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
20xx年苏州分公司一季度--将于本月xx日在-x大酒店二楼
会议厅举办。为了借重您在寿险行业丰富的经验及学识,特邀您担任本
次培训班课程讲解,您的到来必将使本次培训倍添光彩。 授课时间:20xx年x月x日(周x)下午15:30—18:00
培训地点:-x大酒店二楼会议厅
对于您百忙之中前来授课我们再次表示深深的谢意! 顺祝 工作愉快,万事如意! 联系人: -- -
分公司个管部/培训部
20xx年4月25日
各兄弟班级:
兹有xx级教育讲课系列活动,旨在提高同学们的讲课、授课能力,展现教师风采,切实增强师范生技能,为将来的教师生涯打下坚实的基础。特别邀请您来参加我班活动,为本次讲课活动提供您的意见和建议!
活动名称:x班讲课show
活动时间:周x第x大节(10:10——12:00)
活动地点:教室
您的到来将使本次活动更加精彩,欢迎没课的同学前来参加活动,期待您的参与!!!
xx级教育x班
x年xx月xx日
尊敬的 黄耀和 律师(老师):
为了提升律师办理企业并购与重组业务的技能,提高企业并购与重组律师服务的品质,我们决定开办一期“并购与重组律师专业技能高级研修班”。该班拟聘请国内资深并购与重组律师、高校知名并购重组学者、政府主管部门专家以及并购重组纠纷审判专家联袂授课。 鉴于您在业界的学术地位、成就和影响,我们真诚地聘请您为“点睛网高级培训师”,并邀请您在百忙之中拨冗前来为本班授课。现就本班的有关情况向您报告如下:
一、本班名称
本班名称:“并购与重组律师专业技能高级研修班”。 二、时间安排
1、20xx年3月26至20xx年 月 日之间,共授课8-10天。 2、授课时间为上午9.00时-12.00时,下午1.30时-4.30时,晚上(如有)6.30时-9.30时。
3、每天面授上课共6个小时,即8节课(45分钟/课)。 三、授课方式
1、本课程开设“面授班”和“远程班”,采取“面授、网络、光盘”等立体覆盖教学模式。即北京学员在现场听课(同时录制网络);外地学员在网上听课;不能或不愿上网的学员,通过课件光盘、
讲课录音和教材讲义等方式学习。
2、特别敬请各位老师理解本班的“立体教学”模式,并许可我们在面授的同时以网络视频、光盘课件或讲义教材等方式使用本课程内容进行教学使用,并取得相应回报与收益。
3、如无特殊约定,每位老师每次授课安排半天(即3小时,4节课),每次详细讲授1-2个实务技能专题。
四、听课对象
1、“面授班”即在现场听课的对象为北京市及周边地区执业在二年以上的律师,计划招收70人。
2、“远程班”即在网上听课的对象为全国各地的执业在二年以上的律师,每班计划招收学员100人。
五、授课内容
1、详见附件一(课程单元表)。
2、我们建议您的授课方向为《并购与重组律师业务概论》。具体内容请老师确定大纲,填入回执表反馈我们。我们收到您的反馈意见后进行统一协调平衡,最终确定您的讲课内容。
3、重要建议:选题尽量考虑律师业务的实用性、不宜太大,“小题大作”为好;以案例教学;课后可留15-20分钟互动;尽量每20分钟左右讲完一个章节,以方便网络课件的分集制作。
六、授课时间
我们希望您20xx年 月 日上午(或在此后至20xx年 月 日间的周六或周日,预选一个半天)前来授课,并填写回执告诉我
们,或者电话商量具体授课时间。 七、课酬回报
1、课酬:授课老师每小时课酬标准为1000元,讲课半天为3小时计3000元整。如果您认为以上课酬太低,请将您所期待的数额反馈我们再行商定。
2、杂费:授课老师的交通费、住宿费由我们安排报销,中午工作餐或晚餐我们负责招待。
八、确认邀请
授课老师如果同意接受我们的聘请,可以下列方式反馈意见: 1、填写以下回执(见附件),通过email或传真发回我们。 2、直接在电话中确定讲课时间和讲课内容。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 卫(主编)
王红霞(教务)
北京法政教育科技发展中心
北京点睛政法网络学堂
20xx年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