填写说明:
1.本报告书为初次申请、延续申请、变更申请、注销申请、备案申请《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时,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如实填写并提交。
2、申报前未开展劳务派遣业务的,只需填写本报告书第一部分,其它部分可不填写。 3、栏目所填数据时间截点为申报前的数据;
4.本报告书中情况、工资支付情况、社会保险情况三部分所填数据,仅包括劳务派遣人员,不包括劳务派遣单位自身工作人员。
5.本报告数“接受劳务派遣单位情况”中,行业一栏以“数字”代码填写即可:①-机关事业;②-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③-高新企业;④-制造业;⑤-金融业;⑥-服务业;⑦其它,该栏可以填多项;
关联关系:指接受劳务派遣单位是否是劳务派遣单位的出资人或者合伙人,该栏“数字”代码填写即可:①-出资人;②-合伙人;③-无关联关系。
固定资产清查小组:
根据我校资产清查工作的相关制度、政策,我单位已按时完成资产清查的主体工作,并提请小组对我单位的固定资产进行检查,现将有关资产自查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1、资产自查工作总体状况分析;
(1)资产清查工作基准日
(2)资产清查范围
(3)资产清查工作具体实施情况
(4)资产清查工作取得的成效及存在的问题
2、资产清查结果
(1)单位清查出的资产损失情况
(2)单位申报核销损失的处理预案
3、对资产清查暴露出来的单位资产中存在的问题、原因进行分析并提出改进措施等。
(1)存在的实际问题
(2)原因分析
(3)改进措施
4、其他需说明的事项
附件:
1、(单位)20xx年固定资产清查材料上报情况表中各项内容及封面格式表。见国有资产管理处网站。
2、在账固定资产清查明细表。打印时间:在20xx年3月23日前并确保本单位资产信息不发生变化的情况下打印。打印条件:在资产信息查询中,按筛选按钮,按审核状态等于99进行筛选。列选择:资产编号、分类号、资产名称、单价、总造价、计量单位、存放地点、使用人、使用单位、入账日期、档案编号、凭证号、验收单号。
3、未在账固定资产清查明细表。打印时间:在20xx年3月23日前并确保本单位资产信息不发生变化的情况下打印。打印条件:在资产信息查询中,按筛选按钮,按审核状态不等于99进行筛选。列选择:资产编号、分类号、资产名称、单价、总造价、计量单位、存放地点、使用人、使用单位、入账日期、档案编号、凭证号、验收单号。
4、存在账外资产的单位填写《未在账设备类固定资产明细表》和《损失(盘盈)申报表》或《未在账交通工具类固定资产明细表》和《损失(盘盈)申报表》。
5、填报的《20xx年有账无物资产明细表》和《20xx年有物无账资产明细表》须同时填报《损失(盘盈)申报表》。《待报废固定资产明细表》须说明固定资产待报废原因及处理意见。
6、具有以固定资产作抵押担保的单位须有《事业单位资产抵押担保情况表》。
7、具有待报废固定资产的单位须有《申请报废仪器设备清单》。
8、具有资产统计报表任务的单位的报表。
单位(签章)
年 月 日
为贯彻落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州市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常政办发﹝20xx﹞14号)文件精神,市编办主动作为,积极与市信用办沟通协调,及时了解工作动态要求,全面启动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信息“双公示”工作,并取得了良好的成效。
一是加强“双公示”领导。及时制定实施方案,确定分管领导主抓“双公示”工作,登记处为“双公示”工作的责任主体,处室负责人为责任人,办综合处配合抓好落实。
二是编制“双公示”目录。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及部门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全面梳理和编制本部门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公示目录,并向社会公开。其中,涉及市编办许可事项1个、处罚事项6个。
三是明确“双公示”内容。我办自20xx年1月1日起作出决定的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用信息等均按照要求进行公示。“双公示”内容以市政府统一制作的信息展示格式和数据项模板为准。
四是规范“双公示”方式。在市编办网站开通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用公示专栏,并通过内网定期将信息报送至市信用办。
截止4月底,市编办累计报送“双公示”信息77条。同时,将市属事业单位年度报告信息、事业单位设立、变更、注销等483条信息在“诚信常州”网站上对外公示。