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甲方为方便子女接受教育,经考察决定将现就读于学校的学生交由乙方托管。
为明确权利义务,经双方平等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方委托乙方在指定期间履行对学生的看护及教育管理责任。
乙方要以高度负责和敬业奉献的精神,为学生提供安全、适当、科学的学习与生活管理,使学生各方面素质得到全面的发展和提高。
二、甲方愿意接受本协议所约定的条件及守则,并委托乙方在紧急情况或不能联络甲方时代表甲方对学生作出合理的决定,并获得代表甲方签字的权利。
三、乙方在学生托管期间负责学生饮食及课外辅导等有关事宜,具体如下:
饮食:托管期间(午餐,晚餐)负责学生的饮食,约定正餐标准,。乙方保证提供的饮食条件符合学生生长发育,确保学生的身体健康不因饮食条件受到影响。
课业辅导:负责每天督促学生完成作业,并在必要时给予相应辅导。
四、委托期限:自__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__年___月___日(或以学期为期限,如双方续约,可直接在此款后续签经双方同意,延长期限至______)。
五、报酬及支付方式:托管费_______元/月(辅导费______),每月初预交纳。
甲方应以负责的态度按时交纳托管费用,延期交纳需经乙方同意,否则乙方应在合理期限内通知甲方交纳,如甲方拒不交纳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六、甲方要配合乙方为学生创造良好的学习条件和氛围,教育学生遵守托管期间的有关规定,不得自行外出、擅自脱离乙方监护。
因下列原因或者学生擅自脱离监护发生意外事故而致人身或者财产损失的,乙方已履行了相应职责,行为并无不当的,甲方不得向乙方提出赔偿要求:
1、地震、雷击、台风、洪水等不可抗拒的自然因素造成的;
2、来自与学生寄宿地点外部的突发性、偶发性或第三方侵害造成的;
3、学生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异常心理状态,乙方不知道或者难于知道的;
4、学生在校期间发生意外伤害的;
5、学生自杀、自伤的;
6、其它意外因素造成的。
七、乙方有义务提供安全的饮食条件,确保学生托管期间履行监护义务。对因提供条件不当、乙方故意或重大过失未能充分履行监护义务,造成学生财产或人身损害的,乙方应当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八、学生托管期间若出现较重疾病和其它需要紧急救助情况,乙方要及时告知甲方,甲方得此信息后应前往进行积极救助。如果情况紧急,乙方应及时将学生送往医疗机构救治,并尽最大所能为甲方垫支抢救、治疗和住院等费用,甲方应该尽快将此费用如实归还乙方。对不服从乙方教育管理擅自外出或打架斗殴对他人或自身造成伤害的,其造成的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担。
九、甲方须配合乙方教育学生保管好自己的钱物,若非乙方管理责任原因,学生大意或者保管不善丢失钱物,乙方应积极为甲方寻找,如缺乏线索寻找未果,乙方不承担经济赔偿责任。
十、在本协议签订之前,乙方应实事求是地介绍所能提供的各种条件,不得对甲方作出任何不符合事实的宣传和评价,如果由此造成学生不良影响,乙方应承担相应责任。
十一、合同解除 甲方对乙方服务不满意或因其他原因可随时解除本协议,其费用按足月结算,不足半月的按半月计算。学生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乙方可通知甲方终止协议,其费用按时间据实结算。造成乙方或他人人身财产损失的,甲方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1、五次以上不听从乙方管理,经教育无悔改表现的;
2、故意伤害其他学生造成严重后果的;
3、故意损毁乙方财物造成重大损失的;
4、偷盗公私钱物无悔改表现的;
5、其他严重影响托管协议实施的行为。
十二、甲方要积极主动地保持与乙方的联系和配合,甲方如果发生住址、单位、电话等联系方式的变更应该及时通知乙方。
乙方也要将学生托管期间的表现与变化情况充分告之甲方,配合甲方确定学生的教育方案。
十三、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照《合同法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______年___月___日
甲方:宁安中学
乙方:
为进一步落实学校安全责任,加强安全防范意识,关爱特异体质学生,保证特异体质学生及学校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双方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责任
1、主动向学生或者学生的父母及其他监护人了解其身体健康情况。涉及学生隐私的,甲方应当保密。
2、教学期间,必要时,对不适宜在校学习的特殊体质学生,建议其请假或者休学。
3、特异体质学生在校期间有异常反应,甲方应及时与家长联系,并告知家长在校时的异常情况。
二、乙方责任
1、特异体质学生或其监护人在入校前必须告知学校学生身体情况和病情,并详细向班主任说清应注意事项。
2、乙方应尽量做好对子女的监护工作,以免发生意外。
3、乙方应按医院相关要求做好对子女的身体治疗、复查工作,避免发生意外。
4、特异体质学生在上学、放学途中或请假、休学期间,乙方要特别关照,专人接送,在此期间出现的任何意外与学校无关。
三、其他事项
1、如特殊体质学生因不听从学校的要求违反规定、自身或其监护人有其他过错的情况下发生意外事故,甲方不承担责任。
2、特异体质学生因自身特异体质原因造成事故的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3、甲方对特殊体质学生一视同仁,不得侵犯学生的隐私。 此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存一份,签字后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签章) (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学生家长
为了切实保障学生的人身安全,预防和处理学生人生伤害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的有关条款,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1、甲乙双方都有责任教育学生重视安全,防止安全事故发生。
2、甲方应制定有关安全方面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学生学习,使学生做到有章可循。甲方应利用广播等宣传工具,通过集会、班会和安全课等多种形式,教育培训学生安全常识,提高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3、甲乙双方都应教育学生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不准学生吸烟、酗酒。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吸烟、酗酒,甲方应及时制止,学生在校外期间因吸烟、酗酒而发生伤残事故,甲方概不承担责任。
4、甲方应承担学生在校期间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发现学生有不安全因素应及时教育。在校期间发生安全事故,甲方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处理,并及时通知乙方。
5、学生放学后、节假日、寒暑假等不在学校学习期间而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甲方一律不承担任何责任。
6、学生不得擅自离校,有事必须请假并经甲方批准方可离校,甲方应将学生离校情况及时通知乙方。学生请假或擅自离校后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甲方概不负责。
7、学生在返校、离校途中不得骑车,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返校和离校。如果学生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到校,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学生在返校、离校途中发生安全事故,甲方概不负责。
8、甲方应掌握学生健康资料,乙方应以书面形式如实告知甲方,学生有特异体质或特定疾病,甲方应根据学生实际情况,采取必要措施。若乙方未告知或乙方告知病情后,甲方又采取了必要措施,仍发生安全事故,甲方不承担责任。
9、学生在校期间突发疾病,甲方应立即采取相应措施并及时通知乙方。如甲方已采取措施但仍发生不良后果,甲方概不承担责任。
10、学生在校期间自杀、自残事件;在体育活动中发生意外事故,甲方已采取防范措施和救助措施后,仍发生不良后果,甲方概不承担责任。
甲方代表签名:
乙方代表签名:四年级学生姓名 家长签名
20 年 月 日
1.学生的监护人是学生的父母或依法确定的监护人,其监护关系不因学生的入学而转移给学校,学校与学生只是教育管理关系,监护人应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遵纪守法教育,学生在校期间学校应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遵纪守法教育。
2.学生造成他人人身或财产损害的,由其监护人承担赔偿责任,学生在校期间发生损害赔偿纠纷,按本协议第3条处理。
3.学生在校生活、学习期间,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身体受到伤害,一般由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如能够证明学校有过错的,按学校过错的大小确定学校应承担的赔偿责任;如给他人造成损害的,一般由学生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4.符合下列条件即可确定学校无过错:(1)损害事件的发生与学校的设施无关,或者虽与学校的设施有关,但学校的设施并无缺陷;(2)学校或老师履行了应尽的教育管理职责,损害事件仍不可避免地必然发生。
5.学生放学后应立即离校回家,非学校或老师的原因学生在校内滞留、嬉戏玩耍,造成伤害的,学校不承担赔偿责任。
6.严禁教职员工侮辱、殴打、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如因此造成后果的由教职员工本人负责或由教职员工和学校共同负责,学校还可根据情节对教职员工进行纪律处分,但教职员工履行职责,进行正常的批评教育,出现意外后果的,学校不负责任。
7.学校开展校内外集体活动,因组织不周,造成意外伤害,学校应承担责任;因学生不听指挥,违背有关规定,造成意外伤害的,学校不承担责任。日常上课期间,学生未到校或私自离校,学校应及时通知学生的监护人。学生因此造成社会危害或出现意外事故的,学校不承担责任。
8.学生应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出现交通事故的,由肇事方负责;在校园内骑自行车,违反规定出现事故,学校不负责任。
9.学校严禁学生玩火、玩电、玩水、玩甩炮、火炮、玩锐刃钝器物,因此发生赔偿纠纷,一般由肇事者承担责任;如果肇事方或受害方能证明学校、老师明知有上述危险情形而不制止的,学校承担部分责任。
10.学生应按学校指定的地点食宿,在校外食宿造成意外后果的,学校不承担责任,学校指定的提供食宿方应按学校签订的去履行职责,否则造成意外后果的,由提供食宿方负责。如果受害方能证明学校未尽到管理职责的,学校可承担部分责任。
11.学校必须加强校舍等设备设施的检查,及时清除隐患。若隐患不能及时清除的,必须加以封闭并增设警示标志,且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若未消除隐患又无警示标志,又未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造成学生伤害的,由学校承担赔偿责任。
12.严格做到“四不准”即:不准横穿马路、不准私自下河塘洗澡、不准购买零食或饮用不洁水和不准在非上课期间随意进入校园。凡由此造成意外事故的,学校概不负责。
13.教职员工擅离工作岗位或虽在工作岗位但未认真履行职责,或违反工作要求和操作规程造成事故的,由擅自离岗或违反规程,失责的工作人员负责。
14.学生在校园活动中发生安全事故或受到意外伤害的,在学生投保的情况下学校有责任积极配合家长向保险公司申请索赔。不履行投保的学生需家长与班主任签订协议,不投保造成后果的一律由学生自行负责,学校概不负责。
15.学生在已经投保情况下,发生安全事故后,受伤害的学生,其父母(监护人)不愿协商调解的,或经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6.本协议一式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学生在该校学习期间。
学生姓名:______________
班级:__________________
学生监护人签字:________
学校盖章: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学生监护人):
____________学生家长,为进一步保证你的子女及学校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现双方达成如下相关协议。
1、家长应主动向学校及班主任说明子女属特异体质情况,家长应尽量做好对子女的监护工作,以免发生意外。
2、班主任要对该学生特殊对待,详细向家长询问应注意事项,并把具体情况告知课任教师。
3、家长应按医院相关要求做好对子女的身体复查工作,避免发生意外。
4、学生在校期间因自身身体情况引起的病情发作等情况,学校或教师要尽快通知家长,家长要保证通讯畅通,但因学生的特异体质引起的一切不良后果,学校及教师不承担责任。
5、学生在上学、放学途中,家长要特别关照,专人接送,在此期间出现的任何意外与学校无关。
6、学校及教师要对学生一视同仁,并不得侵犯学生的隐私。
此协议一式两份,一份由学生家长保留,一份由学校留存。
班主任(签名):
学生监护人(家长签名):
学校(盖章)
年月日
附:学生病情
学生监护人地址:
联系方式:
为度过一个安全、健康、愉快的寒假,我特向老师作如下保证:
1、寒假期间,生活有规律,按时作息,认真完成假期作业。
2、不到河流、水库、塘坝、水坑等附近溜冰或玩耍。
3、加强自我保护意识,外出时关好门窗,不让陌生人入室。
4、不到游戏厅、录像厅、网吧等不健康场所玩耍。
5、走路靠右边,过马路时走人行横道,不攀爬沿街护栏。
6、不燃放鞭炮,不玩火、不带火种
7、注意用电安全,不乱动电源、插座及各种电器,不私自拆装或操作电器设备。
8、遵守交通法规,注意安全,不在道路上追逐打闹、玩耍、游戏。
9、注意饮食卫生,不随便在路边小摊吃不卫生的食物,防食物中毒。
10、听从父母教导,主动承担力所能及的家务劳动,助人为乐,多做好事。
班 家长(签字): 学生(签字):
为了使您的孩子_________ 在学校健康快乐的学习,学校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切实做好学生的安全思想工作。为杜绝不安全隐患的存在,保证学生的安全,要求学生家长配合学校做好学生的安全工作,为此,学校与家长签订学生安全协议书,具体协议如下:
1、通校学生上学、住宿学生回校,必须有家长送到学校,把学生交给教师;如学生没有家长护送到校,途中遇有不安全因素,学校不承担责任。
2、学生在校期间,必须遵守学校安全,按教师的指导开展活动;如不听从教师的安排,造成不安全后果,责任自负。
3、学生在校期间,不允许擅自外出购买各种用品,如需要,必须由教师统一采购;如学生擅自外出,没经老师允许造成不安全因素,学校不承担责任。
4、学生在校期间,学校公共设施达到安全标准;如有学生主观故意破坏,造成不安全因素,学校不承担责任。
5、学生在校期间(24小时),不向教师请假,擅自走出学校走失,造成不安全因素,学校不承担责任。
6、通校生放学、住宿生回家,必须有家长来接,经教师同意方可接走,回家途中遇有不安全因素,学校不承担责任。
7、节假日、双休日,家长要看护好学生,不让自己孩子和社会上不良青年接触,以防学坏。如有不安全因素,与学校无关。学生出现事故,如有保险,请家长及时通知学校给予办理。
8、以上协议,望学生家长认真阅读,配合学校做好学生的安全思想工作工作,确保学生的安全。
协议人:
日期:XX年XX月XX日
甲方:共青团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委员会
乙方:
使用项目:
使用时间:
使用单位负责人:
联系方式:
为保障乙方便捷地开展学生活动、甲方向乙方提供大学生活动中心的使用权、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同意签署并遵守以下协议。
甲方:
1、中心工作人员必须按商议时间准时到位。
2、中心工作人员使用设备、用电时需小心谨慎、并负责妥善保管中心内部一切设备、对损坏的设备应及时登记上报。
3、中心工作人员工作态度必须热情、友善、并尽力配合使用单位保证活动顺利进行、并于活动结束监督使用单位进行相应的工作。
乙方:
1、使用单位在使用期间负责大学生活动中心的一切财产安全和防火安全、如活动结束后发现有财产损失或其他安全事故发生、皆由活动使用方承担。
2、为保证活动的安全、使用单位(部门)必须需自行与保卫处等相关部门协调大中型活动举办中涉及的安全防范事宜。参加活动的车辆按指定位置停放、不得堵塞本中心周边道路。使用单位必须按按本中心观众席位数组织安排人员、不得超员、并组织观众有序进退场。会场内需保证各消防通道的畅通、会场空气的流通。禁止在通道中摆设任何有碍通行的物品。
3、使用单位在借用大学生活动中心期间、应维持中心原有布置不被破坏、如确实需要变动相关布置需征得中心管理人员同意、并于活动结束后恢复原样。
4、使用单位在借用大学生活动中心期间、应保证中心内全区域禁烟、禁止使用明火及燃放烟花爆竹;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一切危险物品入内;未经允许、不得私自乱接电线;除发生火灾、禁止动用消防设施;禁止使用不符合安全标准的舞台布置。
5、使用单位在使用中心设备时应小心谨慎、如有出现器材损坏、使用单位应照价赔偿或负责维修。
6、使用单位在中心举办的活动必须与《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群众性文体娱乐活动登记审批表》中的申请事项相符、不得擅自变更、否则停止使用、并予以相应处罚。
7、使用单位应严格遵守以上条款、若违反其中条款、将取消该单位当年申请使用大学生活动中心的资格。
本协议经双方认可、自签字盖章之日起正式生效。
甲方:共青团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委员会 乙方:
代表签字(盖章): 代表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
为进一步落实学校安全责任,加强安全防范意识,关爱特异体质学生,保证特异体质学生及学校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双方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责任
1、主动向学生或者学生的父母及其他监护人了解其身体健康情况。涉及学生隐私的,甲方应当保密。
2、教学期间,必要时,对不适宜在校学习的特殊体质学生,建议其请假或者休学。
3、特异体质学生在校期间有异常反应,甲方应及时与家长联系,并告知家长在校时的异常情况。
二、乙方责任
1、特异体质学生或其监护人在入校前必须告知学校学生身体情况和病情,并详细向班主任说清应注意事项。
2、乙方应尽量做好对子女的监护工作,以免发生意外。
3、乙方应按医院相关要求做好对子女的身体治疗、复查工作,避免发生意外。
4、特异体质学生在上学、放学途中或请假、休学期间,乙方要特别关照,专人接送,在此期间出现的任何意外与学校无关。
三、其他事项
1、如特殊体质学生因不听从学校的要求违反规定、自身或其监护人有其他过错的情况下发生意外事故,甲方不承担责任。
2、特异体质学生因自身特异体质原因造成事故的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3、甲方对特殊体质学生一视同仁,不得侵犯学生的隐私。 此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存一份,签字后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签章) (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为了使您的孩子在学校健康快乐的学习,学校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切实做好学生的安全思想工作。为杜绝不安全隐患的存在,保证学生的安全,要求学生家长配合学校做好学生的安全工作,为了确保学生在校学习期间的人身安全,结合我校实际,为此,学校与家长签订“学生安全协议书”,具体协议如下:
1、学生在校期间应服从学校安排,不得未经允许擅自离校,如有特殊情况,离校时学生需同家长取得联系,并得到允许后才能够离开学校,如有意外,由本人承担全部责任。
2、学生在放学后不得进行具有危险性的活动,如游泳、攀岩、涉水、探险等,如因此而造成任何人身意外,由本人承担全部责任。
3、同学之间应该互帮互助,和睦相处,不可与其他同学发生争执、打架、斗殴等违规行为,如违规一次,学校会给予警告,并及时告示家长。如再有犯,学校会进行劝退。
4、学生每天应该准时到校,如有特殊情况需向学校负责人请假,不得擅自旷课,早退,确保学生安全。上课期间学生应遵守课堂纪律。
5、学生在校期间如发生突发状况,如突发疾病等,学校会立即与学生家长取得联系,共同解决。(这个地方不好,大家想一下怎么改下,尽量不要往自己身上揽责任)
如已经阅读完毕,请学生监护人签字确认。经监护人签字,视为已经阅读并同意以上协议并已了解了学校的注意事项。此协议书自正式开课起生效,有效期至停课。
学校负责人签字:
学生监护人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