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作为乱作为专项整治自查报告》是有为你整理收集,如有错误请及时反馈:
在“学法律、懂政策、守纪律、讲规矩”整治“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专项活动进入查摆问题阶段之后,我办领导班子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及时部署了第二阶段的工作任务,进一步统一全体干部职工思想,扎实开展了查摆问题阶段的各项工作,把查摆问题与当前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做到活动与工作同步推进,达到了预期的效果。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全面深入排查存在的。突出问题。
近期,全县各单位要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对教育干部不作为、乱作为等损害群众利益问题进行一次再摸排,确保全面排查、深入查找,不留死角、不留盲区。着力搞好“四个排查”,即排查不作为的问题,重点是对群众办事态度冷漠、对上级布置的任务敷衍应付、工作不在状态、不敢担当等;排查乱作为的问题,重点是不讲规矩不按程序办事、不善于听取群众意见决策、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办事不公、强占强拆等;排查贪腐谋私的问题,重点是贪占挪用挥霍集体财物、套取骗取国家补贴补助款、截留克扣冒领惠民资金、滥用权力中饱私囊等;排查执法不公的问题,重点是执法、选择性执法、随意性执法、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等。全县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重点抓好“三个动作”
一是全面自查。从10月下旬开始,县直各部门和乡镇、村(社区)全面开展自查(自查表及问题清单见附件),自查工作原则上应于11月4日前完成。各村(社区)自查情况要报乡镇党委,县直单位和乡镇自查情况要报县委组织部。
二是逐个排查。在基层单位自查的基础上,抽调组织、纪检监察、政法、信访、督查等方面的专门力量,逐乡逐村逐单位摸底排查,尤其是群众来信来访反映的问题要一一调查核实。排查工作原则上应于11月13日前完成。
三是列出清单。要分门别类列出问题清单,到事到单位到人头。排查出的问题清单,经县委主要负责同志审核把关后,于11月20日前报市委组织部备案备查。
二、深入分析问题产生的根源。
县委将结合“三严三实”专题学习研讨,对排查出来的教育干部不作为、乱作为等损害群众利益问题进行专门研究,找准症结所在,分析问题根源,提出整改措施。重点抓好“三项工作”:
一是结合分工,认真反思。县级领导班子成员要站在全面从严治党的高度,从基层存在的问题反思查找工作方面的问题,从工作方面的问题反思查找领导班子的问题和教育干部个人的问题,真正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思想摆进去,深入分析原因,从严和实上触动思想和灵魂。
二是对照检查,开展批评。县级领导班子“三严三实”专题民主生活会、乡镇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及基层单位组织生活会,要针对教育干部不作为、乱作为等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逐项对照检查,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明确整改方向。
三是梳理分析,制定措施。要通过梳理分析,研究制定管用措施,真正把问题清单转化为整改清单。对问题较为严重、群众反映强烈的基层单位,县级教育干部要结合挂点工作,帮助梳理分析,督促指导整改。对涉及政策层面的问题,县委将召开专题会议,进行集体“会诊”,研究整改措施。专题会议适当邀请相关群众代表参加。
三、集中开展一次专项整治。
按照上级要求,今年10月至12月,在全县各单位要围绕教育干部不作为、乱作为等损害群众利益问题开展一次专项整治。各单位要在前阶段开展整治的基础上,突出重点,持续用劲,以“准、狠、韧”的精神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重点从“四个方面”着力:
一要逐项认真整治。针对排查出的问题,一项一项明确责任主体、整治措施和进度安排,实行销号管理,确保整治工作具体落地。
二要上下联动整治。特别是对那些发生在基层、根子在上面的问题,要自上而下分解任务、明确责任,建立党委统一领导、相关部门参与的联动机制。
三要公开透明整治。通过新闻媒体、公告公示等形式,及时公开整治项目、进度和结果,让群众知情,接受群众监督。四要强化正风肃纪。对教育干部不作为、乱作为等损害群众利益问题“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坚持教育和惩戒并重,对情节较轻、影响较小、不构成违纪违法的,要批评教育、诫勉谈话,限期改正;对违反纪律规定的,要依纪依规严肃处理、坚决纠正;对那些顶风违纪、贪腐谋私、徇私枉法的,要坚决查处。
四、加强组织领导和督促指导。
各级党(工)委、党组要高度重视解决教育干部不作为、乱作为等损害群众利益问题。对一些问题突出的县直部门和乡镇、村(社区),县级领导班子成员结合分工实行挂点联系。各行业系统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本行业本系统基层单位的监管,查找并解决不作为、乱作为等损害群众利益问题。要结合各级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点问题、抓整改,强化工作问责,切实把解决教育干部不作为、乱作为等损害群众利益问题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持续深入抓下去。
各单位着力解决教育干部不作为、乱作为等损害群众利益问题的情况,每月月底及时报告县委组织部。
自今年省委决定开展整治“小金库”及违规使用专项资金专项行动以来,我区整治办在区整治“小金库”及违规使用专项资金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部署下,按照省、市、区《整治“小金库”专项行动方案》要求,认真扎实地开展各阶段的工作,目前已完成了动员部署、自查自纠、重点检查和整改落实阶段的工作任务,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有效地规范了财经秩序。现将20__年我区整治“小金库”及违规使用专项资金专项行动的工作总结报告如下:
一、专项行动工作总体情况
(一)专项行动开展情况
本次整治“小金库”及违规使用专项资金专项行动时间紧、任务重,为提高工作效率,我区整治办分别于11月14日和21号召开全区专项行动工作会议,层层动员部署,使各部门、各社会团体、各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和各街道办增强政治责任感和工作紧迫感,把整治“小金库”及违规使用专项资金专项工作摆上重要日程,并具体细化实施方案,明确政策规定,确保工作部署深入到位。根据省、市、区行动实施方案,这次纳入整治范围的是全区所有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和社会团体,全区共有961个单位纳入这次整治的范围(其中:党政机关285个,事业单位540个,区属国有企业54个,社会团体及公募基金会82个),确定了重点检查单位总数为128个。重点检查面占纳入治理范围单位总数的13.3%,其中,重点领域、重点部门和重点单位,重点检查面占比为20.28%;非重点占比为8.94%,都达到省市方案的占比要求。为切实加大检查力度,区整治办在重点检查阶段还派出督导检查组,且专门聘请了会计师事务所专业人员组成检查工作小组。
(二)检查存在的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
通过本次专项行动,并未发现我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和社会团体存在“小金库”问题,但发现三个单位有违规使用专项资金现象,区整治办对本次检查发现有违规使用专项资金现象的单位,逐一督促整改。具体如下:
1、xx小学存在以大额现金进行教育费附加及地方教育费附加款项结算的现象,合计3.14万元。该单位负责人及财务人员经过认真学习有关现金管理规定,决定在今后工作中坚决杜绝使用大额现金支付等违规现象。
2、初级中学存在以大额现金进行教育费附加及地方教育费附加款项结算的现象,合计0.24万元。该单位负责人及财务人员经过认真学习有关现金管理规定,决定在今后工作中坚决杜绝使用大额现金支付等违规现象。
3、区文化中心管理处存在基本支出占用公益性演出专项经费项目经费的现象,合计1.19万元。该单位负责人及财务人员经过认真学习有关部门预算管理规定,决定在今后工作中要严格按照基本支出与项目支出的经济业务内容进行会计核算。区整治办将协同区预算部门调减该单位下年度同类项目经费额度。
(三)长效机制建设工作情况
为不断深化和巩固“小金库”及违规使用专项资金专项整治效果,构建杜绝“小金库”及违规使用专项资金的长效机制建设,从源头上防范和杜绝“小金库”及违规使用专项资金问题的产生,我区按照中央和省市的统一部署,紧紧围绕长效机制建设这个根本任务,扎实开展工作,收到了一定的效果,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加强教育
增强各单位干部群众的制度意识,筑牢遵纪守法思想基础,是防治“小金库”及违规使用专项资金长效机制的任务,是彻底消除“小金库”及违规使用专项资金的前提。为此,我们从教育入手,不断加强单位干部和财务人员的遵纪守法观念和廉洁从政意识。其一,要求各单位的“一把手”在思想上要认清“小金库”及违规使用专项资金的严重危害性,采用各种行之有效的形式,增强党员干部的法制观念和制度意识,引导党员和干部带头学习制度,自觉养成严格按制度办事的良好习惯;其二,开展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负责人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培训,堵塞漏洞,防范“小金库”及违规使用专项资金产生;其三,要求各社会团体、各国有企业把小金库治理工作与日常财务会计管理结合起来,进一步规范并严格执行财务会计管理制度,完善内控和监督机制。
2、完善制度
加强各部门、单位防治“小金库”及违规使用专项资金的制度建设和落实,不断完善财政体制改革和制度创新,从源头上切断“小金库”及违规使用专项资金的资金来源。
其一、严格预算单位实有资金账户管理。进一步加强预算单位银行账户审批、备案管理制度,从严控制新开账户,对单位实有资金账户进行清理,能取消的坚决取消,能归并的坚决归并。进行银行账户检查,加强单位银行账户内部管理,切实堵塞资金管理漏洞。
其二、深化“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改革。按照“罚缴分离、收支分离、收支脱钩”的总体目标,继续深化收支两条线改革,进一步理顺罚没收入和收费管理秩序。要求各部门、各单位要严格落实“收支两条线”规定,凡属于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国有资产和国有资源有偿使用费、罚没收入等政府非税收入,必须按规定纳入“收支两条线”管理,接受财政部门的统一监管。
其三、深化“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进一步深化部门预算管理改革,提高预算管理的科学化、精细化水平,强化预算约束。继续深化行政经费管理和改革,推进国库集中收付制,规范财政资金支付方式,减少财政资金使用上的漏洞。
3、强化监督
其一、严格落实“小金库”保证制。我们要求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财务负责人和纪检负责人签订《关于“小金库”治理工作的》,并按照的要求,严格执行“小金库”治理的政策法规,认真落实各项规定,及时上报各项报表,并保证数据真实、准确。
其二、严格落实“小金库”举报查处督办制。建立群众举报长效机制,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举报电子信箱,拓宽群众举报渠道,鼓励群众举报健全举报登记和查处督办制度,做到有访必接、有案必查。
其三、严格落实整治“小金库”及违规使用专项资金监督管理责任制。我们要求各单位、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小金库”及违规使用专项资金问题的严重性、危害性和治理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进一步落实各级领导干部和有关职能部门的责任,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各尽其责、相互配合、形成合力。要把防治“小金库”及违规使用专项资金工作纳入惩防体系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考核内容。完善制度建设,强化源头治理,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的规定,完善内控和监督机制,从源头上防止“小金库”及违规使用专项资金问题的发生。
二、进一步加强防治“小金库”及违规使用专项资金长效机制的思路与对策
整治“小金库”及违规使用专项资金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其根本目标在于实现标本兼治。要在不断加大对“小金库”及违规使用专项资金的日常整治力度的同时,全面研究分析现行制度与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与漏洞,通过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以健全和完善,逐步建立健全防治“小金库”及违规使用专项资金的长效机制。为此,我们将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加强。
(一)加强法制教育,提高法纪意识。
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负责人的法制教育。要过谈话谈心、民主生活会、征求群众反映、案件分析等多种渠道,加强对领导干部思想动态的经常性了解,及时总结分析当前领导干部认识方面的普遍性误区或薄弱环节,突出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教育。确保主要负责人对防治“小金库”及违规使用专项资金工作的认识水平、责任意识和法规政策知识都得到显著提高,促使其自觉抵制违规违纪行为。要加强对财务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财务人员对“小金库”及违规使用专项资金问题的认识,增强财务人员的法纪观念和专业素养。要积极开展经验交流和研讨,及时推广整治工作经验,发挥典型引路作用。
(二)深化各项改革,健全各项制度。
1、要进一步深化“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改革。按照“收缴分离、罚缴分离、收支分离、收支脱钩”的总体目标,将所有行政事业性收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并接受监管,统筹使用预算外内收入,加强对单位银行账户和收费票据的管理,严格实行国库单一账户制度。
2、深化部门预算改革。全面彻底推行综合预算,强化对单位预算的控制。要将预算外资金全部纳入预算控制体系,从根本上解决预算内、外资金“两张皮”的问题,并要合理确定预算单位的财权,从预算安排上满足单位必要、合理的支出需要,消除预算单位以正常支出不足为由而设立“小金库”的动力、借口和诱因。
3、建立部门预算项目库。为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改革,加强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管理,提高项目资金科学化精细化规范化管理水平,同时为中长期财政发展规划归集基础数据,我区将通过建立部门预算项目库实现以下管理目标:一是实现政府部门基本职能与财力分配的紧密对接;二是增强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的可比性和绩效评价性;三是通过预设部门预算项目库,规范引导部门预算编制,提高部门预算编制的质量和效率,同时为部门预决算公开做好准备;四是夯实财政管理基础,实现财政数据大集中,为财政管理提供依据。通过对部门预算项目的增减变化分析,准确掌握政府工作重点及政策走向。
4、建立健全“小金库”及违规使用专项资金整治协调机制。有效整合纪检、监察、财政、审计、民政等部门和新闻媒体的力量,进一步强化日常管理和监督,充分发挥各方面的作用和优势,加强部门协调配合和上下联动,进一步形成有效防范和整治“小金库”及违规使用专项资金的整体合力。大力推进党务公开、政务公开,整合监督资源,注重发挥党内外群众、新闻媒体的作用,积极为他们创造能够监督、方便监督的平台和条件健全制度执行的问责机制。
5、不断完善监督机制,加强查处力度。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坚持专项整治与日常整治相结合,并常抓不懈;要明确各治理主体的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形成合力;要强化处理处罚,要坚持处理事与处理人相结合,经济处罚与行政处罚、法律追究相结合的原则;要建立对财务分管领导、财务管理人员特别是“一把手”的问责制度;要加大对典型案件的曝光力度。使查与处有机结合,真正确立“小金库”及违规使用专项资金整治的权威。
从过去做的工作看,一是加大检查力度,近几年银保监会组织了银行服务收费治理专项行动,包括涉企收费、小微企业融资收费等。二是加大了案例通报和曝光,根据检查发现的问题,已经分三批曝光了14个违规案例,很好地发挥了市场约束作用。三是注重标本兼治,总体来讲,在这个过程中,各家机构加强了内部管理,特别是溯源管理,既有自下而上的,也有自上而下的。四是强化制度建设,也就是构建长效机制。20__年,银保监会联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发改委、财政部、人民银行和市场监管总局等部委出台了“融资收费新规”,今年初又印发了《关于规范银行服务市场调节价管理的指导意见》。
“总体来讲,通过我们的工作,目前银行业保险业减费让利力度越来越大,违规收费问题大幅下降。但在局部还存在一些问题。”据郭武平介绍,简单讲有四种类型的问题:
一是假创新真收费。比如一个贷款本来不是银团贷款,但是组合了几家银行以银团贷款的名义收取银团贷款管理费,比其他贷款多收费。
二是只收费不服务。常见的如财务顾问服务,有些银行分支机构在贷款前给企业提供了一个模板,实际上都是差不多的内容,以这个名义收了一笔财务顾问费,但没有实际性服务。
三是分段收费。比如抵押评估费,有些是由银行和客户协商分摊或者由银行承担,但是转嫁给了企业。还有的'在贷款发放时收一些费用。分段收费也会加大市场主体的负担。
四是多头收费。有些第三方机构包括大型互联网平台等导客引流收一笔费,然后保险公司收取信用保证保险费或者担保公司收一笔担保费,银行贷款再收一笔利息,多头收费,使得综合融资成本非常高。
郭武平指出,正因此,银保监会今年按照国务院统一部署和《政府》要求,会同相关的行业主管部门一起开展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整治行动,为期大概四五个月时间。我们首先部署机构进行自查,在此基础上再开展监管抽查和检查,从而使收费政策落实不到位、以贷收费、强制捆绑等问题得到根本性地遏制和减少。
按照关于开展“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和加强制度建设的通知要求,市林业局高度重视,积极在全系统内组织学习,坚持边学边查边改,开展“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认真查找市林业局在“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研究制定了整改方案。要求局领导班子成员带头,认真抓好整改落实,确保取得成效。
从总体看,市林业局党员干部是一支识大体、顾大局、肯吃苦、能奉献,经得起各种风险考验的队伍,特别是改进作风规定出台后,工作作风有了新的转变,服务能力有了新的提升。但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的各种表现,在极少数党员干部身上还不同程度地存在。
形式主义方面:有的领导干部存在好人主义思想,怕得罪人,不敢管理;有的领导干部工作作风不够扎实,深入基层调研时间少,不深入、不细致,不太知晓基层实际,有的科室起草文件有不结合实际情况,针对性不强,存在用文件落实文件的现象。
官僚主义方面:有的科(室)深入基层一线调研指导工作少,帮助基层解决业务工作中存在问题不够,存在机关化的作风;在业务检查验收考核中,满足于打分,对存在问题和不足没有及时向基层反馈;极少数干部“结对”扶贫工作落实不够,只停留在简单的捐款扶持上,出主意、想办法少;对基层单位干部群众反映的合理诉求没有很好的回应和解决,存在推诿扯皮现象,工作作风漂浮。
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方面:有的领导干部下基层调研,还存在超标准就餐现象;有的党员干部安于现状,不思进取,思想上“懒”、作风上“散”、纪律上“松”,满足于完成任务,工作质量和效率不高,缺乏主动作为的意识;有的党员干部过于计较个人利益,在生活待遇上习惯攀比,极个别干部工作纪律松驰,不钻研业务,上班时间办私事、玩游戏等,有迟到、早退现象。
这些问题虽然只发生在极少数或个别党员干部身上,但如果我们不引起警觉,不及时整改,不仅会削弱干部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还会对林业发展造成不良的影响。
深入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就是要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把为民务实、清廉的价值追求融入血脉,化为行动,切实解决基层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促进作风建设取得明显进步,推动林业事业科学发展。要聚焦“四风”,对作风之弊,行为之垢来一次大排查、大检修、大扫除,使党员干部政治进一步增强,思想进一步提高,作风进一步转变,党群干群关系进一步密切,为民务实清廉形象进一步树立。
一、切实改进机关作风。严格执行中央以及各级党委关于改进作风的规定,坚持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落实党的群众路线,大力弘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切实改进调研活动,改进会风、文风,规范因公出访活动,厉行勤俭节约,解决少数党员干部作风不实,创新工作意识不够,敢于担当责任不强,放松廉洁自律的问题。由局领导负责,办公室、纪检监察室干部参与,每周对机关干部纪律作风进行督促检查,严肃上下班工作纪律,促进良好的机关作风养成。
二、坚决解决办事难审批难落地难“三难”问题。要认真解决好“办事难落实、项目难落地、问题难解决”问题,结合中央“八项规定”以及省、州、市纪律作风相关规定的学习贯彻落实,把加大工作落实力作为“服务基层年、项目落地年、作风转变年”活动的又一重要抓手,采取有力措施认真抓落实。一是认真执行好市林业局工作督查督办相关规定,加大工作督查督办力度,确保急、难、险、重工作任务按照规定时限按质按量完成。二是认真执行好工作激励机制,对敢于负责、敢于担当,工作认真、踏实勤奋,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工作任务,工作业绩好的同志进行褒奖,进一步调动干部职工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三是认真执行好问责制,对那些工作不积极、不主动,工作态度不端正,贻误工作的干部职工进行诫勉谈话和问责,努力营造谋事创业的良好工作氛围。通过以上措施,使干部职工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得到充分发挥,默默无闻、兢兢业业的良好工作作风不断养成。
三、坚决治理会议多文件多活动多评比多“四多”问题。坚决治理“四多”问题,按照“八项”规定,一是压缩会议次数、规模和时间,做到少开会、开短会、开综合会,不讲空话、套话,简明扼要。二是少发或不发文件,不重复发文,能简要说明的,坚决不发文件,须发文的则压缩篇幅。四是严格执行相关规定,不组织节庆活动。五是在检查评比表彰活动上,除按照年初与下属各党支部、林场签订的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安全生产、综治创安、计划生育5个目标管理责任书进行综合性的检查考核兑现奖惩外,一律不搞其他检查评比表彰活动。
四、坚决改进调查研究方式方法。为确保决策的科学性以及群众反映问题的及时解决,市林业局要严格执行好党的群众路线,领导干部要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改进调查研究方式方法,深入基层一线开展调查研究工作,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让党委、政府放心,让群众满意。一是局党政领导班子成员要带头走访调研,紧紧围绕巩固提高拓展“四群”教育、干部纪律作风集中整顿和教育成果,深入林区、涉林企业、农户中开展调查研究,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进行面对面沟通交流,虚心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针对突出矛盾和问题,要结合国家政策和实际,寻找解决问题的方法,竭尽全力予以化解,确保加快林区发展和稳定。要认真落实联系点工作制度,根据工作需要局领导到各乡镇、扶贫联系点、“四群”教育联系点、党建联系点以及下属企业开展随机调研、蹲点调研和专题调研,要坚持轻车间从,均不得超过规定人数3人,调查研究不走形式、走过场,要虚心听取基层干部和大多数群众的意见建议,深入了解基层真实情况,促进科学民主决策和工作任务的落实,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二是根据每次工作需要,要明确调研主题,立足了解实情、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坚决杜绝空泛无实质内容的调研。三是领导干部在下基层的调研中不得搞特殊安排,不上高档菜肴和酒水,不接受纪念品和土特产,一律不参加有消费的或不健康的娱乐活动。坚持调研时多听多看,不讲空话套话,不随意对调研对象提不科学不合理的要求,乱发指示、空许诺,下乡到基层和群众家中调研用餐时要主动交纳伙食费。
五、坚决清理整治公务用车违规行为。一是严格执行公务用车管理规定,规范公务车辆管理。二是不违规购置和超标用车。三是公务车辆不套挂公安等违规车牌。四是车辆使用严格按照公务需要,由局办公室统一调配,周末节假日期间公务车辆一律进库停放。五是领导干部要模范带头执行公务用车管理规定,不驾驶公车,严禁公车私用。驾驶员要服从管理,严格按照办公室安排出车,要安全驾驶,节省油料,保护好车辆,出车结束后将车辆停放到局办公区指定的地点进行停放,确保车辆安全。
通过边学边查边改,进一步夯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基础,贯彻落实好中央“八项”规定,进一步转变作风,认真贯彻落实好党和政府有关林业富民政策,深入推进全市“绿色”和“美丽”建设,推动**市林业科学和谐跨越发展。
按照都江堰市财政局关于开展地方财经秩序专项整治行动的工作方案要求,围绕贯彻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政府过紧日子、加强基层“三保”保障、规范国库管理、加强资产管理、防范债务风险等六项重点任务,开展自查自纠,现将自查自纠情况报告如下:
一、规范国库管理专项整治行动
一是收入方面,本单位不存在提前征收税费、多征收税费、少退或不及时退还税费、异地引税、借款缴纳税费等“五类虚增”的情况。二是支出方面,不存在财政局决算表(包括正式上报的简表和公开报表)与财政总预算会计账务支出数据不一致的情况。
二、规范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专项整治行动
本单位20__年至20__年3月之间未发生社会保险基金管理违规问题,不存在拖欠社会保险缴费的情况,不存在违规减免、缓缴社会保险费,违规发放各项社会保险待遇,重复参保、重复领取待遇,冒领、骗取、套取社保基金等情况。
(一)不及时将税务部门征收的社会保险费划入社保财政专户,不及时足额将上级财政对社保基金的补助拨入社保财政专户,未足额安排和及时拨付本级财政应配套资金等情况。
本单位不涉及此项。
(二)未足额安排机关事业单位各项社会保险缴费预算,拖欠社会保险缴费等情况。
本单位不存在拖欠社会保险缴费的情况。
(三)不按计划清缴被征地农民欠费等情况。
本单位不涉及此项。
(四)各项社保基金之间相互挤占,挪用社保基金支付不属于基金支付范围的项目,违规将社保基金从财政专户调入国库,平衡一般公共预算等情况。
本单位不涉及此项。
(五)不按规定分险种单独记账、单独核算社保基金,不按规定核对社保基金账务,账实、账表不符,违规扩大社保财政专户核算范围,不按规定流程拨付社保基金等情况。
本单位不涉及此项。
(六)违规减免、缓缴社会保险费,违规发放各项社会保险待遇,重复参保、重复领取待遇,冒领、骗取、套取社保基金等情况。
本单位不存在此类违规行为。
(七)审计、巡视、检查发现问题整改不到位情况。
本单位不涉及此项。
三、基层“三保”保障专项整治行动
一是本单位不存在未严格落实“三保”主体责任,未加强“三保”保障组织领导,未建立健全“三保”全流程管控制度机制,未严格落实中央、省、成都市关于“三保”支出各项管理要求等问题。
二是本单位不存在年初预算未优先足额安排“三保”支出,执行中未及时足额补足“三保”预算缺口,未严格落实工资、基本民生专户管理要求,违规挪用“三保”库款资金,拖欠供养人员特别是义务教育教师工资、社会保险费及公积金等问题。
三是本单位不存在未严格落实中央、省、成都市规定的“三保”支出保障范围和标准,违规出台津贴补贴政策,“三保”政策违规提标扩面等问题。
四是本单位不存在未对镇(街道)落实帮扶指导监督责任等问题。
四、政府过紧日子专项整治行动
本单位不存在违规兴建楼堂馆所,超出财政承受能力新出台政策、新上项目;铺张浪费举办会议、培训、论坛、庆典等公务活动,超标准、超范围列支费用违规使用“三公”经费;挪用上级专项转移支付资金,无预算、超预算安排支出;违规发放奖金、津贴补贴,违规发放加班补贴和应休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未严格执行财政资金“三项清理”制度等五类情况。不涉及不兑现符合国家政策的招商引资承诺,安排区域性补贴造成市场割裂、重复投资建设等问题。
根据《州20xx年度粮食安全州长责任制考核评分表》具体项目内容,严格按照省委、州委、县委下达的相关文件要求,结合今年工作实际,认真开展自查工作,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严格落实粮食安全责任
(一)为认真贯彻落实财农号文件精神,县财政按照州上规定及时、足额安排发放粮食相关补贴。坚决杜绝出现挤占、截留、挪用和套取补贴等违规行为。
(二)落实管好地方粮食储备,制定县储备粮油财政补贴资金管理办法。
(三)按照上级保障粮食安全的要求,我县财政加强粮食风险基金的管理,积极支持保障粮食安全各项工作,及时足额保障粮食安全相关支出,粮食风险基金使用符合国家规定。
二、存在的问题情况
(一)在落实粮食补贴政策方面,除中央、省级、州级财政支持外,未有相关文件要求县财政足额安排粮补配套资金。
(二)关于落实粮食储备费用、利息补贴和轮换补贴费用方面,由于县粮油购销储备总公司在20xx年x月份正忙于年度审计工作,在已通知其前来划拨粮食费用补贴资金的情况下没有及时前来划拨,导致在该项考核任务中未能体现出按规定及时落实储备粮相关费用补贴,但此项粮补费用后续可以补拨。
三、积极总结和整改措施
(一)认真贯彻落实上级相关文件精神,积极主动地及时、足额安排粮食补贴配套资金。
(二)和各相关部门加强沟通协调,加强部门配合,提高工作效率,齐心协力把各项政策有力贯彻到位。
市中医医院根据纠风办、卫生局关于在全区医疗机构开展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统一部署和工作安排,坚持以人为本、执医为民的原则,紧紧围绕“教育、自纠、查处、整改”四个步骤,采取问题纠正与全面整改,自查自纠与重点查处相结合的方法,集中力量解决突出问题,促进医院合理诊断、合理治疗、合理用药、合法规范收费,切实减轻群众医药负担,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
一、工作情况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我们认为,开展医疗机构专项整治是党的十八大召开前,省委省政府着力营造安定团结的社会氛围的重大部署,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重大举措。医疗机构是党和政府密切人民群众的窗口单位,医疗机构突出问题的整治效果如何事关党和政府的形象,事关社会和谐稳定的大局。因此,我院把这项工作摆上了重要的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周密部署。一把手亲自抓,亲自组织,成立了领导小组,制定了实施方案,加强了政策法规的宣传,分别召开了党政联席会,领导小组工作会,药事委员会,设备采购委员会,财务工作委员会,医疗质量委员会等专业工作会议。为开展这项工作提供了认识保证和组织保证。
2、明确职责,严肃纪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分工,紧紧围绕工作重点,严格执行纪律,定期开展督导检查,并通过设立意见箱,发放征求意见表,设立举报电话,院长轮流接待信访投诉,聘请行风监督员等多种形式接受社会监督,针对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坚决整改。
3、突出重点,全面自查。我院依据《湖北省医疗机构开展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检查标准表》全面自查自纠。具体做到八查:
一查大处方,看有无过度用药。医院曾经明文规定西药门诊处方不得超过300元,中药开药天数不得超过5天;
二查乱检查,看有无过度医疗,医院曾经明文规定,凡是门诊有明确诊断的,住院不得检查,凡是近期三级以上医院有明确诊断的.不得重复检查;
三查药品价格,看有无提高价格收费;
四查药品设备采购渠道,看是否按法规办事;
五查回扣,看是否有人收受“红包”;
六查广告,看有无虚假广告损害群众利益;
七查药品质量,看有无假药和过期药品;
八查疫苗,看有无私自采购二类疫苗。通过八查八看,我们对医院医疗服务和突出问题的现状有一个比较清晰的了解,为下一步的集中整治和建章立制做好了准备。
二、存在问题
通过八查八看,医院存在如下问题:
1、个别医务人员存在着开大处方和重复检查的现象。
2、有两个药品的销售价高于采购价的15%。合计费用x万元。
3、有个别药品供货商证照不齐。
4、高值耗材有自行采购的现象。
5、设备招标的资料归档不全。
6、神经类药品以及部分专病专科特殊药品没有纳入招标范围之内。
7、有少数科室存在着重复收费的现象。如自立“晨间护理”、“晚间护理”费,合计xx万元。
8、少数医务人员接受患者和患者家属宴请。
三、整改措施
针对自查出来的问题,医院采取如下整改措施:
1、加强教育引导。结合争创“三甲”、争先创优和治庸问责活动,开展法律法规、纪律警示、职业道德教育。恢复自xx年至xx年建立的全院医务人员职业道德档案记录评比和中层以上干部述职述廉工作。增强干部职工自觉抵制不正之风意识,筑牢思想道德和法纪防线。
2、加强业务培训。坚持每周进行一次业务培训,引导医务人员合理诊断,合理治疗,合理用药,经常性的开展处方点评工作,对于不合格处方及时提出指导意见,对大处方的当事医生视其情节分别给与警示教育,责令反省,效益工资处罚的处理。
3、严肃工作纪律。针对患者反映的问题,经调查情况属实的,严格按照医院管理制度和绩效考核方案规定追查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并与评先表模,职务晋升,工资报酬挂钩,情节严重的依法依规做出组织和行政处罚。
4、坚决纠正错误。对以上自查的问题,院委会研究决定:
(1)医院药剂科有两个药品的销售价高于采购价的15%的部分,合计费用xx万元,单列出来,用于全区12家福利院孤寡老人的义工义诊和医疗费用。
(2)各科室自立“晨间护理”、“晚间护理”费,合计xx万元。全部收回医院单列出来用于到各乡镇社区的义诊。
(3)坚决杜绝高值耗材有自行采购的现象,今后无论哪个科室,任何耗材统一归口设备科招标采购。
(4)迅速整理供货商的各项资料,做到证照齐全,资质有效。
下一步医院将把工作落实到位的同时,着力建章立制,使医院工作走上法制化的轨道,让党放心,让政府满意,让人民满意。
市财政局、审计局:
根据xx市财政局、审计局号文件关于开展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专项检查的通知精神,我局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按照市财政局、审计局开展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专项检查的工作要求,为顺利开展、按时完成我局的自查工作,我局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局长为副组长,各相关人员为组员的`国有资产管理专项检查自查领导小组,对我局的国有资产管理情况进行了全面盘点。
二、工作起止时间
我局于xx年x月x日至xx年x月x日期间进行了自查自纠工作。
三、检查主要内容
1、账外资产问题;
2、已报废、损毁、盘亏资产长期未清理问题;
3、未经批准自行购置政府采购目录内商品问题;
4、对外借款、投资难以收回形成潜在损失问题;
5、对外担保及成立经济实体、企业出资不到位而承担连带责任问题;
6、资产转移未及时办理调拨、过户手续问题;
7、未经批准出租、出借、出售固定资产问题;
8、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应缴未缴财政专户问题;
9、其他。
四、自查工作结果
经自查,我局在国有资产管理方面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资产账账相符、账实相符、账表相符、账证相符,未发现有上述问题。
五、完善
我局在自查的基础上,对照以前的财务制度,针对国有资产管理方面,依据有关政策法规,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
严格按照《xx市财政局xx市纪委机关xx市审计局关于印发<严肃财经纪律及财务管理风险排查>的通知》(财政监〔20xx〕号)的文件要求,结合十二个重点领域方面开展自查。现将我单位自查报告如下:
一、预算管理方面
一是预算编制准确。严当前隐藏内容免费查看格结合市财政局预算编制明确范围、标准、人员和公用预算按照定员定额标准编制本部门预算,编制结转资金与上年部门决算数据衔接。每年度预算结合下年度计划开展活动,按照“二上二下”时间节点,履行集体决策程序。
二是预算执行规范。本单位不存在非税收入,按时缴纳银行利息至国库指定账号,不存在无预算、超预算、超标准、超范围列支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和项目经费情况、不存在违规发放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问题。
三是结转资金符合政策规定。
二、支付管理方面
每年年底制定下年度预算编制用款情况,加强用款计划管理,严格资金支付,并安排单位财务工作人员统一管理四川省政府的财政管理信息系统数字证书。
三、货币资金管理方面
严格库存现金管理,严格执行库存现金限额标准,建立大额现金提取审批制度。安排财务人员定期和不定期抽查盘点库存现金,于每月底结合银行月对账单明细逐笔核对银行存款收支明细信息。不存在违反规定私设“小金库”情况、不存在违规将预算单位账户中的'财政拨款资金转为定期存款情况、不存在采取购买理财产品方式存放资金情况。
四、会计管理方面
单独配备会计岗、出纳岗,严格按照《会计法》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规定,建立健计人员岗位责任、内控制度并执行。按规定建立会计账册、设置会计科目,依法依规进行会计核算,保证会计指标的口径一致。坚持定期对账制度,做到账证、账账、账表和账实相符;按规定保管和使用财务印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
五、内控管理方面
成立单位内控领导小组,加强业务层面内控建设。建立“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按照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要求落实不相容岗位分离和定期轮岗。积极开展监督,建立内控报告制度、经济活动风险定期评估和内部监督机制,结合财政局内部控制工作要求,开展本单位内控和自我评价工作。
六、政府采购管理方面
在政府采购上,严格按照法定采购方式和程序实施采购,进行计划备案,及时支付采购资金,不存在无预算采购、超预算采购情况。
七、资产管理方面
定期清理盘点资产、确保账实相符。采取数字化动态管理,按照固定资产的标准、分类及时录入四川省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
八、账户管理方面
账户开设规范,账户使用中严格按照批准的核算范围使用账户,不存在账户之间无正当理由相互划转资金情况。
九、往来款项管理方面
定期清理单位往来款项,建立清理台账,针对往来款项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加强借款管理。办理借垫款严格履行审批程序,签订借款申请书。
十、票据管理方面
单位票据管理制度健全,开设财政电子票据uk账户,申领、使用符合票据管理要求。票据保管合理,建立票据台账,使用保险柜保管方式,做好票据的保管和序时登记工作。不存在擅自印制财政票据,转借、串用、代开财政票据,伪造、变造、买卖、擅自销毁财政票据,伪造、使用伪造的财政票据监(印)制章情况。
十一、决算管理方面
按部门决算编制要求,将单位所有收支和结余结转情况进行全面反映,决算报表相关数据与单位会计账簿数据和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一致、与上一年度数据衔接一致。决算报送及时,上报的决算报表数据准确、手续完备。
十二、存量资金清理方面
及时全面清理年度单位账户存量资金,应缴的存量资金按规定已缴回财政。针对我单位基本存款账户上的所有实有资金和其他账户上属于财政性资金形成的资金结余将于20xx年1月15日前全部缴回财政。
都江堰市财政局:
按照都江堰市财政局关于开展地方财经秩序专项整治行动的工作方案要求,围绕贯彻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政府过紧日子、加强基层“三保”保障、规范国库管理、加强资产管理、防范债务风险等六项重点任务,开展自查自纠,现将自查自纠情况报告如下:
一、规范国库管理专项整治行动
一是收入方面,本单位不存在提前征收税费、多征收税费、少退或不及时退还税费、异地引税、借款缴纳税费等“五类虚增”的情况。二是支出方面,不存在财政局决算表(包括正式上报的简表和公开报表)与财政总预算会计账务支出数据不一致的情况。
二、规范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专项整治行动
本单位20__年至20__年3月之间未发生社会保险基金管理违规问题,不存在拖欠社会保险缴费的情况,不存在违规减免、缓缴社会保险费,违规发放各项社会保险待遇,重复参保、重复领取待遇,冒领、骗取、套取社保基金等情况。
(一)不及时将税务部门征收的社会保险费划入社保财政专户,不及时足额将上级财政对社保基金的补助拨入社保财政专户,未足额安排和及时拨付本级财政应配套资金等情况。
本单位不涉及此项。
(二)未足额安排机关事业单位各项社会保险缴费预算,拖欠社会保险缴费等情况。
本单位不存在拖欠社会保险缴费的情况。
(三)不按计划清缴被征地农民欠费等情况。
本单位不涉及此项。
(四)各项社保基金之间相互挤占,挪用社保基金支付不属于基金支付范围的项目,违规将社保基金从财政专户调入国库,平衡一般公共预算等情况。
本单位不涉及此项。
(五)不按规定分险种单独记账、单独核算社保基金,不按规定核对社保基金账务,账实、账表不符,违规扩大社保财政专户核算范围,不按规定流程拨付社保基金等情况。
本单位不涉及此项。
(六)违规减免、缓缴社会保险费,违规发放各项社会保险待遇,重复参保、重复领取待遇,冒领、骗取、套取社保基金等情况。
本单位不存在此类违规行为。
(七)审计、巡视、检查发现问题整改不到位情况。
本单位不涉及此项。
三、基层“三保”保障专项整治行动
一是本单位不存在未严格落实“三保”主体责任,未加强“三保”保障组织领导,未建立健全“三保”全流程管控制度机制,未严格落实中央、省、成都市关于“三保”支出各项管理要求等问题。
二是本单位不存在年初预算未优先足额安排“三保”支出,执行中未及时足额补足“三保”预算缺口,未严格落实工资、基本民生专户管理要求,违规挪用“三保”库款资金,拖欠供养人员特别是义务教育教师工资、社会保险费及公积金等问题。
三是本单位不存在未严格落实中央、省、成都市规定的“三保”支出保障范围和标准,违规出台津贴补贴政策,“三保”政策违规提标扩面等问题。
四是本单位不存在未对镇(街道)落实帮扶指导监督责任等问题。
四、政府过紧日子专项整治行动
本单位不存在违规兴建楼堂馆所,超出财政承受能力新出台政策、新上项目;铺张浪费举办会议、培训、论坛、庆典等公务活动,超标准、超范围列支费用违规使用“三公”经费;挪用上级专项转移支付资金,无预算、超预算安排支出;违规发放奖金、津贴补贴,违规发放加班补贴和应休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未严格执行财政资金“三项清理”制度等五类情况。不涉及不兑现符合国家政策的招商引资承诺,安排区域性补贴造成市场割裂、重复投资建设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