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原房屋所有人,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购房人,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保证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经过友好协商,现将房屋转让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住宅基本情况
1、该集资房地处__________小区,_____单元____楼_____室。该房是______房权证城字第______号。土地使用权号:_____集用(______)第________号。
2、该房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套内使用面积______平方米,公共分摊面积_______平方米,每平方米集资单价为_______元,房屋总价款为______________ 元。
3、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随该房一并转让,该房屋的相关权益随该房一并转让。
4、附属设施情况:
二、房屋集资权转让约定及转让费用
1、甲方将_______公司集资的房屋的集资权转让给乙方,甲方一次性收取转让费,付清甲方先行垫付的首付款项后,房屋所有权随即转让给乙方、今后的房屋按揭定期缴款等事项与甲方无关,甲方应提供必要的资料协助乙方办理房屋权属转让手续及其他在情理范围内的便利。
2、按照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的原则,乙方一次性付给甲方集资权转让费______元,付清甲方先行垫付的首付款项_______元。
三、缴款期限
1、乙方在_________日付给甲方集资转让费及甲方先行垫付的首付款______元人民币。
2、甲方应在付上述款项付清后提供原首付款凭据、做好交接手续。
四、甲方违约责任
1、本协议签订后,如因甲方原因解除协议,甲方应当向乙方支付总房款百分之五的违约金。
2、因该房所发生的______年_____月____日前的产权纠纷和财务纠纷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五、乙方违约责任
1、如未按协议规定期限缴纳房款,逾期超过30日,以实际逾期天数、应缴纳房款额为基数,按建设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协议继续执行。
2、本协议签订后,如因乙方原因解除协议,乙方应当向甲方支付总房款百分之五的违约金。
3、因该房所发生的______年_____月____日后的产权纠纷和财务纠纷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六、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1、乙方一次性付清集资转让费及甲方先行垫付的首付款项后,甲方不再享有该房的任何权利和义务。
甲方: 乙方:
___年___月___日 ___年___月___日
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互惠的原则,于20xx年7月27日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
一、甲方将位于 的林改林地使用权转让给乙方用于开发种植松树。转让地块四至界限:东至李学华承包集体林小沟接界,西至李正良个人承包地集体林小沟接界,南至李忠平林地山脚老坎接界,北至李正华个人承包林山头老坎接界。面积 亩。使用证编号 。
二、转让期限为 年。即 年 月 日 年 月 日止。
三、转让费:转让费共计 元正(¥: 元)。
四、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要积极配合乙方做好林地界定工作。
2、甲方不能在转让后的林地内从事砍柴、开垦种地、采石等各项活动。
3、甲方要负责调处转让林地后出现的林权和林地纠纷,保证乙方生产工作能顺利实施。
4、甲方要积极配合支持乙方搞好松树种植项目的建设工作。
5、乙方承租期由于甲方人为因素干扰造成乙方损失的应由甲方负责按损失两倍以上赔偿。
6、乙方承租期满后,甲方收回林地。乙方不能损坏承租前甲方所建设一切设施。
五、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在开发种植松树的过程中,要充分利用好地面附着物和合理使用好土地,严格按造林设计规程操作。
2、乙方在开发种植时,若需劳务用工,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满足使用甲方的劳动力。
3、乙方在承包期间内无偿使用乙方现有道路。
4、乙方在合同签订后正式进场施工一个月内一次性付清转让费。
六、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必须严格遵守合同条款的约定,若有一方不履行合同规定,造成另一方经济损失的,按损失总额的'两倍给予赔偿。
七、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可以向当地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商定。
九、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执三份,乙方执一份。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村社代表(签章):
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甲方(为卖方):
乙方(为买方):
丙方(为见证方):
一、甲方林地基本现状:
甲方将其位于回龙小粟园里南坡、石乱凹窟窿沟;面积207亩,林地(均为有林地)转让给乙方经营林地。具体四至范围:
东:三叉地南分水岭 南:顶尖分水岭
西:石祥坟后通岭 北:流水沟
实际面积以林权证面积为准。
二、转让期限为66年,终止日期为2077年12月31日止
三、转让期间,乙方对林地用途具有自主权
四、转让金额及方式
经甲乙双方协商、林地转让金额为 元,大写 元,
乙方一次性付清。
五、甲乙双方权利义务:
(一)、甲方有权督促乙方按合同规定缴转让金;
(二)、签订合同时,甲方必须向乙方提供以下有效证件:
1、转让林地范围内经辉县市人民政府登记换发的新版林权证。
2、甲方承包林地由原合同14户成员集体决议:一致通过转让给乙方。
3、转让期间,甲方必须负责顺林地与周边关系和本辖区内的村民关系,做好转让林地与周边地块权属确认工作,做到四至清楚、界至明确,确保乙方使用权及收益权不受侵害。
(三)、转让期内,因各类因素发生村委会等向乙方要求收取的各类费用均有乙方承担。
(四)、乙方权利和义务
1、在转让期内,按合同规定,乙方对林地有独立自主经营权、林木所有权、林木处分权和收益权。
2、转让期内,乙方有权转让林地经营权,如乙方确实需要转让,可依法办理转让手续,甲方不得故意阻挠乙方转让经营权。
3、转让期内,所转让林地如因政府建设或规划征用致使合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双方不能追究对方责任,政府补偿除土地以外,其他补偿归乙方所有。
4、合同期满后,乙方如需继续使用林地,可由乙方向村委会协调延长合同期,延长费用由乙方自理。
5、乙方按照原合同条款履行义务和享有权利。
六、违约责任
(一)本合同生效后,双方都必须认真履行合同不得擅自解除合同,如单方解除合同,视为违约,并赔偿违约方的损失。
(二)、如因甲方转让林地手续不合法或林地发生权属不明等纠纷,致使合同部能履行,则视为甲方违约。
(三)、转让期内,如双方有未尽事宜有争议,可通过协商解决,达成一致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本合同自甲乙丙三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丙方:
签约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