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对出租房屋进行定期检查,并负责下列自然损耗的免费维修:
1、屋顶漏雨,地板糟朽;
2、门窗五金配件、门窗纱的修理和更新;
3、管道堵塞、漏水,阀门、水咀和水箱零件失灵,上下水管道、暖气片及零件、卫生设备的修理和更换;
4、灯口、插座、电门和电线的修理和更换;
5、公用楼道的粉刷,首层每二年一次,二层以上每三年一次;
6、电梯故障的及时排除和对乘员的人身安全保险。
乙方应将承租的公寓和设备损坏的情况及时通知甲方,甲方在接到通知后应尽快修理,甲方未能及时修理的,乙方可以自行修理,修理费用由甲方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