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天然林资源保护和退耕还林工程领导小组下发《关于进一步开展退耕还林整改工作的通知》,5月中旬至8月中旬为全省开展退耕还林存在问题的集中整改阶段。自贡市政府副市长陈吉明就此批示:“请市林业局按通知精神,结合自贡实际认真贯彻好整改要求,斗硬解决好自贡存在的问题,巩固成果。同时要认真从‘银山镇事件’中吸取教训,举一反三,采取措施,确保不发生类似事件。”
为切实巩固来之不易的退耕还林成果,及时解决工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近日,自贡市林业局、市监察局联合对退耕还林整改工作进行了督查。检查组深入到富顺板桥镇、兜山镇,荣县度佳镇,大安庙坝镇、回龙镇,沿滩瓦市镇,自流井区荣边乡、仲权镇和贡井区农林局,重点检查了退耕还林档案管理和造林质量的整改。
检查中,市林业局局长刘沙强调:各区县要进一步提高开展整改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市的部署上来。要认真开展造林面积的清查工作,对成活率、保存率达不到国家标准的,要利用造林季节进行补造,确保造林质量。积极引导退耕农户加强退耕还林地的管护,强化履约意识,将政策兑现与退耕还林的质量、抚育、管护情况挂钩。要进一步加强退耕还林档案管理,做到文件资料完整、规范,图、表、册一应俱全。要认真正视问题,按照省里确定的“山上有林子,室内有资料”的整改目标和工作重点积极进行彻底整改。
各乡镇街校老科协,区老科协各分会:
现将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的三个批示原件转发给你们,请及时传达到全体老科协会员。 区委书记曹光亮在区老科协20xx年的上批示说:“请转区老科技协会。区老科协一年来工作扎实,成绩明显,难能可贵,应予表彰。请向全体人员转达区委和我本人的问候和谢意。”我们要以领导的批示为动力,在全面深化改革的伟大实践中,进一步调动广大会员的积极性,努力开创老科协工作的一个更新局面,在今年的科普教育、服务“三农”、建言献策等工作中做出更大的贡献。
特此通知
区老科协 20xx年3月
各县(市)分公司、市分公司各部门:
为贯彻中央纪委《关于加强廉政风险防控的指导意见》(中纪发〔20xx〕42号)文件精神,落实《中国电信贯彻落实中央领导批示精神对照检查整改措施》(中国电信党组〔20xx〕43号)、省公司《关于开展贯彻落实中央领导批示精神对照检查整改和廉洁风险排查防控工作的通知》(中电信苏[20xx]261号)的要求,进一步提高企业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水平,公司决定在全区深入开展贯彻落实中央批示精神对照检查整改和廉洁风险排查防控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的要求,以监督和制约权力运行为核心,以岗位风险排查防控为基础,以加强制度建设为重点,着力构建预防更加超前、监督更加有力、制度更加完善、干部更加廉洁的风险预警防控体系,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一岗双责”的基本要求,不断提高预防腐败工作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水平。
二、贯彻落实中央批示精神,开展对照检查整改。
为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对中纪委呈送的《中国移动集团企业领导人员违纪违法案件剖析报告》的重要批示精神,结合泰州分公司实际,开展检查整改。
(一)落实重点: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及实施办法、《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及企业有关廉洁从业要求,针对物资采购、增值业务、信息安全、工程建设、干部管理五个领域xx大类需要剖析和改进的重点事项对照检查,提出整改措施,进一步强调落实廉洁从业的“若干不得”。
(二)整改措施:
要求各相关单位、部门参照集团公司的整改措施列表和整改时限(见附件5),结合实际制定详细整改措施,并明确落实整改要求、责任人,有效杜绝生产经营工作中腐败问题的发生。认真埴写《泰州分公司贯彻落实中央领导批示精神对照检查整改措施列表》(附件6)。市公司计划7月下旬针对整改情况开展专项检查。
1、加强物资采购管理(物资采购室牵头负责,相关部门配合):按照强化集中采购、采购管理、科技手段、内部制约等要求,制定整改措施。
2、加强增值业务合作管理(市场部牵头负责,政企客户部及相关专业公司配合):按照改进商业模式、决策机制、监督手段,强化增值业务的引入与合作等要求,制定整改措施。
3、加强信息安全管理(市场部牵头负责,政企客户部、业务支撑中心、公众客户部、客户服务部、云计算团队等单位配合):按照把好信息安全关,防止不良信息渗入,防止客户信息等企业重要机密外泄和合作伙伴转卖,加强短信服务监管,更好履行中央企业的社会责任,根据省公司相关管理办法和安全风险预案等要求,提出整改措施。
4、加强工程建设管理(资源调配建设中心牵头负责,网络运行维护部配合):按照强化项目投资管理和工程建设管理要求,就进一步加强对工程服务商的闭环管理等问题,提出整改措施。
5、加强干部队伍管理(人力资源部牵头负责,党群工作部、纪发监察室配合):按照完善并严格执行领导人员交流轮岗制度、加强对关键岗位人员管理、规范领导人员和关键岗位人员从业行为的要求,提出整改措施。
(三)廉洁从业“若干不得”
为促进各级领导人员廉洁从业,保障企业健康稳定发展,加强对领导人员、关键岗位人员廉洁自律行为的管理,结合企业实际,需要重点强调落实:
1、领导人员不得违反决策原则和程序,决定企业生产经营的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及大额度资金运作事项;企业主要负责人不得直接分管工程、采购,与此相关的重大事项应由相关委员会集体决策;领导人员人事事项必须经党组(党委)会集体决策。
2、领导人员和关键岗位人员个人不得违规从事营利性经营活动和有偿中介活动,或者在本企业的同类经营企业、关联企业和与本企业有业务关系的企业投资入股。
3、领导人员、关键岗位人员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亲属以及其他特定关系人不得私自从事与中国电信有关的业务或做相关业务代理,不得在关联企业和与中国电信有业务关系的企业投资入股。
4、领导人员不得利用职权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亲属及其他特定关系人从事营利性经营活动提供便利条件。
5、领导人员、关键岗位人员不得接受关联企业、有业务关系企业或个人的邀请打高尔夫球、安排本人或家人国内外旅游以及其他高消费活动。
6、领导人员、关键岗位人员不得在评标前后接触有关当事人或充当中间关系人,不得在招投标中违规指定、明招暗定设备或服务提供商。
7、领导人员不得在特定关系人经营的场所进行职务消费,不得将履行工作职责以外的费用列入职务消费,不得领取超额津贴补贴。
8、领导人员不得弄虚作假,骗取荣誉、职务、职称、待遇或者其他利益;不得大办婚丧喜庆事宜,造成不良影响,或者借机敛财。
9、领导人员不得在任职或离职后接受、索取或由他人代替接受关联企业、与中国电信有业务关系企业或个人任何形式的送股、分红以及管理和服务对象提供的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等不当利益。
10、领导人员不得在离职或者退休后三年内,自行在与原任职企业有业务关系的私营企业、外资企业和中介机构担任职务、投资入股,或者自行在上述企业或者机构从事、代理与原任职企业经营业务相关的经营活动。
三、廉洁风险排查防控
(一)组织机构。
市公司将成立由纪委监察室牵头,各县(市)分公司、市场部、人力资源部、计划财务部、网络运行维护部、审计室、党群工作部、政企客户部、公众客户部、资源调配建设中心和物资采购室为主的联合工作组,统筹协调廉洁风险排查防控相关工作。
组 长:赵进声
副组长:王晓亮、陈晴、姜辉、钱进
成 员:唐继东、张建齐、李新太、周新华,市分公司相关部门负责人。
(二)工作原则。要坚持融入中心、服务大局的原则。要把加强廉洁风险排查防控与企业生产经营结合起来,通过排查治理,进一步完善经营管理的体制机制,强化日常监督管理,实现廉洁风险防控与各项工作相互促进、协调发展;要坚持突出重点、分级管理的原则。紧紧围绕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针对不同部门、不同岗位特点,加强分级管理、分类指导,积极稳妥、有序推进,逐步建立健全廉洁风险预警、报告和控制机制;要坚持个人自查自纠与组织排查防控相结合的原则。在教育、鼓励、督促个人查找和主动纠正不合规行为的同时,认真梳理关键岗位,明确关键岗位分类目录,分析、查找关键岗位存在的违反廉洁规定的风险和管理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制定防控措施,确保排查工作取得实效;要坚持严肃执纪与着眼防范相结合的原则。既严肃惩戒不如实申报、不按时纠正的违纪违规行为,又要着力于廉洁从业教育和规范遵章守纪的行为,有针对性地强化领导人员及员工的廉洁风险防范意识和的执行力度,以“严管”体现对干部员工的“真爱”。
(三)总体要求。按照“扎实推进、务求实效”的要求,从易发腐败问题的风险点和管理薄弱环节入手,通过自查自纠、清权查险、监督防范、预警控制,彻底排查可能转化为违规违纪行为的各种风险隐患,不断完善体制机制和规章制度,提高领导人员及员工自觉接受监督、积极化解腐败风险的意识,逐步建立廉洁风险防控机制,为企业持续健康发展发挥保障和促进作用。
(四)主要依据、排查范围和实施重点
1、主要依据。《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关于加强廉政风险防控的指导意见》、《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中办发〔20xx〕26号)、《中央企业贯彻落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实施办法》(国资党委纪检〔20xx〕197号,集团公司以中国电信党组〔20xx〕86号转发该文件)、《中国电信贯彻落实中央领导批示精神对照检查整改措施》、省公司《关于开展贯彻落实中央领导批示精神对照检查整改和廉洁风险排查防控工作的通知》(中电信苏[20xx]261号),以及企业相关规章制度和廉洁从业要求。
2、排查范围。本次排查防控工作实施范围为全区中层以上管理人员以及廉洁从业关键岗位人员(劳动合同制员工)。
3、实施重点。各单位(部门)要对照上述《准则》和《规定》等要求,进一步分析查找在物资采购、增值业务合作、信息安全、工程建设、领导人员管理等领域存在的违反廉洁规定的风险,切实针对存在的相关风险实施整改。
个人要对照上述《准则》和《规定》等要求,针对本人所在岗位和所从事的工作,重点从以下方面进行排查:
(1)个人从事同类经营和其他营利性经营活动、有偿中介活动,或者在本企业的同类经营企业、关联企业和与本企业有业务关系的企业投资入股情况。
(2)配偶、子女、亲属及其他特定关系人从事与中国电信有关的业务或做相关业务代理,在关联企业或与中国电信有业务关系的企业投资入股情况。
(3)接受、索取或由他人代替接受关联企业、与中国电信有业务关系企业或个人任何形式的送股、分红以及管理和服务对象提供的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等物质性利益情况。
(4)接受关联企业、有业务关系企业或个人的邀请打高尔夫球、安排本人或配偶、子女及其亲属国内外旅游以及其他高消费活动情况。
(5)通过插手或干预工程建设、项目承发包、设备采购、增值业务合作、终端购销、社会渠道选择等谋取私利情况。
(6)利用知悉或掌握的内幕信息、企业商业秘密、知识产权、业务渠道等为本人或配偶、子女、亲属及其他特定关系人谋取利益情况。
(7)其他违反法纪法规和廉洁从业要求情况。
(五)工作步骤
廉洁风险排查防控工作分为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组织学习及个人申报(5月30日-6月7日)
各单位(部门)要组织领导人员和广大员工,认真学习廉洁风险排查防控的政策依据,重点学习《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中央企业贯彻落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实施办法》、《中国电信贯彻落实中央领导批示精神对照检查整改措施》、省公司《关于开展贯彻落实中央领导批示精神对照检查整改和廉洁风险排查防控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文件要求,理清政策界限,明确工作要求。各单位纪检监察部门要做好协调配合,通过广泛宣传统一认识。
在学习的基础上,各单位(部门)要组织对重点领域存在的易发生腐败行为的风险进行排查,组织领导人员、员工本人以书面形式如实报告个人是否存在排查重点中所列行为(个人填写附件1进行个人情况申报)。为保证个人申报效果,各单位要做好相关解释和政策宣传工作,确保自查申报工作落到实处,申报结果真实有效。
个人申报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实行分级管理。市分公司纪检组监察室负责市分公司中层以上管理人员以及廉洁从业关键岗位人员个人申报的收集、审核等工作,并掌握全区情况。各县(市)分公司要将汇总情况经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后及时报市公司纪委监察室。各单位上报时间为6月7日前(应填写本单位情况汇总表附件3、附件4和附件6,一并上报)。
第二、自纠整改(6月7日-7月15日)
凡有禁止行为并可立即纠正的,各单位、部门要组织员工及时予以整改纠正。对员工申报的本人、配偶、亲属及其他特定关系人直接或间接参与企业增值业务合作、终端购销、渠道代理、工程项目实施或承发包等行为,各单位、部门要摸清情况、分析原因,对相关政策要统筹把关,统一提出解决方案,并加强与市公司的沟通。员工整改纠正情况须及时上报所在单位(个人填写附件2)。
第三、风险排查(7月16日-8月20日)
各单位、部门要坚持边自查自纠、边整改规范的原则,根据申报整改情况、信访案件查办情况,深入查找权力行使、制度机制和领导人员及员工思想道德等方面存在的违规违纪隐患,依据法律法规、廉洁要求、工作职责、工作标准,制定有针对性和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通过加强教育、健全制度、完善机制、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和制约,增强领导人员及员工的风险防范意识,提高廉洁从业的自觉性。
第四、检查总结(8月21日-9月10日)
各单位要对廉洁风险排查防控工作加强督促、调研、检查、指导,对重点单位要加强现场检查督导,确保工作取得实效。要将开展廉洁风险排查防控工作情况和整改方案于9月10日前上报市公司。市公司将会同相关部门、抽取部分单位适时进行重点检查,对自查申报走过场、排查整改不深入、防控措施不落实的要责令整改。
(六)基本政策
对各单位排查中发现的员工个人违规违纪行为,遵循“依法依纪、宽严相济”的原则进行处理,总的原则是“自查从轻从宽,被查从重从严”。凡个人自查认真、纠正及时的,可从轻、减轻或免予处分;对于在自查阶段没有如实申报、不按时纠正的,将从重从严进行处理。
(七)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各部门要将廉洁风险排查防控工作作为加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列入领导班子重要日程,认真组织落实。各级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抓好自身和管辖范围内的廉洁风险排查防控。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要做好组织协调、督促检查工作,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2、深刻领会政策。各单位要认真领会廉洁风险排查防控“着眼防范”以及“自查从轻从宽,被查从重从严”的政策,调动各单位、各部门的积极性、自觉性和主动性,鼓励自查、支持自查,做到一般问题早发现,如有问题早纠正,没有问题早防范,确保工作取得实效。对自查不深入、自纠不彻底的单位要责令整改。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大对相关信访举报的查处力度,严格按照相关工作政策进行认真及时的处理。
3、注重工作实效。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围绕总体要求和排查防控重点,切实抓好学习、申报、整改、防控、检查五个重点环节的工作,并与贯彻落实中央批示精神对照检查整改工作相结合。对于政策界限模糊的情形,要会同相关业务职能部门及时调查研究,提出解决建议,经市公司审核批准并报省公司备案后再予以实施。
各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机关各科室,局直属单位:
一、市委胡斌7月28日在市局上报关于召开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长会议时批示:食品药品安全事关群众生命健康,事关发展大局、和谐稳定,责任重于泰山。能不能给全市人民一个满意的交待,是对各级党委政府和主管部门的重大考验。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把食品药品安全作为一条不可逾越的“红线”,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理顺体制机制,落实监管责任,扎实开展专项整治“亮剑行动”,坚决打击各类违法犯罪行为,用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督、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确保全市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二、市政府唐燕副市长7月27日在市局上报关于召开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长会议时批示: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关系民生健康、经济发展、社会和谐。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一定要本着对国家、对人民、也包括对自己负责的态度,认真做好涉及食品安全的各项工作。严格落实日常监督责任、日常抽检责任,加强食品药品生产经营全程监管,强化源头治理,堵塞漏洞盲区,消除风险隐患,加大查处力度,严打食品安全违法行为,严防重特大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发生。与此同时,要把治标和治本结合起来,加强诚信建设,建立保障机制,构筑监管坚强防线。确保食品安全,让人民群众放心。
三、市政府唐燕副市长7月22日在市食安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南充市20xx年食品药品“四小”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南食安办【20xx】10号)和《关于开展“打击重点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工作的通知》(南食安办【20xx】11号)上批示:食品药品安全系民生大事。这两个专项整治活动很好,务必抓实抓细,抓出成效。请宣传部门给予支持,加大宣传力度,引起全社会重视,达到共治目的。
请各级各部门认真领会精神,抓好贯彻落实,扎实做好食品药品安全日常监管和各项专项整治活动,确保全市食品药品安全形势持续稳中向好。
南充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xx年7月28日
6月29日,省统计局向国家统计局和省政府分别报送了全省统计系统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批示精神的阶段性总结报告。
全国统计系统座谈会召开后,省统计局立即召开党组(扩大)会,专题研究贯彻国家局会议精神,及时部署,从速开展工作。按照会议要求,迅速制定了落实方案,并向各市州局印发了通知。同时,省统计局还向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书面报告了中央领导同志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批示和宁吉?局长在座谈会上的讲话及全国统计系统座谈会精神,提出了全省统计系统贯彻落实意见和措施,得到省委、省政府领导的高度重视。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在做出重要指示的同时,省委办公厅还下发了通知,要求全省上下要认真传达学习中央领导同志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和省委、省政府领导的重要指示,按照国家局要求不折不扣地抓好贯彻落实。
在此基础上,省统计局又于5月30日组织召开了全省市州局长会议,系统传达学习了近两年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和全国统计系统座谈会精神及省委、省政府领导的重要指示,研究部署贯彻落实意见。局党组从严格落实全国统计系统座谈会精神,确保省委、省政府决策科学正确,维护统计事业长远发展的高度,深入领会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批示精神。要求全省上下充分认识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对党和政府科学决策的极端危害性,从而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领导同志的批示精神上来,统一到国家局部署上来,统一到省委省政府的决策上来,并将贯彻落实批示精神和国家统计局的要求作为当前乃至今后统计工作的重点,以对党和国家、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增强统计数据真实准确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认真研究部署,狠抓推进落实;充分认识提高统计数据质量的重要性,坚持标本兼治,采取综合措施,加大统计执法力度,坚决遏制和防范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行为,坚持依法统计。要求全省上下认真对照检查,切实把各级领导的批示和国家局部署要求落到实处,贯穿于统计工作的方方面面,打好遏制和防范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攻坚战、持久战,积极开展自查自纠,形成坚决遏制和防范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共识,不断提高统计数据质量,推动我省统计工作再上新台阶,为省委、省政府宏观经济决策提供科学支撑。
在贯彻落实过程中,从省统计局机关到市县统计局,各级按照国家局座谈会精神和要求,对照中央领导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批示,主动对号入座,认真查找问题,深入剖析问题根源。各市州、各县(区、市)都进行了自查,对自查中发现的不规范、不符合统计法精神的行为及时纠正,并向省统计局上报了自查落实情况报告。在查找问题中,有的市州对主要领导进行约谈,面对面交流,总结过去,分析现状,规划未来。有的在研究商讨改进目标和措施的基础上,提出具体措施和要求,以期达到提高统计数据质量的目的。
省统计局由设管法规处和工业、农村、核算、投资等专业处组成四个数据质量调研核查组,分赴四个市对45个投资项目、6户规上工业企业和3个乡镇以及所属村进行了调研核查,并形成了书面核查。
查找问题过程中,各级充分认识到,当前统计工作离党委政府要求和社会公众需求存在一定差距,存在统计法治观念和数据质量意识不够强,统计调查制度贯彻执行不够到位,基层基础工作不够扎实,数据报送流程不够规范,相关指标数据不够匹配等问题。
针对查找出的这些问题,省统计局要求全省上下形成共识,各级统计机构要深入剖析产生问题的根源,结合各地实际,围绕党委、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进一步完善科学完备的统计数据报送、审核、发布管理制度,确保统计工作始终依法依规,统计数据客观真实可靠,从根本上彻底解决统计造假、弄虚作假问题。
省统计局根据自查落实情况,提出了改进措施及今后工作打算。
一是继续深入学习重要批示精神,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筑牢防范和遏制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思想防线;二是进一步查摆问题,针对问题进行整改;三是坚持依法统计,依法治统 ,严惩统计数据造假;四是推进统计制度方法改革 确保全面准确反映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五是加快甘肃统计大数据建设,打造统计数据采集的第二轨;六是强化统计基层基础建设,确保源头数据数出有据;七是建立健全统计部门内部机构,提升统计队伍综合素质。
近日,审计署、贵州省审计厅召开了稳增长跟踪审计专题会议,会后,贵阳市审计局及时将审计署、省审计厅会议精神及贵阳市贯彻落实情况报送市政府领导,得到了市领导的高度重视。刘文新市长批示“此事非常重要,各单位、各区县要密切配合审计部门,听从审计部门调度,审出的问题必须整改,不允许弄虚作假,有问题和不整改的严格按纪律和规定进行追究。”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领导批示精神,确保稳增长等政策跟踪审计工作顺利开展和进一步加强审计整改,审计局召开专题会议进行了研究部署,并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稳增长等政策跟踪审计整改推动各项政策措施落实的通知》。通知要求:一是各区(市、县)人民政府、高新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及市政府各工作部门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稳增长等政策跟踪审计的重要意义,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强化整改责任、细化整改措施、加快整改进度、限期整改到位。各级、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作为整改第一责任人,要切实抓好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对重大问题要亲自管、亲自抓。分管负责人要切实发挥牵头作用,具体研究部署、推进落实。对工作不力、整改不到位、弄虚作假的,要通报批评、严格追责问责。二是全市各级审计机关要建立完善整改协调联动机制。加强与督办督查局等部门统筹协调,形成整改合力,对各级、各部门存在的问题进行全程跟踪回访,督促指导整改工作。三是全市各级审计机关要继续加大稳增长等政策跟踪审计力度。要按照上级审计机关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加强统筹谋划,合理配置审计力量,抓好组织实施,保质保量完成审计工作任务。要加强对稳增长等政策措施的学习,深入研究政策背景,深刻领会政策意图,及时掌握政策要求。围绕项目落地、资金保障、简政放权、政策落实、风险防范“五个抓手”,结合贵阳市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特点,确定审计重点,加大审计力度,着力打通政策落实“最后一公里”,力破“中梗阻”,确保各项决策部署和政策措施真正落实到位,促进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