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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车辆租赁合同

2023-12-09 12:28:09 合同范本

旅游车辆租赁合同 篇1

甲方: 签订时间:200 年 月 日

乙方:张家界中国国际旅行社 合同编号:000 号

甲方自愿租凭乙方的旅游车辆,为保证租车服务质量,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本着平等协商的原则,现就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拟租凭乙方的旅游车辆,应事先向乙方详细了解咨询,乙方有义务全面介绍其服务项目和质量,并按规定在租凭时签订本合同。

2、甲方在确定租凭后,应交纳一定数额的预付款。

3、如乙方取消租凭计划(不可抗拒的意外事故除外),甲方有权提出以下要求

⑴、要求乙方退还全部预付款,赔偿相应的损失;

⑵、要求乙方另行安排车辆。

4、如甲方无故退租车辆,乙方可从甲方预付款中扣除业务损失费。

车 型 :

用车数量:

用车时间: 使用起始日期: 结束日期

营 运 模 式 : □ 一天包租 □ 多天包租

租车行程说明:

用车联系人: 联系电话: :

费用合计: 支付方式:

预 付 金: 支付方式:

2 营运服务保证:

车容干净整洁;准时准点;司机礼貌热情;服务舒适、方便、经济、快速; 提前10分钟到达指定地点;

用车注意事项:

1、机场接送有人同去加收50%

2、市内包车为9小时110公里

3、超时由第十个小时起计算

4、超公里每公里按车型收取6至18元

5、以上费用包括司机餐费

6、车辆提前10分钟到达预定地点

甲方: 乙方(签章)

日期: 日期:

旅游车辆租赁合同 篇2

徐芳:

乙方:

为保障旅行社和旅游车队的合法权益,甲乙双方本着平等协商、互利合作的原则,就全年租用旅游车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的权利和责任

1、租赁车辆时,甲方应正式向乙方发出通知,明确租赁车辆的型号、数量、租赁时间和目的地。乙方收到通知后,应以书面或口头形式确认代表团的时间、行程、路线和报价。为防止错误,双方应保留传真或记录以备将来参考。租赁合同临时变更的,甲方应提前通知乙方。

2、根据甲方的要求,乙方在车辆设备和服务方面应符合旅游团的标准和要求。甲方应注意保持汽车整洁,不得损坏汽车上的设施,否则应承担赔偿责任。

3、甲方有义务按照1月1日结算的原则支付车费。结算日为每月20日—25日,如乙方未能在规定日期内结清货款,则当月车费累计至下月,以此类推。

4、甲方原则上不单独给司机小费,游客自愿付小费的除外。不提供景区门票等收费项目的费用(景区司机免费规定除外),但提供合理的住宿费用。

5、甲方不得要求驾驶员故意违章或违章操作。

二、乙方的权利和责任

1、乙方应根据甲方的要求合理调度车辆,并做好相应的发车准备,确保车辆按时到达甲方指定地点。

2、乙方派出的车辆应符合甲方的要求,并保证车辆状况良好、安全可靠、运行无故障、车内车外清洁卫生。

3、乙方必须办理车辆调度手续,并有营业执照等。,并保证参加车辆保险。因车辆和人为技术原因造成的人身、财产事故和违章,乙方应承担一切经济损失,并对游客负直接责任。甲方有责任和义务协助乙方和游客处理各种突发事件。在紧急情况下,甲方有权代替乙方进行紧急处理,并在事后及时通知乙方,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4、乙方工作人员必须有驾照和职业道德。在用车服务过程中与甲方导游紧密合作,形成社区,但不干涉甲方业务。乙方服务人员不得以明示或暗示的.方式向导游和游客索要小费。因车队和司机原因与游客发生纠纷,导致投诉和旅游团队扣款的,乙方应承担损失。

5、在驾驶过程中,乙方司机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行为。

6、如车辆因故障未能完成行程,估计一小时内无法排除故障,乙方应及时派另一辆车接送游客,必要时旅行社自行安排,费用由乙方承担。

7、乙方因故不能履行租赁合同,必须提前24小时通知甲方,并协助甲方妥善解决由此产生的问题,由此产生的费用或损失由乙方承担。

8、乙方在付款结算时,乙方持有的无团队确认章的车费对账单、计划调整签字、辽宁凤凰旅行社游客接待中心导游签字视为无效!付款方式有现金和支票。乙方有义务为甲方提供发票!

三、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四、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五、动词(verb的缩写)本合同自签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一年。

甲方:乙方:

负责人:负责人:

电话:电话:

____年____月____日

旅游车辆租赁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为了保证旅行社与旅游车队的合法权益,甲乙双方本着平等协商、互惠互利的合作原则,就全年租用旅游车辆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 甲方的权利和责任

1、 甲方租用车辆时应当正式向乙方发出通知,明确租用车辆的车型、数量及租用时间、目的地。乙方接到通知后,应就接团时间、行程、路线、报价等通过书面或口头加以确认。为防止出现纰漏,甲乙双方都应当保存传真或记录备查。如果临时改变租用合同,甲方应提前通知乙方更改。

2、 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在车辆配备和服务上要达到旅游团标准和要求。甲方应注意保持车内整洁,不得破坏车上设施,否则负赔偿责任。

3、 甲方有义务按照一月一结算的原则付清车费。结算日为每月20—25号,如乙方没有在规定日期内结款,当月车费累计到下月结算,依次类推。

4、 甲方原则上不另付司机小费,游客自愿支付小费的除外。不提供景区门票和其他收费项目的费用(景点景区对司机有免费规定的除外),但提供合理的食宿费用。

5、 甲方不得要求司机故意违规、违章操作。

二、 乙方的权利与责任

1、 乙方根据甲方的要求合理调度车辆,并保作好相应的出车准备,保证准时到达甲方指定地点。

2、 乙方所派车辆要符合甲方要求,保证车辆性能完好,安全可靠,无故障运行,车辆内外清洁、卫生。

3、 乙方派出车辆必须手续齐全,有营运证等,并保证参加车辆保险。如因车辆原因、人为技术原因发生人身、财产事故及违章而出现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并直接对游客负责。甲方有责任和义务协助乙方及游客处理各种突发事件。紧急情况时,甲方有权利代替乙方做紧急处置,事后及时通知乙方,所发生费用由乙方承担。

4、 乙方的工作人员必须持有驾驶证,有职业道德。在用车服务过程中与甲方导游密切合作形成共同体,但不干涉甲方业务。乙方服务人员不得向导游及游客明示或暗示索要小费。如因车队和驾驶人员的原因与游客发生纠纷造成旅游团队投诉、扣款等,损失由乙方承担。

5、 出车过程中,乙方司机有权拒绝甲方的违规、违章要求。

6、 车辆因故障不能完成行程,预计在一个小时内不能排除故障时,乙方应及时另派车辆接送游客,必要时由旅行社自行安排,费用由乙方承担。

7、 乙方因故不能履行租用合同,必须提前24小时通知甲方,并协助甲方妥善作好由此产生的问题,如因此发生的费用或损失由乙方承担。

8、 乙方结款时,所持车费结算单上,无辽宁凤凰旅行社旅游接待中心团队确认章、计调签字、导游签字,视为无效!结款方式为现金和支票两种。乙方有义务为甲方提供发票!

三、 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四、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个保留一份。

五、 本合同有效期从签字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一年。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旅游车辆租赁合同 篇4

甲方(旅行社)

乙方(旅游汽车公司)

为了进一步规范旅行社租车及旅游汽车公司的经营行为,共同维护甲乙双方和游客的合法权益,有效避免旅游交通事故的发生,根据《旅行社条例》,《河南省道路旅游客运及旅游客运站管理暂行规定》,就三门峡市旅行社租用旅游车辆制订本合同,甲,乙双方务必共同遵照执行。

1,本合同为格式合同,原则上“一车次一合同”,也可签订长期合同,但在每次租用车辆时应以书面形式予以确认,详细写明各项用车要求,包括用车数量,时间,路线,价格,结算方式,司机食宿承担等。书面确认文件没有明确的内容,应以合同有关条款为准。

2,乙方接到甲方承运订车通知后,应根据甲方要求,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确认或不确认。一经确认,双方必须按照合同要求认真履行各自的责任。如乙方没有约定要求车辆,乙方应当积极帮助甲方联系符合旅游客运运营条件的车辆。

3,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承运车辆应经公安,交通,旅游等部门检验年审合格并符合行业标准或合同约定标准,足额办理乘坐人险,第三者责任险等保险手续,符合交通部门认定的旅游经营线路的旅游客车。

4,如甲方要求,乙方应在车辆使用前应向甲方提供使用车辆及驾驶员的相关资料,但必须出具公司派车单和检验单。

5,乙方在出车前,要认真检查车辆性能,确保车况良好,保持车辆内外清洁卫生,并提前约定时间10分钟抵达约定地点等候。驾驶员应有良好的服务态度,礼节礼貌和仪容仪表。

6,司乘,导游等人员要密切协作,共同搞好行车安全工作。不得搭乘无关人员。驾驶员要严格按照交通规则驾驶车辆,在行车过程中要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对单程行程或一日内行程在400公里(高速公路600公里)以上的客运车辆,乙方必须配备两名驾驶员,增加的费用应计算在包车费用之内。每名驾驶员连续驾车不得超过4小时,24小时内驾驶时间累计不得超过10小时。在高速公路上行车时要严格遵守小型客车最高时速不超过110公里,大型客车,货运(行李)汽车不得超过90公里的限速规定。

7,因乙方的原因发生安全事故,抛锚,漏接,车辆被查扣等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8,承运车费价格,一经双方确认后即作为甲方向乙方付款的依据,结算方式由双方自行协商。乙方在结算时应向甲方提供结算单,发票等有关票据。

9,违约责任:

(1)乙方如不能按照约定时间提供承运车辆,应提前 48小时书面通知甲方,否则应支付约定车费 5%的违约金;乙方如不能按照约定时间提供承运车辆,又不提前24小时通知甲方的,应当支付约定车费 20%的违约金;在24小时内毁约的,应支付约定车费50%的违约金。乙方如不能按照约定数量提供承运车辆,缺少的承运车辆视为不能按约定时间提供,乙方负有本项规定的通知义务,并应承担相应违约金。乙方如不能按照约定时间,数量提供承运车辆,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还应当赔偿经济损失。

(2)甲方如不能按照约定时间使用承运车辆,应提前 48小时通知乙方,并支付约定车费 5%的违约定金;甲方如不能按照约定时间使用承运车辆,又不在24小时通知乙方的,应当支付约定车费 20%的违约金;在24小时内毁约的,应支付约定车费50%的违约金。甲方如不能按照约定数量使用承运车辆,不使用的承运车辆视为不能按照约定时间使用,甲方负有本项规定的通知义务,并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因甲方不能按照约定时间,数量使用承运车辆,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还应当赔偿经济损失。

(3)乙方提供的承运车辆标准低于约定标准的,实际价款由双方协商确定,乙方应当减少或退还约定价款与实际价款差额,并支付约定价款10%违约金;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还应赔偿经济损失。

(4)由于乙方原因造成旅游团延误行程或误机(车,船)的,乙方应支付约定车费 10%违约金;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还应赔偿经济损失。

(5)由于甲方原因造成延误行程,超出约定承运期限的,甲方应当支付超时部分的承运费用,费用标准由双方协商确定;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还应赔偿经济损失。

(6)乙方应当对运输过程中游客的伤亡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伤亡是游客自身健康原因造成的或者是游客故意,重大过失造成的除外。 由于乙方过错造成游客随车物品损坏的,乙方应当赔偿实际损失。

(7)游客中途离开车辆时,导游应当告知游客随身携带贵重物品。因驾驶员过错造成车内物品丢失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8)甲方在使用车辆时,严禁超员。乙方有权提出异议,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9)甲方人员应引导游客文明旅游,文明乘车,如因游客原因造成车辆设施损坏的,由甲方负责。如游客发生疾病,由此造成的损失应由甲方承担,但乙方应积极配合处理。

(9)甲方如更改游程或乘车线路(不可抗拒因素除外),乙方有权另行收取合理费用。

10,免除或减轻责任情况

(1)甲,乙双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协议的,不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当提前48小时通知对方,并提供不能履约的充分证据;如不可抗力是在该时限之后发生的,则应当在不可抗力发生后12小时内通知对方,并提供不能履约的充分证据。

(2)损失是由一方自己过错造成的,对方不承担责任。

(3)一方违约的,对方应积极采取适当措施阻止损失扩大,否则不得就扩大部分的损失要求赔偿;违约方应当承担对方为阻止损失扩大而支付的合理费用,但以损失可能扩大的数额为限。

11,甲,乙双方在执行本合同时如发生纠纷,应本着友好合作的态度协商解决,如不能协商解决,可向三门峡市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请求调解或向三门峡市市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也可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12,特别约定:。

13,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14,本合同有效期自x年xx月xx日至x年xx月xx日。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x年xx月xx日

旅游车辆租赁合同 篇5

甲方(旅行社):

乙方(旅游汽车公司):

为了进一步规范旅行社租车及旅游汽车公司的经营行为,共同维护甲乙双方和游客的合法权益,有效避免旅游交通事故的发生,根据《旅行社条例》,《河南省道路旅游客运及旅游客运站管理暂行规定》,就三门峡市旅行社租用旅游车辆制订本合同,甲,乙双方务必共同遵照执行。

1,本合同为格式合同,原则上"一车次一合同",也可签订长期合同,但在每次租用车辆时应以书面形式予以确认,详细写明各项用车要求,包括用车数量,时间,路线,价格,结算方式,司机食宿承担等。书面确认文件没有明确的内容,应以合同有关条款为准。

2,乙方接到甲方承运订车通知后,应根据甲方要求,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确认或不确认。一经确认,双方必须按照合同要求认真履行各自的责任。如乙方没有约定要求车辆,乙方应当积极帮助甲方联系符合旅游客运运营条件的车辆。

3,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承运车辆应经公安,交通,旅游等部门检验年审合格并符合行业标准或合同约定标准,足额办理乘坐人险,第三者责任险等保险手续,符合交通部门认定的旅游经营线路的旅游客车。

4,如甲方要求,乙方应在车辆使用前应向甲方提供使用车辆及驾驶员的相关资料,但必须出具公司派车单和检验单。

5,乙方在出车前,要认真检查车辆性能,确保车况良好,保持车辆内外清洁卫生,并提前约定时间10分钟抵达约定地点等候。驾驶员应有良好的服务态度,礼节礼貌和仪容仪表。

6,司乘,导游等人员要密切协作,共同搞好行车安全工作。不得搭乘无关人员。驾驶员要严格按照交通规则驾驶车辆,在行车过程中要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对单程行程或一日内行程在400公里(高速公路600公里)以上的客运车辆,乙方必须配备两名驾驶员,增加的费用应计算在包车费用之内。每名驾驶员连续驾车不得超过4小时,24小时内驾驶时间累计不得超过10小时。在高速公路上行车时要严格遵守小型客车最高时速不超过110公里,大型客车,货运(行李)汽车不得超过90公里的限速规定。

7,因乙方的.原因发生安全事故,抛锚,漏接,车辆被查扣等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8,承运车费价格,一经双方确认后即作为甲方向乙方付款的依据,结算方式由双方自行协商。乙方在结算时应向甲方提供结算单,发票等有关票据。

9,违约责任:

(1)乙方如不能按照约定时间提供承运车辆,应提前48小时书面通知甲方,否则应支付约定车费5%的违约金;乙方如不能按照约定时间提供承运车辆,又不提前24小时通知甲方的,应当支付约定车费20%的违约金;在24小时内毁约的,应支付约定车费50%的违约金。乙方如不能按照约定数量提供承运车辆,缺少的承运车辆视为不能按约定时间提供,乙方负有本项规定的通知义务,并应承担相应违约金。乙方如不能按照约定时间,数量提供承运车辆,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还应当赔偿经济损失。

(2)甲方如不能按照约定时间使用承运车辆,应提前48小时通知乙方,并支付约定车费5%的违约定金;甲方如不能按照约定时间使用承运车辆,又不在24小时通知乙方的,应当支付约定车费20%的违约金;在24小时内毁约的,应支付约定车费50%的违约金。甲方如不能按照约定数量使用承运车辆,不使用的承运车辆视为不能按照约定时间使用,甲方负有本项规定的通知义务,并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因甲方不能按照约定时间,数量使用承运车辆,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还应当赔偿经济损失。

(3)乙方提供的承运车辆标准低于约定标准的,实际价款由双方协商确定,乙方应当减少或退还约定价款与实际价款差额,并支付约定价款10%违约金;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还应赔偿经济损失。

(4)由于乙方原因造成旅游团延误行程或误机(车,船)的,乙方应支付约定车费10%违约金;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还应赔偿经济损失。

(5)由于甲方原因造成延误行程,超出约定承运期限的,甲方应当支付超时部分的承运费用,费用标准由双方协商确定;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还应赔偿经济损失。

(6)乙方应当对运输过程中游客的伤亡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伤亡是游客自身健康原因造成的或者是游客故意,重大过失造成的除外。由于乙方过错造成游客随车物品损坏的,乙方应当赔偿实际损失。

(7)游客中途离开车辆时,导游应当告知游客随身携带贵重物品。因驾驶员过错造成车内物品丢失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8)甲方在使用车辆时,严禁超员。乙方有权提出异议,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9)甲方人员应引导游客文明旅游,文明乘车,如因游客原因造成车辆设施损坏的,由甲方负责。如游客发生疾病,由此造成的损失应由甲方承担,但乙方应积极配合处理。

(9)甲方如更改游程或乘车线路(不可抗拒因素除外),乙方有权另行收取合理费用。

10,免除或减轻责任情况

(1)甲,乙双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协议的,不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当提前48小时通知对方,并提供不能履约的充分证据;如不可抗力是在该时限之后发生的,则应当在不可抗力发生后12小时内通知对方,并提供不能履约的充分证据。

(2)损失是由一方自己过错造成的,对方不承担责任。

(3)一方违约的,对方应积极采取适当措施阻止损失扩大,否则不得就扩大部分的损失要求赔偿;违约方应当承担对方为阻止损失扩大而支付的合理费用,但以损失可能扩大的数额为限。

11,甲,乙双方在执行本合同时如发生纠纷,应本着友好合作的态度协商解决,如不能协商解决,可向三门峡市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请求调解或向三门峡市市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也可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12,特别约定:

13,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14,本合同有效期自_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__年___月____日。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传真:

______年___月___日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传真:

______年___月___日

旅游车辆租赁合同 篇6

甲方(旅行社)

乙方(旅游汽车公司)

为了进一步规范旅行社租车及旅游汽车公司的经营行为,共同维护甲乙双方和游客的合法权益,有效避免旅游交通事故的发生,根据《旅行社条例》,《河南省道路旅游客运及旅游客运站管理暂行规定》,就三门峡市旅行社租用旅游车辆制订本合同,甲,乙双方务必共同遵照执行。

1,本合同为格式合同,原则上“一车次一合同”,也可签订长期合同,但在每次租用车辆时应以书面形式予以确认,详细写明各项用车要求,包括用车数量,时间,路线,价格,结算方式,司机食宿承担等。书面确认文件没有明确的内容,应以合同有关条款为准。

2,乙方接到甲方承运订车通知后,应根据甲方要求,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确认或不确认。一经确认,双方必须按照合同要求认真履行各自的责任。如乙方没有约定要求车辆,乙方应当积极帮助甲方联系符合旅游客运运营条件的车辆。

3,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承运车辆应经公安,交通,旅游等部门检验年审合格并符合行业标准或合同约定标准,足额办理乘坐人险,第三者责任险等保险手续,符合交通部门认定的旅游经营线路的旅游客车。

4,如甲方要求,乙方应在车辆使用前应向甲方提供使用车辆及驾驶员的相关资料,但必须出具公司派车单和检验单。

5,乙方在出车前,要认真检查车辆性能,确保车况良好,保持车辆内外清洁卫生,并提前约定时间10分钟抵达约定地点等候。驾驶员应有良好的服务态度,礼节礼貌和仪容仪表。

6,司乘,导游等人员要密切协作,共同搞好行车安全工作。不得搭乘无关人员。驾驶员要严格按照交通规则驾驶车辆,在行车过程中要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对单程行程或一日内行程在400公里(高速公路600公里)以上的客运车辆,乙方必须配备两名驾驶员,增加的费用应计算在包车费用之内。每名驾驶员连续驾车不得超过4小时,24小时内驾驶时间累计不得超过10小时。在高速公路上行车时要严格遵守小型客车最高时速不超过110公里,大型客车,货运(行李)汽车不得超过90公里的限速规定。

7,因乙方的原因发生安全事故,抛锚,漏接,车辆被查扣等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8,承运车费价格,一经双方确认后即作为甲方向乙方付款的`依据,结算方式由双方自行协商。乙方在结算时应向甲方提供结算单,发票等有关票据。

9,违约责任:

(1)乙方如不能按照约定时间提供承运车辆,应提前 48小时书面通知甲方,否则应支付约定车费 5%的违约金;乙方如不能按照约定时间提供承运车辆,又不提前24小时通知甲方的,应当支付约定车费 20%的违约金;在24小时内毁约的,应支付约定车费50%的违约金。乙方如不能按照约定数量提供承运车辆,缺少的承运车辆视为不能按约定时间提供,乙方负有本项规定的通知义务,并应承担相应违约金。乙方如不能按照约定时间,数量提供承运车辆,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还应当赔偿经济损失。

(2)甲方如不能按照约定时间使用承运车辆,应提前 48小时通知乙方,并支付约定车费 5%的违约定金;甲方如不能按照约定时间使用承运车辆,又不在24小时通知乙方的,应当支付约定车费 20%的违约金;在24小时内毁约的,应支付约定车费50%的违约金。甲方如不能按照约定数量使用承运车辆,不使用的承运车辆视为不能按照约定时间使用,甲方负有本项规定的通知义务,并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因甲方不能按照约定时间,数量使用承运车辆,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还应当赔偿经济损失。

(3)乙方提供的承运车辆标准低于约定标准的,实际价款由双方协商确定,乙方应当减少或退还约定价款与实际价款差额,并支付约定价款10%违约金;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还应赔偿经济损失。

(4)由于乙方原因造成旅游团延误行程或误机(车,船)的,乙方应支付约定车费 10%违约金;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还应赔偿经济损失。

(5)由于甲方原因造成延误行程,超出约定承运期限的,甲方应当支付超时部分的承运费用,费用标准由双方协商确定;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还应赔偿经济损失。

(6)乙方应当对运输过程中游客的伤亡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伤亡是游客自身健康原因造成的或者是游客故意,重大过失造成的除外。 由于乙方过错造成游客随车物品损坏的,乙方应当赔偿实际损失。

(7)游客中途离开车辆时,导游应当告知游客随身携带贵重物品。因驾驶员过错造成车内物品丢失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8)甲方在使用车辆时,严禁超员。乙方有权提出异议,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9)甲方人员应引导游客文明旅游,文明乘车,如因游客原因造成车辆设施损坏的,由甲方负责。如游客发生疾病,由此造成的损失应由甲方承担,但乙方应积极配合处理。

(9)甲方如更改游程或乘车线路(不可抗拒因素除外),乙方有权另行收取合理费用。

10,免除或减轻责任情况

(1)甲,乙双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协议的,不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当提前48小时通知对方,并提供不能履约的充分证据;如不可抗力是在该时限之后发生的,则应当在不可抗力发生后12小时内通知对方,并提供不能履约的充分证据。

(2)损失是由一方自己过错造成的,对方不承担责任。

(3)一方违约的,对方应积极采取适当措施阻止损失扩大,否则不得就扩大部分的损失要求赔偿;违约方应当承担对方为阻止损失扩大而支付的合理费用,但以损失可能扩大的数额为限。

11,甲,乙双方在执行本合同时如发生纠纷,应本着友好合作的态度协商解决,如不能协商解决,可向三门峡市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请求调解或向三门峡市市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也可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12,特别约定:。

13,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14,本合同有效期自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旅游车辆租赁合同 篇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列》,《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格式条款合同管理暂行办法》,以及旅游管理有关法规之规定,为保障旅游交通运输安全,顺畅,维护甲,乙双方及旅游者的合法权益.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互利合作,共担风险的原则,经过协商,签订如下合同:

一,本合同为旅行社代替旅游者租用旅游汽车服务公司或客运有 限公司客运车辆的主合同,即长期租车合同(有效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日),一方注销登记或被工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本合同即自动失效,主合同失效后再行签订的《旅游用车确认单》亦属无效,责任全部由过失方承担.每次用车的具体内容和要求以《旅游用车确认单》及附件为准,《旅游用车确认单》及附件为本合同的附件及结算依据.

二,乙方不得私下与客运驾驶员建立承运关系,否则,所发生的责任完全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三,甲方所属旅游客车必须具备有效的行车执照和运管部门颁发的《道路运输证》,(旅游)包车标志牌等旅游客运营运手续,该客运车辆应按规定足额办理相应的保险{承运人责任险(每座位保险数额不少于10万元)}.

四,甲方提供的旅游客车,客车驾驶员服务标准应符合交通部《道路运输人员从业规定》(_)年第九号令)及国家旅游局《旅游汽车服务质量》标准(l/bt002—1995).从事客车驾驶员还需持有运管部门颁发的《道路运输人员从业资格证》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旅游局岗位职务培训指导委员会颁发的《旅游汽车驾驶员上岗证》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旅游局岗位职务培训指导委员会颁发的《旅游汽车驾驶员上岗证》等相关有效证件,所提供的旅游客车应车容整洁,车内音响等设备能够正常使用.

五,甲方所提供的旅游客车必须按指定时间及地点准时交付乙方使用,若因甲方自身原因造成延误,如客运车辆本身出现故障,需要换车辆,影响正常行程,造成景点未游等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六,乙方用车程序是:乙方将团队行程以传真方式发给甲方,经协商确定后,双方签署《旅游用车确认单》.旅游团队行程结束后,客车驾驶员无服务质量投诉,凭本《旅游用车确认单》及附件和发票到乙方结算相关运费.双方应做到一车一团一清.乙方不得无故拖延支付约定车费,否则甲方可向行业主管部门反映,有连续三次此类行为的反映,行业主管部门向乙方发出警示,超过五次则将乙方列为不诚信名单向社会公布.

七,此合同一经签订,双方均应严格遵守.因故需要解除《旅游用车确认单》的,出入境团队应在72小时前,国内团队应在36小时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得到对方确认方可免责.否则即视为违约,违约方面向对方支付原定本团总运费的%作为违约金.

八,甲方为乙方提供的客车驾驶员应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安全技术,客车驾驶员应注定配合乙方导游做好服务工作,双方发生矛盾应协商解决并尽可能回避有课,甲方客车驾驶员无论什么原因不得擅自甩客弃团,否则所造成的损失全部由甲方承担,并列为不诚信行为向社会公布.

九,在行驶过程中,双方应按合同约定路线行驶,不得随意改变行程和线路,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违约方负责,确需改变行程的,经双方计调,调度协商一致,即使补充变更记录并加以认可,连续驾驶4小时应安排驾驶员有所休息.

十,因不可抗力,如塌方,泥石流,大风,沙尘,大雪,水灾,长时间堵车或交警部门限制通行等非本车原因造成行程不能完成或行程延误(法律,法规规定免责除外),造成的损失由双方协商各自承担相应的损失.

十一,甲方的客车驾驶员和乙方的导游员在旅游团队的运行中,如遇到可能对游客人身或财产造成损害的情况,应当向游客作真实说明和明确警示并征得游客书面确认,按照旅行社的指示采取适当的安全保障措施,妥善保管好相关的证据.

十二,行李物品的丢失如果是甲方客车驾驶员的责任,应由该车所属的甲方按每件行李800元先行垫付游客应急,由当事客车驾驶员,随车导游签字确认,有关行李赔付,应按相关保险程序由乙方协助游客办理相应赔付事宜,并折抵已垫费用.

十三,为保障安全,乙方必须为甲方客车驾驶员提供并承担相应的食宿费用,其中住宿为普通标准间(乙方尤其不得在吐鲁番,布尔津,喀纳斯等地安排甲方驾驶员群住).

十四,为保障导游安全带团,凡30座以上的大型旅游车辆,必须配备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旅游执法总队监制的导游工作专座(即蓝色座套,早驾驶员背后外位).车门处座椅任何人不得乘坐.

十五,散客拼团必须提前编排好游客的座位顺序,并预留1-2个空座位以备急用.乙方应明确告知甲方客车驾驶员和游客固定上下车地点,甲方保证提供的旅游车辆准时到达指定地点.

十六,若发生意外交通事故,造成游客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因抢救游客所产生的先行垫资,视具体情况作如下约定:

(一)事故的方式是由甲方客车驾驶员负完全责任,则由甲方全额垫付游客的医疗救助费用,乙方协助救助.

(二)事故的放生是由第三方的原因所引起的,甲乙双方不承担责任,则由第三方先垫付抢救游客的全额费用,若第三方无法兑现,则由甲乙双方先行分摊抢救费用,再向第三方索赔.

(三)事故的发生时由甲方和第三方的原因所共同引起的,则由甲方和第三方按相关部门划分的责任比例或协商的比例垫付抢救游客的全部费用,乙方协助救助.

(四)事故的发生是由乙方造成的,则由乙方全额垫付游客的医疗救助费用.

以上所有的赔偿费用最终应由《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或任命法院的《民事判决书》,《民事裁定书》所认定的责任方追偿.医疗救助及财产损失发生后,游客要求的赔付,由甲,乙双方与游客协商解决,协商无果的应请事故发生地交警部门调解解决,解决无效可通过司法途径解决.事故发生后双方应及时向保险公司报案,以获得相应的赔付.

十七,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均应本着诚实信用,长期合作,风险共担的原则协商解决.协商未果的,也可由当地旅游行政管理部门,道路运输行政管理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协调;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 依法向人们法院起诉.

十八,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十九,补充条款

甲方(法人公章): 乙方(法人公章):

(或网络印章) (或网络印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旅游车辆租赁合同 篇8

甲方(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

为明确甲方与乙方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经过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双方达车包车协议如下:

1、作为中介,甲方为乙方提供市场上可供包车的车辆。

2、乙方同意按双方商定的价格_______元/天,租用甲方提供的车辆,共计__天,总费用为_____元人民币。并在出车前付清全部车款。

3、甲方应按乙方的要求提供相应的车型为___________,此车允许载人数为____人(不包括司机),乙方上车人数不应超过此规定之人数。

4、司机姓名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

5、双方商定,此次包车所行驶的线路为__________,若无特殊情况,双方不能随意改变线路;若确实需要改变,由双方协商后才能改变,如由此增加费用,由乙方支付。

6、如因乙方原因,提前终止包车,所收费用不退;如因甲方原因,中途撤回包车,则由甲方退还未完成的费用,并支付租车总款的5%赔偿金;如双方协商一致,中途中止包车,则退还未完成的费用。

7、若需延长包车,需经甲方同意,并支付相应的费用。

8、甲方所提供的车辆必须按指定的时间及地点准时交付乙方使用,若因延误造成乙方的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9、甲方对乙方提供的车辆应保障车况良好,驾驶员熟悉沿途道路情况。

10、如甲方提供的车辆中途因车辆本身的故障造成抛锚,则由甲方尽快的更换相应的车辆,或双方协商一致,退还剩余的费用,由甲方或司机在途中为其提供相应的`车辆,费用由甲方负责。

11、甲方应要求驾驶员在途中随时检修车辆,若有隐患,应立即解决;乙方应在行驶过程中随时监督车辆的运行情况,若发现隐患,应立即制止直到安全为止;若驾驶员不听劝阻,乙方应立即举报并有权拒绝上车,由此造成之损失,甲方应尽全力协助乙方向驾驶员及所在单位追讨。

12、在行驶过程中,乙方应尊重驾驶员的工作,不能要求驾驶员作不利安全的举动,不能影响驾驶员的安全行驶,不能强迫驾驶员改变行程等,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乙方负责。

13、如因其它原因,如塌方、泥石流、堵车、非本车交通事故等人力不可抗拒原因造成行程不能完成或行程延误,则甲方承担所需费用的10%,乙方承担所需费用的90%,互不追究责任,由双方协商解决后续事宜。

14、若因司机或其它第三方原因造成交通事故或其它安全事故,造成乙方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则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由乙方与车方所在单位协调处理,如果甲方为其购买了旅游意外保险,则按旅游意外保险相关条例进行赔偿,甲方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但甲方可协助处理相关事宜。

15、此次包车乙方____提供司机的食宿。(如由甲方代订酒店则由甲方承担师傅住宿费用,大假期间除外;)

16、如只包单程车,则返空车费也按返空时所需要的天数计算车费。

17、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正本一份。

18、本合同未尽事宜,按有关法规执行。

19、补充条款:

甲方: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旅游车辆租赁合同 篇9

承租方(甲方):_____________

出租方(乙方):____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就租车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车辆

甲方租用乙方普通桑塔纳轿车一辆,载人数为______人(不含司机)车辆由乙方当事人全面负责。

二、出车时间及费用

每周一、三、五为规定出车时间;特殊情况,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出车期间,每天租金为______元,以实际出车天数计算,每月结算一次。

三、双方权利与义务

1、出车事宜,由甲方负责统一合理调度安排,甲方需避免司机疲劳驾驶。

2、乙方须遵守出车时间,按法定上下班时间准时到办公室待令派遣。特殊情况,甲乙双方依照协商结果执行。

3、乙方须遵守甲方的用车管理制度,服从文秘室安排调度;自觉遵守交通规则,确保行车安全。

4、乙方的车辆维修费、燃料费等一切费用自负;单程超过______公里的',甲乙双方另行协商。

5、发生交通事故,由乙方负完全责任与甲方无任何关系。

6、甲方应按月结算租金并足额兑现。

7、本协议在执行过程中如发现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平等协商解决。

四、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在协议期内违约,违约方都须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五、协议期限

本协议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生效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协议到期后在双方均同意的情况下,可续签租车协议。

六、协议文本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本协议自双方当事人签章时生效,并具法律责任。

承租方(签章):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__日

出租方:(签章)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__日

旅游车辆租赁合同 篇10

甲方(承租方):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住所地:

乙方(出租方):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住所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了保障交通运输安全、维护游客合法权益,甲、乙双方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本合同有效期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每次用车的具体标准和要求以经双方或双方委托人签订的《用车确认书》为准。

二、本合同没有特殊约定的,适用国家旅游局制定的《旅游汽车服务质量》(LB/TOO-1955)相关标准和国家及内蒙古自治区关于客运车辆管理的有关规定。

三、乙方能够提供的车辆型号和数量如下: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用车必须提前 日告知乙方预定用车计划,包括所需车型、座位数、行驶路线、租车时间、联系人、联系电话、服务要求等,双方按此要求签订《用车确认书》。

2、合同履行期间,甲方不得擅自变更行驶路线及目的地(特殊情况除外),甲方行程应游客要求发生变化时,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并协商确定变化后的租车费用。

3、在车辆使用过程中, 甲方有义务向游客宣传爱护车辆设施,如有人为因素损坏应照价赔偿。

4、在车辆行驶过程中,应尊重乙方驾驶员的工作,不得要求驾驶员作不利安全的举动,不得影响驾驶员的安全行驶,不得强迫驾驶员改变行程等,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甲方负责。驾驶在员在执行甲方团队任务时,所产生的住宿、用餐由甲方承担,驾驶员工资由乙方承担,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5、甲方不得擅自与乙方单位的司机个人订车。

6、甲方应按约定及时向乙方支付租车费用。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所提供的车辆必须符合客运车辆及旅游车辆的相关标准,持有有效的行车证照、年检手续、运管部门颁发的包车客运《道路运输证》和标志牌,具有旅游车辆营运资质,车辆座位险每座必须达到20万元以上。

2、乙方安排的驾驶员必须在55岁以下,具有客运或旅游车辆从业资格、驾驶经验丰富并达到三年以上驾龄。车辆运行过程中,驾驶员要积极配合导游的工作,严格遵守交通法规,不违章开车,杜绝疲劳驾驶、酒后驾驶、超载行驶、超速行驶或夜间行驶。

3、行程在400公里(含高速公路600公里)以上的,如双方无特殊约定,乙方应当提供双驾驶员,保证在连续驾驶三小时后休息一次。

4、乙方所提供的车辆必须按指定的时间、地点准时提供甲方使用。乙方必须按甲方指定的路线行驶(特殊情况除外),不得搭载无关人员,不得索要“小费”或提出无理要求,不得有违反行业规范和职业道德的行为。

5、乙方提供的车辆必须的乙方自有车辆,不得存在任何挂靠的车辆,不得将车辆承包给本单位的驾驶员来接待甲方提供的承运业务,不得将甲方提供的承运任务转包给任何单位和个人。

6、租用期间,乙方提供的交通工具如出现故障,在2小时内不能修复的,就立即联系同档次车辆转客,费用由乙方承担。

7、驾驶员在乘客下车时,应保护好乘客的物品,因驾驶员过错致使游客物品丢失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8、因乙方车辆或驾驶员原因造成交通事故或其它安全事故,致游客和甲方人员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应按现行法律规定由乙方承担赔付责任,甲方应协助乙方处理相关事宜;但伤亡是游客自身健康原因造成的或者是游客故意、重大过失造成的除外。因第三方原因造成交通事故或其它安全事故,致游客和双方人员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甲乙双方应积极采取救治措施,依事故责任认定书由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甲乙双方负责协助游客向肇事者追偿。

六、费用结算

团队结束行程,游客在安全行车、驾驶员服务质量方面无投诉的,乙方在七日内出具发票到甲方处结清车费,一团一清。

七、合同的解除:

1、出现以下情况,甲方可以单方解除合同,但应以书面 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严重违反本合同第四条约定的乙方应尽的义务。

(2)出现责任事故乙方不积极地进行理赔。

(3)乙方可供车数量不符合约定,在三十日内没有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2、出现以下情况乙方可以单位方解除合同,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1)甲方连续三次没有按时结清租车费用。

(2)甲方未经乙方同意擅自与乙方驾驶人员签订租车合同,影响乙方利益。

3、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八、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时间派车,或未按合同约定时间到达甲方指定地点接团的,须承担给甲方造成的团队经济损失,并向甲方支付当次租车费用 %的违约金;乙方擅自将车辆召回,除赔偿甲方损失外,还应承担相当于本次租车费用的违约金。

2、甲方不能按照约定时间使用车辆,应提前几日通知乙方,甲方应承担因此而给乙方带来的经济损失或者承担本次租车费用 %违约金;甲方如不能按照约定时间使用车辆,又不及时通知乙方的,应当按约定支付租车费用。

3、乙方提供的车辆标准低于约定标准的,乙方应当减少租车费用,具体租车费用由双方协商确定。因此而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赔偿甲方损失的同时支付本次租车费用 %违约金;

4、由于乙方原因造成旅游团延误行程或误机(车、船)的,给甲方及游客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赔偿,并对甲方承担本次租车费用 %违约金;

5、由于甲方原因造成延误行程,超出约定租车期限的,甲方应当支付超时部分的租车费用,费用标准由双方协商确定;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承担赔偿责任,同时甲方承担本次租车费用 %的违约责任。

6、乙方车辆中途甩团或中途发生故障两小时内无法修复而又不积极转团,造成旅游行程无法执行,乙方应依照甲方与游客所签的合同及游客的合理要求,赔偿因此给甲方及游客造成的实际经济损失,并承担本次租车费用 %的违约金。

7、合同一方违约的,对方应积极采取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否则不得就扩大部分的损失要求赔偿;违约方应当承担对方为防止损失扩大而支付的合理费用。

九、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十、因本合同发生的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甲方住所地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十一、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盖章后生效,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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