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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研究,我局同意办理毕业生接收你校X年专业毕业生 同学受聘到 工作的接收手续,请协助办理相关手续并将该同学介绍到我局报到。
1、报到证抬头填"广东省人才服务局";备注栏填具体工作单位。
2、户口请迁至:
3、档案转寄地址:广州市天河路13号润粤大厦三楼广东省人才服务局(邮编:510075)
4、党组织关系:省内院校受函抬头为"中共广东省人才服务局委员会";省外院校为"中共广东省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组织处"。
5、凭开出的报到证和户口迁移证到省人才服务局办理报到手续。
6、不属于国家计划内派遣生;属定向委培生;未获得本科以上毕业证书及相应的学位证书者此毕业生接收函无效。
二0XX年X月X日
接收函是用人单位所在地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同意接收毕业生落户和转接人事关系的公函。通常,开出接收函的职能部门是县级及县级以上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即以前的人事部门。毕业生在签订就业协议,即四方协议的同时,凡是在非生源地城市就业,并想把户口、档案等人事关系落在该城市的,或者非生源地用人单位能接收毕业生户口、档案等人事关系的,均要请用人单位为其办理上级主管部门开具的毕业生接收函。有了毕业生接收函,毕业生的户口、档案等人事关系相应的解决。同时,表明用人单位已经为毕业生落实了户口迁移指标。毕业生在将就业(第三联)交给系里的同时,要将毕业生接收函一并送交系里,由系里输入学校的就业方案,学校将以此为依据上报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为其办理派往该省(市)的就业报到证。毕业生与非生源地用人单位签订了就业协议,而没有取得其主管部门的接收函,毕业生的户口和档案原则上迁回生源地。
办理接收函的程序,各地规定不一。大多数省市规定,只要毕业生找到了用人单位,并与用人单位签订了就业协议,就可到政府人力资源部门和社会保障局或者是其所属的人力资源中心办理接收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