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学校和幼儿园传染病防治工作,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奥运会的顺利进行,根据河北省卫生厅《传染病防治重点监督检查》的要求,保定市卫生局统一部署,20xx年4月—7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对各级医疗机构、县级CDC、中小学校及幼儿园等单位的传染病防治工作的监督检查,现将检查情况汇总如下:
一、领导重视分工明确责任到人
为保障专项检查顺利有序开展,保定市卫生局成立了传染病检查领导小组,根据省卫生厅《传染病防治重点监督检查工作方案》并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保定市传染病防治重点监督检查工作方案》,明确检查重点、检查范围和检查要求,实行一把手总负责,分管领导负直接责任的目标管理责任制,保证监督检查工作落实到位。
二、专项检查成效显著
(一)分层次检查医疗废物处置情况
根据市卫生局的统一部署,市县两级卫生监督机构分工协作,依照《方案》分层次开展了专项监督检查。此次共检查各级医疗机构4348家,其中二级以上医院119家;妇幼保健院26家;乡镇卫生院158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113家;其他医疗机构(个体诊所、门诊部、村卫生室)3907家;CDC25家。发现各类违法行为单位4250家;其中予以行政警告3986家;立案264起;行政处罚264家,累计罚款约36万元。
1、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妇幼保健院:
均建立了医疗废物管理制度,设有专职或兼职管理人员,相关培训记录、医疗废物登记较齐全,设立了医疗废物暂存点,医疗废物交由市级处置中心处置或自行焚烧处置,相关人员采取了一定的卫生防护措施。但也有相当一部分医疗单位无医疗废物运输专用工具和通道,少数医疗单位未对医疗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和包装,医疗废物暂存点不符合相关规定,暂存医疗废物未按要求及时处置。
2.乡镇卫生院、社区中心、其他医疗机构:
大部分医疗机构尤其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个体诊所、门诊部、村卫生室,未建立、健全医疗废物管理制度,无专职或兼职管理人员,无相关培训记录、医疗废物登记,未对医疗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和包装,医疗废物暂存点与生活垃圾同处一处,甚至有的单位医疗废物与生活垃圾混放在一起。相关人员卫生防护意识较差,防护设施不全,无医疗废物运输专用工具和通道,有的医疗单位医疗废物暂存点存放大量医疗废物,不及时进行处置,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
3.县级CDC:
绝大多数CDC能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建立健全了医疗废物管理制度,设置了专职或兼职管理人员,相关培训记录、医疗废物登记较为齐全,但也有少数CDC医疗废物暂存点不规范,相关人员卫生防护意识差,未对医疗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和包装。
针对医疗单位存在的违法行为,执法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了责令限期整改、行政警告和罚款处罚。
(二)内镜消毒监督检查情况
此次共检查开展内镜诊疗的医疗机构89家。开展内镜诊疗的.医疗机构一般为大型综合医院或规模较大的专科医院,制度比较健全,管理较为规范,基本上能按照《消毒管理办法》及其相关标准、规范进行诊疗。存在的问题主要为:一部分医疗机构由于房屋、诊室设置等硬件上原因,内镜清洗与诊疗环境未分开设置,个别单位消毒灭菌效果监测、消毒时间未达到相关要求,有的未索取消毒剂供应厂家的相关资料。
针对存在问题的医疗单位,执法人员依据相关法规分别给予了责令限期整改和行政警告。
(三)CDC对学校、幼儿园疫情调查处理监督检查情况
我市有25个县级CDC。为“迎奥运,保安全”,CDC对学校、幼儿园的传染病防控工作非常重视,均开展了传染病疫情监测、防控指导。对发生疫情的学校、幼儿园均及时进行了流行病学调查、处理,各种调查、记录基本完整。
(四)学校、幼儿园传染病防治监督检查情况
此次共检查各类学校、幼儿园591所,其中乡中小学211所;县中小学38所;市中小学9所;高、职学校19所;幼儿园314所。各类高、职、中小学及幼儿园均成立了相应的传染病防治领导小组,有专职或兼职教师负责传染病的防治和疫情报告工作,大部分学校建立了晨检制度、传染病报告制度和因病缺课报告制度,有学生晨检记录和因病缺课情况登记,统计,有学生病假登记,有学生定期体检制度,部分学校环境整洁,建立了相应的清扫和消毒制度。但发现存在一定问题:部分学校,尤其是乡级中小学传染病报告制度和因病缺勤追查登记等制度不健全,有的虽然建立了晨检制度、传染病报告制度和因病缺勤追查登记等制度,但没有得到有效落实,使疫情报告不及时,不能及时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有些学校患传染病学生的隔离、转诊和治疗情况登记不全,给流调工作造成了一定因难,还有些学校开展传染病防治知识宣传力度不够,使教师和学生不能了解更多的传染病防治知识,部分学校教室和宿舍通风不良,没有严格执行清扫消毒制度,极易造成传染病的发生和流行。
三、今后工作重点:
通过此次专项监督检查,进一步提高了被监督单位负责人在传染病防控方面的法律意识,为下一步扎实做好传染病防控工作打下了基础。针对检查存在的问题,今后应着重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继续加强对《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和《消毒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的宣教,进一步提高广大医务工作者,特别是医疗机构负责人的法律意识,达到知法、懂法、守法。县级及乡镇医疗单位要尽快建立传染病处置工作制度和传染病自查制度,完善相关记录,建立医疗废物产生地医废处理工作流程,使用符合规定的包装物和包装容器。
2、切实加强对各级医疗机构,特别是乡村级医疗机构的监督管理,使之建立、完善并严格执行医疗废物管理制度、消毒隔离管理制度、传染病报告制度,有效防止各类传染病的传播流行。
3、进一步加强对学校的传染病管理,切实落实各项传染病防控措施,完善学校晨检、因病缺课登记和疫情报告等制度,严格执行学校教室和学生宿舍清扫、消毒制度,在学校广泛开展传染病防治知识的宣传活动。使老师和学生掌握更多有关传染病防治知识,提高教师和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保障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
4、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对问题严重及限期整改不到位的单位,要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市卫生局关于做好上半年医疗安全专项检查活动方的精神安排,以病人为中心,进一步加强医疗质量、规范医疗行为、消除安全隐患、保障患者就医安全,我所对照《医院管理评价指南(20xx)年版》和陕西省有关卫生所的评审标准,进行了严格的自查自纠工作。现将有关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全员重视,认真组织安排:
我所自收到《莲湖区卫生局转发〈卫生部关于20xx—20xx年“以病人为中心”医疗安全百日专项检查活动安排方案的通知〉》后,全体员工非常重视,迅速召开了全体员工会议,对自查工作进行认真安排。按照《医院管理评价指南(20xx)年版》和陕西省关于卫生所审核的相关规定认真细致的安排自查自纠工作。由两名医师负责医疗机构合法性、行医资格、内科诊疗范围、医疗文书以及各种规章制度的自查,而护士主要负责日常护理工作及医疗废弃物的自查,力求以本次活动为契机,强化质量安全意识,坚持安全第一,质量第一,规范医疗行为,切实覆行职责,严格执行核心制度,细化过程管理,真正提高我所的医疗质量水平。
二、自查基本情况
(一)机构自查情况:单位全称为“西安莲湖旭辉诊所”,性质为个体,位于西安市莲湖区劳动西路五号院一号门面房;主要负责人:丁旭辉。具有莲湖区卫生局颁发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执业许可证号:PDYD2112,有效期限至20xx年6月30日。我所对《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实行了严格管理,从未进行过涂改、买卖、转让、租借。现有床位3张,诊疗科目为内科;业务用房面积68平方米。
(二)人员自查情况:我所现有医师2名,护士1名,均取得相关执业资格并注册,同时在莲湖区卫生局备案,属合法行医,开业一年来,从未多范围注册开展执业活动或非法出具过《医学证明书》;从未使用未取得执业医师资格、护士执业资格的人员或一证多地点注册的医师从事医疗活动,也从未使用执业助理医师单独执业;所属医护人员均挂牌上岗,并设立了监督栏对外公开。
(三)诊疗范围的自查:我所是莲湖区卫生局批准建立的一所个体所有制的医疗服务机构,注册执业范围是内科疾病的诊疗,自成立以来,严格按照相关制度法规行医,全部医疗活动都在内科诊疗范围之内,从不进行与执业范围不相关的诊疗活动,从未超出核准登记的执业范围,从未以任何形式发布医疗广告,并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的医疗技术常规和抢救与转诊制度,无对内对外承包或出租情况,从未片面追求经济利益而违法开展业务范围以外的诊疗活动。
(四)提高服务质量:按照卫生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标准加强医疗质量管理,实施医疗质量保证方案;定期检查、考核各项规章制度和各级各类人员岗位责任制的执行和落实情况,确保医疗安全和服务质量,不断提高服务水平。
(五)院内交叉感染管理情况:院内感染以及交叉感染是我所防范的重点,建立和完善了医疗废物处理管理、院内感染和消毒管理、废物泄漏处理方案等有关规章制度,有专人对医疗废物的来源、种类、数量等进行完整记录,定期对重点部位开展消毒效果监测,配制的消毒液标签标识清晰、完整、规范。
(六)固体医疗废物处理情况:对所有医疗废物进行了分类收集,按规定对污物暂存时间有警示标识,污物容器进行了密闭、防刺,污物暂存处做到了“五防”,医疗废物运输转送有专人负责并有签字记录。
(七)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处理情况:所有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用后做到了浸泡消毒、毁型后由西安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西安市卫达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收集,进行无害化消毒、焚化处理,并有详细的医疗废物交接记录,无转卖、赠送等情况。所有操作人员均进行过培训,并具有专用防护设施设备。
(八)医疗文书的自查,医疗文书不仅是日常医疗事件的真实记录,而且具有法律效力,在保护患者的医疗安全以及诊所行医合法性和自我保护方面发挥者重要的作用,所以,对于我所的日常医疗文书必须进行规范化,严格按照卫生部有关医疗文书书写的规则来写,并在全体员工之间进行交流,对于不清楚的地方,及时到西安市中心医院和交大医学院附属医院向相关专家教授请教,通过此次的自查活动,使得所有医务人员的医疗文书书写全部符合国家及西安市的相关标准。
(九)疫情管理报告情况:我所建立了严格的疫情管理及上报制度,规定了专人负责疫情管理,疫情登记簿内容完整,疫情报告卡填写规范,疫情报告每月开展一次自查处理,无漏报或迟报情况发生。
(十)药品管理自查情况:经查我所从未使用过假劣、过期、失效以及违禁药品,严格对照《医院管理评价指南(20xx)年版》和陕西省关于卫生所评审的有关标准,全体医务人员针对执行制度、诊疗标准及护理操作规范、工作责任心、工作质量、服务等方面进行了自查,并向莲湖区卫生局提交。
三、存在问题
一是由于经费不足,有些医疗设备得不到及时维修或更新,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相关业务的深入开展;二是有经验的高级专业技术人员缺乏,业务人员到上级医疗机构进修的机会不多,知识更新的周期长,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服务水平向更高层次提高等。
我所一定以此次“以病人为中心”医疗安全百日专项检查活动为契机,进一步深入开展“以病人为中心,以提高医疗质量为主题”的医疗管理活动,强化管理措施,优化人员素质,求真务实,开拓创新,不断提社区高医疗服务质量和技术服务水平,为创建“平安诊所、和谐莲湖”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一、我院分管院长及院感科工作人员参加了4月11日江苏省卫生厅关于全省加强医疗废物管理工作电视电话会后,及时向院长汇报会议内容,院领导高度重视这项工作,对医疗废物管理工作作了具体部署。在院长的亲自过问下,于4月13日调整并成立了医疗废物管理小组,召开了小组成员及相关科室负责人会议,明确各部门职责,制定了《医疗废物管理制度》、《医疗废物安全处置制度》、《医疗废物处理登记制度》、《医疗废物相关人员防护制度》、《医疗废物管理培训制度》、《医疗废物管理责任制度》、《医疗废物分类管理制度》、《医疗废物发生意外事故》,报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批准后实施。并且以院办公室的名义将相关通知、制度发至医务科、护理部、环境管理科、总务科、化验室、病理科、B超室、影像科、各病区及重点临床科室。
二、4月20日院感科举办培训讲座,组织全院相关人员学习医疗废物管理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流程,提高全员管理意识。择期进行考核,促进知识的掌握和规范执行。
三、4月14日-4月24日为自查自纠阶段。院感科在全院检查中,发现我院在医疗废物管理中也存在一系列问题,如:医疗废物暂存地没有医疗废物及禁烟禁饮食警示标识,门窗没有完全封闭,无法达到防鼠的要求,冲洗的水管漏水,垃圾转运人员缺乏防护配置,交接登记存在多登、漏登现象,有的没有做到双签名等。检查结束后,及时将检查情况向分管院长及院长汇报。25日下午,医院再次召开医疗废物管理工作会议,会上再次强调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并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现场部署解决办法和方案,限28日前整改到位,择期再次检查。
四、4月26日下午,院感科应邀参加了护理部全体护士长会议,会上聆听了各位护士长在医疗废物实际管理工作中的疑问,并给予一一解答;会后又参加了环境管理科全员保洁员工作会议,对医疗废物分类、收集、包扎、转运、登记、个人防护及应急预案又作了具体要求,严禁出现违法违规行为,违者必纠。
五、4月28日下午,卫生局领导来我院检查医疗废物管理工作,查看了医疗废物暂存地,制度、资料齐全,设施规范,转运人员工作、防护到位,对我院的管理工作表示肯定。
六、总结:通过医疗废物管理工作的`开展,得到了院领导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各相关部门领导及人员积极响应号召,把具体工作落到实处,达到了人人参与管理、事事责任到人的良好局面。当然这项工作仍需要长期不懈的跟进管理,只有严格落实,做到严格督查管理,不放过每一个细微的环节,发现问题及时改进,才能持续有效的保证和促进医疗废物管理质量的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