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法定代表人:___,职务:经理
乙方:刘__,刘三之父,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黄__,刘三之母,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
乙方之子刘三系甲方单位的工人,因工作原因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发生工伤事故,经抢救无效于____年____月____日死亡。刘三,男,19岁,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供养亲属及直系亲属身份情况:
父亲:刘__,年龄:50岁,出生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
母亲:黄__,年龄:45岁,出生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
为妥善处理刘三工伤死亡的善后事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工伤保险条例》、《省工伤保险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现甲、乙双方就赔偿问题,在平等协商、互谅互让的基础上,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共计人民币351000元(大写:叁拾伍万壹仟元整),除上述费用外,乙方不得再向甲方主张任何赔偿或补偿费用。
二、自甲、乙方双方签订本协议,乙方收到甲方叁拾伍万壹仟元工伤赔偿款之日起,甲、乙方双方同意终结刘三的工伤死亡赔偿纷争,乙方及其近亲属自愿放弃主张赔偿差额的权利,自愿放弃基于刘三工伤死亡所产生的各项权利及所享有仲裁、诉讼的权利。
乙方及其近亲属不得再就工伤赔偿事宜向甲方提出任何形式的赔偿要求;不得向有关政府部门投诉本事件或有任何异议;不得要求甲方将死者刘三的尸体运回河南省__市,而应就地在殡仪馆进行火化处理;如乙方违反上述约定,则构成违约,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三、付款方式和付款时间
甲方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支付乙方全部赔偿金叁拾伍万壹仟元,支付方式为现金支付,乙方开具收款收条。
四、乙方自行负责赔偿款项在供养亲属间依法合理分配,如由此引发争议,概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五、乙方保证在签署并协议时,确认其为刘三的全部直系亲属,并已得到所有近亲属的授权及认可,已清楚了解自己在协议中的权利义务,已就协议中所涉及的法律问题及其他问题咨询相关专业人士,并清楚明白,甲、乙双方在自愿的'基础上签订本协议。
六、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内容,则构成违约,违约方需支付守约方人民币351000元(大写:叁拾伍万壹仟元整)作为违约金。
2、因任何一方违约而导致仲裁或申请强制执行的,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调查取证费、交通、通讯费、误工费(每天50元)、公证费、律师费。
七、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如发生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广州仲裁委员会裁决。
八、其他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协议一式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执两份,乙方执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年__月___日
甲方:
乙方:
工亡职工父亲:
工亡职工母亲:
工亡职工配偶:
工亡职工儿子:
代理律师:
鉴于甲方职工在履行工作职务过程中因事故导致死亡,日前已进入工伤认定程序,现甲方与乙方就死者工伤事故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一致协议:
一、双方确认由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全部赔偿、补偿款项共计人民币玖拾捌万元整(¥980000元),该款项包括丧葬补助金、给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含社保部门支付部分)等款项。
具体项目金额为:
1、依国家规定,甲方一次性赔偿乙方工伤死亡补偿金436200元(按上年度全国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的20倍计算);
2、依国家规定,甲方一次性赔偿乙方丧葬费用25830元(按6个月当年度州地区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
3、依国家规定,工亡职工之子的扶养费160404.3元;
4、甲方自愿补偿乙方来回差旅食宿费15000元;
5、基于乙方因家庭贫困,请求给予法定补偿额之外再予补偿的意愿,鉴于工亡职工在公司工作六年来,一贯认真负责、和睦团结、业绩优秀的事实,甲方出于情谊和人道主义,在征得职工代表大会同意的情况下,愿再一次性帮助和补偿乙方人民币342565.7元,其中包括工友自愿捐助的款项68000元。
二、乙方同意在签订本协议后配合甲方至劳动行政部门办理与工伤认定及工亡待遇领取等相关的各项手续,配合提供包括家庭关系证明原件、火化证明原件、户口注销证明原件、医学死亡证明原件、抢救病历原件、继承人身份证原件、子女户口薄原件、抚养费一次性申领申请等因办理上述手续所需的所有相关资料。
三、本协议签订后,甲方先支付给乙方现金人民币80000元,以便于乙方来往花费和办理工亡职工丧葬事宜,余款900000元待甲方在经劳动行政部门确认已办理完所有工亡待遇领取手续后五日内将本协议第一条约定之款项一次性转入乙方共同指定以下账户:
户名:代理律师:李西涛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州支行
账号:
乙方代理律师在确认收到上述款项的同时,需向甲方提供乙方全部人员签名捺指印的收款收据。
四、乙方收取上述款项后,分配保管应自行或委托律师处理,如发生任何纠纷均不得再与甲方纠缠。
五、本协议为一次性补偿方案,双方别无争议,本事故双方签字确认后即全部了结,乙方不得再向甲方主张任何权利。如甲方违约,应多赔付乙方叁拾万元人民币,如乙方违约则无权请求甲方支付本协议第一条第五项补偿款中的274565.7元。
六、本协议自甲方盖章、乙方签字后生效。
七、本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乙方代理律师存档一份,劳动社保部门备案一份。
甲方:
代表人:
乙方:
代理律师:
执业证号:
联系电话:
20xx年9月18日
甲方:____
乙方:____,(性别)____,(民族)____,身份证号码:____,系________的________(亲属关系)。
____,于20____年____月____日在工作时发生事故,经全力抢救无效死亡。李元浩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其供养亲属情况如下:
妻子姓名:____
年龄:____
出生日期:____
家庭住址: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
为妥善处理李元浩死亡的善后事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就赔偿问题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双方本着互谅互让的原则,经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方愿一次性赔偿给乙方丧葬补助金,____元人民币;
二、甲方愿一次性补偿乙方____元人民币作为补助金;
三、乙方在提出生活出现困难的情况下,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可支助李元浩长女完成学业。
四、乙方保证于20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对李元浩遗体进行火葬。
五、甲方履行义务后,乙方就此事保证不以任何形式、任何理由就李元浩死亡一事再向甲方要求其他任何费用。
六、甲方履行汇款义务后,此事的处理即告终结,乙方不得再以任何理由向甲方主张权利。以后因此事衍生的结果亦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对此不再承担任何责任。
七、本协议为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之结果,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且公平、合理。
八、本协议内容甲乙双方已经全文阅读并理解无误,甲乙双方明白本协议所涉及后果,甲乙双方对此协议处理结果完全满意。
九、本协议为一次性终结处理协议,协议签订后,双方再无其他争议。
十、本协议书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____有限公司(盖章)
乙方:____(捺印)
委托代理人:____
日期:____
甲方:
1、罗____,陈____之子。
2、罗____,陈____之夫。身份证号码:………。
3、倪____,陈____之母。
乙方:____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洪____,
职务:____。
丙方:洪____,
身份证号码:………。
甲方罗____之妻陈____系乙方工人,因工作原因于20xx年6月21日发生事故,因医治无效于20__年6月22日死亡。为妥善解决陈天珍死亡善后事宜,甲、乙、丙三方本着平等协商、互谅互让的原则,经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丧葬事宜:
甲、乙、丙三方共同配合,及时处理死者丧葬事宜。所需丧葬费用由乙方支付。(全部救治费用已由乙方支付。)
二、赔偿金额:
乙方向甲方之倪____支付赔偿金壹万元;向甲方之罗____、罗____支付赔偿金捌万陆仟元。除承担上述费用外,甲方不得再向乙方主张任何费用。
三、付款期限:
20____年6月30日前支付倪____全部赔偿金壹万元,支付罗____、罗____部分赔偿金伍万元;20____年5月21日前支付罗____、罗____剩余全部赔偿金叁万陆仟元。
四、违约责任:
1、乙方迟延付款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一次性支付余款,并有权要求乙方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利息的两倍支付利息。
2、因任何一方违约而导致诉讼、仲裁或申请强制执行的,应当向对方支付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调查取证费、交通、通讯费、误工费(每天50元)、公证费、律师费。
五、担保条款:
丙方为乙方全面实际地履行赔偿义务而向甲方提供担保。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盖章:
丙方签字:
时间:
时间:
时间:
甲方:深圳市TVA有限公司
授权人:YC,劳资专员
乙方:美某,女,1981年12月5日出,住H省V县R镇B村G组X号,身份证号123456789,系国某之妻
乙方丈夫国某生前于20xx年4月5日入职甲方,后因患“脑积水”于20xx年10月30日死亡,现双方就国某非因工死亡后续事宜,在平等自愿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确认在国某住院治疗期间共收到甲方支付的款项共计人民币壹拾叁万元整(¥130000.00)。
二、甲方按照广东省及深圳市关于企业职工因病、非因工死亡的相关法律规定,支付乙方供养直系亲属一次性救济金共计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00)。
三、甲方再另行支付乙方及国某其它所有供养直系亲属一次性人道主义补偿款共计人民币伍万元(¥50000.00)。
四、以上二、三条款项共计人民币捌万元,甲方于本协议签订之日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五、乙方收到甲方支付的上述款项后,甲乙双方因国某非因工死亡后续所有事宜一次性处理终结,乙方不得再以任何形式通过任何途径追究甲方的任何责任。
六、以上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甲方签章、乙方签字之日生效。
甲方:深圳市TVA有限公司
授权人:
乙方:
身份证号码:
20xx年X月XX日
甲方:天津高强金属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张三
乙方:李四,系死者王五之妻(以下简称乙方)
乙方与死者王五均系甲方工人,20xx年11月13日下班后,乙方与死者王五未经厂方允许在厂区宿舍内生炉取暖导致一氧化碳中毒,经抢救无效王五于20xx年11月14日死亡。为妥善解决王五死亡善后事宜,甲、乙双方本着平等协商、互谅互让的原则,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丧葬事宜:
甲、乙双方共同配合,及时处理死者丧葬事宜。所需丧葬费用由甲方支付。(死者全部救治费用已由甲方支付)
二、赔偿金额:
甲方向乙方赔偿一次性救济费计人民币壹元。除承担上述费用外,乙方不得再向甲方主张任何费用。
三、付款方式和付款时间:
20xx年11月16日前甲方以现金形式支付乙方全部赔偿金X元。
四、乙方负责赔偿款项在供养亲属间依法合理分配,如由此引发争议,概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五、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再无其他争议,任何一方不得反悔。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20xx年X月XX日
甲 方: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乙 方: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之子____生前与乙方系夫妻关系。20__年12月22日,____不幸发生交通事故死亡。甲乙双方将肇事者____、____、____、____及相应的保险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____支公司、安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告上法庭,经____县人民法院“(20__)__民一初字第____”审理后,安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不服一审判决,向____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20__年10月12日“(20__)__民一终字第____号” 判决:
1、安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赔偿110228元;
2、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____支公司243855.32元;
3、____赔偿109196.85元;
4、____赔偿18399.32元。四项合计481679.49元。
经过一年的法律维权,事情已基本结束,为了让甲乙双方早日从失子丧夫的悲痛中摆脱出来,经甲乙双方协商,现就甲方之子____生前与乙方亲生女____的监护抚养及赔偿金的分配问题达成如下协议:
1、应甲方的强烈要求乙方同意将____的监护扶养权让渡给甲方,由甲方监护抚养至成人。自协议签字后,____的监护权、抚养义务转给甲方。
2、一审原告诉求____的扶养费92104元从赔偿金中提出;乙方由于无固定职业,生活拮据,每月支付____抚养费100元,至____18周岁,共15年计18000元,从乙方应得赔偿款中扣除,二项合计110104元,应单独存放,由甲方管理用于____的生活费用。
3、事故发生后,____已付120000元,____已付20240元,____已付20000元,合计160240元,由甲方保管,扣除医疗费、丧葬费、交通费等支出,下剩 元。
4、终审判决肖用兵多支付赔偿金10803.15元;____多支付赔偿金1840.68元以及____垫付的20000元,合计32643.83元应从赔偿金中扣除。其中:____多支付赔偿金10803.15元,____垫付的20000元,从赔偿金中列支给甲方,由甲方负责返还;____多支付赔偿金1840.68元,从赔偿金中列支给乙方,由乙方负责返还。
5、赔偿金481679.49元扣除____的扶养费92104元以及医疗费、丧葬费、交通费等支出 元,下剩 元由甲乙双方按三份平分,每人得 元。
6、乙方从应得的赔偿金 元中扣除____的抚养费36000元,加应付____多支付赔偿金1840.68元,实得 元。
7、本协议未尽事项,由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8、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鉴证机关存一份,协议签字后生效。
甲 方: 乙 方:
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
李元浩,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在工作时发生事故,经全力抢救无效死亡。李元浩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其供养亲属情况如下:
妻子:姓名____年龄____
出生日期:____
家庭住址: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
为妥善处理李元浩死亡的善后事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就赔偿问题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双方本着互谅互让的原则,经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方愿一次性赔偿给乙方丧葬补助金,____元人民币;
二、甲方愿一次性补偿乙方____元人民币作为补助金;
三、乙方在提出生活出现困难的情况下,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可支助李元浩长女完成学业。
四、乙方保证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对李元浩遗体进行火葬。
五、甲方履行义务后,乙方就此事保证不以任何形式、任何理由就李元浩死亡一事再向甲方要求其他任何费用。
六、甲方履行汇款义务后,此事的处理即告终结,乙方不得再以任何理由向甲方主张权利。以后因此事衍生的结果亦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对此不再承担任何责任。
七、本协议为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之结果,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且公平、合理。
八、本协议内容甲乙双方已经全文阅读并理解无误,甲乙双方明白本协议所涉及后果,甲乙双方对此协议处理结果完全满意。
九、本协议为一次性终结处理协议,协议签订后,双方再无其他争议。
十、本协议书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日期:____
甲方:马宗果家属
乙方:溧阳申菱电梯工程有限公司
丙方:
马宗果(身份证号6125245)系乙方职员,于20xx年9月4日非因工死亡(医院诊断为脑疝形成珠网膜下脑出血经抢救无效死亡)。为妥善解决马宗果死亡善后事宜,甲、乙双方结合国家相关法律规定,本着平等协商、互谅互让的原则,经协商达成如下补偿协议:
一、丧葬事宜:甲方负责处理死者丧葬的全部事宜(从太平间起到死者安葬完毕为止)。
二、补偿金额:
1、太平间尸体存放及相关费用5400元(伍仟肆佰元整);火化及骨灰盒费用3080元;运尸费2300元(从神木县医院太平间到榆林殡仪馆)。
2、丧葬费:员工所在单位平均工资3个月的补助(3个月*1876元/月=5628元)。
3、一次性困难补助费:员工所在单位平均工资12个月的补助(12月*1876元/月=22512元)。
4、家属来回车费补贴:10580元(壹万零伍佰捌拾元整)。
5、家属电话费补贴:500元(伍佰元整)。
6、发放未领月工资,金额为:
三、乙方已代付全部医院费用、安排家属宾馆食宿费用,该款由乙方全部承担(如甲方违反本协议,乙方有保留追讨之权利)。
四、付款方式:乙方一次性支付给甲方现金元。
五、违约责任:1、乙方迟延付款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一次性支付余款,并有权要求乙方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利息的两倍支付利息。
2、因任何一方违约而导致诉讼、仲裁或申请强制执行的,应当向对方支付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调查取证费、交通、通讯费、误工费、公证费、律师费。
六、见证条款:丙方见证双方全面实际地履行补偿协议
七、甲方负责补偿款项合理分配,如由此引发争议,概由甲方负责,与乙方无关。
八、协议签订执行后,双方再无其他任何争议,任何一方不得反悔,不得以任何理由就马宗果非因工死亡事件对乙方提起诉讼、仲裁,如甲方跟非乙方提起诉讼、仲裁,乙方会积极配合甲方进行诉讼、仲裁。
九、本协议一式陆份,甲乙丙双方各执贰份。
甲方(签名及手印):
乙方(签名及手印):
丙方(签名及手印):
20xx年X月XX日
甲 方:___ 乙 方:___
___受雇在甲方船上务工,xx年七月_日不慎意外死亡。乙方系死者___的直系亲属。甲乙双方就死者___的善后事宜经协商一致,自愿达成条款如下:
一、甲方愿意一次性支付给乙方死亡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等等共计人民币______万元整(¥:______元),乙方同意接受上述赔偿款额;
二、甲方将上述______万元整(¥:______元)于本协议签订后__日内汇入乙方指定的银行帐号。帐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上述费用支付给乙方后,由乙方内部自行分配、处理,其分配、处理的方式、后果与甲方无关;
四、甲方履行汇款义务后,乙方任何人就此事保证不以任何形式、任何理由就___死亡一事向甲方要求其他任何费用;
五、甲方履行汇款义务后,就此事处理即告终结,甲乙双方之间不再有任何权利、义务。以后因此事衍生的结果亦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对此不再承担任何责任;
六、本协议为一次性终结处理协议;
七、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每人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