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贵公司的具体情况,现对贵公司法律顾问工作职责及工作计划做如下阐述,有不妥之处请予以指正。
一、法律顾问工作内容
1、提供日常口头或书面法律咨询意见。如提供劳动合同纠纷、工伤赔偿争议、交通事故、债务清偿及债权追讨等方面的处理意见;
2、应贵公司的要求通过授课、座谈等方式对公司员工进行专项法律知识培训;
3、为贵公司草拟、审查、修改各类合同、协议、章程、声明、备忘录、索赔理赔书、意向书、委托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纪要等。根据贵公司的需要,以法律顾问的名义对外签发律师函、律师声明、法律建议书等法律事务文书。协助贵公司各个部门制定、修改内部的规章制度。审查、完善客户草拟的合同及其它法律事务文书;
4、针对贵公司较大的经济贸易项目或其它重大项目,提供参与式、综合性法律顾问服务。包括项目的可行性研究、谈判,提供法律咨询,出具法律意见书及项目所需法律、法规、政策依据。为贵公司的重大决策提供法律参考意见及法律论证;
5、应贵公司要求参与客户重大业务活动,拟定谈判方案、为制定对策提供法律意见;
6、协助贵公司设计、制定、健全各项经营管理制度、规范各种经营运作程序;协助贵公司制定保密制度和签订保密协议;
7、应贵公司委托协助清理债权债务及参与和贵公司有关的所有诉讼业务;
8、接受贵公司授权,通过报刊、杂志、广播、电视等公众传播媒体发表公开声明,维护贵公司合法权益;
9、应贵公司委托,并经律师专业审查认为符合法律规定的,对外发出《律师函》,维护贵公司合法权益;
10、不定期向贵公司介绍宣传国家和地方新颁布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等法律信息,并提供有关规避风险的法律建议或相应的对策。
二、法律顾问工作方式
法律顾问的工作方式根据贵公司的具体情况,可能有以下几种工作方式:
1.每月或每周安排一定时间到贵公司现场办公,处理贵公司重要事务及通过电话、传真、电邮等方式不能有效处理的其他事务,由律师至贵公司处接受委托办理,必要时贵公司亦可派人到律师办公场所委托法律事务解决相关问题;
2.在现场办公以外的时间,律师可通过电话、传真、电邮等方式进行口头或书面的解答及处理;对法律文书的审查及完善,律师可通过传真、电邮等方式进行处理,以及其它通过电话、传真、电邮等方式可以有效快速处理的事务;
3.遇到紧急情况时,贵公司可以随时联系律师,双方到贵公司、律师所或其以它合适的方式解决问题;
4.以代理人的身份代理贵公司到仲裁机关、法院或其它场所代理企业处理相关事务。
5、顾问期间,贵公司可以指派专人与顾问律师联络,为顾问律师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如临时办公场所等),提供开展业务需要的资料和情况以便于顾问律师受托后及时解决具体问题。
三、顾问律师的工作程序
顾问律师应当首先解决既往遗留的法律事务,处理当前紧急的法律事务问题,参与目前将要或已发生的诉讼活动,随后转入以减少或预防纠纷发生为目的的法律事务,协助建立健全合同制度等。
如能成为贵公司的顾问律师,本律师将严格履行执业律师应尽的职责、操守,尽心尽力办理贵公司所委托的法律事务,最大限度维护贵公司的合法权益,保守在工作中接触到的商业秘密。
本计划书仅做介绍之用,如贵方有聘顾问律师意向,双方应签定常年法律顾问合同,具体以合同的约定为准。
一、加大宣传力度,实现应援尽援
我们将进一步创新宣传方式,丰富宣传载体,积极营造良好的法律援助宣传工作氛围,推动法律援助宣传工作的触角向多层次延伸,向特定人群延伸。
一是媒体有影有声。
在《如皋动态》上公布“12348”法律服务专线值班律师个人信息;在如皋电视台《媒体民生》《法制纵横》等栏目讲述法律援助案例;组织律师定期参与如皋电台《走进政风行风热线》等栏目解答咨询。
二是载体有模有样。
考虑基层群众实际需要,结合季节等因素,创新宣传模式,免费发放口杯、雨伞、购物袋,小扇子,新年年历等法援公益宣传产品,确保法律援助宣传真正进村入户。
三是故事有血有肉。
“把每个案件办成精品案件”,号召每个受援人在获得援助的同时,义务向周边群众宣传法律援助,通过报纸、电视、电台等众媒体,向皋城老百姓讲述身边由法律援助真实案件改编的感人故事,以案示法,以案促宣,使市民进一步了解法律援助,信任法律援助。
二、加强质量控制,实现应援优援
质量是法律援助工作的生命,我们将在现有的基础上坚持不懈抓质量。
1、关口前移,建立案件受理优配制。
加强对专职援助律师培训,为每一名律师有所侧重的确定一个研究方向,指派案件时,充分考虑法律工作者的业务专长、执业水平及履行义务量,将法律援助义务与自愿相结合,做到合理分配、有的放矢。一是开通申请法律援助“绿色通道”,授权法律服务机构代理申请法律援助,方便群众就近获得法律援助;二是实施“点援制”,建立“执业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法律援助信息库”,由受援人挑选自己满意的法律工作者为其提供法律援助服务。
2、全程跟踪,建立案件办理质量监控制。
通过“三三五”模式加大对援助案件的流程管理。即落实“三项制度”——“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加强“三个环节”监控,对援助前、援助中、援助后等三个环节加强办案质量管理,强化办案监督;在“五性”上见成效,即从“服务能力的可靠性,服务行为的规范性、及时性、有效性和受援人的满意性”等五个方面下功夫,着力解决“法律援助的办案质量标准与普通法律服务的质量标准一致性”问题。
3、跟踪回访,建立案件后续服务制。
结案后,对需要后续帮助的受援人发送信函或上门走访,掌握法律援助案件的执行情况,确保办案实效。一是发放“法律援助案件服务质量监督卡”,对法律援助案件实行跟踪回访;二是对法院判决或调解分期给付的已结案件进行登记造册,适时了解履行给付义务情况,及时提醒、帮助受援人在法定期限内申请强制执行。
三、强化便民举措,做亮文化品牌
法律援助文化是如皋法律援助工作的品牌特色。我们将发挥文化导向功能,通过行为文化将法律援助精神“内化于心、外践于行”。我们将通过人性化服务,做亮窗口,做实服务,做大品牌,使“法是尺,律是度,援是阳光,助是雨露”的法律援助精神深植民心。
1、做亮窗口。
在市民服务中心交通要道设置法律援助指示牌,推进市法律援助机构临街“落地”接待窗口标示建设,方便困难群众申请并及时获得帮助。以“创一流服务,让群众满意”为主题,争创群众满意的窗口服务单位,积极打造爱心窗口、文明窗口、温馨窗口、便民窗口、效能窗口,将“12348”法律服务品牌打造成司法行政系统的“110”。
2、做实服务。
密切关注本市媒体民生新闻节目,主动联系可能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案件的当事人。对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对象尽力提供“上门式、预约式、一站式”服务。
3、做大品牌。
发挥文化辐射功能,在全市启动法律援助“情暖夕阳红”工程,开展“如皋市十大老年人维权”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和十大老年人法律援助优秀案件评选活动”,在全社会唱响法律援助之歌,带动全社会关注法律援助、了解法律援助、诠释法律援助,有效提升如皋法律援助的知晓度和美誉度。
在过去的一年里,我们始终遵循“以我所学,回报社会,为公平正义而奋斗”的宗旨,积极的伸出法律援助之手,参与法律援助实践,取得了较为圆满的成果。每次活动都凝聚着中心成员的热情和心血,付出的是辛勤和汗水,收获的却是宝贵的经验和思想层次的提高,新成员得到了锻炼和提高,而老成员收获了新思想,但这一切仅仅是一个开始,所有的胜利和辉煌都成为过去,未来任重道远。为此,结合我中心的实际情况,特拟定以下近期计划:
(一)招纳新成员,积极吸纳有志于参加法律援助工作的优秀同学,完成中心内部人员的更新换代,以补充新鲜血液,以便以后更多活动的开展和机构内部的有效运行。
(二)理顺内部机制,明确责任权限,规范法律援助业务活动,增强成员的责任感、纪律性和奉献精神;完善值班制度,成员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不到。在值班过程中,不可干闲杂之事,热心接待来访人员,对于所咨询的案件一定尽力做到给与圆满答复,真正做好法律援助服务工作。
(三)建立健全法律援助人员奖惩激励机制。考虑每学期进行一次评定,根据会员平时表现、活动参与程度,并适当考虑学习成绩。在测评中,对优秀者给予一定的物质及精神奖励,对不称职者由中心给予批评、警告、严重警告、开出中心等处分,坚持实行“末位淘汰”制,以在本中心内部形成良好的工作与学习氛围。
(四)为了更好的提高我院学生法律知识的实践应用能力,鉴于我院已经存在模拟法庭的实践课程,本中心本学期计划带动促进模拟仲裁庭的成立。希望通过此活动让同学在参与的过程中更多的了解仲裁程序,掌握更多的纠纷解决途径,提高司法实践能力,为以后从事司法工作做好知识积累与能力培养。
(五)每周末制作了以增强大学生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行为、维护学生合法权益等为主题的海报及宣传板。在学校内做好面向在校生的法律宣传服务工作,同时提升法援的校内影响力。
(六)为促进成员水平提高,老师定期对成员进行培训:初步训练,一般法律知识的培训及重点训练。特别是进行法制宣传活动之前,老师对有关知识进行讲解。必要时对老师培训内容进行阶段性测试,测试成绩加入学期末本中心测评成绩,以督促法院内部成员的学习积极性,为更好的提供法律服务做好理论积累。
(七)驻济高校开展联谊活动,筹办组织“法律援助论坛”。由大学生法律援助中心的指导老师带领学生与山东大学大学生法律援助中心进行业务交流,积极学习其先进经验。同时,与其它驻济高校的大学生法律援助中心积极协作,交流活动经验,加强理论研究,积极探讨具有重大社会影响力的案件,建立良好稳定持久的合作关系。
(八)面向学校、社会举办一系列法制宣传活动,以于12月4日为起点的“法制宣传周”为重点。
1、下乡、进社区重新启用旧实践基地
(1)制作海报张贴,提前报道宣传。
(2)向小区居民发放印制宣传资料,包括房地产法、物业管理条例及其他资料等。
(3)现场解答法律咨询。
2、走访女子监狱对监狱在押罪犯开展结对帮教活动,对其进行法制教育(主要采取书信的方式),减少刑满释放人员再犯罪率。
3、紧紧围绕“树立法律权威,弘扬法治精神,共建和谐校园”这一主题,采用墙报、海报、板块等形式开辟法制宣传园地,制作普法标语。
(1)开展法律援助图片展、法制电影放映,让学生在娱乐中学习法律。
(2)法律进宿舍,以宣传画的形式展现。
(3)开展丰富多彩的校园法制文化活动,如举办法律知识竞赛、现场咨询。为了让广大学生更加透彻的理解国家颁布的法律法规,帮助学生正确利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每学期我校法学院都要组织优秀的`法学专业学生,在校园里开展多次法律知识现场咨询活动。
(4)开展法律援助有奖征文活动:开展以“加强和改进法律援助工作,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等为主题的有奖征文活动,征文可分“我看法援”“法援实践”“法援人心得”等篇目。
(5)争取和山东经济学院校报合作,针对当前与大学生相关的法律问题和最新动态做专栏发表。
(6)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在校园主干道、学生宿舍区、学生食堂等地悬挂其他法制宣传标语,以起到了良好的舆论导向作用。
(九)加强与校内其他公益社团的交流与合作,如:法学社、“齐鲁情”大学生支农促进会、青年助残协会等。特别是进一步加强与“齐鲁情”大学生支农促进会的协作,每周末由我中心成员协同“齐鲁情”成员前往实践基地开展普法、支教、调研等活动。着重加强与“法学社”的理论研究工作,同时,应用所学理论就实际案例进行分析,以增强成员处理事务能力,做到学以致用。鉴于和其它各协会没有合作历史,眼前主要是加强与他们的交流,争取更进一步的合作,促进各方的发展,取得良好的效果。
(十)发挥学生主动性,建立一支高素质学生法制宣传员队伍,尽量争取在08级各班选取一名法制宣传员,最好由各班的优秀学生干部担任。这样,既保证每个班级至少有一名法制宣传员,也保证法制宣传工作做实做细。除了各个班级有法制宣传员以外,还要建立了一支以法律援助中心成员及法学专业学生法制宣传员队伍。而且,要重视对学生法制宣传员的培训,不断提高宣传员队伍的宣传水平,切实发挥法制宣传作用。开展“权益进宿舍”以及不定期法制宣传等多种活动,在活动中,学生干部走访各学生宿舍,向同学们宣讲维权常识,通过发放问卷调查的形式,了解同学们知法、懂法程度。同时,对于同学们提出的问题进行及时处理,做到人人知法懂法。
一、常规工作
常年法律顾问的常规工作主要包括日常法律咨询,合同的审查以及基本的资信调查(主要包括工商、房产信息调查),根据客户需要,也包含少量的简单谈判及出具书面法律意见(不包括供客户办理有关手续所需的法律意见书),上述内容在常年法律顾问合同中均已包含。
二、关于提供较深入的法律服务的`基本计划
常年法律顾问常规服务模式存在的主要缺点在于基本属于被动式服务,对于企业法律风险的预防性不够,往往是出现问题仓促上阵,因此也容易造成最终结果存在多多少少的遗憾,其实企业法律风险的控制并不仅是法律问题而更多的是系统管理问题。具体而言,公司已有比较规范全面的风险控制制度,如果上述工作中尽可能多发挥常年法律顾问的作用应该能取得更好的效果。具体计划包括如下几点,供公司参考:
1、法律风险重点监控
在去年的常年法律顾问工作中,有意识加强了与业务部门的联系,一方面有助于提前介入及预防可能出现的法律风险,另一方面有助于熟悉公司业务的具体运作。我们认为,这一工作模式能比较解决实际问题,应该进一步强化,但这有赖于公司能否有进一步的制度安排。
2、合同管理制度及常用合同文本的修订
在我们最初担任公司常年法律顾问工作时,曾对公司的合同管理制度及常用合同文本进行过梳理和规范,但毕竟几年过去了,建议公司是否考虑重新修订,如重新修订,是否请公司各有关部门(尤其是业务部门)均提出书面意见。
3、法律培训工作
提供了拟开展的三项专题法律培训计划,尤其是第一项主要针对公司业务运作中的实务性问题。我们的想法,公司法律培训的关键是以企业实务中遇到的法律问题及可能出现的法律风险、如何进行正确操作进行提示与指引,其中尽可能结合公司业务经营过程中所发生的实际案例。建议首先在上半年安排一至二次培训,为保证效果,可否首先在部门负责人层面作一次小规模的宣讲及座谈。
以上即是X年度常年法律顾问工作的基本计划安排,公司如有进一步的要求我们将尽努力予以满足。
第十一条预防为主的原则
防患于未然,防止违法事件的发生,发现问题则及时处理,尽量减少争议和纠纷。
第十二条指导为主的原则
除需直接自行办理的工作外,对其他部门的工作以提供法律意见为主,不代办包办。
第十三条法制原则
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办事,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
第十四条保守秘密原则
对工作中涉及的公司机密严格保密。
第十五条合法性与灵活性相结合原则
在合法基础上,针对公司工作中的具体情况,采取灵活的措施。
一、常规工作
常年法律顾问的常规工作主要包括日常法律咨询,合同的审查以及基本的资信调查(主要包括工商、房产信息调查),根据客户需要,也包含少量的简单谈判及出具书面法律意见(不包括供客户办理有关手续所需的法律意见书),上述内容在常年法律顾问合同中均已包含。
二、关于提供较深入的法律服务的基本计划
常年法律顾问常规服务模式存在的主要缺点在于基本属于被动式服务,对于企业法律风险的预防性不够,往往是出现问题仓促上阵,因此也容易造成最终结果存在多多少少的遗憾,其实企业法律风险的控制并不仅是法律问题而更多的是系统管理问题。具体而言,公司已有比较规范全面的风险控制制度,如果上述工作中尽可能多发挥常年法律顾问的作用应该能取得更好的效果。具体计划包括如下几点,供公司参考:
1、法律风险重点监控
在去年的常年法律顾问工作中,有意识加强了与业务部门的联系,一方面有助于提前介入及预防可能出现的法律风险,另一方面有助于熟悉公司业务的具体运作。我们认为,这一工作模式能比较解决实际问题,应该进一步强化,但这有赖于公司能否有进一步的制度安排。
2、合同管理制度及常用合同文本的修订
在我们最初担任公司常年法律顾问工作时,曾对公司的合同管理制度及常用合同文本进行过梳理和规范,但毕竟几年过去了,建议公司是否考虑重新修订,如重新修订,是否请公司各有关部门(尤其是业务部门)均提出书面意见。
3、法律培训工作
提供了拟开展的三项专题法律培训计划,尤其是第一项主要针对公司业务运作中的实务性问题。我们的想法,公司法律培训的关键是以企业实务中遇到的法律问题及可能出现的法律风险、如何进行正确操作进行提示与指引,其中尽可能结合公司业务经营过程中所发生的实际案例。建议首先在上半年安排一至二次培训,为保证效果,可否首先在部门负责人层面作一次小规模的宣讲及座谈。
以上即是20xx年度常年法律顾问工作的基本计划安排,公司如有进一步的要求我们将尽最大努力予以满足。
此致
敬礼!
商祺
20xx年2月15日
第一条为依法规范企业的经营管理活动,使公司的行为适应市场经济法制化的要求,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公司设立专职法律人员,在公司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下负责整个公司及下属企业的法律工作,指导、监督公司各部门和下属企业的涉及法律的业务工作。
第三条法律人员在公司对外有关合资合作公司的企业章程的规定范围内指导、监督相关合资合作公司中涉及法律的工作。
第四条法律顾问根据公司法定代表人的指示和实际工作的需要参与制定与法律有关的,并监督执行。
第五条代理公司参与公司与其他单位或个人的纠纷的诉讼、调解和仲裁等活动。
第六条负责公司的合同管理工作。
第七条参与公司的重要经营活动;
(1)根据指示或需要,直接参与重大项目的谈判;
(2)草拟、审查、修改公司有关法律事务文书;
(3)根据公司的发展情况,参与公司的有关收购、参股、兼并等资产运作活动。
第八条参与处理公司与工商、物价、税务等政府部门的其他有关涉及法律的事务。
第九条在公司内部开展法律培训工作,提高公司干部员工的法制观念,增强公司整体的法律素质。
第十条协助有关部门处理公司内部各种违法乱纪案件。
今年,XX区金汤社区在温泉街道办事处的领导下,为进一步推进“法律进社区”工作的开展,我社区做了以下安排:
一、建立健全“法律进社区”宣传小组和群防群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书记担任。对辖区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及时向上级反映,落实措施取得治理效果。
二、 加强法制宣传, 以“法律进社区”为契机,积极开展群众喜爱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利用宣传栏开展宣传活动,并及时更换法制宣传内容,进行多形式、多角度、多方位法制宣传。此外在创建中开展法律知识图片展览和法律咨询等宣传活动,以营造社区良好法制氛围。
三、在“法律服务”进社区中,建立一支法制宣传教育志愿者队伍。在社区居民中组织普法骨干力量,组成法制宣传、法律服务志愿者队伍,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法律服务工作。通过在法制宣传楼道和法制宣传栏公示法律咨询服务联系方式等方法途径,为社区居民提供法律咨询、调解民间纠纷等便利及时的法律服务,为社区居民排忧解难。
四、法律教育方面:建立一套居民学法制度。认真制定学习内容、计划、活动安排,针对社区居民不同特点,有计划、分层次组织社区居民学习法律知识。
(1)加强青少年的法制宣传教育。充分利用寒暑假和节假日,做好社区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以法制宣传教育志愿者队伍为依托,发挥社区人力资源优势,开办家长学校,开设青少年法制专题讲座等,保证青少年在社区内得到良好的法制教育,不断提高青少年的法律素质,使其成为遵纪守法的'“小公民”。
(2)加强外来务工、经商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切实履行社区对外来务工、经商人员法制教育的职责,不断创新形式,通过法律咨询、图片展览等活动,强化外来务工、经商人员学法用法意识。
(3)加强老年人(离退休人员)、下岗职工的法制宣传教育。充分利用市民学校、社区活动站,针对老年人、下岗职工的特点,广泛宣传与他们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依法抵制宣传迷信、邪教等非法活动。组织志愿者,协调治安、人民调解、法律援助等,为他们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办理法律事务,调解纠纷,解决后顾之忧,依法维护老年人、下岗职工的合法权益。
今后,金汤社区将一步一个脚印抓落实,让社区居民人人识法,人人知法。
按照《20xx年全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深入开展“法律六进”活动的要求,为促进和谐平安社区建设更好的发展,特制定开展“法律进社区”活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全局,全面落实“七五”普法规划,大力开展“法律进社区”活动,以“弘扬法治精神,普及法律知识,共建和谐社会”为主题,直接面向社区、面对群众,普及有关社区管理、居民生活方面的法律法规,满足人民群众的法律需求,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按照全街“法律六进”活动安排,大力开展“法律进社区”活动,坚持法制教育和法制实践相结合,把依法治街工作不断引向深入,使各项管理工作逐步走上法制化、制度化管理轨道,保障和促进城区政治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健康发展。
二、主要内容
(一)加强社区法制宣传,营造良好法制氛围。法制宣传应做到“七个一”:
1、必备一套法律书籍。各街道领导干部、公务员,企事业经营管理人员、工作人员每人要有一套(10本以上)与工作、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书籍,并开展经常性的学法活动。
2、设置一个法制宣传栏(橱窗)。各社区要在所辖每个社区设置一个法制宣传栏,将与社区居民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定期载入专栏,运用通俗易懂的语言、漫画,结合具体事例“说”法。
3、社区要建立一个法书室。在社区开辟场所,并配备一些法律书籍,定期对居民开放,做到有“法律明白人”进行讲解,使社区居民养成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良好习惯。
4、制作一部法律专题片。各社区要以区域法治创建为内容,着重反映司法、执法、依法行政、普法宣传等方面,制作一部法律专题片,在各级媒体播放。
5、编撰一册法律故事精选。各社区要根据日常生活中的法律现象及近年来发生的典型案例,进行改编和加工,以法律故事的形式,阐释法治精神。
6、开辟一栏法制宣传专版。各社区要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上开辟法制宣传专版(栏),宣传“六五”普法、法治建设、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等相关内容,不断打造法治文化建设新平台。
7、组织一场法制文艺演出。各社区要组建法制文艺队伍,编排群众喜闻乐见、易于接受的法制文艺节目,深入农村和社区,开展法制文化社区和法治文化村创建活动,把法治文化渗透到各个领域。
(二)开展社区法律服务,居民增强法制观念
社区法律服务要做好两方面工作:每个社区设一个法律咨询点,每季度确定一天为“社区法律咨询日”;积极创造条件,建立社区家庭法律顾问制度,引导社区家庭聘请法律顾问,培养遇事找法习惯。
(三)完善社区法律保障,积极维护社区稳定
在社区建立“一岗、一室、一组织”三个阵地,形成社会法律保障体系。每个社区设一个法律维权岗,开展法律援助,积极维护青少年、妇女、老年人及残疾人合法权益;每个社区建立纠纷调解室,及时调处社区居民的.纠纷;每个社区成立一个帮教小组,落实帮教对象和帮教措施。
(四)加强社区制度建设,促进社区依法治理
居民委员会建立健全社区居委会组织制度、内部工作制度、民主监督制度等;建立健全社区居民公约和自治章程,推行社区事务公开和财务公开,实现社区事务的民主化管理。
三、活动安排
1、8月依法治街依法治街工作领导小组将对社区开展法制宣传和依法治理工作调研,掌握社区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的第一手资料,指导“法律进社区”活动的深入开展。
2、9月在全街掀起“法律进社区”活动高潮,各社区有重点地组织开展社区法律咨询、法律讲座、法律援助、法律展览、法制文艺等多种形式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3、10月对“法律进社区”活动作阶段性总结,适时召开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经验交流会,进而把“法律进社区”活动作为社区普法依法治理的主要载体,长期坚持下去。
四、几点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法律进社区”活动是街依法治理的一个有效载体,各社区要充分认识当前做好该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要切实将活动摆上议事日程。加强协调,与党委宣传部门、综合治理、民政等部门密切配合,协同作战,齐抓共管,共同做好此项工作。依法治街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法律进社区”活动的组织、指导和督促检查工作。
2、各社区要结合实际,精心制定活动计划,建立活动制度。“法律进社区”活动要结合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任务,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要把“法律进社区”活动作为落实“七五”普法规划,推进社区依法治理的重要举措;要与文明城市的创建活动、精品社区建设工作和科技、卫生、文化进社区活动结合起来,努力创出特色,抓出成效。
3、做好信息反馈。各社区要加强与依法治街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联系与沟通,及时报送本地开展“法律进社区”活动的动态、信息、典型经验和,及时予以交流与推广。
五、组织领导
成立城南街道“法律进社区”集中宣传教育活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街道政法副书记时永海担任;副组长由街道司法所所长周新艳担任;成员为各社区负责司法工作的社区委员。“法律进社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在街道司法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