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_______
乙方:_______
甲、乙双方于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____日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原所签订的期为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____日止。现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均表示同意提前解除该租赁合同,已达成以下协议: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双方于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____日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于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____日因乙方拖欠房屋租金过多而提前解除。截止到此,乙方所欠的租金为____________________。
二、乙方在办理合同解除前,自愿退出该租赁房屋,并核算清所欠甲方的所有应缴费用,如租金、管理费、水电费等。
三、在办理合同解除前,乙方将乙方房屋中的所有物品存放于甲方的仓库中,用于留置。在解除合同后,缴纳完所欠的甲方全部费用时,再将其在一天内自主取回。逾期的,甲方有权自行处理,并不赔偿乙方任何损失。
四、乙方在办理合同解除后,退还房屋给甲方时,原有水、电及消防等设备等应该保持正常,乙方不得损坏屋内设施和原有装修,损坏应照价赔偿。
五、办理合同解除后,乙方应缴清所欠甲方的一切应缴费用,若乙方未能在合同解除后30日内缴清所有欠款的,甲方每月按全部欠款的5%加收滞纳金。
六、如因乙方未能按约定期限办理完退房手续,给甲方造成任何损失的,甲方有权用向乙方要求赔偿。
七、鉴于甲、乙双方的合作关系,甲方同意在双方解除合同后,给予乙方不超过天的搬迁及清理时间。如乙方不按时退场的,每逾一天,需向甲方支付元的违约金。
八、甲、乙双方签署本协议后,有关甲、乙双方的租赁关系结束,但不影响《房屋租赁合同》中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九、乙方退租后,产生的任何损失甲方不承担赔偿责任。乙方退租前,产生的任何损失和经营风险由乙方自己承担责任。
十、在执行本解除协议过程中如产生争议,甲方与乙方应尽力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通过仲裁裁决。
十一、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_______
乙方:_______
日期:_______
承租方: (简称甲方)
出租方: (简称乙方)
根据双方共同协商,同意租用吊车,配合甲方吊装,具体内容磋商如下:
一、施工机械名称及数量: 型 吨吊车, 台。
二、施工内容和地点:
三、租赁时间暂定 天,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四、财务结算:
1、计收费标准: 甲方包月租用 元/月,每天至少保证一个班,超出时间按国家标准,四小时之内为半个班,八小时之内为一个班。
2、进出场费: 元(汽车吊即路途台班 个班)由甲方支付。
3、严格执行任务单签收制度,甲方须根据协议每天认真签署任务单。
4、付款方式:甲方在乙方机械进场前,支付 元的'预付款(进出厂费),车辆到达甲方场地预付 天 元的预付款,以后每 天付一 次。
5、甲方必须在乙方要求的期限内付款,如逾期,乙方除按总费用的2‰每天计收违约金,还有停止吊装或终止协议的权利,因此产生的一切损失,由甲方负责。
五、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不能违章作业,严禁超负荷起吊。乙方机械进场后,甲方须负责每天工作之余该吊车的保卫工作,以免发生机械意外,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机械损坏或丢失(包括车上零部件),甲方要负责赔偿。
六、甲方在吊装中,必须指派具有起重指挥资质证书的起重工指挥,并在施工前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工作,统一指挥信号,确保施工安全。如因甲方在吊装指挥中的失误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坚持做到“十不吊”,即:
(1)超过额定负荷不吊。
(2)指挥信号不明,重量不明不吊。
(3)吊索和附件捆绑不牢,不符合安全要求不吊。
(4)吊车吊重物直接进行加工的不吊。
(5)歪拉,斜吊不吊。
(6)工件上站人或工件上浮放有活动物不吊。
(7)氧气瓶,乙炔发生器等危险物品无安全措施不吊。
(8)带棱角,刃口物件未垫好(防止钢丝绳磨断)不吊。
(9)埋在地下的物件不拔,不吊。
(10)非起重指挥人员指挥时不吊。
七、乙方机组人员应加强机械的检修和保养,使机械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乙方机组人员应积极配合甲方,在不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前提下,除发生故障不能起吊外,应服从甲方指挥人员的指挥。责任划分原则:吊钩以上事故乙方承担责任;吊钩以下事故甲方承担责任。
八、乙方机组人员自进入甲方施工现场,必须遵守甲方施工现场的,并且遵守甲方的工作时间和工作安排。如乙方机组人员故意懈怠,在有足够佐证材料证明下,甲方有权要求更换更高素质的吊车司机。
九、施工现场的场地条件,吊装条件及工吊具均由甲方负责。如需夜间施工,甲方必须做好充足的照明工作。乙方机械进场后,如因上述问题不能起吊,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十、在施工配合中如乙方机械发生故障,乙方应积极组织人员抢修。如甲方包月租用,每月需有2天维修,保养车辆的时间,不得扣除租赁费,维修时间超过3天,按实际超出时间扣除租金,乙方不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十一、其它:
1、乙方机组人员在甲方施工期间,住宿就餐等生活问题由 方负责。
2、乙方机组在施工期间所用燃油料,由 方负责。
3.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首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同意在北京顺义区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十二、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价款全部结清后自动失效。如有未尽事宜,双方磋商解决。
甲方:
乙方:
负责人:
负责人:
日期:
甲方:_______
乙方:_______
甲乙双方原于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租赁房屋位于____市____区____街x号楼,总面积约为:10200平方米。现因情势变更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经双方协商同意,就解除该房屋租赁合同达成以下条款:
一、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以上房屋租赁合同解除。合同解除后,甲乙双方互不追究对方的违约责任。
二、乙方应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日内,将房屋移交给甲方。移交前,乙方会同甲方验收房屋设施、设备及物品,验收合格后,乙方从承租的房屋内搬走。
三、关于该租赁房屋的外装修费用,甲乙双方协商聘请有资质的单位,以该单位审定的结算价格为准,多退少补。
四、乙方在管理使用该租赁房屋期间所发生的所有税费,包括:房屋产权税、土地使用税以及室内的装修、装饰费用等等,不再向甲方主张;甲方支付的室内装修、装饰费用贰佰万元,也不再向乙方主张。本协议生效后,甲乙双方就该部分费用互不相欠。
五、乙方应在移交承租房屋同时,将该房屋装修施工图纸以及其他与该房屋有关的图纸、资料等全部移交给甲方。
六、乙方就该房屋的隐蔽工程,在租赁合同解除后甲方需要时,负有说明和配合的义务。
七、如乙方按照约定,履行了本协议的全部义务,包括第五条及第六条的附随义务,甲方免除乙方所欠合同解除前的租赁费。
八、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九、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_______
乙方:_______
日期:_______
甲方:_______
乙方:_______
甲方与乙方于20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签订了《车辆》原合同/协议有效期至__20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现因车辆运营状况等原因致使原合同/协议无法继续履行,现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1、甲、乙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解除甲方与乙方之间于20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签订的《车辆租赁合同》,本协议签订之日乙方将《车辆租赁合同》内的十二辆重型卡车交付给甲方,包括车辆钥匙、行驶证原件、营运证原件、完税证等全部手续一并交给甲方。
2、本协议签订之日,《车辆租赁合同》内涉及的十二辆租赁车辆的所有权归甲方所有,乙方于本协议签订后七日内协助甲方办理完毕租赁的十二辆重型卡车的更名过户手续,如果办理过程中出现延期,与乙方无关。如因乙方原因逾期未办理完毕十二辆重型卡车的更名过户手续,则上述车辆产生的更名费用由乙方承担。
3、由于车辆过户,所产生的各项费用的票据,应归还给公司,完成公司车辆买卖的账务处理及票据整理。
4、本协议签订之日前上述车辆出现的债权债务、违章、交通事故赔偿、税金等全部由乙方承担,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上述车辆出现的债权债务、违章、交通事故赔偿、税金等全部由甲方承担。
5、本协议自双方签字后生效。
6、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
乙方:_______
日期: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