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财政局(国资委):
我镇在县财政局(国资委)安排部署20xx年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后,积极组织我镇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并成立了由分管领导任组长,各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资产清查工作组,同时开展相关业务培训,明晰工作思路。此次资产清查时间紧、任务重,我镇充分认识到做好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在分管领导的重视和各部门的通力合作下,按照“账实相符”的原则,逐笔核对每张资产卡片与实物,保证清查结果真实、可靠,有关数据准确无误,切实做到账表、账账、账卡、账实相符。
现我镇资产清查工作已经顺利完成,申请上报。
冯井镇人民政府
20xx年1月7日
七星关区财政局国资股:
根据七星财国资[20xx]70号文件精神,我校对本单位固定资产进行了清查、核实,其中台式电脑
5台,笔记本电脑2台,一体机1台,打印机3台,彩色电视机机1台,秀珍单声道录音机1台,无线话筒1部,学生课桌100套,已经严重损坏无法修复或无修复价值。我校经行政办公会议研究讨论,决定将以上资产予以报废(共计总价值99190.00元)。
以上请示,当否,请批复。
附:七星关区申请报废固定资产明细表
七星关区撒拉溪二中
20xx年6月17日
市环保局:
近期我分局对本单位固定资产进行了清查、核实,其中车辆:浙A-25819为20xx年10月购入使用,使用年限已达20xx年整,在20xx年度车辆尾气排放检测中鉴定为黄色标志,根据市政府黄色标志车辆使用相关规定,我分局经研究讨论,决定将浙A-25829予以报废,现将我分局《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审批表》上报,请审核。
特此请示,望批复。
附件:《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审批表》
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