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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企业收费自查报告

2023-12-18 06:50:52 工作报告

中小企业收费自查报告 篇1

20xx年度我处已按时申领收费许可证,实行亮证收费,按规定对收费项目及标准进行公示,按规定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范围实施收费。收费依据未发生变化,继续保留原有的收费项目和标准。

20xx年度本单位港航事业费预算收入50万元,截至20xx年12月31日,共征收货物港务费57.47万元,完成了年计划的1.94%,比去年同期减少19.55万元,其主要原因为:庄市站码头的限制,使得大吨位的船只无法靠泊,因而货港费的征收量有所下降。成品油码头、大件码头、电厂码头等规费征收都比去年同期有所增长。

对于规费稽征的管理问题,本单位严格按照国家、省级有关部门批准的费目、费率、费额标准,实事求是,依法征费。出纳员每月对于规费稽征的情况建立明细台帐。收费所得现金每日上交银行,专款专户,定期与银行进行查账对账,每月及时全额向市港航管理局上缴月征收规费。

规费稽征登记员认真做好港航事业费收据的保管、领发、缴销工作,并且对票据领用情况作逐一登记,分工明确,月底分别核对,确保准确性。

对于今后的收费,我们将严格遵守上级部门的有关规定,将收费工作进行得更加合法、规范、有序。

中小企业收费自查报告 篇2

为进一步维护农民合法权益,切实减轻农民负担,防止农民负担反弹,根据县委和镇政府涉农办公室的要求,我所全面开展涉农收费政策落实情况自查自纠工作,并取得了一定成效。现将自查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1、20xx年以来,我所对农民利用集体土地新建、翻建自用住房,除按规定收取土地证书工本费外,不再收取其他任何行政事业性费用。在办理建房手续时,不存在强制或变相强制建房农民接受咨询、代办等服务并收取费用的行为,不存在变换形式、变换名目或以“税”等名义向建房农民收取费用的做法,也不存在其他乱收费乱罚款现象。全年共收取农民建房验收发证工本费4户共20.00元(其收费依据是省物价局、省财政厅鄂价费字[1992]130号),为符合建房手续的农民办理建房手续148宗,没有收取任何费用。

2、通过自查,未发现其他乱收税、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等加重农民负担的行为。

二、经验做法

1、召开会议部署自查工作。年初工作会上把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纳入全年工作重点,专门研究部署涉农收费政策落实情况自查自纠工作,并再次重申所长亲自抓,要求所内人员认真对待、严抓落实,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自查自纠工作,严禁出现敷衍塞责、推诿拖延等不负责任行为,切实减轻农民负担。

2、成立自查自纠工作领导小组。为确保自查自纠工作扎实有效推进,我所成立了由所长黄宗铭任组长,副所长雷福斌为副组长,全所人员为成员的.“官渡口国土资源所涉农收费情况自查自纠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税灵芝具体负责自查自纠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工作。

3、全面自查与重点抽查相结合。为确保自查工作不留死角,我所对58个村(居)委会20xx年以来的收费情况全面开展了自查自纠工作,同时我所涉农收费根据自查工作进展情况和本部门实际,重点对24个村(居)委会开展了抽查工作,利用下乡办事或直接访问农户97户。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有个别工作人员身上减负工作的高压意识已经明显松懈。农村税费改革实施以来,特别是党和国家一系列强农惠农政策的落实,农民负担已经得到切实减轻。特别是我们国土部门,对于符合建房条件的农户仅收5元工本费,没有其他收费项目。为此,一些工作人员开始出现麻痹松懈思想,认为我们国土部门对农民的减负工作已经达到了极限,只要保持就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不再那么重要。

四、下一步工作重点

1、进一步强化减负工作重要性的宣传。

减轻农民负担是党在农村的一项基本政策,是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构建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工作。我们将进一步加强各项减负政策的宣传力度,引导每个人深刻认识做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重要性和艰巨性,澄清和消除各种模糊认识,牢固树立常抓不懈的思想,强化日常监管,狠抓政策落实,切实做好减轻农民负担各项工作。

2、进一步规范对农民建房收费的行为。

农民依法利用本集体土地新建、翻建自用住房,除按规定标准收取土地证书共本费外,严禁收取其他任何费用,否则视为乱收费行为。农民违反法律、政策规定建房,应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政策规定进行处罚,并开具财政正式罚没收据,否则视为乱罚款行为。同时加大对农民建房收费的监督检查力度,一经发现有乱收费、乱罚款行为的,严肃追究收费人责任人员的党纪、政纪、经济责任,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查处。

中小企业收费自查报告 篇3

为深入开展清费减负工作,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大力整治涉企收费秩序,严厉查处涉企乱收费行为,根据南京市物价局《关于开展全市涉企收费专项检查的通知》(宁价检[20xx]168号)文件精神,我局利用一个月的时间,在全区范围内积极开展涉企收费检查,目前检查已结束,现将主要情况汇报如下:

一、领导重视、周密部署

接到通知后,我局领导高度重视,周密部署,召开专题会议,确定实施方案。会同区财政局、区监察局、区发改局四部门根据143号文件精神,联合发文,同时确定区房产管理局、区市容管理局等24家涉企收费单位做好迎查准备,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上报自查小结;根据其上报的自查材料及实际情况,最终确定区市容局、区建设局、区交通局三个部门及下属单位为此次重点检查单位。在开展检查前,我局又会同四部门领导分别与重点检查单位主要领导就当前经济形势下开展涉企收费检查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进行了沟通和宣传。期间,检查所全体人员搜集相关文件,学习政策法规,熟悉业务知识,为检查做好充分的准备,确保检查的实效性。

二、精心组织、确定重点

此次检查,根据市局要求,主要检查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6月30日期间所发生的涉企收费行为。确定主要检查内容为六种涉企乱收费行为,包括违反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擅自设立项目、自定标准收费的;违反收费政策规定分解项目收费、重复收费、扩大范围收费、延长时限收费的;不执行国家收费优惠政策或者减免政策规定多收费的;委托或转移政府行政职能到下属部门违规收费、利用职权强行服务并收取费用的;违反规定以保证金、抵押金、集资、捐助、赞助等形式变相收费的;其它违反国家收费管理规定的收费行为。

三、部门重视、政策落实

从各单位自查的情况看,各单位对收费工作非常重视,实行物价管理法人代表负责制,收费过程中责任明确,能够严格执行政策收费管理的规定,强化价格调控管理,建立和完善收费管理内部约束机制,落实国家、省、市取消的收费项目或降低收费标准的政策,收费过程中无乱收费现象,该取消的项目坚决取消,该减免的坚决减免,优惠政策落实到位。如:区市政设施综合养护管理所减免20xx年企业绿化补偿费50万元;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xx年各项收费为从业人员再就业、低保户等人员减免63万元;区环卫所减免20xx年垃圾处理费38.6万元,20xx年减免15.7万元。

四、存在问题

从检查的情况看,总体情况较好。一是各单位能严格实行收费公示制度,将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在收费处醒目位置公示,按规定设置收费公示栏,公示率、准确率达100%,让缴费者一目了然;二是自去年9月1日起取消的收费项目基本上都取消了,如市容局收取的户外广告费,虽然因为文件收取的滞后性,导致20xx年9月1日以后又继续收取,但在收到文件后,均全部予以返还,共计24万余元;三是严格执行国家的收费政策,没有擅自立项、自定标准等收费行为;四是各单位收费全部使用电脑票据,收费票据使用规范。但在检查中,仍然发现个别单位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建筑安装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在20xx年9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期间继续收取省政府明令停止征收建筑工程质量监督费,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5月18日继续收取国家明令取消建筑工程质量监督费。对该行为,我们做了检查登记,并提取了相关证据材料;二是区市政设施综合养护管理所在收取城市道路挖掘赔偿费时,实际执行的标准是按照江苏省建设厅苏建计[20xx]135号文件执行的,收到新的收费文件没有及时变更收费许可证;三是区交通局在实际收费中收取道路运输许可证工本费等各类工本费,实际收费项目与收费许可证收费项目内容不符。

五、下一步工作打算

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将于后期根据市局安排统一处理。同时,针对当前形势,要使涉企收费单位、监管部门充分认识到治理整顿涉企收费行为是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是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的重要内容,是优化发展环境、减轻企业负担的重要举措。要求各部门提高收费透明度,规范收费行为,让企业查询更加方便、交费心中更加明了,努力营造规范、有序、透明、高效的涉企收费环境,为我区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做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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