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进一步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全面惯彻安全生产责任制,切实做好工业区安全生产工作,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主体,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确保留史镇及企业的财产和员工的安全健康,依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与企业安全生产负责人签订以下安全责任书。
一、企业安全生产目标
1、无重、特大及死亡事故发生。
2、工伤事故(直接经济损失3000元以上)为零。
3、火灾事故为零。
4、不发生食物中毒事故、交通事故及刑事案件。
二、企业安全生产责任
1、企业安全生产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遵循惯彻“谁主管,谁负责”,“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安全生产原则,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2、遵守落实《安全生产法》、《消防法》、《劳动法》等法规,宣传惯彻执行国家、留史镇企业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规、制度和标准,认真落实和部署各项工作,推动安全管理工作,研究和推广现代安全管理方法和技术。
3、检查、督促本企业的各级管理干部和员工在工作中自觉履行的安全职责,严格执行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做到不违章、不违规。
4、定期组织对本企业进行安全检查,对查出的安全隐患,要及时落实整改,对无力整改的要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并且报镇政府安监所。
5、组织新招员工和有关人员(实习、培训和外来施工人员)的入厂安全教育(新进员工的三级教育培训考核),员工上岗前、工种转换的安全培训以及安全宣传工作,做到有培训、有记录、有效果。
6、负责搞好食堂、员工宿舍的安全卫生和防火工作。
7、在本企业内进行安全生产工作分析,搞好事故预防及事故调查分析与处理。
8、制定本企业的安全生产计划,完善安全操作规程与检查制度。
9、组织落实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处理与救援预案并定期演练。
10、组织落实对本企业的生产设备的维护保养、确保设备正常运转、消防设施、安全标志不被破坏,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
11、加强对本企业的特种设备、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登记存档工作,并定期组织岗位技能培训,做好危险源登记工作,并做好防范措施。
12、定期组织防火检查,做好本企业的治安保卫工作。
13、如实向镇政府或上级安监部门报告安全生产事故。接受安全生产上级行政主管部门的检查、接受安委会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与指导,切实搞好安全生产工作,杜绝事故发生。
xx镇人民政府:(盖章) 镇长: (盖章)
-----------------公司:(盖章) 负责人: (盖章)
签订日期:20xx年4月30 日
为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责任制。
第一条经理、厂(矿)长是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投资人负有同等责任),必须全面落实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按规定成立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组织机构,并落实相关责任制,配备足额且具有相应资质的安全管理人员,确保按规定提取安全措施经费并真正用于安全生产。
第二条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与实际生产相适应的具有指导性的操作规程,同时组织工人学习并建立健全档案资料。
第三条制定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定期进行安全知识和劳动技能培训,不断提高安全生产工作水平。
第四条制定安全生产,确保年度安全生产工作有序开展。
第五条积极参与各职能部门组织的培训学习工作,确保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100%。
第六条用人单位要与工人签定劳动用工合同并参加保险。
第七条建设项目实行安全准入制度,上报各项安全资料,经审查许可后方可动工建设。
第八条在建项目、改(扩)建项目严格执行“三同时”验收制度,验收合格方可投入生产。
第九条安全管理的日常工作要求有真实、完整的记录。
第十条按规程要求购买防爆电器、电线,正确安装使用。
第十一条合理布置生产系统,按规程规定和设计要求组织生产。
第十二条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和设施,制定事故,并组织演练。
第十三条各种设备的工作能力必须与实际需要相匹配,严禁超负荷运行和超能力生产。
第十四条各种用于安全生产监控的仪器表必须定期进行校验和维护,其配备数量必须满足实际生产需要。
第十五条安全隐患的自查、整改记录完整,相关单位检查所列隐患及时整改,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整改消号。
第十六条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的安全检查。
第十七条各类安全事故必须在规定时间内逐级上报,不得越级上报。
第十八条本责任制实行百分制考核,年终予以奖惩。
第十九条本责任制自2023年1月1日起实行至12月31日止。
榔坪镇人民政府责任单位:________________
镇长责任人:__________________
X年XX月XX日
为了进一步加强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生产管理,提高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生产管理水平,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进一步明确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者及驾驶员、押运员各自的安全生产责任,积极消除隐患,遏制事故的发生,确保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和社会稳定,防范重、特大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事故的发生,根据国家运政部门的要求及公司的具体情况,特签订本责任状。
1、本公司职工从业人员(驾驶员、押运员),要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行业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等法律、法规及各项规章制度,普及安全生产法律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做到遵纪守法、安全行车。
2、公司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工作机制,制定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道路运输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3、公司建立责任追究制度,按照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顿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的“四不放过”原则,认真查处各类事故。
4、公司要按照交通运输部《道路危险货物运单使用和管理制度》的要求,在每一次排除任务时应当认真填写和使用危货路单,以便及时了解和掌握车辆动态及危货的流量、流向、流程。
5、建立健全危货运输档案和从业人员资格证、押运证档案,做到一车一档。
6、建立健全企业内部安全生产自检、自查自纠的长效机制,采取定期、不定期的方式进行认真的自检自查自纠,尤其是要加强各大节日的安全生产大检查。此项工作必须要有专人负责。
7、相关从业人员在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及国家、交通部门制定的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方面的管理规定,所属车辆必须持有经运政部门审验合格颁布的加盖有“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专用章“的道路运输证。
8、必须雇用持有《道路危险货物从业资格证》的,有2年安全驾驶经验或安全行车5万公里以上的驾驶员驾驶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车辆。每台车必须配备有一名持有《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操作证》的押运员。驾驶员与押运员不得为同一人。从业人员变换前必须想公司提供其相关证件经审核、备案后方可上岗。驾驶员与押运员必须严格按照《汽车运输、装卸危险货物作业规程》进行作业。
9、车辆技术等级必须达到一级。车厢、地板平坦完好、周围栏板牢固、铁地板承运易燃易爆货物时采取衬垫防护措施、排气装置装有有效的隔热和熄灭火星的装置、电路系统有切断总电源和隔离火花的装置、车辆必须按照《道路运输危险货物车辆标志》的规定安装、悬挂、喷涂相关标志、灯具、牌。
10、必须根据所装货物的物理化特征,配有相应的消防器材和捆扎、防水、防散失等用具,并定期对车辆进行清洗、消毒。若在运输过程中发生意外,司、乘人员应及时采取必要的急救措施,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防止事故蔓延、扩大,同时必须在最短时间内报公司技安科及公司危货专管员,以便启动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及危货运输应急处理方案。
11、装运危险货物的罐(槽)车必须是专用的罐车,不得使用可移动罐体。罐体必须持有质监部门颁发的“容器检测证书”和“检验合格证书”。
12、车辆必须安装GPS卫星定位系统并接受监督、检查、车辆在营运过程中必须保持GPS的正常工作状态。如发现GPS不能正常工作时应立即停运及时通知公司修复后方可恢复营运。
13、车辆必须按照要求足额投保第三者责任险、道路危险货物承运人责任险及司乘险,如到期的要及时续保。
14、必须严格按照运政部门的要求按时对车辆进行检测、维护及评定。
15、公司应督促相关人员每次营运前应对车辆及所承运的危险货物审验,严禁超范围运输。车辆必须保持良好技术状态,遵守操作规程,安全措施到位,司机押运人员符合要求。掌握所载运危险品的理化性质、危害特性、包装容器使用特性。
16、公司每要与危货运输驾驶员、押运员、安全管理人员等相关从业人员签订安全责任状。
17、公司须根据危货车辆许可的准运种类,给予驾驶员下发准运危险货物告知单。
责任人(签字): 二0XX年 月 日
责任单位(印)
负责人(签字): 二0XX年 月 日
为加强公司安全管理,消除各种隐患,防止运输事故的发生,确保道路运输安全生产,保护环境,提高运输效益,本公司实行道路货物运输安全生产责任制,所聘车辆驾驶员为车辆安全生产责任人。
车辆安全责任人应当严格遵守以下规定:
一、认真学习、严格遵守公司各项安全管理规定、道路交通安全法规、道路货物运输法规和有关规定、标准,熟悉,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作业,杜绝违章违规运输,严防事故发生。
二、按规定时间参加安全例会。凡迟到、早退、无故不到者,按安全例会制度严肃处理。
三、按规定经运管机构考试合格,取得相应的上岗证件方可上岗作业。严禁无证上岗。
四、按规定进行车辆的二级维护、等级评定和年度审验。
五、必须随车配备不低于两具与所运货物相匹配的灭火器(3kg/具以上),及其它必备的安全行车器材,并保证器材完好。否则,公司将停运该车辆进行整顿。
六、车辆必须按公司规定足额购买各类车辆保险、司乘人员保险,强化事故抗风险能力。
七、保持车容车貌整洁。如发现车辆车容车貌不整,公司视情况对车辆停运整改,合格后方可运行。
八、加强车辆、货物管理,防止火灾、被盗事件发生。
九、严格执行例检例保制度,驾驶员必须严格进行出车前、行车中、收车后三检查。
十、车辆必须按公司运输作业计划的要求装载、运输货物,严禁超范围经营、超限、超载,否则一经发现,视情况给予停运整顿,并处以相应罚款。
十一、责任人应认真核实托运人所运货物,不符合规定的不能起运。
十二、运输时携带齐全的随车证件、行车手续等。
十三、驾驶员严禁酒后开车、超速行驶、违章超车、强行会车、疲劳驾驶和驾驶中打手机。
十四、驾驶车辆时应尽量避免紧急制动,转弯时车辆应减速。
十五、通过隧道、涵洞、立交桥时,应注意标高、限速。
十六、驾驶员一次连续驾驶4小时应休息30分钟以上;24小时内实际驾驶车辆时间累计不得超过8小时。
十七、遇有天气、路面状况发生变化,应及时采取相应安全措施。遇有雷雨时,不得在树下、电线杆、高压线、铁塔、高层建筑及容易遭到雷击和产生电火花的地点停车。若要避雨时,应选择安全地点停放。遇有泥泞、冰冻、颠簸、狭窄及山崖等路段时,应低速缓慢行驶,防止车辆侧滑、打滑及危险货物剧烈振荡等,确保运输安全。
十八、严禁车辆在厂区和货场内乱停乱放,临时停车要停放整齐,不得妨碍车辆和人员通行。
十九、车辆进入公司停车场,限速5km/h,按停车场管理人员指定位置停放,严禁随意停车,乱停乱放,违者给予50元罚款。
二十、车辆需要修理时,必须选择在安全地点和具有相关资质的汽修企业进行。
二十一、如发生事故,应立即向公司及当地公安部门、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环境保护部门、质检部门报告并看护好车辆、货物,采取一切可能的警示、救援措施。
二十二、本责任书一式二份,公司与驾驶员各持一份。
企业负责人: 车号:责任人:
(单位盖章)
年月日 年月日
安全生产责任书
为了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切实搞好劳动保护工作,提高全体员工的自我保护意识,防止和杜绝事故和违章现象的发生,现与各在职员工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完善安全生产条件,确保安全。
2、保证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并对由于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不足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
3、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4、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设备时,必须了解、掌握其安全技术特性,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并对从业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5、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6、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
7、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
8、安全生产中涌现的优秀车间或优秀个人,公司将给予适当的奖励;发现重大安全隐患者,公司予以特别嘉奖。
9、对违规操作者视情节轻重给予罚款,屡教不改者公司有权进行劝退。
10、对在生产中因个人过失或违章行为而造成险情或造成小的事故的,公司有权视情节轻重对其作出如下处理:警告、处分、开除并处罚款。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制止他人违章行为,有权拒绝违反安全劳动保护法规、安全操作规程的指令。遇有严重危及生命安全的情况,有权停止操作并及时报告领导处理。
2、 服从公司领导和安全管理人员的指挥和管理,不违章作业;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3、自觉接受岗前安全教育培训(不得少于24学时),未经安全生产培训合格的,不得上岗作业。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专门的安全培训,经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4、严格遵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程,严禁带火种进入现场,严禁酒后作业。自觉遵守劳动纪律,不得私自串岗作业,工作时不得打闹、开玩笑或从事与工作内容无关的其他事情,做到“不伤害自己,不伤害别人,不被别人伤害”,严禁带无关人员入厂。
5、 积极参加各项安全活动,及时报告事故隐患。
6、因个人违章行为发生工伤事故或造成他人伤害的,除承担事故责任外,还将视情节给予经济惩处;构成犯罪的还将追究其刑事责任,并予以辞退。
7、 因违反安全生产制度而造成公司设备、财产重大损失的,除承担相应的赔偿外,严重的将追究法律责任。 对恶意破坏公司设备、财产的个人,公司将追究其经济责任及刑事责任。
8、 在公司上班期间因个人私事外出者,安全责任自行承担。需离厂二小时以上时必须填写离厂登记表。
三、已签订《责任书》并能自觉遵守安全规定的人员可上岗作业,凡未签订《责任书》的人员一律不得上岗。
四、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公司委托现场负责人与在职员工签约并督促执行。
甲方 (盖章): 乙方(签字):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为加强对道路运输经营企业的管理,督促运输经营企业加大对所属车辆、人员、设备及经营行为的监管,全面落实行业管理部门关于道路运输安全和安全生产的各项部署和工作要求,实现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道路运输事故,有效遏制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维护道路交通、市容环境和运输市场秩序,自觉履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和义务。根据《安全生产法》、《道路运输条例》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阜蒙县公路运输管理所(以下简称甲方)与道路运输经营企业(以下简称乙方),签订如下道路运输安全生产责任状:
一、甲方责任
1、积极履行行业管理部门职权,会同相关执法机关依法查处道路运输业各类违法行为,确保处罚措施落实到位。
2、督促乙方加强对所属车辆、人员、设备及经营行为的监管,落实各项安全管理措施,遵守有关法律法规。
3、加强源头管理,严把市场准入关。对不符合许可条件且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要求的经营者,不得从事道路运输经营。
4、严格把好车辆技术状况关。严格落实车辆检测和维护制度,对车辆技术等级达不到标准要求的一律不予年审,坚决予以淘汰。
5、严格把好从业人员职业资格关。加强营运驾驶员从业资格的培训和管理工作,规范从业资格考试发证,对考试不合格的驾驶员一律不发放从业资格证。
6、加强日常监管,定期和不定期对道路运输经营企业监督检查,对超期未审验、不符合安全技术要求的车辆从事道路运输的一律进行查扣,并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7、企业和行业管理部门签订《道路运输安全生产责任状》,出现交通事故按规定严肃追究。
8、督促企业完善应急救援预案,明确工作任务和职责,组织预案演练,发生交通突发事件,保证预案的实施。
二、乙方责任
(一)企业职责
1、领导责任明确,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职能部门及责任人安全责任明确,逐级建立安全责任追究制,出现道路交通事故能按规定严肃追究。
2、逐级签订《道路运输安全生产责任状》,与本企业驾驶员、司乘人员等相关人员签订《道路运输安全生产责任状》并承担连带责任。
3、坚持安全生产例会每月1次,驾驶员会议每周1次,特殊情况及时召开会议。
4、开展安全生产教育与培训,内容全面,安全人员、驾驶员年受训不少于40小时,无未经培训人员上岗作业。
5、认真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安全活动有计划、有记录。
6、开展经常性安全隐患排查,每月组织一次全面检查,对车辆存在安全隐患,及时采取措施予以整改。
7、企业的车辆因违反交通安全管理等法律法规受到执法机关处罚的,企业应按有关规章制度予以处理。
8、企业的车辆和从业人员违法违规行为突出或发生重大交通事故的,应主动配合、接受有关部门的调查、处理。
9、安全资金落实有保障,每年按车辆数投入一定的安全资金,用于安全宣传、培训和配备必要设备,有专门预算,专款专用。
10、安全会议、安全教育、安全检查记录,安全人员、驾驶员管理和事故登记台帐,安全行驶里程,事故档案等资料齐全、规范。
11、从业人员经安全培训考核上岗,驾驶员驾驶证和从业资格证与所驾车的类型相符。
12、正确处理企业与从业人员权利义务关系,权利义务明确,企业保障职工权利,督促职工履行义务,聘用人员要签订劳动合同。
13、营运车辆证牌齐全有效,营运手续完备,在核定范围内经营,及时办理车辆有关保险手续。
14、建立车辆技术档案,严格落实货运车辆检测和维护制度,认真执行日常维护和一、二级维护,手续齐全,记录完整。
(二)企业承担的连带责任
1、本企业驾驶员驾驶本企业无牌无证、假牌假证、拼装改装、无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车辆视而不见或明知违反规定却不及时制止或造成交通事故的。
2、对超期未审却不及时督促到相关部门补办相关手续而从事运输或造成交通事故的。
3、对超速行驶、逆向行驶、超限装载、违反信号标志以及不按规定时间、线路行驶,被执法机关处罚,并将处罚的情况反馈到企业,企业不及时进行教育,再次被被执法机关处罚的。
4、对偷逃、拒缴交通规费、拒绝接受检查而逃逸或造成交通事故的。
5、对企业与驾驶员、司乘人员及各相关人员签订《道路运输安全生产责任状》,却没有实施有效监管而造成交通事故的承担连带责任。
三、处罚措施
1、一年内累计发生1起以上(含1起)1次死亡1人以上重大交通责任事故的,企业负责人必须到行业管理部门说明情况,做出检查,并在全行业内进行通报,取消年内评先资格。
2、企业对驾驶员教育不到位,不及时消除道路交通安全事故隐患,导致再次发生1次死亡1人以上重大交通责任事故的,或1年内1次死亡3人以上重大交通责任事故的。停办一切相关业务或注销企业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在媒体和运管网站予以公告。
本责任状一式叁份,甲方、乙方各壹份,报市运输管理处壹份备查。
为了进一步加强X区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生产管理,从而提高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生产管理水平,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进一步明确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者及驾驶员、押运员各自的安全生产责任,积极消除隐患,遏制事故的发生,确保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和社会稳定,防范重、特大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事故的发生,根据国家运政部门的要求及公司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责任书:
1、贯彻执行国家和行业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等法律、法规及各项,普及安全生产法律知识,提高本公司职工从业人员(驾驶员、押运员)安全生产意识,做到遵纪守法、安全行车。
2、公司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工作机制,制定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道路运输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3、公司应当建立责任追究制度,按照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真顿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为教育不放过的“四不放过”原则,认真查处各类事故。
4、公司要按照交通运输部《道路危险货物运单使用和管理制度》的要求,在每一次排除任务时应当认真填写和使用危货路单,以便及时了解和掌握车辆动态及危货的流量、流向、流程。
5、建立健全危货运输档案和从业人员资格证、押运证档案,做到一车一档。
6、建立健全企业内部安全生产自检、自查自纠的长效机制,采取定期、不定期的方式进行认真的自检自查自纠,尤其是要加强各大节日的安全生产大检查。此项工作必须要有专人负责。
7、相关从业人员在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及国家、交通部门制定的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方面的管理规定,所属车辆必须持有经运政部门审验合格颁布的加盖有“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专用章“的道路运输证。
8、必须雇用持有《道路危险货物从业资格证》的,有2年安全驾驶经验或安全行车5万公里以上的驾驶员驾驶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车辆。每台车必须配备有一名持有《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操作证》的押运员。驾驶员与押运员不得为同一人。从业人员变换前必须想公司提供其相关证件经审核、备案后方可上岗。驾驶员与押运员必须严格按照《汽车运输、装卸危险货物作业规程》进行作业。
9、车辆技术等级必须达到一级。车厢、地板平坦完好、周围栏板牢固、铁地板承运易燃易爆货物时采取衬垫防护措施、排气装置装有有效的隔热和熄灭火星的装置、电路系统有切断总电源和隔离火花的装置、车辆必须按照《道路运输危险货物车辆标志》的规定安装、悬挂、喷涂相关标志、灯具、牌。
10、必须根据所装货物的物理化特征,配有相应的消防器材和捆扎、防水、防散失等用具,并定期对车辆进行清洗、消毒。若在运输过程中发生意外,司、乘人员应及时采取必要的急救措施,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防止事故蔓延、扩大,同时必须在最短时间内报公司技安科及公司危货专管员,以便启动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及危货运输应急处理方案。
11、装运危险货物的罐(槽)车必须是专用的罐车,不得使用可移动罐体。罐体必须持有质监部门颁发的“容器检测证书”和“检验合格证书”。
12、车辆必须安装GPS卫星定位系统并接受监督、检查、车辆在营运过程中必须保持GPS的正常工作状态。如发现GPS不能正常工作时应立即停运及时通知公司修复后方可恢复营运。
13、车辆必须按照要求足额投保第三者责任险、道路危险货物承运人责任险及司乘险,如到期的要及时续保。
14、必须严格按照运政部门的要求按时对车辆进行检测、维护及评定。
15、公司应督促相关人员每次营运前应对车辆及所承运的危险货物审验,严禁超范围运输。车辆必须保持良好技术状态,遵守操作规程,安全措施到位,司机押运人员符合要求。掌握所载运危险品的理化性质、危害特性、包装容器使用特性。
16、公司每年要与危货运输驾驶员、押运员、安全管理人员等相关从业人员签订安全责任状。
17、公司须根据危货车辆许可的准运种类,给予驾驶员下发准运危险货物告知单。
18、公司要明确安全学习周期,每月至少一次。
(印) 责任单位(印)
责任人(签字): 责任人(签字):
二0XX年 月 日 二0XX年 月 日
为全面落实道路运输安全生产责任制,保障道路运输安全,预防和减少行车事故及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维护正常的运输生产秩序。根据《道路运输条例》、《道路交通安全法》、《安全生产法》的精神,结合道路运输生产安全的实际,特签订此安全生产责任状。
一、各单位的法人代表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主管安全工作的负责人、安全员、车辆技术管理员负责安全生产的具体实施工作。
二、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各项管理制度,并在实际工作中落实到位。保证必要的设施设备,必要的安全生产专用资金,配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认真开展工作。特别是要建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制度,并认真开展工作,每次排查出的隐患必须立即整改,并及时将隐患情况、整改情况上报我站。
三、认真贯彻执行《道路运输条例》和国家关于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制订本单位安全生产年度计划,并列为本单位的重要议事日程,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例会,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对企业员工进行教育培训;每季度至少组织一次全面及专项安全生产检查,并有检查记录凭证。对客运(包括旅游客运)、危货运输企业每月至少组织一次针对驾乘人员、押运人员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或学习活动。
四、建立自上而下的安全生产责任网络。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责任落实到人,各单位要逐级签至车管员、安全员、驾驶员、押运员及其它从事道路运输的从业人员,年终严格进行考核、奖惩兑现。安全生产责任状原则上一年一签,对单车驾驶员、其它从事道路运输的从业人员没有变动的可以延续使用。但发生人员变动(包括从事道路运输的所有从业人员)时要随时签订。
五、认真贯彻执行各级政府有关安全生产的要求,抓好宣传培训工作。扎实开展好“安全生产宣传月”、“ 11.9消防安全日”、“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周”及重大节假日等期间的宣传教育活动,营造安全氛围,提高全民安全意识,并做好安全技能培训工作。企业员工安全教育率达100%,特殊岗位人员持证上岗率达100%。
六、发生事故应按有关规定及时上报,并按照“四个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人没有得到处理不放过,广大干部职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同类事故的防范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严肃查处各类事故。对发生的事故要在国家规定的期限内结案,结案率达100%,重特大事故应按要求及时向我站写出书面报告。
七、我站将不定期开展安全生产工作检查,对违反本责任状及在实际工作中不落实责任状要求的具体内容的,我站将按照《道路运输条例》、《安全生产法》、《危化品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各项文件的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八、对在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各项安全生产抽查及检查中发现隐患不整改或整改不认真、不及时、不重视安全生产工作的将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的处理。对不重视安全生产,没有采取必要的措施保障安全驾驶,发生重特大责任事故的驾驶员,给予吊销从业资格证,在三年内不允许再从事营运车辆驾驶工作的处理。
九、本责任状一式两份,道路运输经营单位、运管总站相关部门各一份。
签状人: 单位盖章:
乌鲁木齐市运管总站
年月日
为认真贯彻党的xx届四中全会精神,落实中央、国务院、省、茂名市和化州市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实现全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为建设幸福____提供安全保障,根据《安全生产法》、《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镇有关职能部门及安全生产责任人切实履行如下安全生产责任。
一、责任目标
(一)事故控制目标
1、各类事故总量继续保持稳中有降态势,全力防范一般以上安全事故的发生;
2、工矿商贸企业、生产经营性火灾、农业机械、交通事故及较大以上事故起数等绝对指标不突破市下达的控制考核指标;
3、工矿商贸企业从业人员10万人死亡率、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和10万人口火灾事故死亡率等相对指标不突破市下达的指控指标。
(二)工作目标
1、各单位每年组织不少于3次安全生产综合督查;重点行业领域每年组织不少于2次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其他行业领域每年不少于1次;事故隐患揸查治理覆盖率90%以上,一般性事故隐患整改率95%以上,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率100%、整改率90%以上;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举报投诉查办率达到100%。
2职业病危害检测率80%以上,防护用品使用率80%以上。
二、工作要求
(一)责任体系方面
1、强化党委、政府的安全生产责任,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将安全生产工作与经济社发展同步
2、合理分解安全生产控制指标逐级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层层抓好落实。在市向下达控制指标后一个月内,与村(居)委之间必须100%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
3、定期组织对所属村(居)委的领导干部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予以通报,作为干部晋升、提拔的条件之一。对考核评定为优秀的班子和责任人要给予奖励。
4、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度,对达到一票否决条件的相关单位,当年不得参与相关的评优评先活动,其主要责任人、分管责任人、直接责任人和相关责任人当年不得提拔任用、晋升奖励工资,干部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等次。
5、奖本辖区亿元GDP安全事故死亡率、工矿商贸企业生产安全事故10万人死亡率和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以及10万人口火灾事故死亡率四项指标纳入本辖区统计公告范围。
6、按国家、省和市有关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监管机构,加强队伍建设,保持必要工作经费,提升安全生产监管水平;支持、指导主要行业管理部门建立、完善行业安全生产监管机构;进一步建立完善委托设立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实施行政处罚的执法机制,积极探索建立健全村(居)委会安全生产协管员制度,完善监管网络,推动安全监管重心下移;建立健全预防道路交通事故联席会议制度,在村道复杂的行政村村委会设立交通安全服务站点,聘请交通安全协管员,并将安全工作纳入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制考核范围;切实加强农村和社区消防工作基本组织、基本制度、基本队伍、基本设施、基本教育建设;切实加强农业机械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和组织指挥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建立健全应急救援体系;加强安全生产技术支撑体系建设,提高技术保障能力;科学规划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业的发展,合理布局危险化学品专用区域或化工园区,淘汰不符合产业政策和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工艺和设施,督促生产经营单位提升安全生产能力。
(二)预防体系方面
1、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区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精神,完善相关配套政策措施,实行更高的安全标准和要求、更加严格的企业安全管理和行业安全准入、更加有力的政府安全监管、更加完善高效的技术保障和应急救援体系、更加严格的目标考核和责任追究。积极探索对企业发展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推动企业安全生产主体准入的落实。
2、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防范较大以上安全事故工作会议,分析本地区安全生产形势,协调、督促各部门做好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要强化控制指标约束,对连续两个季度同类型控制指标超时间进度或一季度内连续发生2起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应亲自或委托按错生产直接责任人向市安委会(办)说明情况并提出切实有效的防范措施。
3、按照市政府、市安委会(办)的部署并结合本地区的安全生产形势,依照《广东省安全生产检查、督查工作规范》,组织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对生产经营单位进行一个监督检查;对发现的事故隐患,要督促有关单位及时处置和整治,每年由政府统一整治的安全生产检查督查不得少于两次。
4、严厉打击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建立工作协调机制,明确牵头单位,组织、协调、督促有关部门各司其职,严厉打击取缔非法建设、非法生产、非法经营行为。
5、进一步深化隐患排查治理,通过执法监察、专项 日常检查等方式,进一步督促企业深化隐患排查治理,突出抓好道路交通、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建筑施工、机械、油(气)长输管道、三小场所、高层建筑、铁路道口、特种设备生产经营单位及人员密集场所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对排查出来的隐患要造册登记,并落实专人跟踪督办制度,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加强对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和道路交通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对列入强制推广应用卫星定位汽车行驶记录仪监管范围的重点车辆,强制安装卫星定位行驶记录仪,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动态监管,较少群死群伤交通事故。加强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努力减少火灾事故发生。推进工程建设领域安全生产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组织企业深入开展以岗位达标,专业达标和企业达标为内容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活动,将隐患排查治理与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结合起来,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6、大力开展安全文化建设,加强安全社区建设和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创建,开展安全生产月、安康杯、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和《职业病防治法》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常识的宣传活动,并充分发挥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媒介的作用,鼓励广大人民群众举报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和事故隐患,强化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进一步加大对从业人员和安全管理人员及企业经营者的安全教育培训力度,提高全民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三)保障体系方面
1、按照市委、市政府、市安委会(办)的统一部署,扎实做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确保取得新成效。特别要督促企业加强安全投入、安全管理和安全培训三项基础性工作,加大对企业安全技术改造的扶持力度。加强安全生产诚信建设,实行企业安全生产黑名单制度。
2、加大对安全生产管理的投入,重点保障安全生产基础设施、安全监管网络和装备、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建设以及支持体系建设,加强城乡消防规划和公共消防基础设施以及消防车辆装备建设,确保12350安全生产举报投诉电话的正常运作。
3、根据地区和行业的特点,逐步完善高危行业生产企业提取按错费用制度,落实企业按错生产风险抵押金制度或安全生产责任险制度,督促生产经营单位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为所招用的从业人员缴纳工伤保险费;按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提取工伤预防费用,切实加强工伤预防工作。
4、制定和完善产业政策,在调整和优化产业机构过程中药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落实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定,强化安全生产源头管理,把好企业安全生产的准入关。
5、认真实施《广东省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总体规划方案》,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动态监控,实施重大危险源登记备案制度,完善重大危险源监管系统,提升预测预警水平。加强一案三制建设,加强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应急装备物资和信息化建设,制订重特大事故的综合应急救援预案和高危行业安全生产专项应急预案,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综合应急救援演练,并督促指导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应急救援演练,提升本地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水平和应对安全生产突发事件的能力。
6、积极实施科技兴安、人才强安战略,加快推进我镇安全生产规划重点工程项目的建设,加强科技研发推广,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推动先进安全技术、设施和劳动防护用品在企业的应用,加大《广东省关于深入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的意见》的落实力度,加快安全标准化和信息化建设。
(四)事故查处方面
1、严格执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较大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和责任追究工作的通知》和《广东省较大生产安全事故调查事故挂牌督办办法》等规定,按照程序和权限做好事故的报告、调查和处理工作。
2、督促有关部门严格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做好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督促有关部门落实对相关责任人的处理决定,每年要组织对事故责任人处理决定落实情况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在批复事故督促处理报告并结案后,要及时上报市安委办备案、及时向社会公布处理情况。
3、对辖区内发生的事故处理情况建立档案,并指定有关部门永久保管。
4、敦促各级党员干部严格履行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职责,从严惩处安全生产领域的违法违纪违规行为。
5、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罚款处罚暂行规定》,严肃查处安全生产违法的执行力和公信力,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
(五)工作创新方面
镇政府鼓励和支持在严格执行国家、省和市有关安全生产政策措施的基础上,大胆探索适合我镇实际的安全生产工作新思路和新举措,创新监管方式,提升监管水平。
(六)20____年重点工作方面
要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落实好20____年的重点工作。要继续把落实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一岗双责、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打击道路交通领域三超一疲劳等工作作为安全生产重点工作继续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三、考核与奖惩
镇安委会将根据《____镇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办法》和《____镇村两委班子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办法》的有关规定,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进行考核,并提请镇委、镇政府根据考核结果予以表彰奖励或惩处问责。
____镇人民政府 村(居)委会、企业
签名:________ 签名:________
二0____年____月____日 二0____年____月____日
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强化安全意识,杜绝重大伤亡事故的发生,保证职工的人身安全,明确责任,提倡以人为本,使施工顺利进行,特签订个人安全生产责任书模板:
1、每位职工都应自觉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按照安全生产技术操作规程进行施工,严禁违章作业,对于违章作业造成的一切后果,有违章者自负。
2、严禁违章指挥、强迫操作,对于管理人员的违章指挥、强迫操作,个人有权拒绝并有权上报。
3、认真执行十项安全技术措施和各项安全技术交底。
4、遵守安全纪律,提高安全意识。施工现场所有安全设施,不得随意拆除、挪动、损坏,发现有破坏安全设施的行为,有权制止并上报,对于制止破坏行为并上报者,公司给与一定的奖励。
5、服从项目部的安全检查及上级有关部门监督、指导,并认真落实检查发现的问题。
6、加强自我保护意识,即不伤害他人,不伤害自己,也不被别人伤害。
7、参与特殊工种施工的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无证操作出现一切后果,由操作者本人负责。
8、积极参加公司的安全生产三级培训教育,熟悉各工种安全操作规程,严格按安全技术交底施工。
9、正确合理使用安全三宝,进人施工现场必须佩带安全帽,登高作业必须挂安全带。
10、对达不到安全施工要求的岗位,有权拒绝上岗。在特殊环境中施工时,必须接受特殊安全培训和安全技术交底,未经培训或交底不清或安全设施达不到要求,有权提出意见,并拒绝施工。
11、为保证安全生产,有以下违纪现象者,项目部或安全员有权给与以下处罚:
(1)安全帽佩戴不规范、不戴安全帽,登高作业不挂安全带,发现一次罚款20元。
(2)在施工现场打架斗殴,将视情节给与100~500元罚款,情节严重者移交司法公安部门处理。
(3)偷窃集体或个人财物者,扣除工资并开除公司,情节严重者移交司法公安部门处理。
(4)施工现场要保持工完料尽、场地清,道路畅通,如有浪费材料,工完场不清的将给与罚款处理,屡教不改的,给与停工或开除工地处理。
(5)随意拆除、挪动、损坏安全设施者,罚款100元,造成后果的承担相应责任。
(6)严禁酒后作业施工,发现一次罚款50元,并勒令其停止作业。屡教不改的开出工地。
12、本责任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施工队签约人: 职工签约人: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