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xx年山东省大学生科技节活动实施方案》要求,省科协与团省委、省学联共同开展了20xx年xx省优秀大学生科技社团和山东省优秀大学生科技社团干部评选活动。经认真选拔、推荐和评审,决定授予山东师范大学科技协会等77个社团“山东省优秀大学生科技社团”荣誉称号,授予山东大学数学建模俱乐部主席孔涛等78名社团干部“山东省优秀大学生科技社团干部”荣誉称号。
希望受到表彰的社团和社团干部珍惜荣誉,再接再厉,积极探索机制,创新载体,为推动大学生科技社团健康发展和校园文化建设做出新的更大贡献,让青春在为党和人民建功立业中焕发出绚丽光彩。
x年xx月xx日
各高等学校:
曹,男,汉族,x年生,湖南省耒阳市人,共青团员,西安工程大学管理学院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x级1班学生。
x年2月2日,湖南省耒阳市清淤工人梁某在该市金城华府小区进行井下作业时,不慎沼气中毒,小区物业许某发现后下井救人,由于作业井内空间狭窄,有毒气体浓度过大,许某未能将梁某救出,自己也因沼气中毒基本失去意识。危急关头,听到呼救声的曹光脚冲出房间直奔楼下救人,在查看险情之后,理智的他从家中取出家传红旗旗杆深入井内,让梁某、许某二人抓住不被污水冲走,同时利用麻绳将被困二人陆续救到井外,并在救护车赶到事发地点前,对已经停止呼吸的梁某采取人工呼吸和心脏复苏等急救措施,经过十几分钟努力,使梁某成功恢复呼吸,脱离生命危险。
曹xx同学在人民群众生命受到严重威胁的紧急关头,沉着机智、挺身而出的英勇行为,充分彰显了中华民族临危不惧、见义勇为的传统美德,展示了当代青年学子昂扬的精神风貌与时代风采,是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生动诠释,是当代大学生的优秀代表。为表彰曹xx同学的先进事迹,中共xx省委高教工委决定授予曹xx同学“xx省见义勇为优秀大学生”荣誉称号。
省委高教工委号召全省广大青年学生向曹xx同学学习,学习他临危不惧、敢于担当的高尚情操和优秀品质。希望各高校组织开展向曹xx同学学习活动,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激励广大学生崇尚先进、学习先进、争当先进,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用中国梦凝聚正能量,引导广大学生热爱祖国,践行梦想。
中共xx省委高教工委
x年7月21日
各单位、部门:
xx年是“”开局之年,也是我厂调结构、转方式的起步年。一年来,在所党委和经理办公会的正确领导下,以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年初确定的工作思路,克服原材料物价上涨过快,市场竞争激烈的不利影响,开拓创新,重点突出,全面发展,不断提高企业运行质量,各项工作整体推进,较好地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取得了可喜的成绩,涌现出一批先进人物。为表彰先进,鼓舞士气,推动我厂生产经营工作顺利开展,现对xx年度取得优异成绩的先进个人予以通报表彰。
希望受到表彰的同志要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做出更加优异的成绩。也希望全厂广大干警职工向受到表彰的同志学习,充分认识肩负的使命和面临的挑战,全面落实企业的工作部署,坚持和发扬优良的工作作风,振奋精神,开拓进取,为完成xx年生产经营工作任务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特此通报
附件:xx年度劳动模范和先进个人名单
20xx年x月x日
各部门、各班:
上一学期,我校全体教师乐于奉献、真抓实干,从学习、纪律、安全、卫生、劳动等方面精心培育着每一个学生,同学们好学上进,积极努力,思想品德得到升华,校风班风日渐端整,学风日趋浓厚,学生综合素质全面提高。通过全体师生的共同努力,我们圆满地完成了过去一年的学习任务,涌现出一大批勤奋学习、遵规守纪、尊敬师长的优秀学生。为了鼓励先进,鞭策后进,弘扬正气,经学校研究决定,对在20xx—20xx学年度第一学期期末质量检测中取得优异成绩的等77名学生、学习成绩取得明显进步的等36名学生,在各方面表现突出的 “三好学生”、 “安全小卫士”进行表彰奖励。
希望受到表彰的同学,能珍惜荣誉,戒骄戒躁,再接再厉,百尺竿头,更进一步。希望同学们以他们为榜样,继续努力,迎头赶上。借这次表彰大会的强劲东风,迅速掀起比、学、赶、帮、超的学习热潮,敢于争先,勇于拼搏,勤奋努力,再创佳绩!
X年XX月XX日
在全力构建和谐社会的这个时代,好人好事层出不穷。在xx员工中更是可谓亮点频闪!
自贡市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兰州工程工程人员韩文彬同志,在x年2月16日晚上10点经过兰州市体育公园黄河边时,在当时只有零度左右的寒冷天气下,奋不顾身跳进黄河,冒着生命危险救起了两名落水女孩。
xx公司工程人员韩文兵不顾个人安危,临危不惧,见义勇为。这一高尚行为值得我们每一个同事学习!公司为弘扬这种见义勇为的精神,现对韩文兵同志给予表扬通报。
特此通报!
自贡市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x年2月20日
x年以来,全市各级各部门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进一步深化平安建设,充分发动人民群众维护社会治安,涌现出一大批见义勇为积极分子。他们在国家利益、集体利益和他人的人身、财产安全受到不法侵害或危险时,临危不惧,挺身而出,舍生忘死同犯罪分子进行殊死搏斗,或投身抢险救灾,积极捍卫国家利益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维护社会稳定、建设平安做出了重要贡献。
为弘扬正气,激励先进,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决定:授予于浩等19人“xx市见义勇为积极分子”荣誉称号,并为于浩同志颁发奖金4万元,为管雷同志颁发奖金5千元,为赵文利、招超、杨显德、王洪、殷文东、刘仲庆、柴泉泉、张清君等8名同志颁发奖金各3千元,为徐和平、刘志远、金如奇、张玉民、刘志江、毕兆金、刘忠成、钟兆元、李宽等9名同志颁发奖金各2千元。
希望受到表彰的见义勇为积极分子珍惜荣誉,戒骄戒躁,继续发扬见义勇为精神,为维护社会治安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全市广大人民群众,要学习他们的崇高精神,切实担负起维护社会治安的责任,积极参与平安建设,为构建和谐社会,保障和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附: 1、xx市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名单
2、xx市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先进事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