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减轻小微企业的负担,营造良好的创业创新环境,促进小微企业健康发展,近年来,国家、省上相继出台暂免、取消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政策。为确保有关小微企业收费优惠政策的贯彻落实,根据市物价局《关于开展小微企业收费优惠等政策落实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x价检发〔20xx〕105号)文件精神,现将自查自纠的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学习,熟悉收费规定
环境监测服务费的收取工作,是关系环境保护工作的大事,我站负责人从学习入手,加强对收费人员的教育,利用会议组织全局工作人员学习环省环保厅、财政厅颁发的《x环省环境监测服务收费标准》等内容,使工作人员充分掌握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方式,自觉遵守并执行各项制度。通过学习,进一步提高了工作人员的职业道德和工作水平,增强了工作人员社会责任感,为全年环境监测服务费收取工作奠定了牢固的思想基础。
二、收费制度完善,规范服务收费行为
1.建立健全收费公示制度
我站将《x环省环境监测服务收费标准》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内容在办公室墙面公布,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严格对照标准收费。
2.完善风险告知制度
我站要求收费工作人员在收取费用时有义务告知缴费人员收费办法、收费标准的相关规定,并严格按照规定收取服务费用。
3.执行收费审批制度
我站由专人负责收费审批工作,对收费不符合标准的不予收取,加强对收费的监督,确保收费管理办法和收费标准的贯彻落实。
4.实行统一收费审批制度
一是我站同意接受委托,与委托人签订合同,在合同中明确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方式、收费金额或比例、付款和结算方式等内容;二是我站统一与当事人结算,不存在个人向委托人进行结算的情况。
5.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
一是由x区环境保护局财务科统一收费、开具发票。
二是严格落实财务分级审核管理制度,实行四级审核、五级审核、会议审核制度。
在收费过程中从未有过当事人的投诉,也没有给社会造成不良影响。
全面整顿和规范药品经营企业购销行为,坚决打击购销假劣药品的违法犯罪活动,严厉查处药品经营企业各种违法违规行为,规范药品流通秩序,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根据攀枝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转发省局办公室关于开展药品流通领域专项检查的通知》(攀食药监市〔20xx〕14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从20xx年9月11日到10月底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了药品流通领域专项整治行动,现将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为保证专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我局召开了工作会议进行安排,确立了“以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健康权益为目标,切实履行药品监管职责,全面规范药品经营秩序,使药品企业增强企业是承担药品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意识,自觉依法从事药品生产经营活动,严防gsp认证后反弹,确保新修订gsp有效运行,确保药品安全隐患得到全面排查,突出问题得到有效治理,有效杜绝假劣药品流入合法渠道,确保辖区内药品经营企业不发生药品安全重大事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的指导思想,确定了工作目标明确了整治的对象和重点内容及工作方法及步骤,成立了以局长张先学为组长,副局长李正国、副局长曾三、纪检组长李朝兰、稽查队长鄂桂松为副组长,办公室、稽查队、药化科、各片区所为成员的药品流通领域集中整治领导小组,四个副组长分别带队分片区对我辖区进行监督检查。
二、认真组织,营造氛围宣传发动和自查自纠阶段,我局灵活机动地在网络平台对药品经营企业进行了信息发布,动员各企业提高企业对开展本次专项检查的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增强企业的法治意识、责任意识和诚信意识,自觉规范经营行为。各药品零售企业按照我局整治方案要求,围绕药品gsp有关规定和本次整治的重点内容积极进行了自查自纠,并于9月30日前向我局上交了自查报告和《药品生产流通领域经营企业承诺书》。
三、明确重点,大力整顿药品流通领域秩序
(一)本次专项整治行动,我局结合实际情况,综合药品和医疗器械日常检查工作、gsp认证和跟踪检查、安全生产大检查、节假日专项检查等工作一并进行,以城乡结合部、农村集贸市场、车站、旅游景点的药品零售企业为重点检查对象,重点打击非法回收药品、非法渠道购进药品、制售假药、劣药、违反gsp规范的行为以及过期医疗器械使用等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分组包片,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不留死角,确保圆满完成本次专项检查任务。
(二)开展专项整治以来,我局共出动执法人员70人次,车辆23台次,监督检查药品经营企业103家次,发送监督检查意见书50余份。
(三)强化企业责任意识,加强门店与公司粘滞度。专项期间,我局邀请惠康、时济堂、好仁堂等连锁公司企业负责人,采取不预先告知的形式对上述公司在我辖区的连锁门店进行了随机抽查。此种形式一是发现了gsp认证时不能发现的真实存在的问题,二是让企业管理层认识到所属门店的真实情况,切实加强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意识,三是在一定程度上推进了门店和公司共同面对并改进存在的困难,增强零售门店与公司的“粘滞度”,造成相互依存,共同发展的良性局面。此次活动收到了一定的成效。
四、检查情况和存在的问题药品管理总体向好,管理相对人法律意识和业务能力明显增强,检查至今未发现有销售(使用)假药的违法行为,购进渠道较为规范,未发现有违法违规销售国家有特殊管理要求的药品的案例。基础设施总体改善。所有药店均已配备了空调进行温湿度控制,多数药店已配备了计算机进行药品销售管理。截止目前,我区已有超过80%的药店已经通过了药品gsp认证,但是通过前期检查,各个连锁公司的加盟店和“直营店”均在一定程度上出现了“回潮”。各药店计算机管理水平有所提高,多数药店能够完成正常的购销存操作。但仍有相当数量药店尚不能使用计算机按照要求进行完整的质量控制管理。这与我区部分药品从业人员文化素质水平低下有关。部分药店仍心存侥幸,以为gsp认证过了即万事大吉,进货渠道混乱,计算机管理系统形同虚设,不能完整的进行药品质量控制和销售管理,药品安全存在一定风险。此外,部分连锁公司的计算机药品管理系统存在操作不便、不支持中药饮片配方下账等缺陷,给零售门店造成一定程度上的使用困难。
五、下一步工作打算针对存在的问题,我们将增添措施、加大力度,切实做好药械监管工作,探索药品流通领域监管长效机制,确保人民群众用药安全。
(一)强化药品、医疗器械市场监管。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加大市场监管力度,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药品、医疗器械行为。加强特殊药品的监管。加强医疗器械经营和使用环节的管理。做好药品抽验快检工作。大力整顿和规范药品、医疗器械广告。
(二)加大联合执法力度。围绕关系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反映强烈的药品安全突出问题,进一步加大药品安全重点薄弱环节的联合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药品的违法行为。
(三)强化宣传教育,倡导全民参与监管。加强法律法规政策、用药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经营企业和涉药单位的安全意识、质量意识和诚信意识及全民用药安全意识,优化市场环境。
(四)深化监管队伍建设。整合各种资源加强培训,有效提升监管队伍在药品流通监管、医疗器械监管、稽查办案、法制工作、信息化及行政管理、等方面的能力。
(五)继续强化连锁公司与零售门店关系,确保加盟店和“直营店”的药品安全风险可控。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财务管理,规范财经行为,提高财经使用效益,完善财务监督,充分发挥财务工作在学校教育教学工作中的重要作用,促进农场各学校工作能更好更快地开展。
按区教育局《关于开展全区中小学财务规范化检查的通知》的文件精神,农场教育总支高度重视,成立专班,于20xx年4月21日开始,在全场学校范围内开展自查自纠活动,现将情况总结如下:
自查过程与结果
自查过程分为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4月21日——22日)
1、制定实施方案,成立专班。
总支召开“财务规范化检查”活动领导小组,会议研究“财务规范化管理”活动的开展,制定《武湖农场教育总支财务规范化检查实施方案》,并按照《关于开展全区中小学财务规范化检查的通知》要求的10项内容,责任到人,明确要求。
2、宣传发动。
召开“财务规范化检查”活动动员大会,部署工作,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3、学习讨论。
组织农场各学校校长、书记认真学习区有关文件精神,学习《武湖农场教育总支财务规范化检查实施方案》,开展以“财务规范化检查”为主题的专题会,明确“财务规范化检查”活动的目的、意义、内容和要求,提高思想认识,积极自觉地参与活动。
(二)组织实施阶段(4月23日——25日)
1、自查自纠。
总支核算点及各农场所属各学校认真对照《关于开展全区中小学财务规范化检查的通知》要求及10个重点问题,全面、客观地分析现状,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撰写自查报告。
2、建章建制。
农场各学校针对自身管理存在的'薄弱环节,进一步修订和完善现行的规章制度、管理规范、工作程序以及各项管理措施等,使学校管理充分体现人性化、规范化、科学化。
3、督导检查。
农场教育总支根据有关方案,参照区督导检查方式,形成自己的督导检查制度掌握动态、查找问题、发现典型。
4、重点整改。
总支根据督导检查的结果,针对还存在的问题,分析原因,制定整改方案,完善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切实解决实际问题。
5、监督评议。
总支聘请教育行风监督员10名(社区代表、家长代表、学生代表),形成第三方力量监督反馈机制。
对违规行为必须监督整改到位,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实行责任追究,对有严重违规行为的要依照有关规定进行处分。
6、绩效考核。
将落实财务规范化管理纳入教育绩效目标管理,年底,对各项工作的评估都要结合此项工作情况进行。
(三)分析总结阶段(4月26日——27日)
1、全面总结。
总支核算点于5月1日前将本单位“财务规范化检查”活动的开展情况、经验和体会进行全面认真地总结和评估,并向教育局财务审计科交书面总结材料。
2、经验交流。
农场教育总支组织场内经验交流活动,推介先进经验,树立典型。
3、分析总结。
教育总支对在“财务规范化检查”活动中表现突出的优秀的学校进行表彰,并在全场范围内作经验交流。
自查结果:
按照区教育局文件规定,农场各学校按总支核算点要求通过深入自查,各学校财务管理均按照国家有关财经法规来执行,收入、支出全总纳入核算点法定帐目统一核算,未侵点、截留国家和单位收入,没有单独帐户,未设任何形式的“小金库”。
1、按照上级财务管理的有关政策和法规,农场中小学核算点及各学校都建有严格的财务及财产管理制度,并做到了责任到人,落实到位,没有违规操作的现象。
农场10所学校均按规定编制,执行20xx年预算,都严格按月编制会计报表。
2、严格按财政局、教育局的有关要求和各学校实际编制了学校收支预算,学校的一些重大收支,事前都召开了校委会,事后都进行了常规公示,倘若因工作事特殊情况的需要面要变更预算,则按照相关审批手续进行变更,没有擅自修改和变动现象。
3、依照校产管理制度的规定,各单位所有的财产都登记造册,做到专人管理,因学校需要而购置或使用的,都有教代会或教师代表参加的校委会的审查通过。
受县政府委托,现将xx县涉企收费清单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1、建立涉企收费清单制度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省级涉企收费清单制度的通知》(皖政办〔20xx〕21号)、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市级涉企收费清单制度的通知》(合政办秘〔20xx〕133号)的要求,20xx年9月28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召开建立本县涉企收费清单工作会议,研究部署县涉企收费清单工作,由县物价局牵头,对县直各单位涉企收费项目(政府性基金、保证金、抵押金)开展自查。
按照“谁收费、谁主管、谁清理”的.原则,部门管理机构、事业单位的收费,由主管部门一并负责自查;实行资质管理的各类中介机构、专业服务组织的收费,由核发该资质的县有关部门负责落实。在清理涉企收费过程中,坚持按照保留、取消、缓征和放开的原则,采取上下联动、严格把关、不留死角,要求在20xx年10月30日前将自查报告及报表上报。
在各单位自查基础上结合安徽省和合肥市的涉企收费清单内容,由县法制办、监察局、财政局、物价局组成人员联合评审以后,于20xx年12月初在xx县门户网站公布了涉企收费清单征求意见稿。通过广泛征求意见,并报送合肥市涉企收费清单工作办公室审核后,于20xx年12月30日下文公布了xx县县级涉企收费清单,在门户网站公示了涉企收费清单的全部内容,自20xx年1月1日起执行。
涉企收费清单由4项内容组成,分别为:
(1)行政事业性收费(涉及16个部门共计34项,比省级的62项减少28项,减幅45%)
(2)政府性基金(涉及7个部门共计12项,比省级的19项减少7项,减幅37%)
(3)行政审批前置服务项目收费(涉及17个部门共计45项,比省级的80项减少35项,减幅44%)
(4)政府性保证金、抵押金(涉及7个部门共计5项,比省级的9项减少4项,减幅44%)
2、动态调整涉企收费项目
根据安徽省涉企收费清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动态调整安徽省省级涉企收费清单的公告》(〔20xx〕第1号公告)、《关于加强涉企收费清单动态管理工作的通知》(皖费清单〔20xx〕2号)精神,并结合省、市两级涉企收费清单内容,于20xx年7月31日已对《xx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xx县县级涉企收费清单的通知》(东政〔20xx〕6号)进行动态调整。
经动态调整后,收费项目总数为84项,其中: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少1项,由原来34项调整为33项;行政审批前置服务项目收费经过整合减少11项,由原来45项调整为34项;政府性基金12项和政府性保证金(抵押金)5项不变。
3、开展涉企收费问卷调查
根据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经信委《关于开展“问万家企业、看清单实效”涉企收费清单落实情况问卷调查的通知》(皖价服〔20xx〕117号精神,我局于20xx年9月2日在县经济开发区组织开展涉企收费清单问卷调查,共发放问卷51份,涉及建筑业、交通运输业、商业企业、工业企业、农业企业等行业,适时掌握涉企收费情况。
二、存在问题
全县涉企收费单位,在认真落实涉企收费清单制度之后,收费基本规范透明,一律按照涉企收费清单内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进行收费,收费前及时在本单位醒目位置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计量单位、收费依据,涉企收费总的来讲是好的。但是,通过我局开展对涉企收费清单制度落实情况专项检查和涉企收费清单问卷调查情况看,涉企收费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
1、少数收费单位收费没有实行公示制度;
2、少数收费单位收费票据使用不规范;
3、少数收费单位收费没有签订有偿服务协议;
4、个别收费单位存在超标准收费现象。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1、加强涉企收费政策宣传。
加强宣传是落实涉企收费的主要途径,要通过新闻媒体和xx县门户网站以及在全县商住小区建立涉企收费公示牌,广泛宣传涉企收费政策,使企业了解和掌握收费政策,提高自我保护意识,收费单位如拒不执行涉企收费清单制度,擅自向企业收取清单以外的各类政府性收费或提高标准、扩大范围收费以及继续收取已经取消或减免的收费,企业可以拒付,物价局将24小时开通“12358”举报投诉电话,只要有投诉,将立即调查处理,做到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
2、认真落实涉企收费公示制度。
要求各涉企收费单位,在收费前要在收费窗口醒目位置公示本单位涉企收费项目名称、收费标准、收费范围、计量单位、收费依据,让企业明明白白缴费,我局将不定期对涉企收费单位窗口进行督查,对公示内容不全或没有公示的涉企收费单位提出整改意见,限期整改,对拒不整改,依照《价格法》将作为乱收费查处。
3、开展涉企收费检查。
开展涉企收费检查是落实涉企收费清单,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激发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发展活力的有力举措,我局将采取不定期的形式对我县涉企收费单位进行检查,对擅自设立清单之外收费项目、自定收费标准的;分解收费项目收费、重复收费、扩大范围收费、延长收费时限收费的;不执行优惠、减免政策规定多收费的;擅自将行政职权范围的事项设立为行政审批前置服务项目并收费的;擅自将已取消的行政事业性收费转为经营服务性收费的;票据使用不规范的;收费没有公示的。我局在检查时如发现上述存在问题的,将依照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并要求限期整改,及时回访,使涉企收费清单落到实处。
4、建立长效管理。
(1)严格执行。严格按照涉企收费清单收费,不得擅自增设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不得将取消和暂停的收费转交由下属单位、社会组织继续收费或变相收取。凡不在清单之列的涉企政府性收费和行政审批前置服务项目收费一律停止执行。
(2)动态管理。对已经入县级涉企收费清单的涉企收费项目和责任事项,将根据法律法规修改情况、经济社会发展需要、行政权力调整情况等及时进行调整,所有收费事项合法、合规、合理。
(3)加强监管。加强部门联动,强化监督检查,适时对清单执行情况组织开展绩效评估,依法严厉查处违规收费行为,切实做到“涉企收费进清单、清单之外无收费”。
根据《XX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的通知》(X府发〔20xx〕2号)精神,为提高为民服务能力与水平,我乡切实开展社会救助专项整治活动,做到“一门受理,协同办理”,乡、村、组密切合作,扎实开展自查工作。现将本乡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明确任务、加强领导
1.为扎实有效地推进我乡社会救助专项整治提高为民服务水平活动,我乡成立了以乡党委书记樊伟为组长,乡长程可、党委副书记刘娟为副组长的社会救助专项整治活动工作领导小组,实行一把手总负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各包村干部、村支部书记齐抓共管,加强了对我乡社会救助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与领导。
2.组建各村委会社会救助专项整治活动工作领导班子,层层明确工作职责,推进全乡社会救助专项整治工作。
(二)、层层推进、宣传到位
1.乡党委、政府在收到县级部门所下发的文件后,庚即召开全乡三级干部动员大会,并督促各村召开村级社会救助专项整治动员大会。同时,乡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多次下乡,督查各村工作开展情况,对上级政策深入讲解,对存在的问题加以督促整治。
2.乡政府投资财力、人力、物力大力宣传社会救助专项整治活动的`重大意义,保障社会救助专项整治活动顺利开展。宣传手册发放到户,低保户人手一册,做到情况清,底子明。
3.乡党委、政府动员本乡5个行政村、33个村民小组召开村民代表大会,邀请低保人员参加,全面宣传此次专项整治工作,真正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三)、集中行动、落实到位
1.查处“人情保”。由乡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牵头,通过建立低保经办人员和近亲属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备案制度,对本乡是否存在“人情保”、“关系保”进行了大排查。同时,建立了信访问题台账,接受群众监督。
2.遏制“错保”。加强与村、组联系,建立了上下一体、团结协作的核对工作机制,减少和遏制“错保”等问题的发生。通过召开村民代表大会,由群众代表对现有低保户进行现场评议,暂停发放现有低保人员低保金,待全面清查完毕后进行补发。
3.摸底“基础数据”。由乡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牵头,采取走访调查、入户调查、现场核对等方式,对现有低保人员家庭情况、家庭成员、经济收入、住房情况等进行了全面调查摸底。乡专项整治小组对乡干部、村组干部直系亲属享受低保政策情况进行摸底调查,全乡共有19名村组干部,其直系亲属共计24人享受低保政策。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全面复核低保整治工作
开展低保人员核查,对照上级文件的规定,对本乡已纳入低保的对象进行全面复核。对群众有异议的低保家庭进行重点核查。对低保对象的复核申请书、申请人诚信承诺书等建档造册备查。低保复核的对象,要在各村公示栏进行公示。不符合低保保障条件的经公示确认后予以清退,并及时告知本人,做好政策解释工作;对核查保留的低保人员进行长期公示,定期与不定期进行复核,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二)建章立制、动态管理
加强对救助申请受理窗口的管理,做好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申请受理工作。按照上级文件精神与要求,进一步明确职责,规范社会救助申请和办理流程,解决困难群众问题,保证全乡低保科学管理、动态管理。
20xx年在联社领导的关怀下,我本着“至诚服务、有效发展、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的核心理念,对内“统一标准、落实任务、明确责任”,扎实推进财务会计精细化治理,对外着力打造“陕县农村信用社最佳服务系统”的外部品牌形象,不断提高财务会计治理水平和服务质量,扩大了柴洼信用社的知名度和美誉度。在河南省农村信用社会计信息化建设的新背景下,20xx年柴洼社会计认真领会、学习各项文件指示精神,全面贯彻、执行各级领导的业务指导方针,严格遵守各项会计规章制度、法律法规,积极研究会计电算化条件下的新型业务办理方式的特点和规律,不断探索新方法,总结新经验,铸就了一支综合素质过硬,能打硬仗,敢闯难关的创新型团队。会计工作不再千篇一律,一潭死水,老员工有了新干劲,老工作有了新成绩。下面对20xx年,支行财务会计工作的整体情况进行分段说明。
一、20xx年财务经营成果概况
财务经营成果是企业连续的会计期间的经营情况的总揽和归纳,对于反映真实的经营情况,提高经营治理水平和提高决策的有效性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财务会计部严格按照会计准则和农发行财务会计制度的要求组织会计核算,提供真实可靠的财务状况说明,为决策者决策提供真实可靠的依据。同时,在总行制定的“将农发行建成以政策性金融为主、商业性金融为辅的可持续发展的政策性银行”的改革目标前提下,我行历来重视成本核算、盈利指标的实现情况和财务数据分析。以下是一年来,我行总体的收支情况和资产情况:
二、转变会计核算理念,提高会计治理水平
20xx年至20xx年是我行逐步深化内部体制改革的三年,是为打造现代银行进行布局的要害的三年,作为现代银行的基础性工程,我行的会计系统信息化建设在短短三年内实现了跨越式发展,从20xx年的综合业务会计应用系统上线,到20xx年大系统二期交易改造工作顺利完成,财务会计工作的电算化核算方式从初步应用走向成熟完善,继20xx年以来各会计信息系统运行平稳,发挥了其应有的作用。在大系统以及其他现代化计算机网络信息系统的应用过程中,各项财务会计工作由此面貌焕然一新、高效运转。
三年来财务会计工作从核算形式、业务手段、治理理念、人员素质等多方面都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面对新的工作手段和业务环境,全体财务会计员工响应总行“建立学习型组织”的号召,加强业务理论学习,适应新型工作方式,我们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变被动记帐为主动治理
我行近年来改变了“财政兜底的银行”的老思路,开始重视企业的经济效益和盈利能力,在这种要求下,原有的'会计治理理念是完全落后跟不上形势的,无法满足决策的需要。经营理念的改变需要相应的会计治理方式的变革,一方面会计数据的大集中和组织机构的扁平化作为信息化建设的直接结果,为治理会计在我行的实行提供了技术保证和组织保证。另一方面在今年7月起,我行实行了治理费用报账制,为我行会计部门强化业务经营职能提供了可能,支行财务会计部门可以将大部分的精力投入到控制成本、追求最大效益、考评绩效上来。为此会计部门组织全员学习了治理会计理论,并结合发行的实际情况将治理会计的部分理论方法应用到日常会计治理工作中来,并制定了相应的治理策略和治理方法。
1、在预备阶段,每周安排特定的时间学习治理会计理论,一方面充实会计员工的理论知识,建立大会计的思维框架,另一方面,为治理会计理论的实施铺平道路。
2、计划制定阶段,会计部门根据自身的业务情况,建立了“制定计划—实施记录—分析考评”机制来实现对会计工作的治理和控制。
3、盈利能力分析—决策治理辅助阶段,治理会计的一大特性就是对决策的辅助功能,通过对企业经营状况及责任目标的考核分析,及时调整工作策略,以增收节支,提高经营效益。自20xx年下半年以来,整套机制在会计治理工作中发挥了应有的价值和作用,会计员工深切地体会到现代银行会计不仅仅是所谓的“帐房先生”,会计工作的治理职能得到了贯彻和认可。
(二)强化内控制度,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
内控制度是指为保证企业经营活动有效进行,保护资产安全、完整,防止、发现和纠正错误与舞弊,保证会计资料的真实、完整、合法而制定和实施的政策与程序。内控制度是进行财务会计工作的基本前提,内控制度的制定是否完善、执行是否到位关系到一个企业的兴衰成败。内控制度的建设与执行一直以来是我行的头等大事。《中国x银行财务会计制度》和《中国x银行出纳制度》构成了我行财务会计内控制度的主体部分。颁布之初我行就集中组织进行学习,同时全体财务会计工作人员认真研究大系统情况下新的业务运行特点,自行编制了《中国x银行支行财务会计部工作人员》和《综合业务会计应用系统财务会计工作流程图》。20xx年我行财务会计部内部内控制度的落实与检查的重点放在了以下几个方面:
1、强化库房治理今年我行与保安公司签订了现金押运工作和守库工作的责任合同,押运和守库的具体工作不再属于会计部门,但对押运和守库的治理我行一直没有松懈,库款的安全是全行的命脉所在,强化库房治理,保证现金收付业务安全有序进行,是全体会计工作人员义不容辞的责任。我行完全按照《中国x银行出纳制度》的规定进行库房治理,坚持四双制度,内勤主任卡把验收入库制度和定期查库制度,全年对外现金收付额?万元,内部现金调拨?万元,实现全年现金业务收付安全无事故。
2、狠抓ic卡治理在大系统下,所有操作人员人手一卡,ic卡的使用、保管是否符合规定,密码是否定期更换,密码是否保密,直接关系到我行的资金安全,可以说ic卡是维护我行资金安全的第一道防线。我行对ic卡的治理几乎达到了“令人发指”的地步。今年我行杜绝了一手清现象,每个操作员都可以独立完成各自的会计业务。假如发现他人持卡使用ic卡情况,双方都执行罚款处理。假如操作员离开工作岗位后,ic卡并未装箱保管,一经发现则给予罚款处理。同时,对于营业期间不得将ic卡带出营业场所,午休及营业终了ic卡必须入库,临时离柜退出系统,每个操作员要设置电脑开机密码等具体要求,会计操作人员都给予了果断执行。
3、重点落实银企对账工作银企对账在银行财务会计内控制度中具有重要地位。20xx年我行贯彻执行了对账单发放和收回相分离以及“账账见面”规定。截止11月末,我行全年对账单收回率100﹪。
三、20xx年财务会计工作新亮点
伴随着会计大系统的逐步熟练应用和软件的不断完善,财务会计工作的基础工作也从根本上改变了旧有面貌,在会计档案治理、固定资产治理、人民币结算帐户治理等方面,财会人不断推陈出新,走改革创新之路,取得了不俗的成绩,多次受到上级行领导的赞扬和肯定。其中会计档案治理工作的成熟方法和经验已经在全区得到推广,在下一年度,市行财务会计科将就固定资产治理方法和人民币账户治理系统的治理方法在举行全区现场会,这无疑是财务会计工作的无上荣耀。
1、会计档案治理工作的新面貌
会计档案治理工作是财务会计的基础工作之一,是银行各项经营活动的最终体现物,其重要性不容忽视。我行的会计档案治理工作历经几代档案治理人员的努力才有了今天的面貌。尤其在新会计系统应用和新凭证统一使用以来,会计档案治理工作从本质上发生了变化。首先,会计应用系统使凭证和帐簿的添制实现了从手写到机打的飞跃,每一张凭证,每一页帐簿都变得规范、美观,这从基础上改变了会计档案的治理方法。其次,新凭证的统一使用使得会计档案的装订和保管变得统一、快捷和方便。最后,档案装订和治理人员的认真负责和独具匠心在会计档案治理工作中起到了画龙点睛的作用,这是会计档案治理工作在全区同类工作中出类拔萃的要害之处。
2、固定资产治理的创新工作
根据《中国x银行会计制度》规定20xx年我行对固定资产进行了2次全面清查,分别形成了固定资产清查报告。
按照都江堰市财政局关于开展地方财经秩序专项整治行动的要求,围绕贯彻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政府过紧日子、加强基层“三保”保障、规范国库管理、加强资产管理、防范债务风险等六项重点任务,开展自查自纠,现将自查自纠情况报告如下:
一、规范国库管理专项整治行动
一是收入方面,本单位不存在提前征收税费、多征收税费、少退或不及时退还税费、异地引税、借款缴纳税费等“五类虚增”的情况。二是支出方面,不存在财政局决算表(包括正式上报的简表和公开报表)与财政总预算会计账务支出数据不一致的情况。
二、规范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专项整治行动
本单位20__年至20__年3月之间未发生社会保险基金管理违规问题,不存在拖欠社会保险缴费的情况,不存在违规减免、缓缴社会保险费,违规发放各项社会保险待遇,重复参保、重复领取待遇,冒领、骗取、套取社保基金等情况。
(一)不及时将税务部门征收的社会保险费划入社保财政专户,不及时足额将上级财政对社保基金的补助拨入社保财政专户,未足额安排和及时拨付本级财政应配套资金等情况。
本单位不涉及此项。
(二)未足额安排机关事业单位各项社会保险缴费预算,拖欠社会保险缴费等情况。
本单位不存在拖欠社会保险缴费的情况。
(三)不按计划清缴被征地农民欠费等情况。
本单位不涉及此项。
(四)各项社保基金之间相互挤占,挪用社保基金支付不属于基金支付范围的项目,违规将社保基金从财政专户调入国库,平衡一般公共预算等情况。
本单位不涉及此项。
(五)不按规定分险种单独记账、单独核算社保基金,不按规定核对社保基金账务,账实、账表不符,违规扩大社保财政专户核算范围,不按规定流程拨付社保基金等情况。
本单位不涉及此项。
(六)违规减免、缓缴社会保险费,违规发放各项社会保险待遇,重复参保、重复领取待遇,冒领、骗取、套取社保基金等情况。
本单位不存在此类违规行为。
(七)审计、巡视、检查发现问题整改不到位情况。
本单位不涉及此项。
三、基层“三保”保障专项整治行动
一是本单位不存在未严格落实“三保”主体责任,未加强“三保”保障组织领导,未建立健全“三保”全流程管控制度机制,未严格落实中央、省、成都市关于“三保”支出各项管理要求等问题。
二是本单位不存在年初预算未优先足额安排“三保”支出,执行中未及时足额补足“三保”预算缺口,未严格落实工资、基本民生专户管理要求,违规挪用“三保”库款资金,拖欠供养人员特别是义务教育教师工资、社会保险费及公积金等问题。
三是本单位不存在未严格落实中央、省、成都市规定的“三保”支出保障范围和标准,违规出台津贴补贴政策,“三保”政策违规提标扩面等问题。
四是本单位不存在未对镇(街道)落实帮扶指导监督责任等问题。
四、政府过紧日子专项整治行动
本单位不存在违规兴建楼堂馆所,超出财政承受能力新出台政策、新上项目;铺张浪费举办会议、培训、论坛、庆典等公务活动,超标准、超范围列支费用违规使用“三公”经费;挪用上级专项转移支付资金,无预算、超预算安排支出;违规发放奖金、津贴补贴,违规发放加班补贴和应休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未严格执行财政资金“三项清理”制度等五类情况。不涉及不兑现符合国家政策的招商引资承诺,安排区域性补贴造成市场割裂、重复投资建设等问题。
为进一步提高农村信用社对小微企业金融服务能力和工作有效性,支持我县域内小微企业的发展,根据银监会《银行开展小企业授信工作指导意见》和《商业银行小企业授信工作尽职指引(试行)》等有关文件精神,现将我县农村信用社x年第一季度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截止20__年一季度末,我社小企业授信户数x户,较年初增加x户,增长12.4%。小企业表内外授信总额x万元,较年初增加x万元,增长9.3%。其中贷款余额x万元,贴现余额x万元;表外授信余额x万元,其中票据承兑x万元,保函x万元。一季度末,小企业不良贷款余额x万元,较年初增减万。
二、小企业授信业务主要特点及作法
(一)主要特点
1、贷款业务开展情况
结合我县域内经济发展情况和小微企业规模小、资金少、需求小、用款急的特点,我联社细化贷款手续,缩短贷款审批时限,通过评级、授信、抵质押品评估和贷款审批“四合一”流程,随贷随评,严格执行限时办结制度,提高了贷款发放效率。同时全辖x余人的客户经理队伍积极深入有信贷需求的小微企业,帮助小微企业客户解决实际困难,同时为企业提供发展建议。截止1季度末,我社累计发放小微企业贷款x万元,扶持个体工商户x户,累计表内外授信x万元,小微企业贷款余额x万元,无不良贷款。
2、贴现及表外授信业务开展情况
根据我社目前各项业务开展情况,暂时对外未开办贴现及表外授信业务。随着各项业务的发展及经济环境的变化,我社会适时开办以上业务,为辖内小微企业提供更加全面的金融服务。
(二)主要作法
一是创新担保抵押方式,在大力推广土地使用权担保、商用门点房抵押等传统担保方式的同时,逐步探索宣传公务员担保、动产担保、小微企业联保、政府担保、担保公司担保等新型担保方式。从企业多元化的现实需求入手,为小微企业提供了更大的融资选择空间。
二是坚持“收益覆盖风险和成本”及“尽职免责、失职问责”的原则,适当放宽小微企业贷款风险容忍度,同时通过各类担保形式相结合的方式降低小微企业信贷业务的整体风险,强调全流
程的风险控制和管理,提高审批质量和效率。同时深入研究小微企业发展环境,加强主动风险管理。严格执行“三个办法一个指引”有关政策要求,把握信贷投向,使信贷资金真正用于实体经济发展,坚决杜绝信贷资金被挪用或流向民间借贷领域。
(三)不良资产情况
截止一季度末,我社小微企业无不良贷款。主要由于我社在小微企业贷款投放之初,就制定了严格的风险防控制度,同时客户经理本着“尽职免责、失职问责”的原则,贷款发放前已对小微企业的发展情况及周边经济情况进行了深入细致的调查,前移贷款风险防范关口,有效防范信贷风险的发生。
三、小企业其它业务开展情况
截止目前我社为县域小微企业提供包括结算、账户管理、信息查询,同时为全辖x户个体工商户安装了POS终端,进一步拓展了结算渠道。随着省联社后续业务的进一步开展和完善,企业网银业务也将在7月1日后全面运行,届时将进一步提升我社对小微企业的金融服务能力。
四、小企业金融服务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小微企业做为我县域内企业主要构成部分,但是在信贷投放过程中还存在以下问题。一是虽然部分企业经营能力较成立之初有很大的提高,但是仍有大部分小微企业存在管理不规范、财
务不透明、信息不对称、经营风险较大、担保能力不足等因素,致使对小微企业的评级授信、贷款发放有一定的难度。二是部分小微企业投放贷款后,由于大的经济环境和市场影响,企业经营波动性大,发展不稳定,造成企业偿债能力不足,易造成信贷风险。
五、改进措施及建议
(1)科学合理把握信贷投放节奏。根据我社自身发展战略、风险防控能力制定季度小微企业投放计划,确保信贷投放平稳增长,防止大起大落。
(2)从严把握信贷政策界限。对不符合产业政策、环保政策要求的一律不得授信。重点支持对“三农”及小微企业贷款投放力度。
(3)切实提高风险管理的有效性。发挥审查、审批的风险管理作用,强化风险管理流程,提高工作人员的专业性、科学性、独立性素质。
(4)结合小微企业的实际需求,全面推进“三个办法、一个指引”的实施。
按市委政法委《关于开展专项执法巡察的通知》文件要求,县司法局结合自身工作实际,从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执法司法公开、涉法涉诉信访、干警执法档案建设和工作纪律作风、警车管理使用等方面进行了深刻自查,现将相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执法执业运行规范。
一是为进一步规范我县法律服务市场,县司法局结合实际在全县开展执法规范化建设暨法律服务市场专项整治活动,进一步促进法律服务执业机构和执业人员公正廉洁执法执业,增强司法行政机关的社会公信力。二是及时在宝兴信息公开网上公开行政权力清单11项、行政责任清单11项,包含行政处罚3项、行政检查6项、行政奖励2项,推进司法行政系统执法司法公开。三是加大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力度,健全矛盾定期排查分析和预警调处机制,充分发挥司法行政机关在处理涉法涉诉信访中的职能作用,深入推进涉法涉诉信访问题依法有效解决。
二、执法档案建立规范。
县司法局在建立完善干警执法档案的同时,进一步建立健全执法档案评查机制,对干警执法能力、执法作风、执法业绩作出评定,考评结果直接与干警晋级晋职、调整交流、任命奖惩等挂钩。目前,县司法局已经建立完善20__—20__年全县司法行政干警执法档案,内容包括廉洁自律、学法用法、工作实绩等内容,客观全面的反映了干警的执法办案能力和工作业绩。
三、公车管理使用规范。
为强化车辆管理,县司法局进一步完善了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制度,从源头堵塞警车管理漏洞。一是严格执行派车单管理制度,警车执行公务必须实行一车一单。二是机关所有公务用车统一停放在指定位置,车辆钥匙由综合室统一保管、统一派发。经自查,县司法局警车未出现违规管理使用情况。
四、纪律作风建设持续推进。
一是定期组织全体干警学习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等党的纪律,要求全体党员干警要以新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为准则,让廉洁自律和党的纪律入脑入心。二是要求全局干部职工在岗期间严禁玩手机、在电脑上玩游戏、看电影、逛网店以及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严禁工作日午间、值班时间饮酒;严格履行请销假等制度,养成知纪律、守纪律的习惯。经自查,县司法局无干警违法乱纪情况发生。
按照县物价局的工作部署,为深入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和“七整七治”活动要求,我行认真按照工作要求梳理排查在业务经营中存在的不合规收费等问题,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成立自查组织确保工作任务落实。
为确保排查工作有序开展,支行成立了有行长为组长、主管行长为组长、运营部、客户部、财务部、营业单位等部门为成员的排查工作领导组织,强化对排查工作的督促、领导和推进。
二、自查内容。
1、认真落实农业银行收费公示制度。
做好新标准的落实和执行工作。根据总行要求,新价格标准于20xx年4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统一实施。对私类收费项目除价格差异化服务项目外,全省农业银行执行统一价格(基准价格或机器自动控制价格),需浮动的.一律报省分行批准后执行。按照银监会、人民银行关于合规收费的各项标准,结合我行现有的各项中间业务收费项目,通过在营业厅内悬挂公示牌的方式,自觉接受客户的监督,严格按照总行统一公布的价目执行收费,严禁擅自变更价格和自行增加收费项目,及时发布收费价目信息,做到各项收费服务“明码标价”,使金融消费者实时充分了解银行服务收费项目相关内容,从而能够行使自主选择权,使银行收费服务价格不再是“雾里花”、“水中月”。
2、组织员工对照收费标准自查,恪守,严禁乱收费。
在规范化的收费标准的范围内,为确保无误的按照收费标准执行,建立健全约束机制。我行制定具体的工作计划,并组织员工完成相应的学习。要求员工按照服务工作质量要求和规范化操作规程办理各项业务,做到快捷准确,把差错率降到最低。针对此次自查工作,我行还成立排查小组,包括凭证翻阅整理、安排专人复查,在整个服务收费自查工作中,经过层层复查,未发现不合理收费行为,切实按照结算业务收费情况统计表中的规定执行严把服务工作质量关。
3、加强员工思想教育,提升服务品质。
银行机构经办人员的服务态度和服务质量是目前客户投诉的主要内容之一,因此只有从加强员工的素质教育入手,增强服务意识,改善服务水平,使服务收费水平与所提供服务的质量、效率相匹配,才能让客户感到物有所值,才能让客户愿意且乐于付费。
三、自查总结。
此次的自查活动切实有效,虽然我行未发现收费不实的账务,起到了防微杜渐的作用。在以后工作中,我行会认真履行监管部门的要求,不断改进服务,履行社会责任,不断加强内部管理,规范我行服务价格行为,以促进我行中间业务的健康稳步发展。
根据贵局《关于对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服务收费情况进行现场检查的通知》的相关要求,我行认真开展了自查工作。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对各项收费项目进行梳理。
根据中国银监会、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发改委联合下发的《关于银行业金融机构免除部分服务收费的通知》的要求,我行积极响应,结合我行现有的各项中间业务收费项目进行认真梳理,对照《通知》要求免除的11类34项服务收费项目逐项清理,我行涉及到收费的只有第七类已签约开立的工资账户、退休金账户、低保账户、医保账户、失业保险账户、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年费和账户管理费(含小额账户管理费)。
二、进行系统改造保障业务平稳运行。
20xx年xx月xx日,技术部门针对取消工资帐户年费和小额帐户管理费进行了系统改造。程序已于20xx年7月1日更新到生产系统,从系统中硬控制正式开始免收已签约开立的工资账户、退休金账户、低保账户、医保账户、失业保险账户、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年费和账户管理费(含小额账户管理费)费用。
三、下发相关文件。
已经将相关通知、文件下发到各支行、网点。
四、自查情况及发现的问题。
生产系统上线后,我部抽查了部份网点进行电话访谈,网点人员未反映减免的账户有收费情况,同时在行内环境的模拟系统中进行相关操作测试,在操作中未发现相关收费情况。
关于密码挂失费问题。《通知》第四条要求对“密码修改手续费和密码重置手续费”实行免收费。鉴于之前对“密码重置和密码挂失的关系”存在理解上的歧义,因此误认为“密码挂失费”不在免收费范围内,所以自查之日前仍在收取。
五、下一步整改措施。
我行将按照相关流程通过中间业务委员会申请“取消密码挂失费”,尽快通过系统改造取消这一收费项目。
截止目前,本行涉及到《通知》要求免除的服务收费项目已基本免除。我行将根据此次自查情况,尽快落实整改措施,认真履行监管部门的要求,不断改进服务,履行社会责任,不断加强内部管理,规范我行服务价格行为,以促进我行中间业务的健康稳步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