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地铁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关于申请进行成都地铁4号线二期工程设计概算审查的请示》(成地铁〔20xx〕37号,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办件流水号:)及其附件收悉。该项目已经省发展改革委批复可研报告(川发改基础〔20xx〕102号),市建委对工程初步设计组织了审查(成建函〔20xx〕549号),成都市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出具了《关于成都地铁4号线二期工程设计概算的评审报告》(成评审概算〔20xx〕65号)。经研究,现将该项目投资概算批复如下:
一、建筑规模和内容
(一)工程范围:成都地铁4号线二期工程分为东、西延线两部分。西延线起于温江大学城站,出站后沿南熏大道和光华大道,由西向东敷设至一期工程起点。车站由西向东依次为大学城站、杨柳河站、凤溪站、南熏大道站、光华公园站、西部新城西站、凤凰大街站、西部新城站。东延线起于一期工程终点,向东北下穿沙河进入成洛路,沿成洛路继续向东敷设至终点十陵站。车站由西向东依次为万年场站、东三环站、蜀王大道站、十陵站。
(二)线路方案:本工程线路全长约17.617千米,全部为地下线,其中东延线长约6.684千米,西沿线长约10.933千米。共设车站12座,其中东延线4座,西延线8座;换乘站4座,东、西延线各2座,分别与地铁7、9号线等4条轨道交通线路衔接换乘。最大站间距为2362.923米(凤凰大街站—西部新城站),最小站间距为841米(凤溪站—南熏大道站),平均站间距为1.356千米;最小曲线半径300米(南熏大道站两端)。
(三)车辆选型:采用地铁B型车,DC1500V接触网授电,初、近、远期均采用6辆固定编组(4M2T),列车最高运行速度为80千米/时。
(四)设计运能:远期高峰小时运能设计为28对/时。预留系统最大设计运能30对/时、最大运输能力可达4.38万人次/时。
(五)车辆停车场:实施文家场车辆段预留的4条停车/列检线(每线存放2列位),设西河停车场一座(22列位)及出入段线,占地面积约11.42公顷,用地在20xx年成都城市总体规划范围内。
(六)主变电所:4号线二期全线新建大学城主变电所一座。
二、项目总概算
项目投资概算为983603.45万元。其中:工程费用615030.23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56349.29万元(含土地费用27276.10万元),预备费38568.98万元,专项费用173654.95万元。
请接此批复后,抓紧项目实施,待项目完工后按照《成都市国家建设项目审计办法》(成都市人民政府令第123号)等有关规定,抓紧办理项目竣工决算审计、固定资产移交及产权登记等相关手续,确保国家财产和资金的安全。
成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xx年2月24日
市城乡建设局:
你局报来的《关于请批调整棕榈路(桂花路~龙江路)工程初步设计概算的函》(常建〔20xx〕94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常州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编制的《棕榈路(桂花路~龙江路)工程初步设计概算调整》,现将主要内容批复如下:
一、该工程已由我委以常发改〔20xx〕511号文批复项目初步设计。鉴于该项目资金来源等发生变化,原则同意调整棕榈路(桂花路~龙江路)工程初步设计概算。
二、核定工程概算总投资仍为49696万元,其中:地块南侧临棕榈路公共绿地建设费260万元,资金来源调整为由常州雨润地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筹措解决;集体土地上的征地拆迁费26447万元,资金来源由钟楼区人民政府筹措解决;其余道路、绿化等工程投资及国有土地地上拆迁费由21994万元调整为21734万元,资金来源由常州市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筹措解决;给水、污水、燃气、通讯等管线工程投资1255万元,资金来源由各管线单位筹措解决。
三、其它事项按常发改〔20xx〕511号文执行。
(项目编码:20xx-320404-48-01-316443)
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xx年4月26日
市城乡建设局:
你局报来的《关于请批调整棕榈路(桂花路~龙江路)工程初步设计概算的函》(常建〔20xx〕94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常州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编制的《棕榈路(桂花路~龙江路)工程初步设计概算调整》,现将主要内容批复如下:
一、该工程已由我委以常发改〔20xx〕511号文批复项目初步设计。鉴于该项目资金来源等发生变化,原则同意调整棕榈路(桂花路~龙江路)工程初步设计概算。
二、核定工程概算总投资仍为49696万元,其中:地块南侧临棕榈路公共绿地建设费260万元,资金来源调整为由常州雨润地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筹措解决;集体土地上的征地拆迁费26447万元,资金来源由钟楼区人民政府筹措解决;其余道路、绿化等工程投资及国有土地地上拆迁费由21994万元调整为21734万元,资金来源由常州市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筹措解决;给水、污水、燃气、通讯等管线工程投资1255万元,资金来源由各管线单位筹措解决。
三、其它事项按常发改〔20xx〕511号文执行。
(项目编码:)
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xx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