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全面规范我校办学行为,促进社会办学有序竞争,良性发展,我校认真学习了黑龙江省教育厅黑教基二()98号文件精神,并以它为指导,首先成立了以校长为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自查自纠领导小组,同时对照我校实际,对我校的办学行为情况进行了细致的自查自纠。现将我校的自查情况总结如下:
一、我校没有将商业行为引入校园现象,更不存在向家长推销商业产品,向学生宣传商业信息等行为,也不存在任何商业网点。从未组织学生参加各种商业性活动及向家长学生宣传带有商业色彩的商业信息等行为。但我校注重学生综合素质的培养,成立了八个特长团队(微机、演讲、田径、乒乓球、韵律舞蹈、手工、绘画、电子琴),每周五第三节课免费为学生授课,加强培养,在校内开展多种形式的活动,同时也积极参加林业局组织的广场汇演,受到社会各界的好评。
二、严禁学校老师违规补课。我校严格要求每一位教师,不允许教师以任何方式为学生征定教辅,一经发现严肃处理。因此,我校从没有出现过教师私自为学生统一征订教辅资料的行为,更没有出现强迫学生有偿补课和乱收取费用的行为。同时,学校对学困生、留守生采取了教师与学生结对子、同伴互助等形式帮扶指导。我校没有宿舍楼、无住宿生、借读生,自费生,更无乱收费情况。
三、严禁违规乱发教材和教辅资料。在工作中学校严格贯彻上级部门制定的一系列规章制度,执行对学生实施免除课本费、学杂费的国家规定,坚持一科一辅自愿原则,保障及时把免费课本发放到学生手中。做到了减轻学生课业负担和家长的经济负担的同时,让学生学有所练,规范自己的办学行为,在教育系统行风建设中起到了标准化学校的.示范引领作用,得到了各行各业的认可。
四、强化校务公开制度。学校认真执行教代会各项制度,学校的重大事项公开透明,为学生征订校服前先征集家长意见,报教育主管部门备案进行公示,无任何收取回扣违法违规行为。
五、我校没有组织学生参与任何商业保险活动,从来没有规定学生购买任何保险产品行为,相反教育局还免费为每一名学生购买了平安校园险,在学生保险工作中无任何收取费用行为,而是采取各种方法加强学生的安全教育,把学生的安全教育当成学生的头等大事来抓。
通过自查,我们意识到规范办学行为,责任重大,意义深远,今后我校将继续努力,办人民满意的教育。
根据省纪委、省监委、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关于在全省开展教育领域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的实施方案》(纪发(20xx)z号)以及省教育厅专项治理要求,我校围绕“规范办学行为,推进素质教育”进行自查自纠,总结如下:
一、规范招生行为
1、我校坚持义务教育免试入学制度,未组织笔试、面试或任何变相的测查,不以各类竞赛、培训、考试、荣誉证书或学习等级为依据录取学生,确保服务区适龄学生全部入学接受义务教育。
2、我校不存将学生参加各类竞赛获奖与招生入学挂钩现象,对学生进行均衡编班。整个招生及编班过程做到公开、透明、规范,并进行公示。
二、规范考试评价行为
1、我校严格规范考试行为,除每学期期末一次文化考试之外,未组织参加其它各种考试、竞赛、考级等活动。
2、我校对学生考试成绩也予以规范的管理,从不按考试成绩给学生排名次,更没有按考试成绩给学生安排座位。起始年级没有通过张榜、表扬等方式,将儿童的学习行为诱导到学习之外的功利性目标上。
三、规范教学行为
1、我校严格执行课程方案,按照国家、省课程计划安排教育教学活动。坚持按课程设置开课,不随意增减科目,不随意增减课时;坚持按课程标准要求教学,不随意提高或降低教学难度,不随意提前结束课程和搞突击教学。起始年级严格按国家课标实施“零起点”教学,不存在压缩课时、较快进度、超前教学等违规行为。
2、我校每周上课5天,学生每日在校参加教育教学活动的时间不超过6小时,每节课上课时间为40分钟。严格执行节假日放假通知,不占用课余和节假日等时间安排学生集体补课或上新课。正常开展阳光体育活动,保证学生每天在校体育活动时间不得少于1小时。
3、严格控制作业量。双休日及节假日不加大作业量。教师能根据课改的要求,精选作业内容,不布置机械性、重复性、难度过大的作业,每日作业时间符合相关规定。各年级各类作业采用等级记分制。
4、严格教学设施和校外活动管理。学校从未将教学设施提供给社会组织或个人从事与教学无关的活动,从来没有为社会各类补习班、培训班提供教学设施和场地,也没有组织过学生参加商业庆典活动。
为规范学校办学行为,强化学校管理、我校根据国家省市县有关文件精神,对照文件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我校教育教学和学生的安全工作总体情况良好,各项工作有条不紊、井然有序、平稳运行。学校认真开展了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和安全教育第课活动,能够按时开学、上课,师生到岗到位情况较好,有效确保了学校正常运转。
二、师德师风建设
开学初我校组织教师认真学了《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幼儿园安全管理条例》,与教师签订了安全管理协议杜绝教师打骂虐待学生。
三、办学条件
我校经过改薄以后,学校的设施完全能满足教学使用,学校电脑,多谋体网络教室,教学仪器完全能满足教学需要。 学校对暖气进行了改造,冬季教室用上了电暖气。学校安装有监控,摄像头有四个。
四、安全卫生
都重视安全保卫工作。能够严格执行门卫制度和幼儿在园期间关闭大门制度,严格保安、门卫管理,严禁社会闲散人员入校,任何人来访需要进行登记。保证幼儿在园期间的安全。每周都能保证上一节安全教育课,每月进行一次安全演练。
五、幼儿保育教育
学校杜绝幼儿小学化,幼儿通过食品制作、清洁、整理物品、手工创造等一系列活动,让孩子们全面感受到生活中的点点滴滴,满足幼儿的各种生活体验。并通过模仿活动让幼儿得到启发和锻炼,提升幼儿的.自制力、合作力、责任心和思考力,促进幼儿身心的和谐发展。注重环境育人,老师们精心布置了教室,不仅美化了环境,还在潜移默化中使幼儿受到了教育。
六、教职工队伍
我校有一名女教师代幼儿课程,她工作几十年来了,兢兢业业,从未打骂过学生,深受家长和学生的爱戴。
七、内部管理
我校管理严格,,教职工严格考核制度,请假制度,师德师风建设,对学校出现的问题能及时矫正。学校安全常抓不懈。
总之,我校永远将安全工作在首位,注重师德师风建设,杜绝打骂学生的情况发生,为教育事业创造一片蔚蓝纯净的天空。
新
为认真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55号《山东省对违规从事普通中小学办学行为责任追究办法》和市教育局关于深入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山东省对违规从事普通中小学办学行为责任追究办法》精神,端正办学思想,规范办学行为,促进我校和谐、健康、可持续发展,办人民满意的教育,我校召开了教职工大会,学习了通知精神,并在此基础上,召开了“规范办学行为,推进素质教育”自查自纠、集中整改工作会议,并随后认真地进行了自查自纠、集中整改,并据此与全体教师签订了目标。现将自查自纠、集中整改情况总结如下:
一、规范教学行为方面
1、我校能严格执行课程方案,按照国家、省课程计划的规定安排教育、教学活动,做到:坚持按标准课时开课,不随意增减课时;坚持按课程设置开课,不随意增减科目;坚持按课程标准要求教学,不随意提高或降低教学难度;坚持按教学计划把握进度,不随意提前结束课程和搞突击教学;坚持按规定的要求考试,不随意增加考试次数。
2、我校每周上课5天,学生每日在校参加教育教学活动的时间不超过6小时,每节课上课时间为40分钟。严格执行节假日放假通知,不占用课余和节假日等时间安排学生集体补课或上新课。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作息时间。正常开展阳光体育活动,鼓励学生完成好体育锻炼的任务。体育教师认真上好体育课和健康课。保证学生每天在校体育活动时间不得少于1小时。制定课间锻炼活动计划,明确锻炼时间、内容、场地,加强活动指导。教导处加强监控活动落实情况。
3、严格控制作业量。我校一至四年级原则上不留书面家庭作业,五六年级书面家庭作业量三科不超过0、5小时,双休日及节假日不加大作业量。教师能根据课改的要求,精选作业内容,不布置机械性、重复性、难度过大的作业,学生作业量基本上适中。教导处每周对各班的作业布置情况进行统计汇总。
二、规范办班行为方面
1、我校现有6个教学班6,平均每班35人。教师配置做到合理均衡,以保障所有学生公平接受义务教育学校没有办快慢班、特长班、兴趣班、实验班。
三、规范考试评价行为方面
1、我校严格规范考试行为,除每学期期末一次文化考试之外,未组织参加其它各种考试、竞赛、考级等活动,对平时的检测也进行了规范管理。
2、我校对学生考试成绩也予以规范的管理,从不按考试成绩给学生排名次,更没有按考试成绩给学生安排座位。我校实行学生学业成绩与成长记录相结合的综合评价方式评价学生。
四、规范用书管理方面
1、我校学生所使用的教科书均为省教育厅公布的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中的'教学用书。科学、音乐、美术、信息技术等部分学科使用了循环教材。
2、教辅材料由学生自愿购买,我校从不组织学生统一购买规定之外的学生用书,也从不向学生推荐各类教辅材料。
3、进入学校使用的学生印制作业经省、市中小学教材审定委员会审定通过。印制作业由学生自愿购买,学校没有强行组织学生集体征订。
五、规范教师从教行为方面
1、加强教师的职业道德教育和业务培训,提高教师专业化水平。学校制定了一系列师德建设,规范教师的教学行为。广大教师能够自觉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没有歧视、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的现象。学校每学年开展教师职业道德考核,评选优秀教师、师德先进工作者,积极营造教书育人,爱岗敬业的良好风尚。
2、加强了对教师的管理,我校严禁教师利用工作之便对学生实行有偿家教、有偿补课;严禁教师私自在校外兼课、兼职;严禁在职教师举办或参与社会举办的各类收费培训和补习班。教师也不得组织学生统一征订教辅材料。对有偿家教及统一征订教辅材料的教师,采取“一票否决”的办法予以处理,年度考核直接定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从目前情况来看,无有偿补课行为,无教师要求学生购买教辅材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