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院系:
经查实,x年11月1日第3、4节课,文学与传媒系袁xx老师没有根据课表上课;x年11月20日第9、10节课,电子工程与电气自动化学院唐x老师没有按照调课安排上课,12月13日第3、4节课,该老师又没有按照课表上课。根据《xx学院教学事故认定与处理暂行办法》(院字〔x3〕170号)第五条第3款之规定,认定上述二位教师的行为为一般教学事故。
x年12月22日上午英语四级考试中,陈、陈二位监考教师在考试结束后,漏收了一位缺考考生的答题卡。根据《xx学院教学事故认定与处理暂行办法》(院字〔x3〕170号)第四条第8款之规定,认定上述二位教师的行为为一般教学事故。
经学校研究决定,给予等四位老师通报批评。
x年2月25日
各党支部、村民委员会,镇直各单位:
为了加强计划生育管理,提高村干部计划生育责任意识,对政策内怀孕孕情消失对象,实行逆向查找原因,对孕情跟踪责任人根据“村为主”及其他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具体处理如下:
1、三合村高头户组:夫妇20xx年5月政策内怀孕二胎,于20xx年12月29日自流,查无实据。经研究决定,给予孕情跟踪责任人即村两委包组干部任本和同志罚款500元处理,同时予以通报批评。
2、周岗村周东组:夫妇20xx年11月政策内怀孕二胎,于20xx年12月25日人流,经查情况属实。经研究决定,给予孕情跟踪责任人即村两委包组干部谢部连同志罚款200元处理。
中共定远县连江镇委员
定远县连江镇人民政府
年元月二十五日
我公司员工在原担任领班期间(兼管仓库工具),责任心不强,不爱护公司财物,对工具疏于治理,没有履行正常的出入仓手续,造成绿篱剪和禾镰等一批工具遗失,已难以追回,给公司造成较大的经济损失。鉴于其已严重失职,公司于20xx年9月17日免去其领班职务,并给予一次改正机会,重新安排岗位工作。
在20xx年8月16日办理工具交接手续时,未按要求当场办理书面移交记录和签名确认手续,在以后公司多次派人要求其补签移交手续,在事实清楚、证据确凿、要求合理的情况下,其本人仍态度生硬,不予合作,不珍惜公司给予的改正机会,找借口推卸责任,不想承担相应的责任,拒不签名确认已移交的工具,同时拒绝签名领取七月份工资,违纪违规情节严重,在员工中造成不良的影响。为严厉纪律,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确保员工守则的顺利实施,公司经研究后,决定对作出如下处理:
一、立即辞退。根据本公司员工守则第四章第二条第1节第4小节和第10小节的规定,从20xx年11月25日起辞退该员工,工资结算至20xx年11月24日止。
二、赔偿损失。根据本公司员工守则第四章第二条第4节第2小节的规定,按应承担的责任赔偿因失职丢失工具而给公司造成的经济损失。
三、两天内办妥离职手续。限于11月25-26日两天内办妥有关离职手续,交回经手签名领取的工具、考勤卡和员工守则,再结算工资。逾期将不再办理。希各员工引以为戒,认真遵守各项,珍惜工作机会,尽职尽责做好本职工作。
花木公司
二○xx年十一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