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乙方因工作需要租用甲方车辆,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租车协议:
1、车辆状况
甲方提供__色____车__辆,车号_____,甲方保证该车已依法缴纳各项行政规费。
2、租用期限
______年__月__日起,一般情况下,租用期限为本工程工期,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双方协商决定。
3、费用及结算
日租金为___元/车,此费用为乙方支付的使用费用,甲方车辆行驶中的各项规费、各项保险费以及甲方驾驶人员工资、燃油费、维修费等甲方自负,过路、桥费由乙方承担。
4、甲方及其驾驶人员必须服从乙方的出车安排,因不服从管理造成乙方损失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依据损失扣除车辆租赁费用。
5、甲方及其驾驶人员在合同期内出现任何人身及财产纠纷,无论是否与车辆使用有关,乙方均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6、乙方应给予甲方必要及合理的车辆维修保养时间,以保证车辆的正常行驶,车辆大修及维修时间超过一日的,乙方有权扣除维修期间的租金。
7、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8、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乙方________
盖章 盖章
年月日: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车辆租借
1、租车型号和价格
收费标准:市区20公里、时间3个小时内,为 元/台,超出部分每10公里或半小时+10元。。
租车数量: 辆 车辆颜色: 色
车辆型号: 租借价格: 元/辆租费总额: 元
2、用车时间: 年 月 日,根据甲方要求在早上 前准时到达。
3、用车集合地点:
二、行程安排:乙方根据甲方要求路线行使,行使路线如下:以上行程路线若有变动,甲方应提前三天告知乙方。
三、支付方式:合同签订当日,甲方向乙方支付 元整作为订金,剩余款项 元在送达饭店后,甲方一次性付清
四、违约责任:
1.如因甲方原因退车的,扣除甲方所付预付车款作为违约金。
2.婚车必须在协议时间内到达规定地点,凡乙方车辆因故障或特殊原因不能按原约定发车,需提前30天通知甲方换车,或乙方提供同级别或同级别以上的车辆代替,如甲方要求退车,则全额退款。乙方未能提前30天通知的,而婚车在婚庆活动当日未能按时到达协议规定地点,造成甲方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并双倍赔偿甲方费用
五、附加条款
本合同一式两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后立即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出租方:
承租方:
根据《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按照平等、互利互惠的原则,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与义务,双方经友好协商,现就_________车的租赁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双方同意按下列条款签订本协议。承租方因工作需要租用出租方汽车一辆作为运输工具,在公平、公正,互惠、互利的基础上,经双方协商,形成以下合同,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承租方所租用出租方汽车的基本情况:
号牌号码:车辆类型:所有人:所有人地址:额定载客/货:车辆保险情况:车辆年审情况:
二、租赁价格及结算方式:
承租方租赁出租方汽车的价格为元/月,每月日结算一次。结算时由出租方出据正式发票/收据。
三、租赁期限:
租车日期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承租方单方停租止,承租方需提前30天通知出租方办理停租手续,协议即终止。
四、承租方职责:
1、因承租方租用所产生租用车辆的路、桥通行费、停车费、车辆的燃油费均由承租方承担,包括租赁期间的路桥年票;
2、按规定支付出租方租车费;
3、承租方租赁期间调度出租方日常驾驶工作,保证行车安全,并支持出租方做好乘车人员的上、下车纪律管理。
4、除以上1、2、条款所列的费用外,其它一切与租用车辆所发生的费用均与承租方无关。
五、出租方职责:
1、出租方保证车辆按时年审,性能能够满足承租方工作需要,安全性、可靠性高;
2、出租方必须购买车辆保险及交强险、第三者责任险必须达到20万以上且在有效期以内;
3、出租方按时缴纳各项规费,保证承租方能正常用车;
4、出租方必须自己驾驶或者聘请专职驾驶员驾驶,如出租方允许(出租方不予制止视为允许)承租方人员驾驶,所产生的一切交通事故及后果均由出租方负责,承租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5、出租方车辆必须随时听从承租方的调派,随叫随到,服务热情周到;
6、出租方按车辆保养规定、按时保养车辆,一切费用由出租方负责;
7、出租方车辆发生故障时,出租方必须立即修理,承租方每月给出租方1-2天修车保养时间,如超过时间,出租方必须提供其它同等条件的车辆供承租方使用,否则承租方将扣除相应的租金;
8、出租方若因汽车年检、交通违章、交通事故及其他个人事务等,造成误工时,承租方应扣除相应的租金。
六、如出租方未及时购买相关规费或年审,则可视为本合同自行解除,一切后果由出租方承担。
七、承租方对租赁车辆要妥善保管,如因承租方保管或驾驶不善造成车辆损坏及各种证件的丢失,由承租方按照保险公司的赔偿标准赔偿出租方。(此款项不包括自带、自驾车辆)
八、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壹份,双方共同签字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承租方:(盖章)出租方:(盖章)
法人代表法人代表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或被授权代理人(签名)或被授权代理人(签名)
日期:日期:
工地用车租赁合同
甲方(出租方):乙方(承租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职务: 职务:
地址: 地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电话: 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第一条 甲方根据乙方需要,同意将四吨载重量解放牌汽车租给乙方使用,经双方协商订立如下条款。
第二条 乙方租用的汽车只限于工地运砂石、水泥、砖、木料和预制板用。乙方只有调度权,行车安全、技术操作由甲方司机负责。
第三条 乙方负责对所租车辆进行维护保养,如车辆设备损坏,乙方应负责修复原状或赔偿,修复期照收租费。因甲方所派司机驾驶不当造成损坏的由甲方自负,如果致使乙方不能按合同规定正常使用租赁车辆,乙方不但不给付甲方不能使用期间的租费,而且甲方每天还要偿付乙方元违约金。
第四条 租用期定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租期届满乙方如果继续使用或停用,应在日前向甲方提出协商,否则按合同规定照收租费,或按合同期限将车调回。
第五条 租金每月为元,从合同生效日起计,每月结算一次,按月租用,不足一个月按一个月收费。
第六条 所用燃料由乙方负责。
第七条 甲方不得擅自将车调回,否则乙方将按租金的双倍索赔。乙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租金付款,否则,每逾期一天加罚一天的租金。
第八条 其他未尽事项,由双方协商,另订附件。
第九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份,副本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副本送有关管理机关备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代表人:代表人:
年月日年月日
甲方(出租人)
乙方(承租人)
乙方因工作需要,租用甲方车壹辆(车牌号码为)作为公务用车,现就有关事宜约定如下:
第一条:租赁方式及租金
采用月租形式,每月含税租金为:.不足一月的:十五天以上按一月计算,十五天以下按半月计算。每三个月结算一次租赁费用。甲方根据车辆运转记录开据税务发票,乙方将发票交由乙方财务部门上账后付款,付款周期内不计利息。
第二条: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乙方根据工作需要确定合同截止时间。
第三条:双方权利义务
1.甲方出租的车辆,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保险等相关手续,尽可能减少意外损失;一旦发生事故(件)造成车辆、财产损失和人员伤害等全部由甲方承担。
2.租赁期间车辆的维修保养应坚持不占用乙方正常用车的原则;甲方因维修不能出车时,造成乙方租用其他车辆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3、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时支付租赁费用。租赁费用中包括燃油费、修理费、过路费、停车费等,甲方除租赁费用外不再支付任何与车辆相关的费用。
4、甲方必须服从乙方随时调遣车辆。如因甲方车辆手续不全、违章、肇事等原因造成的损失,一切费用由甲方承担;车辆不能及时到位的,乙方须扣除此期间的车辆租金并由甲方承担此期间乙方租用其他车辆费用。
5、甲方车辆无故不能及时到位累计三次,乙方有权通知甲方解除合同。
6、租赁期间,甲方驾驶员不得私自将车辆交给他人驾驶,否则,因此造成的一切事故及损失由甲方承担。
7、双方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管理制度,乙方不得强行要求驾驶员在不利于安全行驶的环境下出车;因甲方驾驶员操作不当或冒险驾驶发生不安全事故的,责任由甲方承担。
第四条:其他约定
甲方车辆的保险费、年检费等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五条:争议解决办法
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可以通过协商解决。
第六条:合同签定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合同签定地点:.
第七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效力等同。
附件:甲方身份证复印件、驾照复印件、车辆行驶证复印件
甲方:乙方:
负责人:
电话:电话:
甲方(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乙方(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有效证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驾驶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所租车辆名称:___________型号:_______颜色:_____车号:___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规定,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双方充分协商,就甲方将车辆出租于乙方使用的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租赁期限:从_____年___月____日_____时起至_____年___月____日_____时止,甲方将______________号车交付给乙方使用。
租金:共计_________元(人民币___万___千___百___拾___元)。
押金:__________元(人民币___万___千___百___拾___元整)。月租续交租金时间应在租赁到期前三天办理。
行驶里程:车辆允许行驶______公里/(月/日),每超出壹公里,加收人民币________元。
行驶区域: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范围内。起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返还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 甲方的权利
1.依合同约定向乙方收取租金及相关费用。
第二条 甲方的义务
1.甲方应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提供乙方所需的车辆。
2.甲方保证所交付的车辆,其性能由车辆检测部门认定为技术状况合格且
车辆配置及相关证件齐全。
3.甲方应每月定期对租赁车辆进行检测及维护。
4.如实告知乙方租赁车辆的相关信息。
5.对所获得的乙方信息负有保密义务。
6.甲方承担该租赁车辆的保险费及养路费。
第三条 乙方的权利
1.按合同的约定拥有车辆使用权。
2.有权获知保证安全驾驶所需的车辆技术状况及性能信息。
第四条 乙方的义务
1.如实向甲方提供驾驶人员的驾驶证、身份证证明材料。
2.按时根据合同的约定交纳租金及其他费用。
3.按车辆性能、操作规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使用租赁车辆。
4.妥善保管租赁车辆,保持车辆原状。未经甲方允许,不得擅自修理车辆,不得擅自改装、更换、增设其他设施。
5.协助甲方按规定期限对租赁车辆进行车检和维修保养。
6.不得利用甲方车辆,作非法用途,不得装载易燃易爆物品。
7.保护甲方车辆所有权不受侵犯,不得转卖、抵押、质押、典当、转借、
转租所租赁的车辆。
8.租赁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盗抢时,应在第一时间通知甲方后,再向交警、公安等部门报案并办理相关手续。
9.保证租赁车辆为合同登记的驾驶员驾驶。在租赁期内,如乙方登记的信息发生变化,应及时通知甲方。
第五条 免除或减轻责任
1.双方因不可抗力(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17条第2款所称)原因不能履行协议的,不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相关证明。
2.损失是由乙方自己过错造成的,其全部损失由乙方承担。
3.一方违约后,对方应积极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扩大,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不得就扩大损失部分要求赔偿;违约方应当承担对方为防止损失扩大而支付的合理费用,但以损失扩大部分的数额为限。
第六条 违约责任乙方不能按合同约定交纳租金及费用、使用和保管租赁车辆的,应承担下列违约责任:
1.逾期交纳租金的,每逾期一日按应交纳租金总额的3%交纳滞纳金。逾期归还租赁车辆的,根据所租车辆型号按日租收取租金。
2.提前解除合同退租的,应按一个月租金数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已交纳租金的,甲方在扣除违约金后将余款退还乙方。
3.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提前3日通知甲方续租的,在租赁期满后,甲方有权决定是否续租。
4.乙方有下列行为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不退还保证金和押金。
(1)提供虚假信息;
(2)拖欠租金或其他费用的;
(3)转让、抵押、质押、典当、转借、转租租赁车辆或确有证据证明存在上述危险的;
(4)确有证据证明乙方利用租赁车辆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
5.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改装、更换、增设他物等改变租赁车辆原状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6. 未协助甲方按时参加租赁车辆车检或维修保养、不按车辆性能及操作程序使用车辆致使车辆修理、停运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7.非因甲方原因导致车辆被第三方扣押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8.乙方违反交通法规所造成的车辆及人员伤亡(如喝酒,违章驾驶等)等其他原因致使保险公司不予受理或拒绝赔偿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9.如发生事故,事故修理费在1200元以下的由客户自己支付;如损失费用在1200以上的按<机动车保险条例>执行,不足部分由乙方负责;车辆损失费用在1200元以上的由客户支付收取加速折旧费,(车辆自挂牌之日起未满两年的按30%,两年以上的按20%),如因乙方原因造成保险公司拒赔部分由乙方承担。
10.在发生交通事故及其它意外事故时,乙方未按上述规定通知甲方或未按甲方的要求办理报警等相关事宜,给甲方造成的损失首先从乙方交纳保证金多余的押金中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11.乙方在租赁期间发生车辆违章等行为所产生的罚款均由乙方负责,甲方无责任.
第七条 担保条款租赁期满,甲方按乙方实际履行合同情况,抵扣押金,不足部分从保证金中扣除。如乙方无违反合同约定情况的,应全额退还乙方。
第八条补充条款承、租双方可对本合同内容以书面形式予以增加,细化作为补充条款,但不得违反有关法规及政策规定,不得违反公平原则。补充条款中含有不合理的减轻或免除本合同条款中规定应由乙方承担的责任内容的,仍以本合同为准。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 其他
1.双方在执行本合同时如发生纠纷,应本着友好合作的态度协商解决;协商未果的,可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前诉讼。
2.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字)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字)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出租方:
承租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交通部、国家计划委员会等部门联合颁布的《汽车租赁业管理暂行规定》。为明确出租方(甲方)与承租方(乙方)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租车期限
甲方将牌车辆,车牌号码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时起交付给乙方使用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时止收回,租赁期共年个月天时,交付地点:
第二条:租金、定金标准及交付期限
1.每天(月)租金元,共计人民币元,乙方于接收车辆时向甲方付清。
2.乙方按车辆价格总额的%,即元,向甲方交保证定金,于接收车辆时付清。
3.乙方租车在三个月以上的,每月按签订合同规定日期向甲方预付下月租金。逾期交付租金,应按超时天数,向甲方交纳租金的%的违约金。
4.乙方所租汽车,每天(按24小时计)行驶不得超过公里,超出部分由甲方每公里加收元;超出小时按半天计费,超出小时按全天计费。
第三条:甲方责任
1.向乙方提供的租赁车辆技术状况必须良好,各种证照及规费缴讫证齐全。
2.负责办理保险公司为租赁车开办的险种。
3.负责车辆的二级维护和年检。
4.租赁车在租赁期间,发生事故、应协助乙方处理事故。
5.租赁期间对车辆使用情况实施监督。
第四条乙方责任
1.租赁期间,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法令,安全行车,因违法、违纪、违章所造成的民事法律责任,自行负责,并承担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2.租赁期间负责对车辆例行保养和小修,如车辆在例行保养和小修时需更换零部件,应事前取得甲方的许可。
3.不得用租赁车辆从事营业性活动,不得将车辆转租、出售、典当、抵押、不得将车辆交与无证人员驾驶。
4.承担车辆租赁期的油料费、过桥费、过路费、小修费用和车辆被盗后保险公司付赔后的不足部分及其他费用。
5.租赁高档车时,应出具担保人合法有效的。
6.发生交通事故,承担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裁定的责任,并承担保险公司付赔甲方后不足部分的损失和修理期间车辆的租金。
7.租赁车辆使用期间,发生交通事故,及时向当地公安交通、保险部门报案联系。并在24小时内通知甲方协助解决。
8.如需续租车辆,须在本合同期满前向甲方办理续租手续,合同期满未办理手续,逾期三天(含三天)未交还车辆,除应交纳逾期期间的租金外,另交纳逾期租金%的违约金,逾期三天以上,未与甲方办理续租手续的,甲方将向有关部门申报,由此产生的后果及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规定履行责任,应承担乙方受到的损失。
2.乙方未按规定履行责任,除承担甲方受到的损失外,还应承担自身损失的部分。
第六条纠纷解决方式
解决争议方式:因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未在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未达成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条补充条款
1.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生效,本合同一式份,双方各持正本一份。附件为本合同组成部分。
2.如需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应提前天通知对方。
3.本合同未尽事宜,按有关法规执行。
4.本合同租赁期夺一年以上由甲方报送一份给运管部门备案。
5.本合同第一页由甲方留存,第二页四乙方留存,第三页交道路运政管理部门备查。
第八条附则
出租方:(章)承租方:(章)
地址:地址:
法定地表人:法定地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开户行:开户行:
帐号:帐号:
电话:电话: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签订日期:签订日期:
出租方:承租方:
一、公司
二、租赁期限及租金的交纳
自年月日至年月日,租期年,租金包括驾驶员工资每月万元。
三、出租方的权利和义务
1、在下述任何一种情况发生时,出租方有权随时随地收回所租车辆,已收取的款项在计算所有损失后多退少补。
(1)承租方利用所租车辆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2)承租方将所租赁车辆转让、转租、出售、抵押、质押。
(3)从事其它有损出租方车辆合法权益的活动。
(4)未经出租方书面许可,在车辆租赁期限结束后拖欠还车。在以上情况下给出租方造成经济损失的,承租方应作相应赔偿。
2、不承担租赁车辆于租赁期间引发的第三者责任。
3、其它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出租方应有的权利。
4、按合同约定提供技术状况良好各种证照及规费齐全的车辆。
5、租赁期间对车辆使用情况及客户信誉实施监控。
四、承租方的权利和义务
1、于租赁合同规定的租赁时段拥有所租赁车辆的使用权。
2、对租赁车辆承租前已有的损伤不承担赔偿、维修义务。
3、在租赁合同书签署之日足额缴纳租金。
4、自行承担租赁期内所租车辆的燃油费用。
5、遵守《汽车承租人须知》的义务。
6、租期内应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并承担由于违章、违法肇事等行为所产生的全部责任及经济损失。
7、承租方必须承担由于承租方行为带来的其他经济损失。
8、协助出租方在租赁期内办理车辆保险事故的定损、理赔。
五、抵押条款
1、承租方应于租赁合同书签署之日根据出租方关于押金的规定一次性足额交付相应抵押金给出租方。
2、出租方应于租赁合同书期满或双方协议解除合同后,除依照本合同及附件的规定应扣除的费用外,将剩余押金归还给承租方。
3、承租方不可自行将押金抵作租金。
4、由出租方提供驾驶人员韩岩兵,承租方不用交纳押金。
六、保险条款
1、出租方已就租赁车辆提供相应保险,详见《汽车租赁登记表》。
2、承租方应在交通事故发生的24小时内通知出租方,出租方将在保险事故车辆到达其指定修理厂,承租方提供了有效的全部保险证明手续,且承租车辆符合《汽车租赁登记表》中规定的由出租方进行保险理赔的车辆时,停止计算租赁费用。承租人在承租车辆期间若发生车辆被盗、报废或其它形式的灭失,承租人应负担车辆灭失之日起至出租方获得保险公司赔款时(最长不超过四个月)的车辆租金的40%及保险免赔部分。
3、由于承租方的原因造成的保险公司拒赔及免赔的所有损失及相关费用由承租人承担。
4、车辆发生保险事故,承租方应交付车辆加速折旧费及保险公司免赔额。加速折旧费相当于本次事故总维修费的30%,
如承租方不能取得保险公司理赔必须的有关手续,则由承租方负担全部维修费用及加速折旧费,并承担保险事件不能赔付的责任。
七、违约责任
除重大政策性变化或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的规定致使合同不能全部履行的,除赔偿相应经济损失外,还应向另一方支付
八、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本合同的变更和解除,必须经租赁双方签署书面协议方能有效。
九、争议的解决
有关本合同之一切争议,首先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解决不成,任何一方可向有管辖权的磴口县工商行政管理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由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十、合同及附件
磴口县汽车租凭合同登记表
十一、本合同自租赁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
本合同一式二份,由出租方、承租方各执一份。
出租方:承租方: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
注册(或自然人居住)地址: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乙方为企业时填写):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乙方为自然人时填写):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
鉴于:
1.甲方出资购买了纯电动物流专用车,为该车辆合法所有权人。甲方已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为租赁车辆办理了《道路运输证》。
2.乙方系依法设立并取得工商等政府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等合法经营手续的企业或具有签署履行本合同的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相应资质的自然人。
3.甲方拟将其自有的纯电动物流专用车有偿提供给乙方使用,乙方亦有意承租。
根据《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双方友好协商,就纯电动物流专用车租赁事宜,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租赁标的
1.乙方向甲方承租辆全新的、附上海车牌的纯电动物流专用车(以下简称“租赁车辆”),租赁车辆具体情况、车牌号以本合同附件1《车辆验收交接表》确认的为准。
2.甲方应保证所提供车辆车况良好、设备齐全且性能正常,车辆《道路运输证》、______年检合格证、养路费缴讫凭证等有效证件齐备,并对租赁车辆定期进行保养。
3.租赁用途:限普通货运。
4.租赁车辆的行驶区域范围:限上海市范围内(含下属区县)。
二、试用期和租赁期限
1.租赁期限:年,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甲方给予乙方天试用期,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2.租赁车辆的约定交付______日为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乙方应自行前往甲方指定地点提取,双方于提车当______日办理租赁车辆交接手续,签署《车辆验收交接表》(本合同附件1)。
3.乙方同意,甲方提前三个工作______日通知,可对约定交付______日作提前或延后的调整(实际交付______日期以本合同附件1《车辆验收交接表》记录的交车______日期为准),租赁期限相应提前或延后。
4.试用期内,乙方决定不承租的,乙方应在试用期届满之前书面通知甲方并最迟于试用期届满之______日将试用车辆交还甲方。甲方需对车况、违章情况进行确认,并于确认无误后15个工作______日内扣除试用期租金(试用期租金标准见本合同第3条第4款约定)、车损赔偿金(如有)、违章罚款费用(如有)及其他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如有)后向乙方退还剩余的预付租赁费用及履约保证金。
5.租赁期限届满前,乙方如希望续租,应于租赁期限届满30天前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甲乙双方就续租达成一致的,应于租赁期限届满10天前重新签订车辆租赁合同,否则视为乙方不续租。
三、租赁费用
1.租赁期限内,甲方向乙方收取的车辆租赁费用包含无忧免赔服务费用和车辆租金,其中,无忧免赔服务费用标准为_________元/车/月,乙方决定□购买□不购买。租赁费用标准如下:________________
注:
1、租金含以下费用:
a)在租赁期限内的车辆租费、基本保险费;
b)定期保养、年检的材料及人工费;
c)国家或地方对车辆征收的有关税费。
2、“无忧免赔服务”一旦决定购买,租赁期限内不允许取消,直至本合同终止。
2.乙方应于本合同签署后______个工作日内,向甲方预付首期租赁费用(3个月)¥___________元(大写人民币___________元整)。甲方收到该预付租赁费用后,先开具收款收据给乙方,待租赁期开始后15个工作日内,乙方凭此收据换取车辆租赁的正式发票。
3.车辆租赁费用以3个月为一期,每期支付一次,乙方应根据甲方的付款通知要求在每一期结束前10个自然日支付下期租赁费用,甲方在收到租赁费用后,提供相应发票。
4.试用期内,乙方决定不承租的,甲方向乙方收取__________元/天/辆的试用期租金;如继续承租的,本条第1款约定的租赁费用标准执行。
5.乙方知悉并同意甲方委托__________________公司代收车辆租赁费用、押金、履约保证金,并由甲方向乙方开具合法的发票。
收款账户:
①中天系统账户:______________________,
②
③对公账户:___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户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
6.租赁期内,乙方自行承担租赁车辆的过路费、过桥费、停车费、电费、违章罚款等费用。
7.若由于国家政策调整,造成租车成本变化,甲方有权就成本增加部分相应调整车辆租金,届时双方应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四、履约保证金
1.为保证乙方严格充分地履行本合同的所有条款,乙方应于本合同签署时向甲方支付押金¥_____________元/车(大写人民币______________元整),以及违章保证金¥___________元/车(大写人民币_____________元整)作为履约保证。本合同共____辆车,履约保证金共计¥___________元(大写人民币___________元整)。
2.履约保证金在整个合同期内由甲方保管,甲方无须向乙方支付该保证金的利息。租赁期间(含试用期),乙方不得要求以履约保证金冲抵租赁费用或其他未付款项。本合同非因乙方违约而终止时,甲方应根据乙方申请在双方结清所有应付费用(此时履约保证金可冲抵乙方未付费用,不足部分由乙方补足)后30______日内将履约保证金或其余额(如扣除或冲抵)无息退还给乙方。
3.任何因乙方违约导致甲方提前解除本合同的,甲方有权在提前解除合同时,没收该履约保证金而不予退还,如保证金不足以弥补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的,乙方还应赔偿保证金不足部分的甲方损失。
五、租赁车辆使用要求
1.如乙方为自然人的,应符合下列规定条件:
(1)取得与驾驶车辆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并具有一年以上驾龄;
(2)年龄不超过60周岁;
(3)经设区的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对有关道路货物运输法规、机动车维修和货物及装载保管基本知识考试合格,并取得从业资格证。
如乙方为企业的,应保证其聘用的驾驶员满足上述规定条件。
2.办理车辆交付手续时,乙方须仔细检查各种随车证件,在证件有效期到期前须及时到甲方处办理更换或盖章手续,乙方如不遵守甲方的通知规定,在出境时被有关部门查处罚款,该费用由乙方承担。
3.租赁车辆使用前,乙方需仔细阅读《电动汽车安全驾驶须知》(详见本合同附件3)并接受甲方的安全驾驶及操作培训(该培训)。如乙方未按电动汽车操作流程规范使用造成电瓶亏电无法启动或其他故障的(以厂家或厂家指定服务站上门诊断检查结果为准),维修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4.乙方______日常在车辆使用前应仔细查看电量表的电量,出车前须预估电量续航里程,因乙方预估错误造成车辆抛锚的,甲方不提供拖车服务。
5.因乙方使用不当(使用不当指在空档滑行、使用不符合型号的充电设备等类似情况)或没有按规定保养引起的故障,甲方不提供维修服务。
6.在租赁期内的租赁车辆发生车辆事故的情况下,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进行保险事故全程处理,以确保租赁车辆尽快继续投入使用。
7.甲方提供的车辆,包含GPS定位功能,任何情况下均不得破坏或拆除。
8.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如实提供相应证件、证明、联系电话等资料。租赁期间如乙方变更相关信息,应在相关信息变更后内通知甲方。
9.租赁期间,乙方应妥善保管租赁车辆的车牌、《道路运输证》和其他证件,如有遗失,乙方需承担相关补办费用。
10.租赁期间,乙方应自行解决与第三方货主间发生的货运纠纷(包括但不限于货物变质、腐烂、短少、损失或运费争议),如因此使甲方陷入纠纷或承担赔偿责任的,甲方有权就全部损失向乙方追偿。
11.为便于管理及实现双赢,甲方已与上海XX公司建立合作,为乙方提供货运叫车移动平台(易拉货APP)服务,乙方可安装使用,相关服务费用按照上海XX公司的规定由乙方与上海XX公司进行结算。
六、车辆的保养、维修和罚款处理
1.租赁期间,乙方应按甲方的通知前往指定服务站接受每行驶8000公里的保养和每______年______年检,该保养和______年检不收取乙方费用。汽车供应商制定的保养公里数必须遵守,上下相差300公里以内可以作为正常范围予以执行。若乙方不能按规定公里数参加保养,或超过所能承受的上下限公里数,每超过300公里,乙方需支付1000___________元额外费用。如乙方不配合或故意拖延时间,延迟期间租赁车辆损坏和罚款的风险由乙方自行承担。
2.租赁车辆的易损件(包括刹车片、轮胎、刹车盘、雨刮片、门饰条、门拉手、灯泡等)的维修保养由乙方负责并承担维修保养费用。
3.乙方应每天检查车辆的电池状态,充电设备和轮胎气压,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通知甲方,甲方应在收到乙方通知24小时内提供维修服务。
X日常使用过程如出现车辆故障,经电话报修沟通确认车辆能正常行驶的,乙方须将车辆开到指定的服务站进行维修,如果无法行驶的或存在安全隐患的,甲方将协调厂家上门维修,若维修时间超过48小时,乙方可至甲方指定地点提取替代用车。维修完成后,乙方有义务将替代用车送至指定的服务站置换回租赁车辆,不得擅自将租赁车辆和替代用车进行置换。
5.租赁车辆必须在甲方指定的服务站进行维修。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擅自修理租赁车辆,或改动租赁车辆的任何部件、零件、内饰、外观,如有违反,应承担上述行为造成的全部损失。
6.经过厂家检测,因乙方人为因素造成车辆损坏的,由乙方承担全部维修费用,维修期间如需甲方提供替代用车的,乙方应另行付费。
7.租赁期间,租赁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应第一时间通知甲方,甲方会派事故专员协助及指导处理交通事故,如有人员伤亡应及时施救,不得弃车逃逸。如乙方未按甲方的指导及时110报案或报保险公司的,无交警事故证明的,由乙方自费承担全部维修和赔偿费用。当车辆发生事故后能继续行驶的,乙方需将车辆开到甲方指定的服务站进行维修;如果无法行驶的,由甲方安排拖车将车辆拖至服务站。
8.因乙方的责任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甲方不提供替代用车,如乙方有需求甲方重新收取费用。
9.事故车维修结算:________________乙方在租赁车辆使用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产生的维修费、赔偿费由乙方先行垫付,待甲方保险公司理赔款到账后再退还给乙方。因乙方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的损失甲方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10.租赁期间,乙方产生的违章须在违章发生之______日起15______日(含)内向有关部门缴纳罚款,若超过30天未处理完成,甲方有权按20___________元/天收取违约金,直至违章办理完成(违章办理完成以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公示信息为准),若超过60______日仍未办理的,甲方有权自行办理,所产生的服务费用及其他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注:________________违章代办服务费:________________6分以下300___________元/分,6分(含)以上500___________元/分,违章罚款费用根据违章行为另行收取)。
11.租赁期间,由于乙方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条例》、《上海市道路交通管理条例》、《道路运输条例》、《道路货物运输企业经营资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条例导致租赁车辆、《道路运输证》被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扣留的,车辆停用期间乙方无权要求减少车辆租金或延长租赁期限,并且甲方因此受到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处罚的,乙方应全额赔偿。
七、乙方承诺
1.应当遵守道路运输操作规程,不得违章作业,连续驾驶时间不得超过4个小时。
2.驾驶租赁车辆时,随身携带从业资格证、《道路运输证》。
3.任何情况下,《道路运输证》不得转让、出租、涂改、伪造。
4.禁止将车辆转租、转借给第三方使用或将租赁车辆抵押、质押、典当、倒卖。
5.禁止擅自改装或者擅自拼装租赁车辆;
6.从事普通货运,不得运输旅客,运输的货物应当符合核定的载重量,严禁超载;载物的长、宽、高不得违反装载要求。
7.不得运输毒品、危险货物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运输的货物,不得利用租赁车辆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8.不得采取不正当手段招揽货物、垄断货源,不得阻碍其他货运经营者开展正常的运输经营活动。
9.乙方违反上述承诺,甲方有权随时解除本合同,引起的全部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将由乙方自行承担。
八、车辆保险
1.甲方为租赁车辆购买的保险为:________________交强险、车损险、第三者责任险。但不包括:________________玻璃险、盗抢险等险种。具体投保险种以生效保单为准。甲方为租赁车辆购买的保险,保费由甲方承担。
2.在租赁期间发生车辆损坏,乙方应按实际损失支付保险公司理赔范围以外的维修、重置和其他相应的费用,并承担车辆维修产生的折旧损失(详见附件2《车辆维修费用明细表》)。
3.甲方为乙方提供“无忧免赔服务”(详见附件2《车辆维修费用明细表》),费用为50___________元/______月/车,乙方自行决定是否购买。“无忧免赔服务”一旦决定购买,租赁期间不允许取消,直至合同终止,费用与租金支付时一同向甲方缴付。
4.乙方有义务与甲方共同处理交通事故并协助甲方向保险公司索赔。乙方须自保险车辆修复或交通事故结案之______日起三个______月内如实提供事故证明、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事故调解书、判决书、损失清单、修理发票和修理清单等单据。涉及人员伤亡的,乙方须在保险公司规定的期限内提交相应单据。
5.若涉及第三方责任,乙方须协助甲方及保险公司追讨应由第三方承担的费用。
6.因乙方发生车辆违章或交通事故造成下一______年度保险费用上升的,甲方将向乙方一次性收取保险费上涨部分的费用并向乙方提供相应保险费上涨单据凭证。
7.租赁期间若发生车辆被盗、被抢或因乙方过错导致的其它形式的损毁或灭失,乙方应承担保险理赔(若有)以外的车辆维修或重置费用。
8.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保险公司拒赔、免赔及超出保险理赔范围的所有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九、租赁期满车辆的返还
1.乙方应遵守各项法律法规,承担车辆交还以前因交通违章、违法肇事、事故等原因造成的罚款或费用等全部责任;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全额赔偿。
2.租赁期满后____________内,乙方应将租赁车辆及其装备(若有)和各种证件交至甲方指定的地点;还车时经甲方确认车辆的车况、工具、随车证件、附件和设施处于正常状态(不包括车辆正常使用造成的磨损,如轮胎、刹车片的磨损)且无损毁后,双方办理车辆交还手续。如有新的碰撞,擦痕等损坏现象或设备、证件不全,乙方应按实际损失支付维修、重置和其他相应的费用,且甲方有权直接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3.在车辆租赁期间,乙方应保持车内清洁,保证在还车时车厢内无异味、无遗留物品。甲方对遗留、存放在车上的物品无保管义务,对物品发生的损毁、灭失、损耗等不承担任何责任。
4.若乙方未能在租赁期满后____________内返还租赁车辆且未经甲方书面同意继续占有使用的,其占有使用不能视为合同续期。该占有使用期间,乙方每______日须按相当于合同期满前或合同解除前最后一个______月______日租金的200_______%的标准向甲方支付逾期占用费,并承担该期间发生车辆故障或其他意外事件造成的全部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
一十、合同终止与违约责任
1.本合同签署后,甲乙双方均应严格遵守本合同约定,否则,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2.如一方由于自身原因单方面解除合同,需支付另一方2个______月租金(以当______月租金为准)作为违约金。
3.若乙方未按期、足额履行付款义务,每逾期一天,乙方应支付相当于当期应付但未付金额的5‰作为逾期付款违约金。
4.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随时单方面终止本合同,乙方需付清车辆交还前实际产生的租赁费用,并按剩余租期租赁费用总额的30_______%支付违约金,如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予以补足:________________
(1))提供虚假信息获取车辆使用权的;
(2)乙方逾期十五______日未能履行足额支付车辆租赁费用;
(3)违反本合同第七条乙方承诺的;
(4)乙方擅自修理租赁车辆,或改动租赁车辆的任何部件、零件、内饰、外观,或不在甲方指定
的服务站进行维修的;
(5)乙方破坏或拆除租赁车辆安装的GPS、行车记录仪等装置的;
(6)乙方不按照甲方指示参加定期保养和______年检,经甲方催告仍拒绝履行的;
(7)乙方拖欠违章罚款超过60天不予缴付的;
(8)与第三方发生货运纠纷累及甲方,给甲方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影响甲方声誉的;
(9)违反法律法规条例的相关规定导致《道路运输证》、租赁车辆被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扣留的,或者导致甲方受到处罚的;
(10)其他甲方有正当理由认为租赁车辆的安全及相关权益受到损害的情况。
一十一、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有关本合同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无效,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法院起诉。
一十二、其他
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______日起生效。
2.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3.本合同的未尽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另行签署补充协议。
4.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一十三、附件清单
附件1车辆验收交接表(一车一表)
附件2车辆维修费用明细表
附件3电动汽车安全驾驶须知
附件4证件复印件清单
(以下无正文,为合同签署页)
甲方:________________服务有限公司乙方: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_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
附件1.车辆验收交接表
车辆验收交接表
交车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接车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
交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交车日期: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说明:车辆合格证和基本检查内容根据检查项目情况填是或否;车辆各总成技术状况若达标填√,未达标填___;车身外观若有表格内的现象,在相应表格填○,没有则不填。
车辆基本信息
车牌号品牌型号
车身颜色电量行驶里程
车辆基本检查内容
检查项目是/否检查项目是/否
车灯灯光有无安装GPS硬件
备用胎蓄电池接线柱是否无污染和锈蚀
轮胎表面是否无磨损车辆内饰是否完好
随车工具是否齐全随车资料是否齐全(行驶证,保单)
车辆各总成技术状况
名称技术状况名称技术状况名称技术状况
安全带前挡玻璃后挡玻璃
车窗玻璃倒车镜车门
车门锁车灯灯光仪表板指示灯
雨刮器喇叭音响
收录机空调备用胎
电池电机
交车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接车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
合同编号:
出租方(汽车公司): 营运许可证号:
地 址:
承租方(旅行社):
业务许可证号: 地 址:
出租方(汽车公司)与承租方(旅行社)在平等协商基础上,就旅游接待用车的租车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 车辆情况、行程安排与费用结算
1、承租方至少必须提前一天将用车情况及行程以书面的形式传真给出租方,出租方收到传真后必须仔细核对确认内容,并及时签字盖章回传确认。出租方确保按承租方有求提供优质优惠的租车服务。
《租车合同》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作为每一笔租车合同业务的确认。每一项租车业务的确认都必须在出车前双方签字盖章,传真确认。如有特殊原因在用车前不能传真确认的,承租方用车部门或个人和出租方必须以短信确认,并都以电话告知承租方租车主管部门进行备案。对于不能在用车前进行传真确认的任何一方,必须在次日补上传真确认件。
2、双方进行业务确认的印章式样为:
出租方: 承租方:
3、《租车合同》必须双方进行以上盖章确认方可起效,没有此盖章确认的租车合同,承租方与出租方产生的任何债务纠纷,承租方皆不负责。
4、费用结算
出租方指定账户如下:
(1)对公账户:
户 名:
开户行:
帐 号:
(2)其他账户(私人账户):
户 名:
开户行:
帐 号:
(3)出租方委托收款人姓名: 。联系话: 。身份证号码: 。
二、双方权利义务及违约责任
1、出租方必须保证本合同项下所提供的车辆为经当年年检合格并具备合法营运资格的车辆,且确保该车辆车况良好、安全、清洁,确保该车辆必须通过当年的“法定年检”,车辆必须按全额座位数购买“车上人员责任险”(每个座位保额不低于20万元)。
2、如遇政府征用出租方车辆或有征用计划的,乙方应在收到通知(消息)提前1—3天告知承租方,若因出租方通知不及时造成承租方无车可用、影响行程的,责任由出租方承担。
3、出租方所委派的司机必须具有甲方所租车辆的合法有效的驾驶资格,持有合法驾驶证和营业性道路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证,驾驶技术良好。
4、出租方及其司机必须严格按照本协议以及旅行社与旅游者签订的合同行程表的服务内容履行用车服务义务;出车前必须作好车辆的保养及清洁工作,确保用车安全,接团车必须提前十分钟到达指定地点,并且提前十分钟开好空调,保证话筒及车上电视的正常使用。在接团期间必须安全行驶、热情服务,不得刁难导游领队和游客,不得要求导游向游客推销合同约定之外的购物及其他需要另行付费或各种不用付费的旅游项目。
5、行车路线依据旅游行程表而定。如果旅行社与旅游者在旅游过程中重新修改行程表,在总旅游线路不增加的情形下,行车路线依据新的旅游行程表而定。对于旅游行程中二地之间的行车路线,当有多条行车线路可选时,应按照方便、快捷、舒适的原则选择行车路线。如果行车过程中前方道路出现不能通行或难以通行的情况(如地震、塌方、洪水等自然灾害或车祸),必须改道行驶,出租方及司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也不得以此为由增加租车费用。
6、在行程中出现车辆故障及安全事故,出租方及其司机必须及时采取必要的措施以保证乘客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如发生人员伤亡的交通事故,出租方及其司机必须立即组织救治与善后工作,并承担相关费用。根据实际情况,出租方必须及时调度其他车辆,以保证乘客继续完成旅游行程或者安全返回。
7、出租方根据行车经验及道路安全、阻塞等情况,可以对承租方提出的接送集合时间提出建议更改。出租方出车前要检查车子,因车辆发生故障、司机操作或判断失误及故意行为等原因造成误点、行程受阻、行期推迟,耽误游客游览、吃饭、住宿,耽误游客乘坐车船、飞机等造成旅行社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原预订服务项目取消的损失、新增的服务项目费用、给游客的抚慰金和赔偿金等)游客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出租方承担一切法律及经济赔偿责任,旅行社有权扣除其租车费或违约保证金。
8、在旅游行程中因各种原因(含旅行社原因)导致发生违反旅游合同约定,造成游客权益损失时,出租方及司机应积极配合旅行社及导游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防止损失扩大。
9、因出租方及司机违反法律法规及本协议导致的一切后果由出租方承担,如果承租方因此被游客投诉及经济索赔,致使承租方对游客承担经济赔偿或被行政管理部门处罚造成经济损失和名誉损失,承租方有权扣除出租方相应的车费或违约保证金,并有权向旅游、交通、公安交警等部门举报。
10、租车期间非因承租方过错,出租方的车辆损失及司机的人身及财产安全由出租方负全部责任。
11、承租方有义务于本协议约定的付款日期内付清租车费。
12、因出租方司机违章驾驶造成的一切损失及法律后果由出租方及司机本人自行承担。
13、出租方提供的车辆必须是属于出租方自己管理的车辆,原则上不得调用其他旅游公司或旅游运输公司的车辆,如需调用出租方必须向承租方提前声明,提供并保证符合本合同第二项中1、2则内容所需资质予承租方。如出租方调用其他旅游公司或旅游运输公司的车辆不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服务,造成承租方损失的,由出租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14、出租方提供车辆给承租方时,司机需在车上播放《旅客乘车安全温馨提示》宣传片。
15、出租方提供车辆给承租方时,需要为导游人员设置专用的座位。“导游专座”应设置在旅游客运车辆前乘客门侧第一排乘客座椅靠通道侧位置。
三、如出租方需要承租方提前支付租车费的,出租方必须在签订本协议时向承租方支付一定金额的违约保证金。如在完成接团服务后支付租车费,则不需要支付此款项。
四、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五、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传真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有效期至 年 月 日,合同期满前,经双方协商后可续约。
承租方合作协议签订负责人: ,联系电话:,承租方租
订车业务负责人:,联系电话:,手机:传真:。
附件:
一、出租方加盖公章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二、出租方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三、出租方加盖公章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四、车辆险保单复印件。
出租方(汽车公司)盖章: (承租旅行社)盖章:
经办人: 经办人:
(签字) (签字)
日期: 日期: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传真: 传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