式
第五条公司经营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营方式:_____________。
第三章注册资本、投资者名称、地址、投资额和投资方。
第六条本企业的注册资金为人民币________万元。
第七条投资者名称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
投资额_____万元以货币形式出资。
第四章投资者职责
第八条企业的下列事项必须由投资者作出决定:
(一)任免企业法定代表人;
(二)审议批准企业的章程;
(三)审议批准企业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四)企业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
(五)审议企业转让出资和办理财产转移手续;
(六)企业的合并、分立、解散、破产和清算;
(七)对企业的财产实施监督管理。
第五章组织机构及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本企业设置如下机构
第十条经理是本企业的法定代表人:______。
第十一条本企业法定代表人由投资者任命。
第十二条法定代表人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企业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二)制定企业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三)制定企业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四)制定企业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
(五)拟定企业合并、分立、变更、解散的方案;
(六)决定企业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七)聘任或者解聘企业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他管理人员,决定其他管理人员,决定其报酬事项;
(八)主持企业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九)制定企业的具体规章。
第六章劳动用工制度
第十三条本企业劳动用工执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
在法律规定范围内,采取符合本企业实际的用工形式。
第十四条本企业贯彻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多劳多得的分配制度。
第十五条本企业职工的劳动保护、医疗、养老保险等按国家规定办理。
第七章财务会计与利润分配
第十六条企业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财务主管部门的规定,建立财务、会计制度:
(一)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制作财务会计报告。
(二)财务会计报告应包括下列财务会计报表及附属明细表:
(1)资产负负债表;
(2)损益表;
(3)财务状况变动表;
(4)财务情况;
(5)利润分配表。
(三)企业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份之十作为法定公积金,并提取利润的百分之五至百分之十作为法定公益金。
企业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上一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和法定公益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在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投资者批准,可以提取任意公积金。
(四)企业的公积金用于弥补亏损,扩大生产经营或者转为增加注册资金。
(五)企业提取的法定公益金用于职工的集体福利。
(六)企业除法定的会计帐册外,不得另立会计帐册。
对于企业资产,不得以任何个人名义开立帐户存储。
第八章破产、解散和清算
第十七条企业因无偿还能力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依法宣告破产。
第十八条企业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宣告解散
(一)发生严重亏损,无力继续经营者;
(二)因不可抗力而遭受严重损失,无法继续经营者;
(三)因合并或者分立需解散的。
上述任何一种情况发生后,应报经投资者批准解散。
第十九条企业破产或解散时,企业应提出清算程序、原则,并成立清算机构,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程序、事项进行清算。
清算结束后,清算机构应提出清算报告报投资者确认,并向原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手续,缴回营业执照、印章。
第九章章程的修改和解除
第二十条企业章程修改,应报原审批单位批准后,方能生效。
由于不可抗力至使章程无法履行或由于企业严重亏损,无力继续经营,报原审批单位批准后,解除本章程。
第十章章程的订立和生效
第二十一条本章程规定与国家法规政策相抵触的,以国家法规政策为准,涉及到企业法人登记注册事项的,以登记主管机关核定的为准。
第二十二条本章程于______年___月___日订立。
本章程自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之日起生效。
投资者盖章(签名):
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