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北京x公司,原员工自20xx年x月xx日起在未办理任何请假手续、未办理任何交接手续的情况下离开我公司,根据我公司规章管理制度第一章第x节第xx条规定不办理任何手续超过三天者属于擅自离职,即于20xx年x月xx日自动与我公司解除劳动关系。我公司已多次督促来我公司办理离职交接手续及领取“解除通知书”,至今未来,今以公告形式通知。
自本公告发送之日起七日内到本公司领取“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如不来领取视为送达。
x公司人事部
20xx年xx月xx日
,(性别),*年**月生,(职位名称),*年**月(事情大概情况)后不按期返校,擅自离岗至今。
*年*月*日,公司在《**日报》发布《限期返岗通知书》,通知于*年*月*日前来公司办理离职手续,其至今仍未办理。根据《**公司管理规定》和国家有关政策,经研究,决定对甘峰作自动离职处理(自动离职时间从*年*月*日计算),解除劳动人事关系。
*公司人事部
*年*月*日
:
你于x年x月x日入职本公司,从x年x月x日起再无出勤记录,公司无法了解你目前的状态。
根据公司相关制度,你的行为已视同旷工,旷工3日按离职处理。因此,视你自x年x月x日起与本公司解除劳动关系。
现通知你在X年X月X日前于工作日到公司办理离职移交手续,逾期未办理者视为自动放弃,自劳动关系解除之日起出现任何问题与本公司无关,一切后果自负。
特此通知!
XX公司人力资源部门
X年X月X日
王颖:
你于20xx年8月15日离开本公司,至今已两月有余,但一直未办理任何手续,此后公司多次联系你请你办理离职手续未果,根据你留给本公司的联系地址,特发本通知函,请在接到通知起一周内来公司办理离职手续,若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将按本公司的《考勤与休假管理条例》处理。
特此函告!
上海宏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人力资源部
20xx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